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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30 16:05: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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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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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1

一、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确保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粮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县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岩香远;副组长:胡灿云、者益群;成员:玉光罕、孙平、杨秀娟、毕荣、张劳、林敏、苏成、何俊飞、陶平、梁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于3月3日开始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

(二)我局参照《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来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

二、库存现状

县国有粮食企业两户,分别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云南军粮供应站,共有粮仓8栋(间),分布于县城和乡镇,仓容吨,目前无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全县纳入粮食库存检查范围的粮食(原粮)共有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均为中晚籼稻)吨,地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吨,分别储存于县城、勐伴、尚勇、勐棒、勐润5个库点14个仓位。

三、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抽查工作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过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取得经验

一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安全。三是规范对储粮的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库存粮食安全。

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关心支持和县局领导统一安排下,圆满完成了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各股室和国有企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积极主动、上下一致、密切配合,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顺利;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查方法和时限要求,在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2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 [20**]5 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 5 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 、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 5 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 20** 年粮食收购量为 7468 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 、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 20** 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 50 公斤 95 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3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执法严格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存在问题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4

粮食中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时间安排对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了一次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系,摸清基本情况

我们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摸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粮食经营户整体情况,经过摸排,全县有各类粮食经营企业5户,均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个体工商户60家,只有少数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这次检查主要是重点针对尚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

二、领导重视,认真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县粮食中心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于这次专项检查正逢早稻收购和重新换发、认定《粮食收购许可证》期间,工作繁杂特殊,为此,及时召开了班子碰头会,对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成立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赖礼三任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县20**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措施。同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8月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及时换发新证,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有无证收购的现象。

三、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服务并重,树立粮食部门的干部良好形象

我们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并重,印制粮食收购许可政策宣传资料,逐户发至粮食经营者手中,动员督促他们及时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做到持证合法经营。通过督促检查,工作效果明显,有25家个体工商户已到粮食部门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余对象也在陆续申办,有望在8月底前实现粮食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办证全覆盖。同时我们本着检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指导粮食经营者掌握办证要领和节点,正确建立和报送粮食经营台帐数据,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塑造了粮食部门干部良好形象。

202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5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x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银价发〔****〕**号)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从****年x月**日开始,**月**日结束。检查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参观景点及旅游景区停车场、景区内经营者、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农家乐等行业经营者,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景区周边餐饮、住宿、购物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政策、价格法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严格要求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现明码标价的通知》精神,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及周边餐饮、住宿和农家乐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针对我县唯一的旅游景点x产业园,我们认真核对了相关收费文件,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告诫酒店旅社不得借旅游旺季之际乱涨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奇客宰客、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了中国枸杞馆的标价情况,发放了《x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要求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进行交易,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形式必须有依据、有相应的参照价格。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旅游行业经营者都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但个别经营者存在明码标价信息不全、没有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等问题,我们当场给以纠正和规范。截止目前,我们未收到相关旅游业的投诉举报

经过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保持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使x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不到位、不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停车场收费公示不规范、强制服务收取游客讲解费等违法价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对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县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工作重点是:

一是加强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宣传和公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深入宣传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公布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旅游行业自觉遵守收费政策,强化旅游行业收费自律。严格执行旅游行业收费公示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收费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开票等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要经常性开展旅游行业收费专项检查。把旅游行业收费检查纳入每年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旅游行业价格检查不留死角。

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维护群众基本利益。在检查处理过程中,坚决以清退为主,抓好公开退赔,规范收费行为,严肃价格政策。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对个别屡禁不止,问题严重的违纪单位责任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应有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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