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2023年)

时间:2023-04-12 19:35:08  来源:网友投稿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们是被抛到这世界上来的。只因世界偌大却空旷,我们无处躲藏,从而衍生了胆怯与孤独。可当我阅读到《孤独之旅》中杜小康的成长蜕变的片段时,我才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2023年)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们是被抛到这世界上来的。只因世界偌大却空旷,我们无处躲藏,从而衍生了胆怯与孤独。可当我阅读到《孤独之旅》中杜小康的成长蜕变的片段时,我才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错了。生活中处处充满阳光,就算是黑夜里也会有影子,身处黑夜里也不至于被黑暗侵蚀、吞没,更何况,我们还能穿越黑夜,去寻找黎明之路。正如经历暴风雨洗礼后的杜小康把脸埋在鸭的蓬松的.羽毛里哭泣一样,这哭,并不是悲哀,而是他穿越黑夜,战胜孤独后的喜悦。而我呢,我何时才能把头埋进臂弯像杜小康那样好好地哭一场呢?除了穿越黑夜的路,我们不能到达黎明。或许行走在黑夜里,潜伏在黑暗中的孤独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如同四堵高墙困住你,让你只看到长方形的四角天空。你推不开的是墙,推得开的也是墙。只不过一种是由砖堆砌而成的石墙,你推不开。而另一种是衍生胆怯、孤独的心墙,你推得开。我轻轻苦笑,只把头埋在书堆里。我知道,我必须安于这种单调,琐碎的生活。正如《孤独之旅》中的杜小康一样,耐得住寂寞,学会坚强,微笑面对生活,才不至于被孤独所侵蚀、吞没。黑夜里,我静静听着那些漫长的岁月。或许昨天我还在被孤独所牵扰,此刻,只瞬间就被冲散得支离破碎。因为我在推开心墙,穿越黑夜后,蓦地,看见刺眼的倾城之光!

  还没有读过《孤独之旅》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找时间读一下,因为读过之后你会从中学到很多的东西!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阅读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1)

——《孤独者》读书笔记3篇

《孤独者》读书笔记1

  《孤独者》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彷徨》里的代表作,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过去的激进知识分子在社会和时代的压迫走向毁灭的过程。主人公魏连殳和是个近代知识分子,他留洋学成归来,工于生物学,喜爱读书,善于经史。在一个封建伦理纲常森严的时代里,他是学富五车的“异类”。他不反抗也不接受在这个时代里出乎意料的随和,可是善良真挚的他被封建纲常压迫的体无完肤,变成古怪孤僻的缴械者。

  原文里有这么一句“人要使死后没有一个人为他哭不是件容易的事啊”。小说中多次提到哭泣。第一次是魏连殳留洋归来为祖母奔丧时,周围人对祖母的吊唁。第二次是魏连殳在葬礼结束后独自哀泣。第三次试小说的结尾,魏连殳去世,周遭人对他的吊唁。在我看来,第一次的哭泣和第三次哭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周遭人都渴望着从逝者身上捞到好处,虚伪的哀泣着生命的流逝,表达着逝者生前和自己的关系多么亲近,内心里巴不得马上分掉逝者的钱财,是一种充满了功利性的吊唁。相反第二次的哭泣,才算得上是一种吊唁。魏连殳在祖母生前远离故乡,留洋在外,他内心觉得没能花时间陪伴家人是一种遗憾,觉得自己年少时因为自己和祖母没有血缘关系而有意疏远她伤害了祖母的心而懊恼,最令他痛苦的是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弥补自己年少时犯下的过错。从这里可以看出魏连殳本性的善良美好。

  小说里的“我”和魏连殳一样,也是一个新式知识分子,对现世有着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较魏连殳的看法更为激进更为现实一点,魏连殳较“我”的看法更为美好善良一点。就好比小说中“我”和魏连殳关于孩子性本善或者性本恶的意见分歧。起初,魏连殳待业独居时认为小孩本性天真善良,这样的状态会一直保持下去,而“我”认为小孩本性中就有恶的因子。后来,魏连殳的兄长侄儿来投奔他时,他开始动摇,认为小孩中也有令人嫌恶的。小说结尾处,*日里最爱小孩的魏连殳对小孩不友好了起来。这里看出魏连殳心境的变化,也看出了封建伦理纲常的压迫下,魏连殳被压迫成一个完全不像他自己的人,更看出了这样的社会状况下连小孩都变得和周遭世俗一样开始压迫荼毒弱者。着实令人痛心。

  其实魏连殳是个失败者,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起初的失败,也只是他在文论里发表自己的看法后被革职,仕途上的的小挫折。他和封建礼教抗争的心志和力量还在,他纯真善良的心还没被世俗拖下水。这时候的他不是真正的失败者。可是后来,他就是彻底的失败者了,他被逼迫的不得不向封建势力缴械投降,拔掉自己和封建礼教抗争的爪牙,穿上向封建礼教求乞的“不妥贴的衣冠”。再来探讨魏连殳的悲剧其实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遭遇挫折后,启蒙思想逐渐落潮之际,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这样的“魏连殳”式的悲剧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经济上的,是生存、温饱的问题。也是很多“五四”新文化运动知识分子缴械投降的原因。

  魏连殳、N先生、吕纬甫、涓生和子君等等,这类人物都是作者鲁迅笔下的孤独苦闷的知识分子,他们新潮的思想和这个封建礼教森严的时代和社会格格不入。作者鲁迅在塑造这类人物的时候,大量运用了人物心理描写和内心独白,用细腻的笔触地刻画了他们内心痛苦的经历:“这类知识分子意识到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是多么可怕,他们十分渴望冲破这样的束缚,渴望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现状,唤醒人们沉睡的意识。但由于世人麻木不仁,传统封建思想势力过于强大,他们的美好理想终于走向毁灭。他们很痛苦,由于思想的觉醒,他们的内心活动很丰富,他们清醒的知道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人会变成什么样子。传统思想势力的强大使他们的内心愿望极难实现,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反封建的行动上受到了环境条件的限制。在生存问题面前,他们最终缴械投降,拔掉与封建势力作斗争的爪牙,为了温饱问题向封建势力求乞。

