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精选推荐】

时间:2023-02-12 10:55:33  来源:网友投稿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大路管理,打造好一般国省道示范路,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全区推行一般国省大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大路管理,打造好一般国省道示范路,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全区推行一般国省大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措施得力”的原则,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大路“路长制”,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建设赣西新门户,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任务,提供更加洁净、干净、安全、有序、美观的大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一般国省大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大路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大路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广新旅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大路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大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备、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路长由区领导担任,分路长由沿线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大路分局班子成员担任(路段布置详见附件)。

  (二)职责分工

  1.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布置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路长(乡镇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特地管理班子,制定详细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布置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相关设备,制定路长牌,明确路段起止里程。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洁净、干净、安全、有序、美观。

  (1)洁净。依据线路长度布置专职人员,从事大路管护、保洁工作,按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去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大路用地范围内的积累物;布置洒水车每天早上8点、晚上6点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依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2)干净。强化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大路及大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备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大路标牌,去除遮挡大路标牌视野的障碍物;发现大路水毁、路面破损、设备缺失按时通知大路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大路建筑掌握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大路水沟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按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大路等违法行为按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任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混凝土拌合站、煤矿、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显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大路现象;制止大路边摆摊设点,奉劝经营户离开大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大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全部县道、乡道、村道与国省干线大路接线处需硬化XXX米以上;强化大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方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催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度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根据区级路长制实施细则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路长制各项工作,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详细职责如下:

  (1)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治超日常巡查;开展24小时治超;强化大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2)大路分局:按时修复处置国省道的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打击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等涉嫌大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按时整治或上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区财政局:统筹布置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大路环境综合管理。

  (5)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6)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作大路部门对大路两侧建筑掌握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掌握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掌握大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大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暴露山地进行恢复管理。

  (7)区水利局:强化大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大路两侧区域的防洪浇灌力量;激励对大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帮助做好大路沿线绿化带浇灌水源的保障。

  (8)区林业局:强化日常巡查;严格大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打击;催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大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到达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9)区住建局:强化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大路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大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管理等建设工程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10)区文广新旅局:统一设计、标准设置大路旅行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大路沿线设置旅行服务设备。

  (11)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大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5管线,事先报大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完成资源共享,防止显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依据职能职责进行按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搜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播送、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气氛,按时报道管理成效,6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按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催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气氛。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听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互相沟通、互相协作,消退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纳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催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检查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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