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20篇

时间:2022-11-19 18: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20篇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XX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XX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卫生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20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20篇

篇一: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XX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XX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水平行动方案(2019—2020年)》,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6号)和《XX市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卫医政〔2019〕X号)以及全县医政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为主题,围绕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各项重点环节,通过督查、整改、培训、考核等多种措施,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和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要求、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规范的水平,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1、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宣贯工作。各单位要健全组织架构,要按照《XX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设置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加大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医疗质量管理宣贯力度,确保医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强化医疗风险和安全责任意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2、做好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使用情况,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临床路径实施等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形;严肃查处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

  整改计划,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明确整改时限。

  3、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和核心制度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重点检查医疗机构18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情形。

  4、加大行业监管完善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工作安排(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4—5月)。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行动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7月)。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全员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对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全面开展自我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坚决、彻底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医院要在7月31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县卫健委医政药政医管科和县卫生监督所。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8月-9月)。县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3月份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并于8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组织阶段工作情况、取

  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检查汇总表)报送县卫健委。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四)迎查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1月)。迎接省卫健委组织的全省交叉检查与总结评估。

  (五)高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全年)。巩固2019年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根据省、市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全县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全面推动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疗服务质量关系医疗服务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性;要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主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培训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医疗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医疗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检查为重点,以外部质量控制为补充,牢牢把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安排,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抓住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全力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在专项工作检查中,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三)立足长远,建立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单位要探索建立医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持续改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变化,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篇二: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重点任务(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五、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2022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9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

  

篇三: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效果评估和信息报送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院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对全院进行拉网式医疗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医疗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在我院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围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自查、督查中发现

  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1月25日)

  积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26日-2月10日)

  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

  

  

篇四: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zhonggong市wei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zhongguo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wei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wei《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1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三、重点任务(一)严格执行“九不准"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

  (二)规范医疗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会同医保、公an等部门,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

  围、无指征诊疗、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违反相应诊疗规范、技术标准等导致发生主要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形成医疗责任倒查制度,并针对问题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四、实施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10日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计执法支队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wei。(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再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于10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wei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zhengzhi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管理组织体系,积极主动取得纪wei监察、检察、公an、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违反行风管理的案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形成有效管用、各负其责、协调畅通、齐抓共管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要大力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篇五: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整治范围全省各级各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三、整治内容(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挂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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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血液透析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血液透析、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伪造编造或提供虚假电子台账和购销存原始凭证的;编造病历、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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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工作安排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4月-2020年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5月)。通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9月)。各州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覆盖50%以上。(三)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各州市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州市的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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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各州市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迎接国家和我省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工作的准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责任分工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省卫生监督局负责指导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机构的整治由属地州市负责。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二)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三)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四)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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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

  -5-

  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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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州市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详见附件),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9月30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20年1月30日前上报。

  附件: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附件

  -7-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

  州(市)

  20年月—20年月

  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综合医院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专科医院

  中医类医院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其他

  辖区内总数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数量

  单位

  起起

  -8-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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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它类型公立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等诊所、医务室、卫生站等其他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数量单位

  起

  -10-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起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11-

  三、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类医院

  其他

  辖区内总数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数量

  -12-

  单位

  起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法行为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起

  数量

  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13-

  四、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

  机构类型

  辖区内总数

  独立设置的体检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其他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其他类型机构

  检查数量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数量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挂证)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

  免疫细胞治疗其他

  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

  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制售假药

  出具虚假证明

  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

  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欺骗、强迫诊疗或消费,诱导医疗或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

  单位

  起

  -14-

  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清理违法广告

  关闭或整改网站、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

  行政处罚机构情况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停业整顿

  罚款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罚款总额度

  处理人员情况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护士

  医师

  移送司法机关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数量

  起条个

  单位

  个

  数量

  万元

  单位

  人

  填报人: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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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市委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院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医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

  (七)宣传教育(2017年6月-9月)。通过医院宣传平台对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曝光突出问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氛围。各科室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形成专项整治正能量

