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工作制度】

时间:2021-10-24 19:32:58  来源:网友投稿

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工作制度

【总则】

【一】《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的性质和职责》

统战外联部于2015年年初分管法律事务,合并为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是在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党委的双重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最广泛的战线联盟,为学院建设与发展提供力量支持;

二、组织好“校友会”、“求实之友联谊会、青岛市潍坊商会”等活动,充分凝聚企事业人士、专家学者、培养出的学生、曾经任职教师、社会监督员等最大范围的人员的力量,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智力、财力作用,收集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三、积极做好与上级政府部门和国际国内各单位的联系与交流,赢得政策上的支持,争取更多专家为学院的发展献计出力;

四、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学校的活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

五、负责学院相关法律事务,为学院日常运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审核学院相关合同、制度的法律规范性,维护学院正当权益。

六、积极做好中国民主促进会城阳支部的党务工作。

七、做好与青岛市统战部和城阳区统战部的对接工作,积极响应各项政策文件,更好地做好本部门工作。

【二】《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勤奋。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时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工作态度认真踏实。

二、纪律严明。严格遵守学校及部门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大声喧哗,杜绝校园内抽烟等违规行为。

三、按时上班。不可无故迟到或早退,有特殊情况需按照规定流程及时说明原因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上班时间要衣着整齐卫生。不得穿奇装异服,佩戴过多饰品

五、时刻树立办公室人员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的形象。

【三】《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的组织形式》

一、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

学院于2015年在统战外联部的基础上设立法务部,负责联系和沟通学院外聘律师、法院、公证处等相关机构,处理求实学院各项法律事务。法务部设部长一人、部长助理1-2人、科员若干。

二、求实之友联谊会

求实之友联谊会,目的是吸纳更为广泛的人员支持求实学院发展,凡是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求实学院发展的个人,都能参加。成立“求实之友联谊会”办公室,设顾问、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几个级别。会员通过填写《求实之友联谊会入会申请表》,经验证,成为会员。

(一)求实之友联谊会的职能:

1、加强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与求实学院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2、促进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为求实学院的发展作贡献;

3、组织联谊活动及海内外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的年度捐赠活动;

4、编辑、印刷《求实之友通讯》等内部刊物传播求实学院信息、宣传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事迹、凝聚会员力量;

5、为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制作会员卡,成为会员与求实学院联系的有效凭证。

(二)加入求实之友联谊会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求实学院的发展的个人;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退休专家、教授;

4、学生家长

(三)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利参加“求实之友联谊会”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职业技能培训等会员活动;

2、有权利向“求实之友联谊会”提交个人对于学院工作和长期建设的建议;

(四)求实之友联谊会会员的义务:

1、入会时有义务如实填写备档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备档信息负责;

2、有义务严格遵守“求实之友联谊会”章程及全体会员大会做出的各种决议;

3、积极参加“求实之友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有义务维护求实之友联谊会及求实学院的名誉,提高求实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有义务整合自身资源,丰富校友会资源网络,为“求实之友联谊会”增加更为完善的服务项目。

三、青岛市潍坊商会外联部

青岛市潍坊商会是为了促进在青岛经营的潍坊籍企业互利互惠、共同繁荣而成立的组织形式。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同时承担商会外联部的责任,工作人员可以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法务部员工兼任。

【四】《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的机构和管理》

部长、副部长

下设机构

人数

职责

法务部

2

日常法律事务

校友会办公室

1

校友会事务

求实之友联谊会办公室

1

联谊会事务

青岛市潍坊商会外联部办公室

1

外联事务

民进城阳支部办公室

1

统战、政协工作

【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一】《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工作职责》

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是在学院董事会和学院党委的双重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最广泛的战线联盟,为学院建设与发展提供力量支持;

二、积极做好与上级政府部门和国际国内各单位的联系与交流,赢得政策上的支持,争取更多专家为学院的前途献计出力;

三、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学院发展的活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

四、负责学院各类合同的审核、报批事宜以及学院各类诉讼案件、非诉讼事务的处理工作。

五、积极做好民进城阳区基层委员会的党务工作,提高学院影响力。

六、做好与山东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青岛市统战部和城阳区统战部的对接工作,积极响应各项政策文件,提升本部门工作能力,更好地做好本部门工作。

七、做好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城阳区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的对接,全力做好政协提案工作。

八、做好青岛市潍坊商会外联部工作。

九、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外联部暨法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学校统战外联部的日常事务。