  魏连殳的这些经历都和鲁迅十分相似,甚至连外貌也相像。其实《孤独者》是一部作者鲁迅在卸下自己的面具,袒露血肉的进行自我解剖的作品。作者的自我剖析其实是一种反抗绝望、勇敢正视生存困境的生存哲学,充分体现了鲁迅勇于自剖的精神。

《孤独者》读书笔记2

  一直都不太喜欢读鲁迅的作品,它从娱乐的角度来讲是比较没意思的,甚至是比较枯燥的,文字又太深刻,所以读起来就像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是一场心灵的搏斗和拷问。你好像要拷问作者,有时又好像要拷问自己。亦或许是自己的知识太过浅薄了。

  如今,静下心来读过才知道,他的文章并没有想象中的晦涩难懂,只是一开始,没有深究他所在的时代特征,忽略了行文背景,文章自然就无所依了。这其中,《孤独者》是我比较喜欢的文章之一,无奈的时代,无助的生活,从开头到结尾,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刻骨铭心的凄凉,彻底的孤独和绝望,一种“我心伤悲,莫知我哀”的纠结。

  小说的开头就让人心头为之一震——“我和魏连殳相识一场,回想起来倒也别致,竟是以送殓始,以送殓终”。仿佛我和连殳的故事就是死亡的轮回。沉重的阴影笼罩小说人物的命运乃至整篇小说。

  从“送殓”始:魏连殳从小就和他的祖母生活在一起,祖母死后,他从城里赶回来奔丧。因为是寒石山唯一出外游学的学生,是村民眼中的异端人物。所以大家都特别紧张,紧张他回来会不会按照旧的传统规矩办事。于是便提出三个条件:穿孝服,跪拜,请和尚道士。想要难为连殳,却没想到他毫不犹豫的答应,并耐心的装殓祖母,使得村人分外惊奇。其实,并非他识时务,或是向旧势力屈服,而是因为他是真正的孝子,从那个站在“我”前面的花白头发的老太太羡慕感叹声中,我们可以了解老人所想要的东西,我想:连殳的祖母一定也是满足的。因为是真孝,所以他不在乎从新学堂出来仍然一切照旧。骨子里,他是真正的讲礼,他反对的只是礼俗。以至于在许多女人又哭又拜的时候,他一声不响,等到大家哭完了,要走散了——“忽然,他流下泪来了,接着就失声,立刻又变成长嚎,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他要的不是虚假的形式,也无谓于别人的惊异和不满,他要的只是宣泄心中的伤痛,抒发失去祖母的伤感。

  由此,让我联想到了嵇康,阮籍。鲁迅曾经也说过,嵇康阮籍表面看上去是反礼教的,其实他们是最守礼的。而连殳耐心的为祖母装殓,以及他的放声一哭,使得他们不仅在行为方式上很接近,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接近。因此,从连殳身上看到的,正是鲁迅本人与魏晋文人的共通之处,同时,也看到了鲁迅本人的一些精神本质的东西。

  连殳无疑是孤独的,周围的人不仅不理解,甚至还想要当做笑话来看——“或者还会酿成一种出人意外的奇观”“都可以就是照旧,本来就无足观了,但他们还是要看,黄昏之后,便欣欣然聚满一堂前”……何等的不幸!新思潮的影响使他成为旧势力的坚决叛逆者,旧习俗的孤独异路人。

  在小说的第二小节中,可以看出连殳是喜欢孩子的——“手脸和衣服都很脏,而且丑的可以,但是连殳的眼里却即刻发出欢喜的光来”,他还从为数不多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给孩子们买礼物,对几个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

  为什么呢?只因为他认为“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的……。”他认为他们孩子的本性是纯洁的,后天的坏,*日里所看到的坏都是环境教出来的;他认为人的生存还是有希望的,而唯一的希望就在这些天真的孩子身上,既然是环境造成的就有改造的可能。但是,在文中,“我”对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坏花果不是无端的。这场关于人的生存有无希望的争论是没有结果。在最后,“我猜不出他是无话可说呢,还是不屑辩。”所反映的正是鲁迅自己内心的矛盾。

  现实是残酷的,当你背离社会的主流时,即使你是真理,也难免要接受社会的考验。小报上的攻击,学界上的留言,使他深陷泥潭,沦为失业者。之后的他,被社会孤立了,没有忧郁慷慨的青年前来交流,没有怀才不遇的奇士拜访,先前围着他打转的孩子们连他的东西都不要吃了;嗜书如命的他卖掉书籍,卖光了所有。只是想要活下去。

  如此困苦,为什么想要活下去呢?在文中,多次出现这样的字眼——“我还得活几天……”“然而要活下去……”“灭亡时不愿意的”……为此,他连抄写都可以迁就,愿意求乞,冻馁,寂寞,辛苦。只因为他还有理想,还有信仰在心中,即使理想破灭了,也还要为爱着的人活着,最后,连爱着的人都没有了,他是在为仇视他的人活,为不愿意他活着的人活,活的是一种不成全敌人意念。

  因为这个意念,这个残酷的选择,时代的潮流迫使其投靠有权有势的杜师长,不得已“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他放弃自己的操守和坚持,为五斗米折腰,忍让退缩以至于走进自己先前所憎恨的泥坑,其内心是一种绝望的痛苦,那刻他的灵魂死了。他写信来说让“我”忘了他,他说他已经“好”了。仅剩一具背离初衷和信仰的躯壳,又何必铭记?还不如就当他已经离开好了。至少记忆里是那个有血有肉有追求的魏连殳。如此一个彻底的孤独者形象,引得后人对那个时代知识分子深深的同情与悲哀……

  继而,我们反思魏连殳的“孤独”,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呢?开始站在时代前沿,一览众山小,感到异类的孤独,后来又被*碾压遗弃,感到绝望的孤独。这些都是因为人道主义的个性主义精神在当时社会不可能有立锥之地。这是时代的悲哀,是当时社会对知识分子的吞噬,是封建传统思想对首先觉醒的知识分子精神追求的残害,也是那个社会无可改变的宿命。

  连殳是以背叛自己和爱他的人为代价来取得对敌人的胜利的。如此,他的复仇就不能不以自我精神的扭曲和毁灭作为代价,最后必然导致生命的终结。当我赶着去见面的时候,已只能面对连殳的尸体,也就出现了小说开头交代的“以送殓终”。