  (八)公开承诺(2017年6月-7月)。院办要通过阿勒泰日报、新闻网、政府网及廉政网等区内传媒平台以及院内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平台及时公布服务承诺内容。行风办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参播“995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问题。

  (九)群众评议(2017年6月-7月)。继续开展职工、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并计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在绩效考评中应用评议结果

  (十)建章立制(2017年6月-9月)。结合查纠与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改进作风、源头整治、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医院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行风办、纪检委、总务科按分工履行职责,各科室积极配合,组织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二)坚持真查实改。统筹兼顾正风肃纪各项整治行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真改、实改、立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营造“为群众服务、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氛围。(三)落实保障措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各责任科室于每周四前,分别将自查情况以电子及纸质版方式报办公

  室,跟进落实整治情况。(四)严格问责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整治,抓好医院

  干部职工正风肃纪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虚不空。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医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篇2]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市委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院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以服务大众为着力点,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目标和卫生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大力加强医务人员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动医院行风和医德医风不断好转。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狠抓源头治理,弘扬高尚医德医风,增强廉洁从医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自觉从拒收“红包”做起,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力求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和规范医药购销秩序方面取得新成效。三、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二)整治内容1、主要整治个别管理人员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对医疗行业

  存在的不正之风、错误观念和潜规则麻木不仁、见怪不怪,甚至有同情心理;工作中监管不力、教育不力、查处不力,导致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收受药品回扣,大处方、乱收费、开单提成、过度医疗的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2、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不收手、不收敛,示意或诱惑患者送红包或向患者索要红包,不送红包便刁难患者、态度生硬甚至不认真诊治的问题。

  3、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开单提成的问题;通过介绍患者到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拿回扣的问题;以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赞助的学术、考察活动等问题。在手术中大量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问题。

  4、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医德缺失,服务意识淡化,对患者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敷衍塞责,对患者不负责任,诊疗不认真,看病住院讲人情、凭关系等问题。

  5、重点纠正个别医务人员无证执业,跨执业,超出诊疗范围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技术工作。

  6、纠正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的问题。

  7、整治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和回扣的问题。

  8、整治个别医务人员张冠李戴,弄虚作假,套取医保或新农合资金,加重农民医药负担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按照全省卫生系统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周密部署,将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所有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3月11日-3月31日)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和本

  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查思想问题、查管理漏洞、查违规行为、查失职责任,逐条逐项清理违规购销的药品、纠正滥检查、大处方、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

  二是开展明查暗访。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科室、深入病房,走访患者、走访群众深入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15日)一是切实抓好整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期限和责任。二是树立正面典型。对在医疗服务中服务态度好,拒收红包、回扣,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及时宣传,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格问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五、监督检查医院要对照方案要求,对各阶段工作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随时接受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市县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017年3月4日

  

  

篇七: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2022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___起到震慑作用。(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三、工作安排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三)第三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为总结上报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四、工作要求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___,并以投诉___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

  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___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

  ___年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州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整治目标对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医疗___审批及依法执业管理,打击医疗行业违法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健全医疗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整治重点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或逾期未校验、换证,以及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医护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执业资格游医和假医。2、规范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行为;规范医疗广告范围及内容,重点查处性病、肝病、不孕不育、专科医疗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篇八: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贯彻市卫生计生委“两控四改”重点任务,采用有力办法,持续进一步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全院继续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纠

  正和严肃查处持续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证广大群众获得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如下

  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

  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详细工作,纪检监察科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核算,并依照关于规定作出相应解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检查、无医嘱检查)、不合理治疗(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不合理住院(无指征住院、分解住院、虚假住院),单病种收费执行不力,未开展不良执业记分登记管理等。

  (二)医疗机构乱收费。超原则收费,无原则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打包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

  (三)药物、耗材采购和使用不规范。药物、耗材没有实行网上采购和阳光采购,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滥用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禁忌症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处方权用药、无医嘱用药,重复用药;虚报药物、检查和治疗耗材。

  (四)违法违规执业。超范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法定传染病迟报、漏报,违背抗菌药物、精麻放药物管理规定,违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科室出租承包,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骗取或协助她人骗取医保资金,智能监管系统推动迟缓。

