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委党校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23 15:24:06  来源:网友投稿

 ** 区委党校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指导方针,加强公务员平时管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好的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加强我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能力作风强化年”建设的相关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立足岗位,分层分类,民主公开,务实有效。

 二、考核对象 因我校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而考核对象为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将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以履行职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和效率效果等。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履行个人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是否达到在区、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工作研究或专著等数量要求;是否完成教学专题任务。

 2、是否积极完成校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二)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2、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等制度。

 3、是否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上班期间是否遵守不打游戏、不炒股、不干与工作无关事的规定。

 4、是否体现了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教师教学中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基本观点是否同党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教学活动的组织是否设计合理、调控适度;不误时、不拖堂,衣着大方,举止、言谈文明礼貌。

 3、行政及教辅人员是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教职工和学员遇到的问题,积极为全校教职工和学员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四)廉政建设情况

 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四、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周期为半年,采取月评的方式进行。

 每月月底由各考核对象采取自述的方式,将本人本月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及下月安排在科室内部相互交流,由科室负责人汇总上交分管领导点评后在全校每月科室工作例会上汇报,经校考核领导小组(由中层正职以上人员组成)讨论确定考核等次,每月考核结果交办公室保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90—100 分。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考勤情况优秀。

 2、“称职”:80—89 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考勤情况良好。

 3、“基本称职”:60—79 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结果运用 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培养使用、轮

 岗交流、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一般要在平时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参评总人数的 15%以内。平时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不得参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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