  连殳走了,一种最彻底的方式带走了他的痛苦,也把他带离了那个无奈的时代。

  小说末尾,受伤的狼再次出现,死亡轮回的生命感受也随之走向顶点。这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的长嗥,无疑是连殳的心声,也正是作者自己的心声,同时也是无数觉醒的知识分子的心声。

  终于,一切恢复*静,现状的改变又需开始新的挣扎,新的努力,需要永不停留的向前迈进。用一份轻松的心境,坦然面对现实,在月光底下,从潮湿的石路出发,走向光明。

《孤独者》读书笔记3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习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面对乡村*的知识者。

  2在唐诗里孤独漫步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个持续了近三百年的盛世。然而,正所谓“繁华落尽是辜负孤独”,在这繁荣的背后,无数仕途失意的文人在哀吟,在悲歌。这其中有一位被贺知章称为“嫡仙人”的诗人,他就是李白。

  李白的生与死都与月和酒有关。他的童心永远如月光般清澈纯净。“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碧云端。”月是他的知己,他向月倾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他托月亮为信使,将一片怀念送给友人。仍是月,陪他飞渡湖水:“一夜飞渡镜湖月。”酒,是忘忧物,是扫愁帚,李白自然离不了酒:“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一切功名富贵不过是身外之物,若能暂时以酒浇愁,这有算得了什么呢?“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诗人万分忧愁之时,也只能以美酒佳肴醉了心吧。传说,李白是在醉酒后跳入水中捉月亮而死的,我毫不犹豫地相信了,或许李白是从月亮上被贬下凡间的。因此他总是那么清高,那么浪漫,在红尘中抱着月的余晖里去,可能是最美地消逝吧。

  最喜欢他的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陶渊明有诗:“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作者对此给予了极美的诠释:“影子,既是低于诗人的众生,也是曾经的诗人,是他的源头;月亮既是高于诗人的神灵,也是他神性的自我,是他内心梦幻和理想的写照,而诗人就在这过去的我、现在的我、神灵的我中间徘徊着,凌乱着,寂寞着,孤独着……灵魂对超我的念念不忘与肉体无法摆脱本我的羁绊,是诗人孤独的原因,也是诗人伟大的源泉。正是这种灵与肉的冲突,使他们将神灵无限地接近伟大与崇高,又不得不随时受着尘世凡俗的困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却无法摆脱孤独。”

  李白,这样一位徘徊于神领域和人群之间的伟大诗人,在晚唐的衰落中逐渐隐去。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2)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孤独之旅》讲述的是少年杜小康在艰难困苦的磨砺中长大的一个过程,长大了是一个过程,一种逐见成熟了的心态.

  是突发的逆境造成了杜小康长大了,他家庭发生了变故而失学,迫不得以而跟着父亲去放鸭.可是突发的困难有些让他接受不了,他居然对着父亲说:“我不去放鸭了,我要上岸回家”……他站在船上,向后眺望,除了朦朦胧胧的树烟,就什么也没有了。“这一段写出了他的失落和无奈,还有少许的不愿意接受事实的悲凉情感。但杜小康向后看却除了烟变什么也没有了,说暗示了他没有后路,曾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已烟消云散了。

  杜小康注定了要在这里接受磨难。而磨难他的,正是这些由他和父亲精心照料而长得如此肥硕的鸭子,让很多人同情。鸭子元知,只知无忧无虑的吃啊,游啊,却带给了少年杜小康无尽的忧愁,而鸭子也本身也面临着威胁,被杀的威胁。而杜小康一方面期待着,被这些肥硕的鸭子折磨着,而另一方面却又期待着这些鸭子能带给他一些财物。这句话即写出了鸭子们处境的矛盾又写出了杜小康心情矛盾。

  鸭子被雷电惊吓了,鸭栏又恰好被风吹干了,鸭子们都跑了出去,杜小康追去,鸭子又失而复得,但他和鸭子迷路了,他哭了起来,但并不是悲哀,他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哭。雨过天晴,杜小康想起了母亲,但他并没有哭,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这一哭,一不哭充分的说明了杜小康心里变化的经历,他却却实实长大了。

  文章的最后一句,虽然朴实,但却点明了希望,以上就是杜小康点点滴滴的心灵的变化。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2

  说实话,很长时刻都没有和爸爸妈妈读过书了。有一天,我拿着姐姐初中的语文书去和爸爸读亲子共读。

  翻阅着语文书,感觉好枯燥。对爸爸说:“真是的,初中语文书,怎样这么无聊,连一张彩色图片也没有,而且文字还这么多,可想而知,初中生生活这么乏味。”正当我要关上书的时候,一个题目吸引了我,这个题目的名字就是《孤独之旅》。

  一个疑问充斥在我的心中。“为什么旅途是孤独的,是什么样的人经历了这样的旅途?”正当我在想的时候,妈妈说:“是要让你接触这种文章,看看主人公有怎样一段不一样寻常的经历,这样才能更懂事。”伴随着柔和的灯光,我仔细地阅读着,我的情感也时起时伏,虽然有些字不认识,问了妈妈以后继续读。

  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文中主人公杜小康以赶鸭子维生,历经了生死磨难。这位少年在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中锤炼了自己的身心,他被自己的长大了,坚强了而感动。”

  经过我和爸爸妈妈讨论一番后,得出了一份这样的结论:“此刻的我比起杜小康很幸福、很快乐,我比他拥有了更多的`甜蜜,更多的朋友,更多的亲人,我不会像他那样孤独,但我承认,我没有像他那样遇到困难的时的坚强,这一点我要向他学习他那份乐观坚强的心态,他的旅途是孤独的,我的旅途是开心的,因此我更就应好好把握,好好学习。”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或多或少都曾被自己所感动,因此*常遇到困难,更就应以坚强的心态去应对它,得到那一份坚强被自己的行为所感动,那样我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愈挫愈勇。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样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发奋和拼搏,每一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应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应对风雨,坦然地理解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3)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孤独之旅》。文中小男孩儿杜小康勇敢坚强的劲儿让我十分敬佩。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少年时的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所以只能跟着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上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在放鸭的过程中锤炼了自己的意志力。就在一场暴风雨中,他和他的父亲走散,可是他并没有哭泣,而是选择坚强勇敢的面对······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如果主人公杜小康自生自灭的话,他就不会有她以后的成绩。

