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

时间:2021-10-14 09:23:17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 一、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 X XX 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使基建工程 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施 工单位必须提交书面开工报告(依据 X XX 能源公司统一制定的格 式),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领导批准。凡是未经批准开工的 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 。施工单位应按照 XX 能源公司的要 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X XX 能 源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 X XX 能源公司审批后,施 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 不得随意增加内 容和数量。

 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 需提出申请 报告报批。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 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一式五份),报工程部、 监理、甲方 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如有较大问题, 应返回施工单 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第五条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

 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 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 议。解决施工单

 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 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工程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 协调和解决,由工程管理部(土建)门组织,定时召开工程协调 会。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 的有关问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总平面布 置及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 员管理制,必须按照合同和国家建筑质量法规执行。工程部、设 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 任和义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三落实,防止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申报, 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工程开工前,中标单位必 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凡是工程所 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检。

 中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 建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方法按 照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质量 检查,无合格证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并及 时清除出场。

 第九条 工程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甲方 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报领导审批,并办 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可施工(详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 签证审批管理办

 法》 )。

 第十条 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 。

 上道工序和隐蔽工 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 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 报 XX 能源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证认可。

 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 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 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施工计划月报 。施工单位每月 20 日前提交下个月 施工计划报告(一式五份)

 ,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 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完成批 准后的月度施工计划, 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 认的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如实填写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报财务部办理进度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

 中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国家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结合现 场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标语及告示牌,落实领导值班 责任制及现场值班员责任制, 制订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 施,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实现“工期、质量、 投资”三大目标。特别应当做好防止交通、洪水、粉尘、雷电和 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 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扰民施工。

 中标单位 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环部和现场监理人员监察,遵守 XX 能源公 司及相关的安全文明监察规章制度。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申报,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

 现场施工单位用电时,办理 用电申请, 同时提供用电负荷、 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电设 备平面布置图。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电源接入点, 并对临 时电源的使用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指按照工程设计施 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 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

 工程竣工验 收分:竣工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步(详见:

 X XX 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1 1、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 理办法》 2 2、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 3、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较 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 4 4、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协调会制度》 5 5、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 6 6、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电源管理办法》 附件 1 1: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 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确保工程 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管理行为,能源公司特制定《工程开 工申报与审批管理办法》 。

 第一条凡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 安装、修缮、装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等工程, 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由总包和分包单位分别进行施工的项 目,由总包施工单位统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分包工程开 工管理应满足总包的要求。

 第三条 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1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做到人员、 机械 设备、材料准备齐全, 工地现场达到 “五通一平” ,各种防 护和标识牌齐全合理。

 2 、负责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国家验收规 范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作业规程》 、《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3 、开工前负责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和塔吊等 工程特种设备需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4 、开工前工程所需的特殊工种人员满足工程施工要 求,并证

 件齐全。

 5 、单位(分部)

 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 申请报表和开工报告。

 6 、开工前熟悉设计图纸,提出图纸会审的内容需要 解决的问题,并将会审意见记录整理进行会签。

 (二)监理单位职责 1 、负责核查开工准备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项 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施 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3 、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 材料、主 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 、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配置情况和特 殊工种证的有效性。

 5 、开工前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 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建设单位职责 1 工程管理部根据本制度的规定,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 报告和有关开工应具备的资料。建立接收、审核记录簿, 制定规范的同意开工批准书和向公司上报的请示 2 、 工程管理部按照公司的授权范围,代表公司负责开 工前一切审查和管理工作。

 3 、工程部管理人员代表工程部, 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单 位有关开工事宜, 认真完成交办工作, 保证工程按期开工。

 4 、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单位的实际 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向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进行汇报。

 5 、 加强开工前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工程 预算, 降低工程造价。

 审核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 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

 协调和处理工程施工前出现的设计、 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6 、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 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 工序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

 7 、主持或参与工程开工预审会议和图纸会审工作。

 第三条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 1 、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 监理单位已下发 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提出设计变更 ( 如有 )

