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套实验室边台及边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x|

时间:2021-10-29 14:03:3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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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套实验室边台及边柜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董恒刚

联系人

朱宏伟

通讯地址

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273100

建设地点

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

立项审批部门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20-370881-21-03-02623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5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20年6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投资5000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建设实验室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5日取得曲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曲环报告表[2018]044号),并于2018年完成了自主验收。2019年公司投资6万在曲阜市时庄街道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建设新上喷漆房项目,主要进行科普展品零部件的喷漆。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10日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济环报告表(曲阜)[2020]002号),此项目正在准备开展验收工作。

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投资45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北门拟建设年产1万套实验室边台及边柜加工项目。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432平方米。购置水平钻、封边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套实验室边台及边柜加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中的“27、家具制造的其他”,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万套实验室边台及边柜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 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4%。

(5)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北门(具体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6)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432平方米。购置水平钻、封边机等设备。主要项目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分别见下表。

表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位于厂区东南侧钢结构,主要用于生产加工,放置水平钻、封边机等设备

建筑面积432平方米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供水

由供水系统提供

用水量24m3/a

依托现有

供电

由供电系统提供

用电量6万kW·h/a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项目在封边工序中使用的热熔封边胶会在自然状态挥发出极微量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在下料切割、钻孔工序会产生部分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中央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新建

废水处理

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依托现有

噪声处理

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新建

固废处理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料、废包装物外售、回收利用。

依托现有

表1-2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年生产天数

150

--

2

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2

--

3

劳动定员

8

--

4

项目总投资

万元

45

--

(7)主要生产设备

表1-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水平钻

KN-3018E

1台

2

封边机

468

2台

3

开槽机

/

1台

4

加工中心

/

1套

(8)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表1-4项目所用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主要化学成分

消耗量

备注

1

刨花板

2.4m*1.2m(厚16mm或18mm)

1.2万张

外购

2

封边条

/

7万m

外购

3

热熔封边胶(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

25kg*50袋

1.25t

外购

4

五金配件

/

1万套

外购

5

玻璃

/

5000㎡

外购

根据客户提供资料,热熔封边胶主要成分为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

表1-5主要原辅材料物化性质一览表

原辅材料名称

理化特性

用途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是由乙酸乙烯与乙烯单体在加压条件下经乳液共聚制成内增塑效果很高的树脂乳液。乙烯单体用量在10%左右就能使共聚物的玻璃化温度降至-25℃,并可显著提高抗水解性、耐水耐碱性和耐候性。涂膜性能尚不及纯丙烯酸乳液及苯乙烯丙烯酸醋乳液涂料。主要用于制备内墙乳胶漆。

广泛地用于枯接木材、纸张、织物、皮革以及水泥等,同时,也可作为热熔胶的主要成分。(本项目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作为热熔封边胶的主要成分。)

综上可知:在生产过程中此原料会产生少量VOCs。

表1-6项目能源消耗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m3/a

24

由供水系统提供

2

万kW·h

6

由供电系统提供

(9)产品方案及规模

表1-7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单位

1

实验室边柜

5000

2

实验室边台

5000

3、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曲阜市书院街道供水系统提供,水质、水压、水量能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生活用水:该项目劳动定员8人,用水量按20L/人·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16m3/d,24m3/a(年生产天数为150天);生产过程中不用水。

因此,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4m3/a。

②排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1-1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用电

项目用电由供电系统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年用量6万kW.h。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该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

工作制度:项目全年生产时间为15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5、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家具制造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立项备案取得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审批,项目代码2020-370881-21-03-026231,备案证明见附件。

(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北门,项目四周为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位于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北门,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且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运营的需要,项目选址合理。

(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

(4)项目与区域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北门内。项目属于家具制造业,符合曲阜市开发区工业园产业政策。

(5)“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项目厂区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28282°、北纬35.601549°,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济宁市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 3 \* GB3 ③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为家具制造业,符合曲阜市开发区工业园产业政策,不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6)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

表1-8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情况

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1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3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符合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

符合

(7)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拟建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

表1-9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

符合性

(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

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

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

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

(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

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

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

(8)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文符合性分析

表1-10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情况

序号

项目

符合性

1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为重点区域范围。

项目在济宁重点控制区。

2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项目不在上述项目之列。

3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项目,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要求。

