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公司审计体系试用期人员管理办法-稽查与征管/审计-文档赚钱网

时间:2022-01-08 12:17:42  来源:网友投稿

审计部试用期人员管理办法

编号:-SJ-3-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试用期人员的管理,及时评估和反馈试用期人员工作情况,建立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促进新进员工快速成长,加快审计团队建设,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在《实习管理办法》、《新入职员工跟踪管理办法》及《派出审计管理办法》、《审计部绩效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审计部及各委派审计机构所有试用期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试用期管理体系

第四条 管理组织:由审计部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由风险防控总监、公司审计部部门领导、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审计部兼职考评员。

第五条 管理层级

分为校招人员、一般成熟人员、高层次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 管理结构

校招人员、一般成熟人员: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管理。

高层次人员:由风险防控总监、公司审计部部门领导、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共同管理。

第七条 管理周期及流程

1、校招人员、一般成熟人员

(1)试用管理期:3-6个月;

(2)试用管理期管理流程:采用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月度工作考评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管理。

a.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权重20%):每月25日,试用期人员需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心得体会等完成当月的月度工作总结(文字版),并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公司审计部兼职考评员;每月30日前,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与试用期人员沟通后形成次月工作计划,由试用期人员填制经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审计部兼职考评员。

b.月度工作考评(权重30%):首先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重点就试用期人员工作态度、适应能力、专业基础、职业道德、稳定性等进行考察,不定期面谈,形成考评意见;其次由公司审计部就试用期人员月度工作总结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具体考评意见,纳入试用期人员的考评工作。

c.综合评定(权重50%):试用期最后1个月,由入职引导人、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审计部部门领导、风险防控总监共同完成,具体内容包括:

企业认知度:考评新进员工对于公司整体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方向、管理模式及企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理解和认识。

职业潜能:考评新进员工对于拟从事工作基本知识、技能掌握及应用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础素质与能力。

综合评价: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思想变动等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培养与发展建议:分析新进员工的优势与不足,并对其提出培养与发展建议。

2、高层次人员

(1)试用管理期: 3-6个月,具体以公司领导意见为准。

(2)试用管理期管理流程:采用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月度工作考评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管理。

a.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权重20%):每月25日,试用期人员需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及领导安排事宜完成当月的月度工作总结(文字版),并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风险防控总监;每月30日前,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与试用期人员沟通后形成次月工作计划,由试用期人员填制经各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风险防控总监。

b.月度工作考评(权重30%):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及风险防控总监重点就试用期人员工作态度、适应能力、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稳定性等进行考察完成月度考评工作,形成考评意见。

c.综合评定(权重50%):试用期最后1个月,由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部部门领导、风险防控总监共同完成,具体内容包括:

企业认知度:考评新进员工对于公司整体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方向、管理模式及企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理解和认识。

职业潜能:考评新进员工对于拟从事工作基本知识、技能掌握及应用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础素质与能力。

综合评价: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思想变动等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培养与发展建议:分析新进员工的优势与不足,并对其提出培养与发展建议。

第八条 部门转正评定:试用期人员期满前1周提交转正申请资料(以人力资源部要求资料为准),考评小组根据试用期人员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月度工作考核及综合评定最终考评分评定是否可以转正,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最终考评分=月度工作总结及次月计划平均得分*20%+月度工作考核平均得分*30%+综合评定得分*50%

最终考评分≥80分,试用期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资料,各委派审计机构负责人、风险防控总监签批转人力资源部。

最终考评分<80分,试用期延长1-2个月,具体以考评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沟通意见为准。

最终考评分<60分,视为不胜任岗位工作,转岗或予以辞退,具体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后确定。

2.审计部考评小组认为需要考虑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部对部门试用期人员评定后将相关意见转人力资源部,具体转正评定结果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后确定。

第三章 其他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审计体系内部使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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