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时间:2021-10-21 13:45:36  来源:网友投稿

  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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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 准 自查分 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分 得分 分 一、改善环境质量 (1)规范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2)清理境内河道、沟渠、库塘内污染物,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3)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规定,查处违法行为。抑制扬尘、烟尘和粉尘污染,确保境内空气质量达标;(4)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完成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5)认真执行 X 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

 12 (1)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不规范无分管领导和管护人员扣 1 分,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示标牌扣 1 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2)境内河道、沟渠、库塘清理无人清理,有建筑和生活垃圾堆放现象的,发现一处扣 1 分;(3)未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扣 1分,无召开落实秸秆禁烧会议记录扣 1 分,无宣传标语扣 1 分,上级每通报一个斑点扣 0.5 分;(4)未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扣 1 分,无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扣 1 分,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扣 1 分;(5)凡因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到位,被省通报一次扣 2 分,被市通报 1 次扣 1 次,扣完为止。

  二、污染减排 (1)完成年度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的要求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整治任务。

 4 (1)未督办辖区内污染减排企业按时完成减排任务扣 3 分。(2)按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的要求,未按时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整治任务的,一处扣 3 分。因畜禽养殖引发的污染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发生一起扣 2分,扣完为止。

 三、强化环境监管 (1)规范辖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上项目环评率 100%。(2)完善乡镇集镇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设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3)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做到管理、服务、信息全覆盖,确保监管网格化顺利运行;(4)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按期完成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5)加强环境信访和污染投诉调查处理。

 16 (1)辖区内当年新上项目有一个项目未做环评扣 1 分;违反“三同时”制度有一个项目未验收的扣 1 分。(2)未完善乡镇集镇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设施扣 1 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不能正常运行的一项扣 2 分;(3)未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未做到管理、服务、信息全覆盖,监管网格化运行不顺畅的扣 2分;(4)单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无领导小组文件,无责任清单和责任人,扣 1分;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将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每少完成一项扣 1 分;无完整的各类专项活动档案资料和总结,扣 1 分;(5)因环境问题进京上访 1 次扣 2 次,赴省上访 1 次扣 1 分,到市上访 1 次扣 0.5 分。

 四、加强环境安全风险管理 (1)加强环境风险源排查与监管,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每年组织环境风险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至少各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4)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防护工程建设。

 8 (1)加强对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因排查不到位,企业超标排放,发现一次扣 1 分;发生污染事故扣 2 分,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2)未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扣 1 分.(3)当年未组织环境风险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至少各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各扣 1 分。(4)未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扣 1 分,未报送信息的扣 1 分,无应急物资储备扣 1分,未建设应急防护工程扣 1 分。

 五、生态文明创建 (1)按照生态县创建 X 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积极主动创建国家、省、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完成创建目标。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

 10 (1)没有成立“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办公室,无明确分工扣 1 分;无细化的实施方案并报县“创模”办扣 1 分;无创建总结扣 1 分。(2)未按时完成国家、省、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的每少一个单位扣 2 分。扣完为止。

  目标 名称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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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 准 自查分 分 考核考评 综合得分 扣分 分 得分 分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 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项目建设实施,督办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参与项目验收、工程款支付审核工作。负责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含林地、场地)无偿征用,化解施工过程中一切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协助中标单位按实施方案做好工程现场施工图设计、工程选址、规模确定、工艺比选等工作。

 5 因监督不力,出现建设质量问题的扣 2 分;对各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付负责审核把关不严,扣 1 分;因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征用、化解施工过程中矛盾纠纷不力,导致工期严重延误的扣 2 分。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 5 人以上具体办公,做到有领导、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抓好项目组织、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

 2 未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扣 1 分;工作人员少于 5人扣 1 分;

  负责组织辖区内脏、乱、差环境整治,按照“三清、四净、七无”标准,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清理历史遗留垃圾,美化、绿化、亮化村庄环境,改善农村面貌。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重点打造示范村,确保出特色、出精品、出亮点。

 5 未达到“三清、四净、七无”标准,扣 2 分;历史遗留垃圾清理不干净,辖区内脏、乱、差,农村面貌无明显改善,扣 2 分;重点打造的范示村,无特色、无亮点,扣 1 分;

  X 年 6 月底以前完成第一批示范村整治任务,并通过省、市验收。X 年 12 月底前完成剩余整治任务,并通过省、市验收。

 15 未完成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推进任务,少推进一个村扣 2 分。

  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0 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每个指标扣 2 分

  乡镇成立村组保洁队,配备保洁员,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填埋处理”的运行模式,同时建立管护运维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10 未成立管护保洁队伍,扣 2 分;未建立管护运维制度,扣 2 分;建成后的设施无法正常运行,达不到整治效果的扣 6 分;

  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不文明行为,开展美丽农户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3 未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不文明行为的扣 1 分;未开展美丽农户等评比活动的扣 1 分;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未得到显著提高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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