(9)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3年31号公告)的符合性

表1-11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源头和过程控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项目在封边工序中使用的热熔封边胶会在自然状态挥发出极微量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不存在相关问题。

符合

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3年31号公告)的各项要求。

(10)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符合性

表1-12 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三)表面涂装行业

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在封边工序中使用的热熔封边胶会在自然状态挥发出极微量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的各项要求。

(11)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

项目为家具制造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文件中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12)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项目距离南水北调沿线东线工程45km,位于一般保护区域内,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区域内废水排放执行《流域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九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投资5000万元在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建设实验室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3月5日取得曲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曲环报告表[2018]044号),并于2018年完成了自主验收。年产15000套科普展品、50套实验室成套设备、100套科学实验仪器。

公司于2020年投资6万元在曲阜市时庄街道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一路路西建设新上喷漆房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10日取得济宁市生态环保局批复(济环报告表(曲阜)【2020】002号),正在准备开展验收工作。

(一)实验室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

表1-13 原有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激光雕刻机

4

2

雕铣机

2

3

钻床

2

4

铣床

2

5

砂轮机

2

6

气泵

2

7

抛光机

2

8

斜切锯

2

9

电焊机

2

10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双头)

1

注:项目设备无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修正)》中限制及淘汰使用的设备。

1、原有项目工艺分析

图1-2原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工序图

2、原有项目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原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雕刻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极少,无组织排放,2018年1月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量最大监测浓度0.99mg/m3,符合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原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绿化及距离衰减,2018年1月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6.3-58.1dB(A)之间,企业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废弃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固体废物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新上喷漆房项目

表1-14 原有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喷漆房

1

2

手持喷枪

2

3

空压机

2

4

烤灯

8

5

环保设备

1

注:项目设备无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修正)》中限制及淘汰使用的设备。

1、原有项目工艺分析

图1-3原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工序图

2、原有项目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原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喷漆房配套环保设施:1套干式漆雾处理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环评报告中所描述喷涂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35mg/m3、排放速率0.0035kg/h,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排放速率限值;VOCS总排放浓度1.021mg/m3、总排放速率0.0102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2858mg/m3、排放速率0.002858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漆雾颗粒物0.00105t/a、VOCS 0.005 t/a、二甲苯0.0014 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的排放要求。相关验收工作正在准备进行中,排放浓度以后期验收监测中数值为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基础进行减震处理,定期检验设备,车间尽量少开启门窗,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经上述措施处理,昼间厂界噪声≤60dB(A),夜间不生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验收工作正在准备进行中,排放浓度以后期验收监测中数值为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油漆和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及过滤棉,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原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和风险措施后,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排放要求,环境风险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于2018年完成了自主验收。不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四)污染物排放汇总

表1-15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类 别

名 称

实验室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

新上喷漆房项目

现有工程产生量(t/a)

现有工程排放量(t/a)

现有工程产生量(t/a)

现有工程排放量(t/a)

废水

生活污水

360

0

48

0

CODcr

0.108

0

0.0144

0

BOD5

0.094

0

0.0096

0

SS

0.072

0

0.0096

0

氮氨

0.011

0

0.00144

0

废气

颗粒物

0.042

0.0348

0.105

0.00525

有机废气

0.03

0.0057

0.32

0.2208

固体

废物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4.5

0

0.6

0

下脚料

0.1

0

--

--

焊渣

0.05

0

--

--

危险废物

废油漆、稀释剂桶

--

--

0.05

0

废活性炭及过滤棉

--

--

0.5

0

本项目为厂区内新建项目,不涉及厂区原有污染物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质、地貌条件

曲阜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北依泰山,南瞻凫峄,东连泗水,西抵兖州。地理座标为东经116°51'-117°13',北纬35°29'-35°49'。南北最大纵距35.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25公里,总面积895.93平方公里。境内百余座山头绵亘在东、北、南三面边境线上,群山内侧散布着几十个大小不等的阜丘,中西部为大片的肥田沃土。山丘与平原之比为3:7,构成了东北高、西南低的基本地势。最高点是北部的凤凰山,海拔548.1米,最低点在西南部的程庄,海拔47米,城区中心海拔60.5米。

