运动会评比细则(改)

时间:2021-10-22 10:30:19  来源:网友投稿

 潍坊医学院第四十五届春季运动会评比细则 为保证我校第四十五届春季运动会顺利进行,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加学生的热情,保证运动会期间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特制订本次运动会评比细则。

 一、入场、退场情况(20 分)

 1、入场、退场秩序(10 分)

 各院(系)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观看比赛,并按照规定时间退场,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0.5 分。

  2、出勤人数(10 分)

 运动会期间,每班出席人数不得少于班级 80%,学生不允许滞留在教室和宿舍或到其他与运动会无关的场所,更不得随意离校。凡无故缺席者少 1人所在院(系)扣 0.5 分。

 二、守纪情况(30 分)

 (1)比赛开始前不得喧哗和敲打乐器,违纪者每次所在院(系)扣 1分。

 (2)观看比赛时不允许站在座位上或相互搂抱、倚靠,不允许打闹、吸烟、打牌、下棋等做一些与运动会无关的事情,不允许喝倒彩和使用不文明语言。违纪者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3)无比赛项目者(含运动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为运动员带跑或拿衣服等,负责保护长跑运动员(必须等运动员跑过终点)的 1-2 名学生除外。在比赛中,运动员在跑道上跑时,严禁其他同学在场内陪跑。若违反纪律,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4)运动员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做文明运动员。运动员应自觉遵守竞赛规程和大会纪律,服从裁判,尊重工作人员。若违反纪律或冲撞工作人员,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5)拉拉队有组织、有分工、有纪律地为各院(系)加油,做文明拉拉队员。

 (6)运动会期间禁止观众站在跑道、**台以及**台附近的楼梯上。若违反纪律,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7)团体操比赛时,禁止观众越过警戒线,更不能进入团体操场地。若违反纪律,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三、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情况(20 分)

 (1)各院(系)应主动积极配合运动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校学生会及相关部门安排的任务及时、认真地完成。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若有人员不配合或不服从管理,将根据系服颜色及款式分辨所在院(系),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2)在校园内进行巡查,所有同学要自觉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管理。若有人员不配合或不服从管理,每人次所在院(系)扣 1 分。

 若有同学态度不好、不服从劝阻或不愿报出班级和姓名者,一经查实后,双倍扣除该院(系)的该项评比分数,并对当事人给予处理。

 四、精神风貌(30 分)

 该项根据各院(系)的整体风貌进行打分。

 五、备注:

 (1)情节恶劣的院(系)将直接取消评选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2)各院(系)自律部参与评分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及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迟到减 1 分,未到减 2 分。

 (3)每项扣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不倒扣其他项的分数。

 本细则解释权归潍坊医学院学生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潍坊医学院学生会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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