  (五)分级诊断办法推动不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按规定互联互通和传送数据,远程诊断系统使用率低。

  四、实行环节(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7月)

  各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要结合年医疗机构重点工作,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二)检查评估阶段(7月-10月)迎接市卫计委工作组,采用各种工作方式,对我院存在重点问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三)巩固成果阶段(10月-12月)将专项治理中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高,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五、任务办法(一)加强教诲,强化管理要把医务人员寻常教诲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成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深化医改中问题早发现、早教诲、早纠正,防患于未然。(二)严格监管,贯彻督办各有关科室对重点问题整治状况进行随时抽查、反馈和督导,依照抽查成果,筛选出详细问题,督促责任科室贯彻、整治。(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纪检监察科要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力严肃问责,真正贯彻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盯住重点人、

  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核心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和不敢担当予以严肃解决。

  (四)整治贯彻,建章立制把整治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重点问题要限期整治,

  并对整治状况跟踪督导,保证整治贯彻。要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

  六、工作规定(一)切实加强领导医院专项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贯彻。各有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对照本方案详细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调研,找准整治“标靶”,保证专项整治有序推动、准时高质量完毕。(二)注重工作实效

  把重点问题作为医院巡逻重要内容,对好典型和做法进行表扬和宣传,对发现问题优先查办,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进一步推动全院上下要把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自查自纠,自觉立行立改,保证整治到位;要以最坚决态度、最务实作风、最有效办法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务实重行,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动;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保证专项整

  治工作获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科室汇总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状况后于每月3日前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

  附件: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XX月XX日

  附件

  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自查表)

  问题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疗机构乱收费

  药物、耗材采购和使用不规范

  存在问题(如未发现问题直接填无)

  违法违规执业

  整治办法

  整治负责人整治时间

  分级诊断办法推动不力

  检查(自查)科室: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篇九: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再排查、再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关于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

  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重在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坚持抽查与交叉监督检查相结合,重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重在相互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一)药品销售环节检查对重点区域、隐患较大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医保药店开展检查。1.上次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2.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购销行为(如经营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4.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并有效履行工作职责。5.营业场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并能够满足药品储存条件要求。6.营业场所是否整洁明亮,药品陈列、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拆零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7.是否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进行有效审核,索取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8.计算机系统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活动各环节是否做到全部实施

  

  计算机管理。9.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企业程序文件要求;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是否一致,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拆零药品、冷藏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

  10.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是否达到统一配送要求。(二)医疗机构使用环节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涉及医保的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通报。(三)强化督查工作县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对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落实情况及被责令整改后的落实情况。四、时间安排(一)排查复查阶段(20**年11月16日-12月7日)。各综合分局要对辖区内药店、医疗机构深入排查,在前期日常监

  

  督检查中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做到整改到位,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各综合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日报工作,每日上午9时上报前一天检查情况,认真填好《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到药品科,初报日期为11月18日上午9时。联系人:夏传林。

  (二)督查检查阶段(20**年12月1日—12月7日)。县局负责人要下沉一线,组成联合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零售和医疗机构开展明查暗访,对排查复查情况进行检验。(三)总结汇总阶段(20**年12月8日-12月12日)。各综合分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查清问题源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如涉嫌违法违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请各综合分局于12月9日上报工作总结到县局药品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综合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药品科、各综合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药品科,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沟通协调、材料综合汇总,

  

  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各综合分局要结合前一阶段医

  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将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监管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纪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篇十: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XX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五)整顿行业作风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十一: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销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再排查、再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第八巡视组及省市两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就当前影响我县药品销售使用环节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排查、出重拳治违”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医疗领域药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当前医疗领域药品销售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存储条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2日。

  四、专项整治重点

  各综合分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涉医保药店、涉医保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重在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二是坚持抽查与交叉监督检查相结合,重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重在相互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一)药品销售环节检查

  对重点区域、隐患较大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医保药店开展检查。

  1.上次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2.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购销行为(如经营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

  4.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并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5.营业场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并能够满足药品储存条件要求。

