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1-10-15 11:04:57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当前,**新区已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以开放式、市场化机制推进**新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参与**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了解**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情况,按照委领导要求,笔者在挂职地开展蹲点调研,并了解了深圳市等东部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经验。

 ** 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展 《指导意见》提出,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打造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河北省政府根据**新区不同阶段的建设任务和承接能力,适时向**新区下放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推动“照后减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受理承诺。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和资格审查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智能监管全覆盖,健全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制度。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扩大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商务诚信体系,探索建立覆盖所有机构和个人的诚信账户,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8 年以来,河北省及**新区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新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2019 年 5 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向**新区管委会下放 134 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新区管委会已经先后承接河北省级分 3 批下放的 195 项行政许可事项,移交保定市托管的 276 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省、市两级名称相同事项后为 389 项。新区管委会有序推进与三县行政审批一体化建设,优化新区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2019 年 6 月,新区管委会向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下放 89 项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前,雄县、容城、安新三县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已经基本完成交接落实工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定期召开新入驻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和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新区的审批服务环境。

 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 2018 年 5 月正式面向社会开放,新区管委会有关方面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四个一”和行政审批“六化”改革。政务服务“四个一”,即“一门覆盖”,进中心一扇门就可办理 383 项行政许可事项和 58 项便民服务;“一窗受理”,服务中心任何一个窗口都能办理所有审批事项,不用几个窗口东奔西跑;“一网通办”,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一帮到底”,免费、全程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六化”审批模式,即事项清单化、许可标准化、人员职业化、审批电子化、平台一体化、审管联动化。2019 年 5 月 1 日起,“河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除省垂管部门、中央和省派驻**新区有关机构、新区所辖三县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外,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均使用审批专用章。目前,入驻新区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绝大多数许可服务事项均可在新区政务中心办理。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实行“一会三函”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审批周期,减少审批程序,极大便利了新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的前期工作。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协同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平台基本功能的开发,并实现了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的连接。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会同雄县、容城、

 安新三县有关部门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新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网上政务向乡镇延伸。同时,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的工作模式,基本实现工商注册全流程电子化。

 提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能力。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为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门开辟北京企业办理的“绿色通道”,北京企业名称登记即时办结,企业开办 4 日办结,营业执照 2 日办结,未来将实现一日内出证。眼神科技、首航节能等 12 家中关村高技术企业将总部转移到新区或在新区设立机构,100 多家北京企业与新区达成近 200 个意向合作项目。

 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 深圳市是我国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地带,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经验可为**新区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放宽市场准入。深圳市大力推进“先照后证”“照后减证”改革,前置审批事项累计减少约 85%,截至目前仅保留约 11 项,深圳市也成为全国前置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2013 年 3 月,深圳市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放宽商事登记条件,率先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率先推进住所自主申报制度改革,率先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登记改为备案。

 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深圳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信息库,实现了全市人口、企业等信息全覆盖,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 “审批不见面”和“办事不跑腿”,例如,高校毕业生在深圳市落户的办理时间和效率在全国位居前列。深圳市对中小企业进行产业、金融等多种扶持,比如,设立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动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放贷,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使得很多投资者、创业者愿意在深圳市投资创业。深圳市主动制定“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28 条”,给企业降低电、水、物流、税费方面的成本。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在商事登记“开前门”的背景下,深圳市根据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后续监管制度,制定出台相关规定,确保“谁审批,谁监管”。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将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初步建立起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体系的完善反过来又保障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通过一系列措施,深圳市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截至今年 5 月底,深圳市商事主体总量达 321.9 万户,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全市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 247.1 户,拥有企业 155.7 户,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新区是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尽管**新区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实地调研以及与投资创业者交流中发现,与深圳市等东部省市相比,**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中小微企业关注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部分监管规则和标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较大,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传统的巡查监管仍一定程度存在。

 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新区已由规划阶段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参与新区建设较为迫切。建议**新区充分吸收借鉴以深圳市为代表东部省市的做法,结合河北省及**新区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新区营商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都作了明确要求,建议河北省及**新区有关方面切实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出台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企业税收、个人税收、企业用地、企业用电等具体政策措施,确保《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完善市民服务中心明白纸和办事指南。深入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最大限度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层级和模式,构建**新区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对于能放到新区所辖三县、乡镇办理的事项尽量下沉办理、就近办理、同城通办。推

 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统筹开展新区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设计和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在这一过程中,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问题,加强对国家安全数据及企业商业机密的保护。

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优化 情况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调研报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