  正是杜小康的"勇敢让我回想起这么一件事儿来。有一次,妈妈帮我买回了一辆自行车:“你看,你们班的同学都会骑了,而你呢?”我当然不服气,便随口答应了!“不就骑个自行车嘛,小菜一碟。”说完我便自己去骑上自行车去了学校。可当我刚跨上自行车的一瞬间,便摔倒在地。我可没有放弃,再跨上去再摔下去,这时我心里动摇了,不想再练习了······可当我想到文中的杜小康时,我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决定勇敢面对。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需要勇敢坚强,这样你才会发现阳光总在风雨后,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在前进的风帆,就必将向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彼岸。坚韧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我又爬了起来,经过无数次失败我终于会骑自行车了。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风雨洗去我们的混沌,洗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刷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出一片绚丽的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2

  《孤独之旅》讲述的是少年杜小康在艰难困苦的磨砺中长大的一个过程,长大了是一个过程,一种逐见成熟了的心态。

  是突发的逆境造成了杜小康长大了,他家庭发生了变故而失学,迫不得以而跟着父亲去放鸭。但是突发的困难有些让他理解不了,他居然对着父亲说:“我不去放鸭了,我要上岸回家”……他站在船上,向后眺望,除了朦朦胧胧的树烟,就什么也没有了。“这一段写出了他的失落和无奈,还有少许的不愿意理解事实的悲凉情感。但杜小康向后看却除了烟变什么也没有了,说暗示了他没有后路,曾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已烟消云散了。

  杜小康注定了要在那里理解磨难。而磨难他的,正是这些由他和父亲精心照料而长得如此肥硕的鸭子,让很多人同情。鸭子元知,只知无忧无虑的吃啊,游啊,却带给了少年杜小康无尽的忧愁,而鸭子也本身也面临着威胁,被杀的威胁。而杜小康一方面期盼着,被这些肥硕的鸭子折磨着,而另一方面却又期盼着这些鸭子能带给他一些财物。这句话即写出了鸭子们处境的矛盾又写出了杜小康情绪矛盾。

  鸭子被雷电惊吓了,鸭栏又恰好被风吹干了,鸭子们都跑了出去,杜小康追去,鸭子又失而复得,但他和鸭子迷路了,他哭了起来,但并不是悲哀,他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想哭。雨过天晴,杜小康想起了母亲,但他并没有哭,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这一哭,一不哭充分的说明了杜小康心里变化的经历,他却却实实长大了。

  文章的最后一句,虽然朴实,但却点明了期望,以上就是杜小康点点滴滴的心灵的变化。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

  这篇文章的内容很简单——讲述了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然而越是简单的故事,往往越是深入人心——因为它们的作者抛弃了华丽的笔触与峰回路转的情节,选择了一些更能体现事物本质的东西。

  富家子杜小康,曾过着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而当生活的大厦于眼前轰然崩塌,一切化为泡影,他,又该做些什么?

  名为“逆境”的河在眼前翻涌着,奔腾着,卷起层层黑色的浪花。他没有逃避,他无从逃避,他同父亲手挽手,跳了进去。

  他望着远方如浪潮般的芦荡,望着黛色的群山,望着云卷云舒。他望着一天天长大的鸭群,笑了,笑中带着得意。他被迫接受孤独,他开始拥抱孤独,他试着享受孤独。

  但困境接踵而至。鸭群在暴风雨中消散,他没有犹豫,扛起生活的重任,追了上去。

  他找到了鸭群,但在逆境中迷了路。他望着异乡的天空,嗅着鸭身上的羽绒气味,他哭了。泪水洗涤了他的幼稚与自负,他在闪闪泪光中走向成熟——不为别的,只因这是逆境为他铺就的康庄大道。

  要么在逆境中成长,要么在逆境中死亡。而他,成长了。

  每当身处困境时,我便总会想到那个在无边芦荡中追逐鸭群的少年——他孤独的心中盈满希望,稚嫩的脸上透着坚强。他在困境中摸索着,他在孤独中探寻着,但毋庸置疑,他未来的路,一定铺满了光明与希望。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4)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10篇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1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恕我愚钝,这本书读起来真不咋滴。

  就像一些艺术作品,你欣赏不了,不能说它不好,只能说自己还没有那个境界去领悟。我可能就还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吧。

  于是我就找了几篇豆瓣书评,很想理解下这本书到底要表达什么,因为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没有什么感悟。

  但看了几篇我也还是没有真正领悟,有人说讲的是孤独,有人说是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但还没有看到一篇让我幡然醒悟的那种。

  那*脆就先把自己的感悟先写下来,再慢慢去研究它的深刻吧。

  这本书我看了一个星期左右就看完了,可以说是快的了。因为我看到有人在豆瓣书评里说他看了两三个月,还有些人说,第一次看了几页之后就放下看不下去了,然后再次拿起的"时候已经过了好些年了,才再次把它读完。

  还好我没先看这个书评,不然我可能会被这些评论引导,会被这种先入为主的概念误导我看不下去。

  这本书出现了很多的人物,关键是很多人物的名字的都是重复的,或者在相同的名字下,再加上一个名字,所以看起来会吃力一些。

  虽然我有时候也会搞不清谁是谁,很想停下来,回忆下这个人物是最开始提到的哪个人物。但我没有停下来,记不起来我就直接略过,然后随着剧情一直看下去,这个人物就自然而然的记起来了。

  而且我觉得人物的名字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情节。

  但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故事真的没有太大的触动我,不能说不好看,看的时候也还是有滋有味的,但就是无法共鸣。无法共鸣的东西,看过后就看过了,可能会很快的就忘掉。

  用简单的一点的话,这本书就是讲了一个家族从兴起到衰落的过程。我说的坏一点,就是一对老祖宗生了一堆儿女,然后作者用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在每个人物背后为他们添上了一些故事。

  但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呢?我看了之后完全没有什么可以供我借鉴学习的地方,要是讲历史变迁,但它又是魔幻现实主义,也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历史意义。