  6.营业场所是否整洁明亮,药品陈列、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拆零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

  7.是否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进行有效审核,索取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8.计算机系统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活动各环节是否做到全部实施计算机管理。

  9.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程序文件要求;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是否一致,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拆零药品、冷藏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药品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

  10.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是否达到统一配送要求。

  (二)医疗机构使用环节检查

  重点对辖区内涉及医保的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社区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品的购销存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平台购进以外的药品的购销途径重点进行核查,要求做到票、账、货相符。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核查疫苗的存储条件和配送过程的冷链监管。对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其加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通报。

  (三)强化督查工作

  县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对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核查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落实情况及被责令整改后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复查阶段

  各综合分局要对辖区内药店、医疗机构深入排查,在前期日常监督检查中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做到整改到位,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各综合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日报工作,每日上午9时上报前一天检查情况,认真填好《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到药品科,初报日期为11月18日上午9时。联系人:夏传林。

  (二)督查检查阶段

  县局负责人要下沉一线,组成联合检查组,参照检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零售和医疗机构开展明查暗访,对排查复查情况进行检验。

  (三)总结汇总阶段

  各综合分局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p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查清问题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如涉嫌违法违规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请各综合分局于12月9日上报工作总结到县局药品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综合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检查的重点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县局成立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药品科、各综合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药品科,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沟通协调、材料综合汇总,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二)创新监管方法,务求实效。各综合分局要结合前一阶段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工作,将整顿和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监管结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取得成效。

  (三)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执纪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窝点,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综合分局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报送排查整治成效。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形成“人人可监督、时时可举报”的立体监管网络。

  (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综合分局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统筹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针对排查整治发现及查处问题,加强重点薄弱环节的治理,健全内控制度,创新监管手段。要同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篇十二: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八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等

  新京报

  03-2121:38

  新京报快讯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

  《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

  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

  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

  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

  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3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9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篇十三: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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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进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进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整治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严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化排查线

  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2.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3.打击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卫健委)

  4.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哄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公安厅)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

  5.依法依规严厉惩治非法猎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

  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

  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公安厅)

  告和虚假信息状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惩罚力度。(责任单位:

  6.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讨论和治疗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委网信办)

  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药监局)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

  (二)严峻打击医疗骗保行为。连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

  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

  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

  未根据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根据项目和计价依据

  扬、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

  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

  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过度医疗,特殊是术中加价等严峻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

  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发改委)

  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健

  查处随便加价、私自收费、拉帮结派的护工问题。(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委)

  四、实施步骤

  (三)严厉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2月,分4个阶段实施。

  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一)自查自纠和宣扬动员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各级卫

  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

  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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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扬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纪违规案例,医发〔2022〕36号)要求报送专项行动总结。省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

  加强警示教育和温馨提示。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

  省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状况进行总结。

  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营造整治氛围和高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压打击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卫健委牵头,网信、进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9月)。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

  医保、药监等部门参与。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

  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

  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部署联合执法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及

  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掩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

  联络处室如下:

  心(站)?、门诊部、诊所)掩盖50%以上。

  (一)省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

  各部门开展工作。详细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

  项整治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预备2022年全年工作总结。国家卫生健

  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

  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落实

  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扬。负责按季度汇总省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协作进

  不力的准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厉问责。

  展改革部门讨论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峻失信行为多部门

  (四)总结沟通阶段(2022年2月)。省卫健委及省级相关部门根据

  联合惩戒机制等。(联络处室:医政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

  (二)省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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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联络处室:网络管理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

  

篇十四: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XXX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方案

  按照省市安排,根据《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备工作旳告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定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持续改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限度为工作目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完善监管,强化整治,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整顿要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筹划、“平安医院”创立相结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要加强宣教,提高思想结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二是要明确管理职责,贯彻管理责任,切实形成人尽其责,层层把关旳责任管理体系;三是要强化整治,消除隐患,完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操作医疗质量安全旳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四是要强化制度贯彻,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二、整顿范畴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月15日至3月15日

  三、重要内容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医疗服务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突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医疗安全管理;加强风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证贯彻到位。