 ,并 经审查批准下发;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3 、质量检验计划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4 、本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 施工机具已进场, 施工组织 已落实到位; 5 、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6 、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7 、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 施工道路畅通, 施工临时电 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8 、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并通过审查; 9 、施工消防和安全技术措施已落实; 10 、资金已落实; 11 、本单位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

 12 、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 一式六份,并在工程开工前七天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对照 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

 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 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包括 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 并组装 完成,具备作业条件; 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 物资、 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监理公司经 审核,具备条件后,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

 13 、,开工前三天, 由监理公司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工程 部对照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 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 (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 并组装完成, 具备作业条件; 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 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具备 开工条件后,露天矿工程部将进行审批,准许开工。审批后 的报告由业主档案室留存一份,其余四份由施工单位负责分 发至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第四条 开工前一天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 人员及其分工。

 同时由公司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 的内容以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 2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 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 召开工地例会时间、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工程部。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2011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2 :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 X XX 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管理,使 X XX 能源 公司基建工程竣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竣工是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 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经甲乙双方、 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规 范验收合格的工程。

 第三条 下列工程可以计算竣工:

 1. 普通住宅等非生产性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及本身附属的上 下水、暖、电、气、卫工程及室外管线、甬路已经完成,并达到 使用条件(住宅应具备住人条件)

 。

 2. 高级住宅和公共建筑, 除按照第三条第一项完成施工, 其 全部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后(通风、空调、消防、中水、强弱电、 电梯等)达到试营业的使用条件(如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 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

 3. 生产性及其它用房,土建、水暖、电卫、通风和属于房屋 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已经 完成,具备交付工艺设备安装的项目。

 4. 第三条 1 1— 3 项因外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正式热、电源 未同步建成,经甲乙双方商定,并采取临时措施,住宅能住人, 其他房屋

 能够交付使用,可以组织竣工验收移交。

 5. 市政工程按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其桥梁道 路达到通车程度, 各类管线涵洞和构筑物达到使用程度。

 因受外 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 市政工程采取分段施工, 可按施工合同组 织分段竣工验收移交。

 6. 完成甲乙双方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 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 合格的项目。

 第四条 下列工程不能计算竣工:

 1. 房屋建筑虽已完成,但室外管网、甬路没有完成; 2. 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尚未安装机器设备, 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

 3. 房屋主要组成部分已完, 附属部分未完, 如主厂房控制室、 操作间尚未完成。

 4. 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内容未完。

 第五条 竣工验收准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合同所 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 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竣工文 件资料已搜集整理完毕, 施工单位经自检自查合格后, 由施工单 位向现场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该单位工程的《工程竣工 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初步验收:现场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 工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使用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 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审核、检查竣工文件资料,对验收中检查 出的各种问题提

 出具体解决意见, 限期整改完成。

 单位工程验收 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编写单位工程《初步验收报告》 。

 第七条 正式验收:

 初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 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建 设单位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 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1、组织甲方代表、 使用部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 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 听取施工单位对该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质量控制、自检自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监 理单位介绍单位工程监理情况和监理意见, 使用部门对工程的完 成情况作简单介绍。

 2 2、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竣工文件资料,实地检 查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 对工程中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 改意见,限期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对工程质量情况、施 工工期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3 3、按照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程竣工文件资料 编制标准及验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 的竣工文件资料验收标准, 检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及竣 工图。

 4 4、按照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核查、清理合同执行情况、进 度价款结算情况、财务付款结算情况等。

 5 5、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时各部门的结论意见, 编制单位工程初步验收会议纪要,下发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6 6、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善,竣工文件资料整改合 格,合同执行情况及结算情况审核清理完毕后, 方可办理该项工 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结算手续,一式五份。

 第八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 部门负责将全部竣工验收手续移交档案室存档。

 附件 3 3: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和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 (