(1)地质构造

汶泗断裂:境内为区域上所称之汶泗断层的中段,被第四系覆盖,于吴村的北面通过,走向通东西、倾向北,北盘上升,南盘下降,活动时间为古生代一一燕山期。

(2)工程地质

本区覆盖层为第四系松散沉积物,由东向西,颗粒由粗变细,厚度由大变小,层次逐渐增多。城区综合柱状图是:第一层厚8米左右,以亚砂土、粉细土为主;第二层厚10米左右,该层上都为亚砂土碎石,下部为亚砂土类姜石;第三层厚2.5米,为亚砂土类花岗石碎石;第四层厚99米,为第二系红色砂岩,地层承压力吁10-15吨/平方米。本区抗震裂度为7度。

(3)水文地质

为寒武、奥陶系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层,在曲阜东南、南部分布。富水区在曲阜一一尼山断层西南的南辛、张曲、石家村一带,岩溶发育深度在300米以内。大片出露于东南部低山丘陵区的灰岩岩层,向北倾伏,为大气降水直接补给区,降水垂直渗入地下后,沿裂隙、岩溶发育带,顺岩层倾伏方向,向北西方向迂流。在曲阜市南石家村一带形成自流排泄区,单井出水量在5000-7500m3/d左右,水质良好,矿化度0.16-0.76克/升,为重碳酸钙水型。目前,这套含水层刚刚开始被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开发所利用。

曲阜地形地貌位置处于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平原的交接地带,属泰、沂、蒙沂山前冲积扇的中上部。北、东、南三面环山,丘陵起伏:中西部是泗、沂河冲积平原,为鲁西南平原的东北角。地形总特征是北高南低,东高西低,自然由东北向西南呈倾斜状态。

境内低山丘陵面积为198.90平方公里,占面积的22.2%;泗、沂河冲积平原面积631.0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0.9%。境内最高点曲阜北部的凤凰城,海拔548.1米;最低点是西南部的程家庄附近,海拔47米;城区中心海拔60.5米。南北相对高差501.1米,东西相对高差273.4米。从东北部老虎窝山至西南部的程家庄长39公里,比降为1/650。

曲阜大地构造位置上处于中朝准地台鲁西断隆的中北部偏西,处于荷泽~尼山凸起与曲阜凹陷的交接部位。境内地层出露不甚连续,断裂构造发育,岩浆作用微弱。项目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址为平原地带。

2、气候、气象条件

曲阜属暖温带季风性大陆气候,四季分明,降水较为丰沛,具有多春旱、夏季多雨、秋季干旱、冬季干冷少雪的气候特点。境内年平均太阳辐射热量120千卡/平方公里,常年平均日照时数2433小时,常年平均气温13.6°C,常年降雨量666.3毫米,常年无霜期199天,年平均风速2.4米/秒。本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雹和干热风等。

(1)气温

历年一般7月平均气温最高,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极端最高温40.30℃(1996年7月19日)极端最低气温-18.1℃(1967年1月25日)。年平均气温13.5℃。

(2)降雨

降雨较为充沛,具有春季多旱、夏季多雨、秋季干旱、冬季干冷少雪的特点,常年降雨量666.3毫米。

(3)蒸发量

蒸发量最大月份为5-7月,月蒸发量250-300毫米,蒸发量最小月份为12-2月份,月蒸发量小于50毫米,年蒸发量平均为1768.7毫米。

(4)风向

夏季盛行南风(风向频率10%),冬季盛行东北风(风向频率14%),平均风速2.7m/s。

3、水文条件

本项目地表水属淮河流域南四湖水系,共有大小河流14条,主要有泗河、沂河、蓼河、崄河4条河流。过境的泗、沂河为东西向骨干河道自东向西横贯全境,河流总长度245.9公里。泗河发源于新泰市太平顶山西侧,出东往西经泗水县、曲阜市后转向西南流经40公里后汇入南四湖,全长159公里,流域面积2366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沂河、郭泗河、衡庙河、纸坊河及竹子园干沟。沂河发源于邹城市凤凰山,上游有尼山水库,由东向西流经曲阜市区,在曲阜市粉店坝处汇入泗河,其主要支流有寥河、响河、蒋沟河及洙水河。目前沂河己成为曲阜市泄洪、纳污主要河道,其上游在丰水期有水,枯水期时常断流。

