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加强侦查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x】

时间:2022-01-08 13:38:59  来源:网友投稿

工作心得:加强侦查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四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着检察机关 执法公信力,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检察机关的形象。侦查监督部门处于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加强侦查 监督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常态,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的必然要求,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一、侦查监督工作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1、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司法行为规范不规范、文明不文明是人民群众认知司法、理解司法、评价司 法、信任司法的直接感受。侦查监督部门既承担着审查逮捕职责,又承担着对立案、 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责,不仅要保护实体权利,而且要程序合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 现正义;不仅要保护个人权利,而且要维护公共利益。目前,公信力评价标准越 来越社会化、多元化、透明化,因此,只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才是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2、规范司法行为是强化审查逮捕质量,增强“两项监督”工作实效的必然要 求

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干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 坚定性,着力纠正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利于深化检务公开,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检察干警“七项能力”建设,促进侦监 干警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审查逮捕公 开审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司法严格、行为规范、作风文明、自身廉 洁、群众满意。

二、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侦查监督部门和侦监干警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不规范 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重打击与轻保护”、“重实体与轻程序”的观念偏差

在审查逮捕和侦查监督过程中,仍有少数干警片面强调打击犯罪职能,把侵 犯犯罪嫌疑人乃至被害人的合法权利视为一种必要的代价,认为保障人权,会导 致“打击不力”;也有干警认为程序规定是可以变通的,依程序办案会束缚手脚, 忽略法定办案程序的要求,在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导致越权办案、不捕案 件说理不充分、未刑拘案件讯问时不通知侦查机关、不积极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等 现象时有发生。

2、新的执法要求与传统办案习惯的相互矛盾

X书记强调,要推动工作理念、机制、方法作相应转变,以适应新常态对执 法能力的新要求。然而,传统的办案习惯和思维定式仍然存在,往往习惯于按照

“惯例”办事,总认为“一直是这样做的”,这样的“惯例”既没有法律依据, 也不符合严格依法办案的法治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侦监干警能力素质的提 高,直接影响办案质量。

3、理想与现实存在的差异

有的干警对促进规范执法的举措和要求不理解,认为会束缚办案行为,影响 办案进程,对这些措施和要求满足于表面上的应付;另外社会层面上对侦监干警 的监督行为认为是吹毛求疵,不理解,有抵抗情绪,我们侦监干警本身也存在不 愿得罪人,不敢监督的思想,工作欠缺主动性。同时,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 追究不严,有隐瞒不报不查,避重就轻等情况,使得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 处理。

三、侦查监督工作必须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面对检察工作新常态,侦监部门必须努力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司法方式、规 范司法行为,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不断强化”着手:

1、不断强化程序、证据意识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理念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准则,要深刻认识司法不 公对社会公正的致命破坏作用。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既具有保障实体 公正有序实现的工具价值,又具有保护人权、规范执法、提高公信的独立价值。

证据规则意识要求树立证据合法性理念,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

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制 约的观念,认真贯彻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认真 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依法接受律师和诉讼当事人的监督制约。

2、不断强化诉讼民主意识

坚持诉讼主体原则,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听取意见。坚持诉 讼文明原则,牢固树立文明执法观念,把法律的人本精神、人文关怀理念,落实 到执法活动中,让人民群众在感受法律尊严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坚持疑罪从无的人权保障理念,绝不能以牺牲对人权的保障为代价去片面追求惩 罚犯罪,推动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完善不批捕案件说理机制、逮捕必要 性审查机制等执法办案公开机制,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着力提高在开放、透明、 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能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

3、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意识

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工作考核项目变化对办案质量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 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更加重视准确把握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把防 止冤假错案作为审查逮捕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四个 加强”的工作要求,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 要求的必须听取辩护律师意见,非法证据必须依法排除,关键性定案证据必须进 行复核;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审查,加强对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 加强对关键性定案证据的审查,加强对证据链条排他性的审查”,切实把好检察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

4、不断强化规范司法意识

严格审查逮捕案件的法律底线,建立证据合法性审查机制,高度重视客观性 证据,做到每案必提讯,力戒形式化、程序化倾向。强化侦查监督实效,把立案 监督的重点聚焦在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和被害人反响强烈的案件上,紧紧 围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重点监督一批危害民生的案件。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工作,从排除非法证据和纠 正侦查活动违法入手,对不规范或轻微违法执法情形,及时纠正,对普遍性、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类案监督和综合监督等方式,定期向侦查机关通报,有 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5、不断强化执法信息化意识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 来,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 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 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执法办案信息化能够有效保证严格执法,避免 办案随意性,必然会对检察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信息化应用水平等带来挑 战。我们将在推进执法信息化上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干警操作技能,抓好执法信 息录入和网络管理,推行刑事案件信息整合,实现信息统计、分析、考评功能对 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推荐访问:检察 公信力 侦查 检察 工作心得:加强侦查监督规范化建设 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