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自治监督制度|村监督监管机制

时间:2021-10-14 09:13:14  来源:网友投稿

一、监督目的

群众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制原则的体现,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要通过群众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四议两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实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实现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实现新民菜场民主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监督内容

1、“两委”班子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四议”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到位,“党总支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群众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是否按步骤执行;

2、“两公开”是否落实,对决议事项的公告的形式,公告的位置,公告的时间,公告过程中,是否符合规定。党务、财务、政务“三公开”是否到位,公开内容是否准确真实。

3、菜场党员干部遵守党内监督十项规定情况;
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情况;
日常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

三、监督方式

1、党员活动日。每月十一日的党员活动日,党总支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

2、群众代表会议。通过不定期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菜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开展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会议。通过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对菜场党员干部履职情况情况开展评议。

4、党务、财务、政务“三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菜场群众及时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

四、监督途径

1、群众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当面到菜场党政办公室投诉举报,菜场在3个工作日内拿出答复意见。

2、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54—5867897

3、设立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箱设在综合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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