  1.健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并在诊断活动中严格遵守。细化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急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核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健全院、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严格贯彻各级人员岗位职责,贯彻院科主体责任。

  3.完善规章制度和措施,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价,查找医疗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问题制定并贯彻整治措施。

  4.完善医疗纠纷防备和处置机制,制定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备预案和解决程序。

  5.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有关制度,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及时、精确、完整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6.贯彻防备非医疗因素引起旳意外伤害事件措施和患者安全目旳,鼓励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二)加强风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备有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2.加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贯彻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旳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旳问题要采用积极有效旳干预措施。

  4.加强对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旳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旳监测,做好药物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旳报告及处置工作。

  (三)突出管理重点,保障患者安全。

  1.加强对于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旳安全风险管理,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断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麻醉科、口腔科及实验室等医疗风险较高旳科室和部门旳规范管理与风险防备力度。要重点加强对针刺、小针刀等中医侵入性治疗操作,以及针灸针具、拔罐器具、药浴容器等器具消毒灭菌状况进行督导检查。

  2.认真执行清洗、消毒隔离制度,贯彻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严格规范临床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到质量控制过程有记录和可追溯,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旳发生。有创操作旳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旳医疗器械、器具不得反复使用。

  3.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血源性病原体旳辨认、监测与管控。遵循“原则避免”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旳避免”原则实行防护与隔离,采用有效措施,管理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动人群。特别对波及操作范畴大、过程较为复杂旳有创操作,以及不同个体之间也许发生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接触旳有关临床诊断操作,要加大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旳疾病传播。

  4.加强呼吸机有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手术部位感染、透析有关感染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避免及控制多重耐药菌感染。

  5.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保障用药安全。认真贯彻贯彻《药物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措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麻醉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增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规范。

  (四)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保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安全、有效。

  1.健全并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手术分级制度。认真梳理本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项目,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实行手术分级授权动态管理。

  2.开展限制临床应用技术要符合有关规定。

  3.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价机制,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保证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和合适性。

  4.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旳临床应用状况:涉及诊断病例数、死亡例数、适应证掌握状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映、平均费用、平均住院日、随访状况、医疗纠纷发生状况等。

  5.杜绝违规开展严禁或者限制临床应用旳医疗技术,不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旳药物、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断活动。

  (五)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1.开展全员职工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防备意识。

  2.建立岗前培训制度,重点关注新入职医务人员、实习进修人员、返聘人员等人员旳岗前培训,抓好单薄环节。

  3.强化全院、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贯彻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形成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营造人人注重医疗安全、人人贯彻医疗安全旳良好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篇十五: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疗重点专项整治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两控四改”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院继续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

  纠正和严肃查处持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广大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纪检监察科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整治重点

  (一)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检查、无医嘱检查)、不合理治疗(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不合理住院(无指征住院、分解住院、虚假住院),单病种收费执行不力,未开展不良执业记分登记管理等。

  (二)医疗机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打包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

  (三)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不规范。药品、耗材没有实行网上采购和阳光采购,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滥用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禁忌症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处方权用药、无医嘱用药,重复用药;虚报药品、检查和治疗耗材。

  (四)违法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法定传染病迟报、漏报,违反抗菌药物、精麻放药物管理规定,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科室出租承包,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医保资金,智能监管系统推进迟缓。

  (五)分级诊疗措施推进不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按要求互联互通和传送数据,远程诊疗系统使用率低。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7月)各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要结合2018年医疗机构重点工作,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

  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8年7月-10月)迎接市卫计委工作组,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对我院存在的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三)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10月-12月)将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五、任务措施(一)加强教育,强化管理要把医务人员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深化医改中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患于未然。(二)严格监管,落实督办各相关科室对重点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时抽查、反馈和督导,根据抽查结果,筛选出具体问题,督促责任科室落实、整改。(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纪检监察科要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和不敢担当的给予严肃处理。(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重点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

  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医院专项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相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整治“标靶”,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注重工作实效

  把重点问题作为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好的典型和做法进行表扬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院上下要把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自查自纠,自觉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务实重行,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科室汇总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后于每月3日前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