  要是讲孤独,那他又没有把那种孤独感传达给我。

  以至于让我想:哦,这个写法有点想巴金的《家》,除了把相同的故事情节重复堆砌在不同的人物上,这本《百年孤独》就是不同的人物堆砌起来的一本小说,嘿,以至于让我想,原来小说的字数是可以这样凑齐的。

  我知道这样想不好,毕竟这两本书好歹也是个伟大的作品,但这是属于我的读书感悟,既然我看了,他能让我有这种感觉,说明也是这本书的问题。

  当然,我还是觉得是自己愚钝,无法去理解书里要表达的宏伟意义,不说了,我要继续去研究它的深刻了。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2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生于哥伦比亚的小镇阿拉卡塔卡。8岁前,马尔克斯一直居住在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是上校,曾经两次参加哥伦比亚内战,外祖母是一个勤劳的农妇,对拉美传统神话故事非常熟悉。”

  ——摘自豆瓣

  先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看《百年孤独》,前者有点像是把后者的一个切片做得充实复杂,两本书都浓的老人味,说话方式以及老人才有的智慧和阅历。

  阅读时的愉悦多来自惊愕和服气,脑袋里小剧场不停,充满画面感(据说作者为了保留读者脑中具体而各异的画面一直没有出售电影版权)。《百年孤独》布满神来之笔,各种泪点笑点不断,看完既充盈又轻逸舒畅。从这一部书中读出了许多部书的乐趣,《无人生还》般笼罩着冥冥之中宿命,《聊斋》式魔幻现实随意切换,同《红楼梦》般由一个人精老太串着大家族的几度兴衰,又有《金瓶梅》式世俗情爱和欲望,还似《三体》给读者充满质感的时空流转。读到真是赚到。

  读书时印象深刻的除了孤独这一主题(没有人比加西亚更能将本不可言的孤独刻画得如此透彻入骨,有如此深切的`理解),还有名字。名字很重要,不同文明按照各自脉络发展出的文明不约而同透露了这一讯息。日本电影《你的名字》和《千与千寻》都在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林奈发明了双名法,让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也变得有名有姓。拿拉丁学名或者俗名去呼唤一只飞鸟,它不会答应。但我还是热衷于打听他们的名字,那里可以找到了解他们的线索和钥匙。即便是单纯地知晓名字也好,这样我们就认识了,下回见到可以将它从另外的鸟儿区分出来。

  读书的时候会忍不住自制名字谱系,因为布恩迪亚家族使用重复的名字,和《红楼梦》中的“原应叹息”起名字一样藏着作者的巧思——拥有相同名字的人总是有着相似性格,因而也有类似的宿命。即使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沿着不同的路子成长,曾有自己芳华绝代引领世界的时候,但最终却在时间的齿轮里依了宿命。正如原文所说“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好似无论人物如何生活,都逃不脱既定的宿命。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和父辈祖辈相似的时候,是这个人衰老的开始,衰老的后期便活成像个影子,自身和外界都恍惚,分不清幻觉与现实。

  刘同有本书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虽未拜读,借此书名送给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们,以及偶尔感到孤独的我们。在属于我们的轮回里努力蹦跶吧。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3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我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荡。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

  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4

  终于在各种晦涩难懂和初感兴趣以及不断强迫自己的过程中读完了。巨大的孤独感和沉重感,六代人重复孤独与衰败,给人一种无力挣脱的宿命感,所有人在孤独的宿命中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挣扎,老何塞的探索求知,上校的反抗斗争,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潜心专研,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纵滥情,贝丽卡情爱孤独,贝丽卡的自相矛盾,乌拉苏尔的热情坚守,最终都走向一样的结局,孤独。所有的挣扎都没有意义,都是周而复始的从有希望,用自己的方式抗争孤独,到自闭,到被人遗忘,再到走向死亡。这种无法挣脱的宿命感才让人真正感到结局的悲凉。

  感叹于作者的诸多文学才华:

  一个是在对细节的把控上,比如橙色圆盘代表死亡的预兆,蓝色的墙壁,蓝色的选票以及蓝色的信封所代表的新事物对小镇的吞噬,上校心中那个父亲带他看冰的下午,何塞阿尔卡蒂奥脑海里被看到枪杀刑行的场景,不断重复的三千人死亡,贯穿全文的羊皮卷,乌拉苏尔口中的猪尾巴孩子等等作者有意刻画的细节,都让人在这漫长的百年事件中找到了连接点,前后的对比与衔接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

  二是作者的想象力,隐隐约约终于好想知道一点儿魔幻现实主义的含义了,基于现实,用丰富的想象力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巨大的百年孤独,对虫子,蚂蚁的诸多细节刻画,对不同的人的孤独的想象力,对每个人死亡的不同形式,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又不千篇一律,引人无尽的.思考。

  三是作者对于孤独的刻画。不曾感到突兀和雷同,对于神态描写和语言描写着墨不多,看似冷静周到的第三者叙述反而增加了悲凉的色彩,给读者更深刻的反思,无论是夸张的环境描写还是细节刻画都恰到好处,世上再也不会出现第二个百年孤独了。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5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它同时也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在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我被书中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搞糊涂了,根本不解其义,而且我觉得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比如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零好几个月的雨,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

  孤独是非常可怕的。在拉丁美洲广袤的土地上,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通过查阅相关的历史知识,我了解到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这应该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吧。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6

  时光如梭,岁月飞逝,一转眼就到了暑假,漫漫长假中我觉得不能浪费,我看了一些书,虽然寥寥数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明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者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同时,我很喜欢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希望大家能去欣赏一下,这本书会让你终身受益。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7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一部小说,他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写出了加勒比海沿岸小城马贡百年的历史我定位它是继《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读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当然了,这部巨著也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首先,这部作品的题目首先给读者以深远的思索,其次,它还体现了哥伦比亚人民的现实而又充满创新的生活。

  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稍稍令人迷惘。小说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出生于小城马贡里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个家族先后由衰转盛,由盛转衰的百年兴衰史,一百年的时光轮转,又回到了从前。故事情节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给人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思索。这部作品还这本书以很大篇幅地把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不过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一部家族的兴衰历史,可能不只是反应区区一个家族,还可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作者以小见大,对人类的发展和前途的担忧和希望在笔尖如同潜龙游走一般隐藏在间行间。固然,是需要读者用心去读才能领悟和发现的。细细地品读,你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无限的智慧结晶。