二、负责统筹学院统战工作,与民进、统战部、政协各级单位做好沟通与联系。

三、负责做好学院统战外联部的组织工作、团结和调动各社会力量,助理学院发展。

四、负责统筹本部门处理的法律事务,负责学院各类诉讼的处理和分流工作:对于案情简单、影响较小的案件由法务部工作人员自己代理;对于数额较大或影响巨大的案件,及时建议学院董事会聘请相关律师,并做好协助工作。

五、积极参与青岛市潍坊商会的各项事务,做好商会外联部工作。

六、主持编订学院《制度汇编》。

七、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法务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处理学院所有的法律相关事务。

二、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学院法制宣传工作。

三、协助负责人处理学院各类诉讼工作:代理学院案情简单、影响较小的案件;协助学院律师处理数额较大或影响巨大的案件。

四、认真做好学院各类合同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分院的对外合作事宜。

五、协助负责人处理,《制度汇编》编订和修改工作。

六、根据上级领导安排查找各类证据,并标记各类证据是否找到,未找到的原因在以及相关责任人,并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七、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四】《学院统战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做好城阳区民进会的党务工作,做好民进城阳区基层委员会与民进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委统战部、城阳区委统战部以及各兄弟党派的联系与交流工作、提高学院影响力。

二、做好与民进城阳区基层委员会下属三个支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三、做好与青岛市统战部和城阳区统战部的对接工作,积极响应各项政策文件,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单准备工作。

四、做好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城阳区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的对接,全力做好政协提案工作。

五、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学院外联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最广泛的战线联盟,为学院建设与发展提供力量支持;

二、积极做好与上级政府部门和国际国内各单位的联系与交流,赢得政策上的支持,争取更多专家为学院的前途献计出力;

三、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学校的活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

四、积极做好与上级行政部门的联系工作,积极推进学院发展。

五、积极通过商会、民进、政协等各类渠道扩大学院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六】《商会外联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商会成员的选拔确认工作。

二、负责接收来自相关机构对商会行为的监督工作。

三、负责定期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络沟通,传递商会发展动态。

四、负责做好与青岛市民政局的联系与对接,做好商会年检工作。

五、负责做好商会各类签约事宜,尤其是各种大活动的签约仪式组织工作。

六、负责做好商会理事会的筹备工作。

七、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七】《工作标准及考核细则》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考核细则

1

学院合同审核工作

1.按照学院和部门规定将合同审核完毕,并根据领导要求将合同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无异议的按照合同流程单规定走流程。

没有及时审核、上报,一次扣除责任人绩效3分。

2.上级领导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和沟通。

没有及时上报的,一次扣除责任人绩效3分。

2

处理学院各类诉讼案件

1.根据案件需要及律师要求,协调全院各部门查找各类证据,并将证据的查找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证据保存出现瑕疵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未及时查找相关证据或无相关文字说明的,扣除责任人5分。

2. 诉讼标的额较小且案情简单明确的案件,经领导同意后自行代理。

拒不接受代理任务、未按法院要求处理各类案件事物的,扣除责任人绩效5分。

3.诉讼标的额较大或者案情复杂的案件,交由学院外聘律师代理,法务部负责协助;出现不能处理的情况的应及时上报。

未能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扣除责任人绩效5分。

3

处理学院各类非诉业务

根据学院领导安排或各部门需要,及时处理学院各类争议的调解、和解事宜。

无故未能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的,扣除责任人绩效3分。

4

按照领导要求处理民进城阳基层委员会各类事务

根据领导安排处理与城阳区委统战部、民进青岛市委、民进城阳区基层委各支部之间的对接工作。

未能及时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的,扣除责任人绩效2分。

5

按照领导要求处理与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和城阳区委员会有关的事务

1.按照要求提交各类政协提案。

未能按时提交的,扣除责任人绩效2分。

2.按照要求准备各类总结、汇报材料

未能按时提交的,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

6

按照领导要求做好青岛市潍坊商会的各类事务

1.按时参加商会例会。

未按时参加例会且未请假的,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

2.积极参与商会各类大型活动,并负责其中的签约仪式。

未达到领导要求,扣除相关负责人绩效3分。

7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学院《制度汇编》修订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度汇编》的修订工作。

1. 未能按时完成修订的,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

2.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制度汇编》的印刷工作。

2. 未能按时完成印刷的,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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