  附件: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2018年XX月XX日

  附件

  问题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疗机构乱收费

  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不规范

  2018年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自查表)

  存在问题(如未发现问题直接填无)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间

  违法违规执业

  分级诊疗措施推进不力

  检查(自查)科室: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篇十六: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XX医院2021年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卫生作盛行风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增进医院各项工作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现将医院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群众全然利益为目的,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政盛行风社会测评活动,以“创群众中意医院”为工作主线,以标准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效劳态度为要紧内容,以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行贿、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标准治理、提高效率为目的,进一步增强行业作风建设,增进医德医风全然转变,慢慢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工作目标2021年我院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工作对象中意、效劳对象中意、人民群众中意、社会各界中意,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进展做出不懈的尽力。三、要紧任务要紧针对增进进展、执行力建设、公布透明、效劳和效率、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突出行业特色,切近实际、切近基层、切近群众。通过深切扎实的工作,不断标准效劳流程、改善效劳质量、提高效劳效率,增进医院行业作风进一步提高。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增强对全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教育,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卫生部《八不准》和《医务人员医德标准及医德考评标准学习手册》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各项规定,深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卫生法律法规宣布道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遵纪遵法意识,增强医院廉洁从医与和谐从医文化建设,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抗击商业行贿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踊跃推动院务公布制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宣传栏等途径,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布各项方法,标准院务公布内容,坚持对外向社会及患者公布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医疗效劳信息、便民方法、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药品价钱等大体情形;对内向职工公布医院重大决策事项、医院运营治理情形、人事治理、财务收支、药品设备、基建工程招标和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主动同意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保证和落实。

  3、增强医疗质量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中意”活动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一是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标准、常规和治理制度,认真抓好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核心制度的落实。二是增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完善病历书写和处方标准化治理,提升基础医疗护理质量。

  4、严格标准诊疗效劳行为。认真落实临床途径、《临床技术操作标准》、《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治理规定》、《处方治理方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等规章、标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标准医师处方行为,增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医治,增进医疗质量治理向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进展,标准诊疗行为,操纵医疗费用不合理增加。

  五、深切开展优质效劳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三好一中意”活动和优质护理效劳示范工程的要求和部署,以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推手,在全院继续开展和落实“效劳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中意”为主题的优质效劳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中意为目标,踊跃推动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医疗效劳收费、药品价钱、医患协议、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医治和入院指导、出院随访等医患沟通告知制度,继续完善新农合医保费用即时审核报销等效劳方法,完善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深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动“优质护理效劳示范工程”,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效劳”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硕效劳内涵,提高护理质量,推动护理工作切近患者、切近临床、切近社会,为患者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中意的护理效劳,增进医患和谐。

  六、增强和标准“三重一大”项目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基建工程、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公共资源的招标采购工作。成立健全单位内部物资采购制度、招标监督制度、财务治理制度、配置项目档案治理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

  7、严格执行医疗效劳和药品采购制度。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价钱政策医疗效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制度、“精、麻、毒”药品五项治理制度和临床用药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对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成立健全医疗效劳价钱治理制度、公示制度、查询制度、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主动同意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

  监督。八、深切开展治理商业行贿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

  市卫生局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专项工作部署,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行贿相关法律法规宣布道育、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工作,成立长效机制,用完善的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用制度约束标准医务人员行为。

  九、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法》的规定,坚持以医德医风标准教育为基础,以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为目标,以按期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盛行为表现为手腕,以改善医疗效劳态度、优化医疗效劳环境、标准医疗效劳行为和提高医疗效劳质量为突出任务,深切开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健全医院效劳教育制度、法定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效劳问责制度、效劳投诉处置制度和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把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纳入科室综合目标治理,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先决条件,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绩效工资分派、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等挂钩,充分发挥医德考评的鼓励约束作用。

  

篇十七: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整治,各科室要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完善、建立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风气,从头上防止卫生健康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紧紧围绕“动员自查、线索摸排、集中查处、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坚决纠正政风行风不正之风,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整治重点(一)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整治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滥用、冒用、虚记、错记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问题。(二)不合理使用药品重点整治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医务人员私自采购或授意患者