  读完《百年孤独》,我感慨万千,可能并不能全部用文展现出来,所以,希望大家和我,用心去交流和沟通。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8

  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缔造者,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最大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

  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的人,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

  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9

  读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巧合,在旧书店里不经意看到了,刚好老板便宜卖给我了,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今年早些去世,使得这本曾经就很火的书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学校的图书馆也一直借不到,原本还想不跟风,谁叫我是一颗孤独的心灵呢,计划等过几年再来拜读此书的,这买回来的就忍不住要读了,读了更是收不住了,这本书我也是花了很快的时间给读完了。

  “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这句话是小说最后出现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开启了家族的辉煌史的第一页,但最后也如他的好朋友梅尔基亚德斯用梵文在羊皮卷写下的那样,被绑在树上。

  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奥雷里亚诺,由于布恩迪亚家族在给小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喜欢用长辈的名字以表达缅甸之情,但这离奇的家族有时会在某个午后走来某个人的身影,而该人在几年前由于失踪被家人以为早已死掉了的人,可以说我对小说的人物名字还是挺乱的,但是这不影响我继续阅读此书,或者说这些并不重要,不过我记得,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一个人,就是叫奥雷里亚诺,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很早就留下来的预言,也证实了该预言。

  该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 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让人入胜。

  读开始读的时候,我想不就是说了故事嘛,跟书名有什么关系呢,好像一点都不沾边的,当故事发展到第一代家族落幕的时候,我明白了,百年孤独,这是如此的贴合。

  布恩迪亚家族,家庭人数并不少,繁衍的能力挺强,家族的生命力也很旺盛,但是他们每个个体都是孤独的,整个家族也是孤独的。

  这本书,如果你是两年前给我的,我肯定看不下去,看下去了也不一定有很大的感受,如果是两年后再给我看,我想,也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感受吧,刚好就是现在,就像酿酒一样,味道刚刚好。

  与她相识两年多快三年了,遇到她前是孤独的,今后的我,还不知道会不会孤独,不过我确定的是,现在的我是孤独的,像是汪峰的那首《*的孤儿》,大声的呐喊,可是没有人回应,曾经那颗把我的全部紧紧包围的心也已不在,晚上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感觉自己是那么的空虚,自己的喜怒哀乐,无人来分享也无人来分担,无人来感受也无人来慰问。

  我一直挺反感说自己是孤独的人,因为标榜自己是孤独的,说明他并没有孤独到他的骨子里,只是身心的孤单,然后说出来让这个世界来给予他安慰,可是世界又有几个人听到他的声音呢,真正孤独的人,他已经忘却了还有孤独这回事。

  如果从这方面说的话,我应该是不孤独的,毕竟身边还是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的,还有关心我的家人,最重要的是,自己还有感受到了自己的孤独,这不自己的感受与自己的看法相违背了吗,突然我有点不懂的我自己了,其实我用理性思维来想自己,意识到现在的我,有时还是可以给予她一些小小的安慰,她有时也给我一点点的惊喜,这就已经比别人幸福多的多了,我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说我自己孤独,其实我不是想说给世界听,我只想你听见,想让你知道,到我又知道这样太自私了,又希望你没有听见,矛盾的心理,一个矛盾的人。

  从我自身的角度,该小说也让我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爱,如何做一个懂得爱别人和被爱的人。

  从小出生在农村,父母也是传统的农村人,和大多数人一样,他们给我们兄弟俩的爱是那么害羞,以至于我们没有感受到,我知道父母一直以来都很关心我们,他们的辛勤农作也是为了我们能过上好日子,可是我竟不记得我在家里有庆祝我生日快乐这么一回事,我没有一次在父亲节或者母亲节的时候对他们说一声节日快乐。这本书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是孤独的,孤独盘桓在百年的家族上,第一个人被绑在了树上,这些种种迹象,如若他们能多付出一些爱,来关心他们身边的亲人,情况会不会就好了很多呢?他们每个人都有很强的家族观念,可是但又对每天都在身边的亲人若是无睹,经常发生着矛盾,他们要是能更加包容,对身边的人给予更多的爱,懂得如何怎样去爱别人,懂的在被爱的时候知道分寸,我相信布恩迪亚家族会更加悠久而不是只有百年。我越来越觉得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每每总是摄取更多的爱,可是却不懂的去爱别人,现在回头看看,她是那么懂得关心我,可是我呢,我有为她做个什么吗,我知道我心里爱她,可是我却不懂的如何去表达这份爱意,不懂如何去爱,连买个礼物都不懂,还要问她想要什么,这也难怪我失去了她,活该。

  身边的好朋友也是如此,每次别人都那么关心我,可是我却不懂的去回报,哪怕是他们给予我的万分之一,导致朋友也是越交越少,一个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却发现朋友是那么的少,而且心态还是如小孩一般,一张突显衰老的面孔,包裹的却是一颗幼稚、未成熟的心智,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10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生于哥伦比亚的小镇阿拉卡塔卡。8岁前,马尔克斯一直居住在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是上校,曾经两次参加哥伦比亚内战,外祖母是一个勤劳的农妇,对拉美传统神话故事非常熟悉。”

  先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看《百年孤独》,前者有点像是把后者的一个切片做得充实复杂,两本书都浓的老人味,说话方式以及老人才有的智慧和阅历。

  阅读时的愉悦多来自惊愕和服气,脑袋里小剧场不停,充满画面感(据说作者为了保留读者脑中具体而各异的画面一直没有出售电影版权)。《百年孤独》布满神来之笔,各种泪点笑点不断,看完既充盈又轻逸舒畅。从这一部书中读出了许多部书的乐趣,《无人生还》般笼罩着冥冥之中宿命,《聊斋》式魔幻现实随意切换,同《红楼梦》般由一个人精老太串着大家族的几度兴衰,又有《金瓶梅》式世俗情爱和欲望,还似《三体》给读者充满质感的时空流转。读到真是赚到。

