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美一级代理协议_XX公司】

时间:2021-11-03 11:48:06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代理协议书

甲方: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林川 法人代表: X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 地址:XXX

768创意产业园B南-1211室

联系人:陈翠红 联系人:XXX

电话及传真:010 联系电话:XX

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XX地区一级代理商事宜,共同开拓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具有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销售许可证,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利和经营场所。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熟悉当地市场状况和渠道状况,经营方向与甲方相一致或大体一致。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保证所辖地区的物流供应。

具备良好的渠道分销能力和行业拓展能力。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及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所有产品的XX地区一级代理商,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2017.01.01至2017.12.31有效期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

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乙方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乙方的授权代理区域为 XX。

乙方需要在协议期内完成目录产品的销售额不少于¥XX0,000元(大写:万元整)。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完成额度(元)

备注

2017.01.01

2017.04.30

¥XX

2017.05.01

2017.08.31

¥XX

2017.09.01

2017.12.31

¥XX

保证金:乙方支付甲方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协议到期,只要乙方无违约行为,任务额无论完成如何,甲方需退回。如双方均同意续约,此保证金将继续保留,作为当年保证金使用。

甲方供货给乙方。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其所拥有的产品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拥有本协议中所有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和发布权。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甲方在产品宣传、广告、网站等信息载体中公布乙方为产品代理商。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在XX地区一级代理资格,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如发现XX地区有甲方签约的其他地区代理商在进行串货销售,乙方需提供含该代理商名称的出库单及商品的条码号(除在此合同生效前原经销商已订购的产品以外),则甲方对违约代理商应采取索赔给乙方(赔偿金额为违规销售的产品金额的5倍)。

如果发生退换货,乙方需提供客户联系方式由甲方产品技术支持确认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分装、换标所代理产品。

乙方不得从事对产品进行解密、非法销售等损害产品厂商及甲方经济利益等的活动。

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乙方只能原封不动地销售从甲方订购的产品(以及任何产品文件),不得在产品包装上附加任何标签。

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折扣价,否则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

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在其网站或公司的宣传资料上介绍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乙方不得单个季度销售额低于销售指标的80%(详见本协议第二款中第四条)。

五、订货、付款、退货、货运及验收

订货:

乙方每次订单金额不小于¥2,000元。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确认单》”传真给甲方(附件一)。

付款: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需付清该订单对应的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将发货给乙方(即款到发货)。

退货:乙方发生退货需求,需提供客户联系方式由甲方产品技术支持确认后方可进行。

货运:甲方承担乙方所订代理产品的运费。

验收: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损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六、价格政策

乙方在代理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须遵循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价。

乙方成为甲方的所有产品代理资格,代理价格将按照《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产品价格单》(附件三)。

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市场指导价格的80%,有特殊情况(如超大需求客户)需与乙方协商确认后方能实施特殊价格政策。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新增产品,将以正式文件形式与乙方签字确认代理商产品价格及市场指导价。

七、销售政策及支持

代理产品类型: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代理区域:XX,如发现乙方有超出代理区域的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

价格规范: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全国统一的销售价格,参见《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价格单》(见附件二)

八、 商务政策及支持

乙方向甲方订货前,应以电话、电子邮件、QQ或者微信等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

甲方收到乙方《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确认单》(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订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库存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答复乙方订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则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

取消或变更订单:如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订单,必须在订单确认有效后的一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得到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取消或变更订单。否则发生差错及经济损失由该公司承担。

甲方在每季度会提供相应的促销政策或促销品(礼品或产品),促销品将配给在对应促销产品中。

甲方将乙方的联系信息添加到网站( )中经销商联系方式。

九、法律效力

本协议所载条款的解释权归属甲方。

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

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如乙方在上述协议期内完成¥XX0,000元(大写:万元整)的销售额,则在此协议销售额的基础上按增长30%为第二年销售指标,合同自动延期壹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司法程序解决。司法裁决地:北京。司法裁决应为最终裁决,甲乙双方必须依照执行。相关费用除裁决有明确规定外,由败诉方承担。

在解决争议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 合同的更改

对本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的终止

当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满后,对于尚未履行的义务和尚未完全付清的款项,本合同继续有效。

附件一:《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确认单》

附件二:《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价格单》

附件三:《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产品价格单》

甲方:北京聚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768创意产业园

B南-1211室

签字盖章:李林川

日期:2016年X月X日

乙方: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

签字盖章:**x

日期: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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