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21 10:17:44  来源:网友投稿

 **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以及**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市全名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的通知》,** 市消安委《** 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委《关于建立市卫生健康委大安全大平安统筹管理机制(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 **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 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 意识,对标展示“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的新目标新定位,以“2+4”(2 指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 指消防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粉尘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 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 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不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形成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长效 管理机制。

 到 2022 年底在职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率达 100%,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自查率 100%,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100%。

 三、主要任务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分为“一贯彻一落实”2 个专题和“三整治一建设”4 个方面的落实落地。

 (一)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 题。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地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 全覆盖。深入系统宣传贯彻。积极学习行业主要媒体在报刊、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平台专题专栏推出的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

 论等,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的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医政处、基层处、中医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消防 控制室、消防设施、电

 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等进 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 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 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综合整治医疗卫 生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定期维保检测制度,不具备自主维保检测能力的高层建筑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保检测。各地各单位要定期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专家论证会、技术评估等形式,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 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全体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建立

 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 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020 年,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有序 推动三年整治行动,督办整改一批重点问题;2021 年,排查 登记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建立完善管理机制;2022 年,优 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2020 年,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办整改一批重点问题;2021 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建立完善管理机制;2022 年,优化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办公室牵头,疾控处、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粉尘危害专项整治。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

 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完成矿山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2020 年,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办 整改一批重点问题;2021 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 建立完善管理机制;2022 年,优化提升粉尘危害治理水平。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疾控处负责)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 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 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 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 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2020 年,分析相关工作瓶颈问题,制定三年素养提升计 划;2021年,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成长机制;2022 年,优化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由监督处牵头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11 月)。下发《**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 部署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11-12 月)。各地各单位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煤、气以及建筑工地,特别是火灾隐患、危化品管理等的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适时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整治措施,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请各 地各单位于 2022 年10 月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市 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 措,必须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 成立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领 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和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整改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 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分析卫生 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突出重 点和关键环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力戒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 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 坚决追责问责。对因专项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安全事故 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doc

 附件 **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 单位(部门):

 填表时间: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制度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部门)及人员

 审核领导:

 填表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 :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


[xx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4”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