  读书时印象深刻的除了孤独这一主题(没有人比加西亚更能将本不可言的孤独刻画得如此透彻入骨,有如此深切的理解),还有名字。名字很重要,不同文明按照各自脉络发展出的文明不约而同透露了这一讯息。日本电影《你的名字》和《千与千寻》都在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林奈发明了双名法,让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也变得有名有姓。拿拉丁学名或者俗名去呼唤一只飞鸟,它不会答应。但我还是热衷于打听他们的名字,那里可以找到了解他们的线索和钥匙。即便是单纯地知晓名字也好,这样我们就认识了,下回见到可以将它从另外的鸟儿区分出来。

  读书的时候会忍不住自制名字谱系,因为布恩迪亚家族使用重复的名字,和《红楼梦》中的“原应叹息”起名字一样藏着作者的巧思——拥有相同名字的人总是有着相似性格,因而也有类似的宿命。即使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沿着不同的路子成长,曾有自己芳华绝代引领世界的时候,但最终却在时间的齿轮里依了宿命。正如原文所说“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好似无论人物如何生活,都逃不脱既定的宿命。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和父辈祖辈相似的时候,是这个人衰老的开始,衰老的后期便活成像个影子,自身和外界都恍惚,分不清幻觉与现实。

  刘同有本书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虽未拜读,借此书名送给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们,以及偶尔感到孤独的我们。在属于我们的轮回里努力蹦跶吧。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5)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10篇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1

  上星期,我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里面讲的是:在埃及街旁的一座房子里,有一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他被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所拥有。有一天,阿比林家带着爱德华坐船去旅行,不小心被两个调皮的小男孩抢走,扔进了海里。从此,爱德华便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

  从渔夫的家到垃圾堆,和一群流浪汉生活在一起,又从萨拉。鲁思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最后来到玩具店,受到了一位老玩偶娃娃的启发,再次敞开心扉,最终见到了阿比林。

  在生活中,别人悄悄爱过我们,只是我们没用心去发现。

  爸爸妈妈为了我们,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我们要报答他们,爱就是懂得感恩。

  在公交车上,有人把座位让给你,要说谢谢,爱就是一声“谢谢”。

  别人爱了我们,我们也要把爱回馈给别人。

  前几个月,玉树大地震,全国都向玉树奉献爱心,还捐献各种生活用品。学校也举行捐款活动,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零花钱捐给了玉树,尽管这些钱微不足道,但却表达了我对玉树的"爱心。

  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爱,去回报每一个爱我们的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2

  我看了一本书,是美国女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获奖作品,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瓷兔子的爱与人生。

  内容是: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小兔子被一个小女孩爱着。小女孩叫阿比林。后来,爱德华在一次海上之旅中和阿比林意外分离,被扔进海里。在爱德华沉睡于海底的第 297天,被渔网捞起,又被扔进垃圾池里。被狗刨出来。跟狗主人和狗流浪很长时间,做稻草人很短时间。从一个生病的孩子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 ……

  最后见到已经成为妈妈的阿比林。我仿佛跟着爱德华掉进海里,在垃圾池里、流浪、当稻草人 ……经历了奇妙而艰辛的旅程,感受着人生的冷暖。

  最感人的是他遇到 4岁的病孩萨拉,他爱着萨拉,萨拉也爱爱德华。可是萨拉因为家庭贫穷,病情一天比一天加重,爱德华眼看着她死去。?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爱”这个字以及所有爱他(她)的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3

  一、阅读起因:

  前段时间,由于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的热播,剧中都教授睡前必读的童话书《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也成为畅销书籍。**的小编也来凑个热闹,网购这本书来看看。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本简单的儿童读物,里面还有精美的插图,但当我深入阅读时,不禁被故事中的瓷兔子感动得落泪。

  二、内容概括:

  这是一本曾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奖金奖的书,这也是一个奇幻的故事。

  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他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有一天,他被弄丢了。作者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会令你惊愕不已,最终你会发现: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从失去爱而学会爱、重新获得爱。

  三、原文摘录:

  1、"打开你的心扉,"她轻柔地说,"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不过首先你必须打开你的心扉。"那门关上了。阳光消失了。有人会来的。

  2、"你的北极星就在那里.当你知道北极星在哪儿的时候你是绝不会迷路的。"

  3、"你使我很失望,"她说道,"你使我十分失望。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你倒不如现在就从这个架子上跳下去把自己摔个粉身碎骨。把一切都了结了。现在就把一切都彻底了结了。"

  4、爱原来来自于破碎与黑暗般的绝望。

  5、"我已经被爱过了,"爱德华说,"我曾被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爱过。我曾被一个渔夫和他的妻子还有一个流浪汉和他的狗爱过。我曾被一个吹口琴的男孩和一个已死去的女孩爱过。不要对我谈什么爱,"他说道,"我懂得爱。"

  6、如果你那样认为的话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完全没有意义了。你必须满怀希望。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

  7、"我不在乎是否有什么人来要我。"爱德华说。

  8、"可那太可怕了,"那个老娃娃说,"如果你那样认为的话,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完全没有意义了。你必须满怀希望。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

  9、"爱德华,"她说道,"哦,爱德华。我爱你。我永远不要你离开我。"那小兔子的心情也十分激动。不过那不是爱。那是一种恼怒,恼的是他曾经如此难受,他就像一件无生命的东西一样被那女仆随意处置——比如说,一个供人使用的碗或一把茶壶。在这整个事件中唯一让他感到满意的就是那新来的女仆立刻被解雇了。

  10、在晴朗的夜晚,星光灿烂,它们那想从针孔里照射进来的光线让爱德华莫名其妙的感到一种安慰。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4

  如果世界没有爱,那该多么可怕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充满了爱。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凯德。迪卡米罗,绘者是美国的巴格拉姆。伊巴图林,译者是王盺若,在此我感谢凯德带来的心灵鸡汤,感谢巴格拉姆带来的精美插图,感谢王盺若把它翻译下来。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埃及街有一只小兔子叫爱德华,他是一只瓷兔子,他有心爱自己的主人阿比林,他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他在一艘轮船上被两个男孩脱光了衣服扔进了大海。过去了十几天,有一个渔夫把他打捞出来并带回了家。在渔夫劳伦斯的家里,他被渔夫和渔夫的妻子内莉喜爱着、呵护着,他这才接受别人的爱。可是有一天,渔夫的孩子把他扔到了垃圾堆上。过去了一些日子,爱德华又被流浪汉布尔和他的狗露西收养,他又得到了爱。可好景不长,他又被一个恶意的售票员给扔到了一个鲜有人迹的山坡上。又过去好多日子,他又被一个老奶奶拿去做稻草人,后来又被老奶奶招来的除草工男孩儿布莱斯送给布莱斯重病的"妹妹。过去了一些日子,布莱斯的妹妹病死了,他带着爱德华去孟培思大街上表演“会跳舞的小兔子”,结果爱德华被餐馆老板摔碎,布莱斯为了将爱德华复原答应玩具店老板把爱德华送给他的条件让玩具店老板把爱德华复原。最后,爱德华被那个深爱着他的、自己也深爱着她的主人阿比林买走。

