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做好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15 10:14:28  来源:网友投稿

 ** 区做好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甘环督办〔20**〕21 号)和兰整改办《关于做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兰整改办发〔20**〕20 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关于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整改标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确保问题如期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方案 1、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整改预计年底完成难度大。

 整改时限:20** 年 12 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 分局 整改措施:

 (1)加大矿山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矿产资源各类违法行为。

 (2)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3)积极督促辖区建材行业矿山开采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工作要求,年底前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2、兰州市未全面制定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相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时限:20** 年 12 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 分局 整改措施:查漏补缺,制定 ** 区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治理措施落实治理工作。

 3、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整改时限:20** 年 12 月底前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 整改措施:

 (1)区工信局负责,完善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建设,将有资质的煤炭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市场配送体系,做到一级批发商入驻市场经营,二级网点规范经营,完善二级煤炭网点建设,实现全区各镇街民用煤集中配送全覆盖。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煤炭质量监管,做好对煤炭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全区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依法采取抽查、质量抽检、处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流通环节煤炭质量的监管,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加强煤炭经营主体管理。依法做好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对完成工商注册的煤炭市场和二级销售网点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及时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做好违规煤炭经营者的查处和取缔工作。

 (3)区工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负责,强化煤炭使用环节监管,加强对煤炭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违法行为,减少劣质煤炭的使用。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4、兰州市 PM2.5 浓度完成年度目标有一定难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

 责任单位: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负责,全面核查核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计划中方案制定、采取措施、实施工程等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扬长补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机动车重点用户监督抽测,严格非道路移动源环保管理,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经营性燃煤茶浴炉清理整治工作。

 (2)区住建局负责,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落实。

 (3)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遏制城区“四烧”反弹。

 (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时段全方位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6)** 交警大队、区交通局负责,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严格落实机动车路段限行管控工作。

 (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 5、城市截污管网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运营经费难以落实,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现有运维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还存在。

 整改时限:20** 年 12 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措施: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完成省市下达的 20** 年度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目标任务。

 6、我省黄河流域共有 3524 个污染源,其中工业源 612 个,农业源 2717 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95 个,且黄河干流及渭河、泾河等主要支流均属于跨省界河流,容易因跨界污染引发纠纷。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负责,加强辖区涉水企业的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大通河、湟水河 ** 段水环境质量;开展水污染联防联控,做好预警监测,定期开展大通河、湟水河 ** 段断面取水监测工作。

 (2)区水务局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7、各地对矿山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地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防控监管相对较弱,选矿废水、矿坑废水、废弃渣堆、堆浸堆未进行调查,风险源掌控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 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整改措施:对辖区矿山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辖区矿山开采企业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省、市、区对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指导协调督办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研究细化,靠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未能进行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销号、倒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压实责任,找准症结,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并准确客观详实的单项材料,做到一事一说明。20** 年 12 月 7 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说明(一事一说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整改办,区整改办统一汇总后经区政府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整改办。

 (三)强化督查,问效问责。对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重拳整治、上限处罚、形成震慑;

 对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拖延办理、刻意隐瞒等问题的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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