4、生物资源条件

全市生物资源繁多。粮食作物15种,115个品种,主要有小麦、玉米、高梁、谷子、绿豆、地瓜、大豆、水稻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花生、芝麻等。常种的蔬菜、瓜果类作物有40余种。各类花卉135种,其中:兰花为“市花”。药材120余种。林木有乔、灌、花木140种及变种。经济树主要有苹果、桃、杏、梨、山渣等29种。观赏树有桧柏、银杏、雪松、丁香等49种,其中:桧柏为“市树”。水生植物26种。畜禽主要有牛、马、驴、骡、猪、羊、鸡、鸭、鹅、兔等。各种鸟类29种,其中:鹭鸶为“市鸟”。还有野生兽类10余种,昆虫类30余种。水生动物主要有鱼类、虾类、贝类等。

项目区周边无重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文物、历史古迹等。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曲阜是东方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国传统文化最稠密和最领先的地区。中国远古时代“三皇五帝”都曾在此留下踪迹,黄帝生于曲阜城东的寿丘。曲阜是我国古老的文化、文明之都,是神农故都、少吴之虚、殷商故国、周汉鲁都,曾作为鲁国故都800余年。从汉高祖刘邦到曲阜祭孔开始,历代帝王将相朝圣拜祭孔子络绎不绝。公元584年初定县名为曲阜,1012年更名为仙源,1129年恢复曲阜县名,1986年撤县设市。曲阜是全国首批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现存文物古迹34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11处。孔府、孔林、孔庙规模宏大、气势磅畴,与北京的故宫、河北的承德避暑山庄并称为我国三大古建筑群,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三个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截至2011年9月26日,曲阜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8镇,即鲁城街道办事处、书院街道办事处、时庄街道办事处、小雪街道办事处、吴村镇、姚村镇、陵城镇、尼山镇、王庄镇、息陬镇、石门山镇、防山镇。共41个居委会、355个村委会,483个自然村。总面积896平方千米。曲阜市董庄乡改为石门山镇后,将有利于提高石门山景区知名度,加快该镇旅游休闲产业发展进程。至此,曲阜市的乡建制成为历史,全部实现了镇街建制,标志着曲阜市城镇化水平又有新提高。

山东省政府批准的曲阜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曲阜市定位为济兖邹曲组群式大城市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规划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50万人。这一规划的实施必将带动曲阜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

曲阜是世界著名的文化旅游胜地,中国旅游胜地40佳城市之一,全国35个王牌旅游城市之一,中央命名的第一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功举办了23届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该节被国家旅游局列为中国主要旅游节庆活动,被评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十大节庆活动之一,成为国际旅游品牌,在海内外产生了深远影响。成功推出明故城开城仪式和全球祭孔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设立了国际“孔子教育奖”。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市”。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陵城镇马家庙村东南150米北门,参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和2020年1月空气质量报告:

表3-1 2019年、2020.01、2020.02月曲阜市空气质量现状 单位:μg/m3

时间

SO2

NO2

PM10

pM2.5

2019全年

14

37

101

58

二级标准

60

40

70

35

2020.01

18

40

156

117

2020.02

12

20

82

57

根据上述表格可知,该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暂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的地表水径流主要为泗河,根据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的2020年4月地表水水质状况(http://18:8003/waterpublic/),项目附近的地表水径流泗河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根据曲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1季度农村村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统计表1(万人千吨)(/art/2020/4/13/art_38311_2479176.html?**gkhide=1),企业最近水源地(春亭村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水质pH、总硬度、总大肠菌数、亚硝酸盐、耗氧量、氯化物、硝酸盐、挥发性酚等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该区域处于2类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生态环境

该区域属于平原区,包括一般工业生产区和农业生产混合区,主要植物为人工绿化植物及周边农作物。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该地区植物多样性降低、植被覆盖率减少,项目区内无珍稀动植物和文物保护区,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在该地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现状影响较小。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附近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3)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表3-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目标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

(m)

功能

环境空气

东辛村

NW

1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西辛村

NW

480

八里庙

NW

700

时庄镇辛庄小学

NW

540

罗汉村

E

1230

东颜家村

S

1150

西颜家村

SW

1220

地表水环境

泗河

W

145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周围浅层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外

东、南、西、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

四、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修改单要求(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29号公告)。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SO2

