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洪中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时间:2021-10-16 10:11:16  来源:网友投稿

 福洪中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

 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办人、验收人、审核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经办人、审核人(会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3、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须填写报销部门福洪中学校;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相关票据或附件要整齐地粘贴,并写清楚所附票据或附件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或附件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 0 补齐。

  5、对于票据、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中学校

 2017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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