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合同书,(2)

时间:2021-10-26 18:23:00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合同书

  甲

 方:X 县 X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村 组

 (管理养护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村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路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公路法》、《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 X 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职责 (一)自觉接受甲方和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及担保方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完成

  公路全长

 公里(起自

  止于

 )的养护管理任务。

 (二)负责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要求是:

 ①保持路面经常整洁,及时清除公路上零散土石等杂物和各种路障; ②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横向排水良好,路肩无杂物、无杂草,边沟无淤塞,桥梁、涵洞池水孔排水畅通; ③维护公路安保错车台、里程碑(字)、限重等安全警示标志; ④保护公路绿化树木; ⑤负责预防水毁和清除水毁零散塌方(无论有多少处,每处 10方以内)及垮塌石岸(3 方以内)的修复; ⑥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制止超重超限车辆行驶本公路,制止各种占用及损害公路行为的发生;发现重大公路侵权案件要迅速报告村委会、镇政府和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⑦按《公路养护技术规定》,积极配合县、镇组织的公路检查,上报好路率月报表等统计资料。

 ⑧确保每月上路养护至少在 10 天以上,但洪水所造成 10 方以上的垮方另算,雨雪天气必须随时上路养护。

 (三)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上路养护(施工)要穿安全标志服(橘黄色),防范养护中路基边坡和清除水毁时遭遇洪水及险石脱落或泥石流滑坡等险情,上下班乘坐车辆要保证安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未尽预见义务的,自负一切责任。

 二、担保方职责 (一)负责向甲方推荐公路养护承包人; (二)负责建立健全公路养护工作日志,记载公路日常养护情况,督促养护承包人履行职责;

 (三)负责组织群众义务投工,完成公路绿化和路面大、中修以及重大水毁的抢修和恢复; (四)负责管护本合同外的村、组公路,并将任务落实到户。

 三、考核及兑现办法 每月镇管理站检查一次,每季度县农村公路局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率均在 80%以上,按比例发放管养经费,合格率均在 79%以下不予以发放管养经费。镇检查时间不定,一般在每月上旬。县检查验收时间一般在每月 10-15 日不等。

 四、奖惩办法 对月检查、季度验收合格率均在 95%以上的,年终奖励管养人1000 元。对合格率达不到 80%以上的不发放管养经费。对失管失养,造成公路低于原修建技术质量标准或导致路产损坏的,经警示、批评、通报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其养护承包合同;对因养护不力导致交通中断达半个月以上的,全额扣减该路线定补的养护经费。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担保人(村委会)、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一季度,若管养较好未解除合同的,该合同继续延用一年。

 甲方(盖章):X 县 X 人民政府

 乙方(管养人签字):

 担

 保

 方:

 村委会(盖章)

 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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