年平均

60

24小时平均

15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CO(mg/m3)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160

1小时平均

200

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单位:mg/L

项目

pH

溶解氧

CODCr

BOD5

标准值

6~9

≥3.0

≤30

≤6

项目

总磷

氨氮

石油类

挥发酚

标准值

≤0.3

≤1.5

≤0.5

≤0.01

3、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表4-3 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单位:mg/L

项目

pH

总硬度

总大肠菌群

亚硝酸盐

标准值

6.5~8.5

450

3.0

1.00

项目

高锰酸盐指数

氯化物

硝酸盐

挥发酚

标准值

3.0

250

20

0.002

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3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60

50

1、废气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限值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的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排放要求。

表4-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要求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气筒高度

(m)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颗粒物

20

3.5

15

1.0

VOCs

40

2.4

15

2.0

--

--

--

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

--

--

--

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3、噪声

营运期厂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表4-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GB18597-2001 及修订单标准要求)。

自2017年04月起,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必须取得的总量指标从两项增加为四项。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基础上增加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两项指标。

本项目位于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0194t/a;VOCs排放量约为0.00125t/a。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 需申请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0388t/a。VOCs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0025t/a。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厂房东南侧建设,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2.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图5-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1)下料切割:将原材料刨花板按照订单需求通过开槽机开槽、加工中心装置加工进行下料切割。

产污环节:该工段主要有粉尘产生,同时有边角废料及设备噪声产生。

(2)封边:将下料切割好的原料通过用热熔封边胶根据订单需求进行相应封边处理。

产污环节:该工段主要有有机废气(VOCs)产生,同时有边角废料及设备噪声产生。

(3)钻孔:封好边后,根据订单设计需求在相应位置上用水平钻进行钻孔处理。

产污环节:该工段主要有粉尘产生,同时有边角废料及设备噪声产生。

(4)包装、成品:将钻好孔的半成品进行包装处理后,出成品外售。

2.2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钻孔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和封边工序中热熔封边胶产生的VOCs。

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

下料切割、钻孔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

(1)VOCs

根据客户提供资料,热熔封边胶主要成分为乙烯-醋酸乙烯共聚乳液,属于白乳胶,不含甲醛,属于水基型胶,所含挥发性有机物较少,几乎无味,且项目不设加热烘干工序,采取自然风干方式,因此只有热熔封边胶会在自然状态挥发出极微量的气味。本项目热熔封边胶年用量共1.25t,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可得,热熔封边胶的VOCs产污系数为0.001 kgVOCs /kg封边胶,则VOCs年产生量为0.00125t/a。

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 4000m3 /h,本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新型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收集效率约为90%,净化效率约为95%(蜂窝活性炭单级吸附效率约为 80%,二级吸附效率可到 95%以上)。有机废气通过吸附装置,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年工作时间 2400h,则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1废气产生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废气类型

废气量

m3/h

产生量

kg /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生产车间

VOCs

有组织废气

4000

1.125

0.000469

0.11725

生产车间

VOCs

无组织废气

--

0.125

0.000052

--

(2)含尘废气影响分析

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主要来源于下料切割、钻孔工序。

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主要来源于锯条工序,参考《工业污染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2011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工业粉尘产生系数为0.321kg/m3-产品(锯材厚度≤35mm),本项目产品规模为552.96m3/a,则本项粉尘产生量为0.178t/a。

项目生产粉尘通过集气效率90%的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中央除尘装置进行处理,该装置去除效率可达到99%以上,风机风量为4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该工段无组织粉尘气体排放量为0.0178t/a,经集气罩收集的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16t/a,产生速率为0.133kg/h、产生浓度为33mg/m3;有组织粉尘颗粒物处理后排放量为0.0016t/a,排放速率为0.00133kg/h,排放浓度为0.33mg/m3。

本项目运行期废气产生汇总情况见下表。

表5-2废气产生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废气类型

废气量

m3/h

产生量

t /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生产车间

粉尘

有组织废气

4000

0.16

0.133

33

生产车间

粉尘

无组织废气

--

0.0178

0.0148

--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80dB(A)。

表5-3 项目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工作方式

噪声源强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1

封边机

连续

70~80

隔声、减振、消声

15~25

2

水平钻

连续

65~75

15~25

3

加工中心

连续

70~80

15~25

4

开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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