 暂行 )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有 关规定,进一步加强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的项目的管理,明确该工程建设中设计、施 工、监理及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人员 的职责、权限,使得上述工作的实施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合理 控制工程造价,提高 X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 制定本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各有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 遵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及费用审批程序 第一条 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批程序 1. 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后, 首先应由设计代表送交施工单位 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其可行性。

 2. 施工单位、 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 由

 监理公司送交业主审批。

 业主工程部门专业工程师要分清造成 设计变更的责任, 以便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

 设计变更方案经业 主工程部门专业人员审核及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属重大设计变更的方案需由业主工程部门、 监理部门组织有关方 进行专题审查后, 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同时报大唐集团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对工 程批准的最终版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原则的修改且金额巨大; 一 般设计变更是指不违反初步设计原则且金额相对较小的设计变 更。)

 3. 设计变更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 然后 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 再由总 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才能执行;费用在 0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 设计变更应经设计、 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 施工,如紧急情况, 可先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 工,事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设计变更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 ( (

 包 括设计部门 )

 存档。

 第二条 变更设计方案与费用审批程序 1. 变更设计方案要广泛征求生产准备人员和专家的意见, 在 项目施工过程中, 除非可能影响安全生产和工艺要求的, 否则不 得变更设计,特别是不执行《设计规范》擅自提高标准的变更设 计。

 2. 变更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由业主提出变更设计时, 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 审查其可行性, 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 签署同意后由监理交给施 工单位执行;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时, 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 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 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 签署同意后 由监理报业主审批。

 业主审批后由监理交给施工单位执行。

 重大 的变更设计由监理组织专题会议审查, 由业主分管领导审核后报 总经理批准, 同时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 批。

 3. 变更设计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 然后 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 再由总 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 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才能执行;费用在 0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 变更设计应经设计、 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 施工,如情况紧急, 可先出变更设计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 工,事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变更设计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 ( (

 包 括设计部门 )

 存档 第三条 未获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不得实施。

 第四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必须附有详细的投资估(预)

 算书。

 第五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的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 写工程结算书,报监理、业主审核,并在本标段工程完工结算时 进行结算。

 第六条 业主应把整个工程实际工程结算价款上报大唐集团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 对设备、材料的变更参照以上制度办理。由负责设 备、材料相应部门实施。

 第八条 如现场工程急需,业主可先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将 工程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 管理部门确认,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 工程委托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由业主工程部根据现场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工程委托 项目内容及范围、 施工方案和被委托的施工单位。

 由业主生产技 术部确定工程计价方式及暂估金额,估算直接工程费在 30 万元 以下(不含 30 万元)的工程委托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最后由总 经理批准。

 第十条 估算直接工程费在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工 程委托,由业主生产技术部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 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工程完工后,被委托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结算书报 监理、业主审核,按照审定后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将实际工程结算款定期上报大唐集团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预算外签证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 经过招投标总价包死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应 发生预算外签证。招标文件或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必须签证的:按照审批程序审批 , 最后报公司总 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超出 30 万元(含 30 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签证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预算书。

 第五章 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业主方提出的重大方案变化,需组织有关方 共同审查、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审查通过后报大唐 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由监理公司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第二十九条 重大方案变化的费用据实调整。费用审批流程 同重大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监理和业主工程部为重大方案实施的监管单位, 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 《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 而随意更改方 案及措施的施工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费用计算原则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 预算外签证及重大方案变化所涉及的 费用,将根据工程内容,套用所适用的定额及遵照相关规定,计 算工程造价。

 同时依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结算。

 对于特殊材料及在造价信息上无法找到价格依据的材料价格, 可 由物质供应部对该类材料价格进行签字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章 工程合同、变更费用定期报审制度 业主各部门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帐, 同时结合大唐煤业经济 活动分析上报材料的要求,

 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5 5 个工作日内, 按 统一格式(见附表)

 向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工程的设 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洽商等费用明细,由大唐集团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审查, 以便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和控制工程 造价。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 XX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生产技 术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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