  

  到指定药店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问题。

  (三)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院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二)强化统筹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由院监审稽查科牵头,政务部、医教部、后勤保障部、药剂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参加,成立县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三)强化信息报送县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电话。医院宣传报道组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医院各科室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

  

  情况进行公示,各科室在每月1日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定期公示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专家支撑依托医疗“三监管”专家库和县质控中心专家组,建立问题线索核查研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涵盖学科广、专业技术强的优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支撑,提高查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提升查处工作质量,确保线索查明、问题查清。

  (五)强化执纪问责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全院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整改。

  

  

  

篇十八: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1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三、重点任务(一)严格执行“九不准”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二)规范医疗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会同医保、公安等部门,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违反相应诊疗规范、技术标准等导致发生主要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形成医疗责任倒查制度,并针对问题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四、实施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10日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计执法支队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再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于10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管理组织体系,积极主动取得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违反行风管理的案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形成有效管用、各负其责、协调畅通、齐抓共管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要大力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篇十九: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高坪区开展医保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根据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医保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医保〔2022〕1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医疗保险“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整治,督促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特殊疾病跟踪服务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国家谈判药品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品配送机构直接结算,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二、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整治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和国家谈判药品报销未下放到定点医药机构,导致参保群众医药费用报销不够方便等问题。三、抓落实措施(一)医疗保障局1.成立《高坪区开展医保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抓贯彻落实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完成时现:4月月10日前完成。2.做好建立小目录药品种类筛查工作。由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收集14种门诊特殊疾病、21种特殊疾病跟踪服务报销药品种类,并向市局上报。完成时现:4月30日前完成,牵头责任人:刘爱萍。3.简化国家70种谈判药品审批流程,做好患者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宣传准备工作,选择确定好供药机构及价格。完成时限:6月月15日前,牵头责任人:张波。

  4.做好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对象相关信息进系统工作。完成时限:患者取得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责任人:刘爱萍。

  6.制定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国家谈判药品监管办法,确保基金安全。完成时限:12月月30日前,牵头责任人:邬壮志、刘成。

  7.做好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国家谈判药品直接结算系统对接准备工作。完成时限:以市局要求为准,责任人:钟兴。

  (二)定点医药机构1.做好患者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国家谈判药品在定点医药机构及时结算宣传、准备工作。完成时限:6月月30日前。2.做好医务人员医保政策学习、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规定使用药品。完成时限:长期。4.做好小目录药品备购工作,确保患者有药可用。完成时限:长期。四、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医保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二)各责任人、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三)要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中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切实做到全方位为参保群众服好务。

  

  

篇二十: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开展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2)

  二、活动内容(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我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医院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

  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2日~9月10日)我院要积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10日~10月1日)我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通过自查自纠,达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三)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30日)要按分级负责原则,我院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督查工作,对督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并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组织做好专项活动的总结,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宣传先进。将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的制度、做法转化为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根据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总的要求,要在我镇范围内掀起医院管理“大动员、大宣传、大讨论、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改、大落实、大提高”活动的高-潮。(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实质所在。要树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这次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医疗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加以推进。要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是根本,医疗安全是医疗生命线的理念,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附名单)。各科室主任要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田磊副组长:贾莲成员:李荣军周亚丽张宁冯春梅王冬梅袁建福郭秀芝赵伟袁培培王楠(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科室医务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培训,让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医疗管理制度规章的要求。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的步骤和程序,认真落实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保证活动质量,有序推动活动进展。(三)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各科室要坚持把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院务公开、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相衔接,做到互为推动,互为促进;要坚持科室自查自纠与院方督查相结合,实现以查促建、纠建并举;要坚持教育和查处相结合,做到树立典型,查处违纪。要利用这次活动对涉及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要牢牢抓住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查找当前医疗质量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等重点。

  (四)从严要求,重在实效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目标是要通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规范来实现。各职能部门要在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在活动中出现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坚决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立足当前,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并结合医改、医院等级评审和“护理示范医院”创建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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