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完整版】

时间:2022-12-01 09:15:02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管理、服务和联系,引导社团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供大家参考。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管理、服务和联系,引导社团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切实提升社团内涵建设水平、促进社团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中青联发(2015)39号)、团市委《某某市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渝青发(2014)48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社团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运行状态与发展状态考核相结合。

  (二)分类引导原则。鼓励支持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类社团,积极倡导学术科技类、志愿服务类、职业发展类社团,正确指导文化体育等兴趣爱好类社团,规范管理网络新媒体社团。

  (三)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条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长由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社团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生社团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一级协会指导老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

  第四条考核对象为所有登记注册的校级社团。

  第五条团体会员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主要考核社团运行状态和发展状态。运行状态涉及到管理水平、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等内容;发展状态涉及到品牌培育、思想引领、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步骤

  第七条考核总分100分,由工作评定(40分)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组成。在总分基础上,对社团集体或个人获奖、媒体宣传报道、领导肯定性批示等突出业绩实行加分制,加分不超过20分;对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实行扣分制,扣分不设上限。

  第八条考核步骤:(一)工作评定(40分)

  .述职考核会(25分)。每个学年末,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社团工作述职考核会,社团负

  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及互评。

  .学年度总结(15分)。每个学年末,各社团根据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提交学年度总结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

  考核委员会成员对照考核指标,结合社团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团进行评分。

  (三)加、扣分项核定

  考核委员会根据社团提供的加分项目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掌握的社团工作实际进行扣分,扣分不设上限。

  (四)确定结果

  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结果,评定社团等级,共分为A、B、C、D四个等次。等级评定为A等的社团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o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九条社团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条社团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学年推荐评选各类先进、骨干培养遴选和项目经费投入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某大学学生社团学年度考核表

  -

  内评价指标

  容

  指标说明

  分值评定分

  运行

  状态

  一、制度建设

  1.完成社团登记和年审、信息变更情况。

  2.社团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等情况。

  二、童建设

  3.社团团支部建设及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

  考

  核委员会评价

  三、队伍建设

  4.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及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情况。

  5.社团成员参加团校社团骨干培训班情况。

  (603发展状态

  加分

  项

  (20四、财务管6.社团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社团财务收支账目管理及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报销、公开与监督等工作情况。

  理

  五、活动开7.围绕社团宗旨有序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大型活动安全预案与报备等工作情况。

  展

  8.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品牌项目工作情况。

  六、品牌培育

  9.参与“最受学生欢迎的社团活动”,五四表彰“优秀学生社团”等评选工作情况。

  10.配合各级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

  七、思想引领

  11.与团委新媒体平台的合作情况或社团新媒体平台的自主建设情况。

  12.以社团名义承办或参加校内大型活动情况。

  八、人才培养

  13.社团及其成员相关事迹被作为典型收录于校内各类文字材料或推送等情况。

  14.社团有关活动成果集结成册(杂志、报纸、光盘、视频等介质),3九、文化建设

  或研究成果投入转化(孵化)并取得收益等情况;

  15.社团荣誉会员制度建设,已毕业或高年级成员参加或开展活动2情况。

  1.有关工作信息在《人民日报》普通版面或《某某日报》、《中国青年报》头1版头条报道,1条(篇)加3分。

  2.有关工作信息在《某某日报》、《中国青年报》头版,某某卫视新闻联播报道,1条(篇)加2.5分。

  3.有关工作信息在《某某日报》、《中国青年报》普通版面报道,1条(篇)加2分。

  4.有关工作信息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人民网、新华视点、中国共青团官方1微信、微博等予以报道的,或在《某某晚报》、《某某商报》、《某某晨报》、《某某时报》、《某某青年报》较大篇幅报道的,1条(篇)加1.5分。

  媒体

  5.有关工作信息被某某共有团、某某大学官方微信、微博予以报道的,1条(篇)加1分;

  分)

  传报

  注:同一内容的文章、新闻在不同刊物发表或媒体报道的只按最高分值加分1道

  次;在各类交流性质的内部刊物发表文章不加分。

  .以社团或其成员名义参加国家级及以上赛事、活动,荣获集体或个人奖项的,1次加3分;

  12.以社团或其成员名义参加省部级赛事、活动,荣获集体或个人奖项的,1次加2分;

  其他

  3.单项工作受到各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的,1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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