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卷及解析

时间:2021-10-22 09:55:27  来源:网友投稿

 1 2021 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 )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以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监督机制并确保运行有效。

 A、事中内部控制体系 B、事中管控措施 C、事中监管执法 D、事中风险评估 答案:B 解析:考查廉洁从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中的制度建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2.( )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A、董事会 B、监事会 C、高级管理人员 D、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考查廉洁从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中的人员管理: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

 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应加强对所属部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内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

 A、5 B、7 C、10 D、12 答案:A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内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2.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监管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未进行回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利益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工作的;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的。

 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开展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连接培训与教育,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

 A、每周 B、每月 C、每个季度 D、每年 答案:D

 解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并在新员工人职、岗位调整、员工晋升时,软件考前更新,向其传达相应的廉洁从业要求,并要求其签署廉洁从业承诺。

 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 )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①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②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③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④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即《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方式 )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6.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 )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①侵

 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②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间输送利益③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交易④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团队谋取有利评选结果、佣金分配收入或者绩效考核结果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A 解析:考查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禁止性行为:1.利用他人提供或者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等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2.侵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3.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之间输送利益;4.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交易;5.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6.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7.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8.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9.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7.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 )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以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监督机制并确保运行有效。

 A、事中内部控制体系 B、事中管控措施 C、事中监管执法 D、事中风险评估 答案:B

 解析:考查廉洁从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中的制度建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8.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 )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①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②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③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④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即《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方式 )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9.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 )之前,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A、3 月 30 日 B、4 月 30 日 C、5 月 30 日 D、6 月 30 日 答案:B 解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10.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中,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为 3 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 )。

 A、5 年 B、8 年 C、10 年 D、15 年 答案:A 解析:《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 3 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 5 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章对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对其产生的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所规定的效力期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超过效力期限的违法失信信息,不再进行诚信信息公开,并不再接受诚信信息申请查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申请查询自己信息的除外。

 11.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A、1~3 年 B、3~5 年 C、5~10 年 D、终身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期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3 年至 5 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5 年至 10 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2 )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手段,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从事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获取违法所得等不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阻碍、抗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行为的;(6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 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处罚 3 次以上,或者 5 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7 )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活动的;(8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12.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中,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为 3 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 )。

 A、5 年 B、8 年 C、10 年 D、15 年 答案:A 解析:《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 3 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 5 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章对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对其产生的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所规定的效力期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超过效力期限的违法失信信息,不再进行诚信信息公开,并不再接受诚信信息申请查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申请查询自己信息的除外。

 13.有(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①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的③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④受他人指使、胁迫有违法行为,且能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答案:C 解析:考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 )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3 )受他人指使、胁迫有违法行为,且能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4 )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14.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中,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为( )。

 A、1 年 B、2 年 C、3 年 D、6 年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证券业诚信管理中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中,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为 3 年。

 15.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A、1~3 年 B、3~5 年 C、5~10 年 D、终身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期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 3 年至 5 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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