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1-10-20 09:33:18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了全面完成本年度的环保工作任务,确保我镇环境质量安全,现将你村(单位)承担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如下(分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

 一、共性责任 1、严格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村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做好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2、制定本村(单位)工作计划时,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其中,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和辖区域内的环保工作负总责)。

 3、积极贯彻落实新的《环保法》,加强宣传及普及工作,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小手牵大手”等开展宣传活动,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少年、干部职工、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教育宣传,让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理念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4、严格监督执行县政府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对本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畜禽养殖项目等规模以上企业,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三个 1000 米”制度,执行率达到 100%。

 5、监督本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达标排放。

 6、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及清运,始终保持清洁。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

 7、加强毁林开荒和非法采石场的监管力度,不得向其提供生产用地、用电等生产条件,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死灰复燃。

 8、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在禁烧期间,各村(单位)必

  须装配宣传车辆进行宣传,在主要村、镇悬挂禁烧标语,下发禁烧文件,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包组、包田块的包抓责任。禁烧期间每日落实专人向镇政府报告收割情况及禁烧情况,实行“零”报告制,直至禁烧结束。确保辖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的禁烧目标。

 9、严禁任何形势的烧火粪现象发生。

 10、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11、加强本村内的河道保洁和管理,监督支持保洁企业或保洁人员工作。加强垃圾清运车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设定、硬化好垃圾箱摆放点。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二、个性责任 1、加强饮用水源区管理

  。

 2、进一步开拓性做好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

 三、问责及奖励 1、对于履职、监管不力,造成本辖区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上访事件或者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对各单位一把手实行环境损害问责机制(含约谈、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

 2、对环保突击工作配合不力,辖区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露天焚烧桔杆被发现并通报,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力,年度考核85 分以下且位于后三位的给予村书记 1000 至 3000 元的惩罚。迎检积极,圆满完成环保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给予村环保督导员 2000 至 4000 元的奖励。

  X 镇人民政府(签章):

  X

 村(签章):

 X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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