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市政管-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记录 - 燃气保护专项方案x:

时间:2022-01-06 23:12:49  来源:网友投稿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记录

编号:

市政管-11

工程名称

梅林片区道路整体维修工程

分包单位

/

施工单位

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施组

(方案)名称

燃气保护专项方案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严格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颁布的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规定:

(1)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设计阶段及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档案部门、规划国土部门、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查询并收集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所有地下管线、设施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或位置难以判断的,建设单位须对燃气管道进行人工探挖,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测,确保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管线不明不施工。

(2)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与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做到管线保护工作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并与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制定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与相应的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保护方案,共同报管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认可。

(4)100%配备管线工程师。地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应设置施工现场管线保护工程师,建立台账,在施工平面图中准确详细标注。建设单位管线工程师应对现场涉及地下管线的作业进行协调和指挥;施工单位管线保护工程师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认真做好交底、现场监护工作;监理单位管线保护工程师应参与管线保护工作全过程,对涉及管线区域的施工活动进行旁站监理。

(5)100%实施《动土令》制度。建立动土作业《动土令》制度,施工现场动土作业前,建设、监理、施工单共同签署《动土令》,对管线安全再确认。签署各方,特别是管线工程师对开工前管线的确认、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把控等环节负主要责任。

(6)100%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以书面、影像等方式);施工单位在施工或动土作业前,向各钻探班组或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机械操作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其上岗作业前再次交底,确保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体系;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工点负责本工点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应急抢险领导组织机构报送有关信息,报送要及时。

施工现场设安全风险工程预告牌,公示应急抢险领导组织机构成员电话。要求应急抢险领导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全天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联系方式:

医院: 120 消防: 119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输配分公司24h 联系电话: 2519999

会 签 栏

参加单位(部门、班组)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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