  读了这本书,我很感动,爱德华在经历了多次磨难终于回到了主人阿比林的身边。一开始,他犯了一个爱的错误,最后,他终于改正了。

  我们其实犯了一个爱的错误,和爱德华一样,只想得到爱却不去付出爱。长辈给予我们的爱无限,我们却只给他们一点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着。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5

  去流浪吧!去流浪吧!让我们一起成为流浪中的精灵吧!关上《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我满脑子全是这个念头。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童书作家凯特·迪卡米洛,我还看过她写的《傻狗温迪克》,她的文字间透露着暖暖的气氛,使我感觉被浓浓的爱意包围……

  书中讲诉了一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的妙不可言的旅行——五味陈杂的心灵之旅:爱德华本该是女主人阿比林的自鸣得意的小兔子,阿比林每天都会给它穿上精美的服装。可是在一次阿比林带它远航的途中,爱德华不幸被几个顽皮的男孩扔进了海里。他躺在海底200多天后,被善良的渔夫网住并带回家。渔夫的女儿不喜欢爱德华,把他丢弃到垃圾堆。流浪汉们发现了他,于是带着他去流浪,在温暖的篝火边,爱德华望着幽远的星空,听流浪汉们唱令人陶醉的歌。再后来爱德华来到了一个生病女孩的床前,陪伴女孩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女孩死后,他又被女孩的哥哥——一个卖艺的男孩,带到孟斐斯街道的咖啡厅表演,意外中爱德华的头撞在柜台上碎成了21块。随后他被送进了修理工的商店。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个百岁洋娃娃,这个智慧的娃娃鼓励爱德华打开心扉,迎接爱再次来临。终于,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爱德华与阿比林重逢了!阿比林的脖子上还挂着当年她送给他的小怀表,原来她也在思念着他!爱德华回家了!

  在这次奇妙的旅行中,爱德华反反复复体会着得到爱和失去爱的滋味,他的心被折磨得失去了爱的勇气,他坐在修理店的橱窗里,对百岁洋娃娃说:“我已经不会被爱了,我也不会再爱了。那太痛苦了。“那一刻,他的心是僵死的。是百岁老娃娃的鼓励再次点燃了他内心的渴望,想要回家的希望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强烈。事实证明,“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而重新获得爱”,这句话让我感受极为深刻。爱,在我看来,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生活中它无处不在,重要的是你如何去获得它!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6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爱德华·图雷恩——一只瓷质的小兔子,生活在埃及街的一个家庭里。他是一个名叫"阿比林·图雷恩"的小女孩最喜爱的玩具。爱德华有很多衣服,和一块金制的、很贵重的怀表。爱德华十分骄傲。可是,有一天,他被丢失了,被扔进了海里,开始了长达好几年的冒险之旅。他曾被打渔人捡到,被流浪汉发现,被当作生病小女孩的玩具……最终,历尽重重苦难的他,终于在玩具店被长大后的阿比林买下了。爱德华又回到了自己真正的主人身边。

  读完了这本书,我被深深感动了。我感动那两位靠捕鱼生活的老人——内莉和劳伦斯的朴实。在爱德华无依无靠的时候,是他们"收留"了他,像对待他们的孩子一样对待着这只小兔子,并不顾自己的生活条件为爱德华制作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还把他们的孩子曾经用过的高脚椅给爱德华坐。

  我也为小女孩萨拉·鲁思对爱德华的喜爱感动。萨拉·鲁思得了病,她没有任何玩具,只能无聊地躺在床上度过一天又一天。直到,她的哥哥布赖斯把爱德华捡到并送给了她……萨拉·鲁思从那天起,一直爱着爱德华,和他一起在床上玩,和他一起吃饭、睡觉,和他一起看星星……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抱着爱德华,还低声呼唤着他的名……

  我忽然想起了《试验树》种的一句话——"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一定要穿越哪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这不正像爱德华的这次奇妙旅程吗?爱德华一次又一次找到了爱自己的人,却又一次又一次失去了他们,但他最终穿越了这可怕的黑暗,又幸福地生活着……人生也是如此,只要能穿越可怕的黑暗,你必将幸福地活着。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7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作者是凯特·迪卡米洛,这位女作家是美国当代童书界最耀眼的明星,是纽伯瑞文学奖金奖和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金奖获得者,名声了得。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瓷兔子的奇特命运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从前有一只瓷兔子叫爱德华,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家伙,他的主人是那么爱他,可是他并不懂得爱。在一次海上旅行中意外落到了海里。从此,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开始了。

  沉入海底,爱德华感到了恐惧;被渔夫就起,他感受到了重新回到生活的喜悦;在渔夫身边,甜美而*静的生活使他学会了耐心地倾听;在和布尔流浪的旅途中,他尝到了思念的滋味;在萨拉·鲁思身边,他感觉到了被爱的狂热和奇异,萨拉·鲁思病逝,他终于知道了“我也爱过她”,他感到心都碎了;跟着布赖斯,爱德华的头被打碎了,为了复原,布赖斯不得已把他送给了修理商,他的心感到了孤独,他绝望了,心扉紧闭。

  直到一个百岁娃娃对爱德华说“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不过首先你必须打开你的心扉”。爱德华的心激动不安,心扉再一次敞开。季节更迭,年复一年。爱德华等待着,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瓷兔从前拥有一颗冰冷、自私的内心,不懂得珍惜爱。经过不断的失去和不断的被不同的人爱,他慢慢地懂得了爱,学会了爱别人。爱德华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总感觉父母、亲人对我的爱是理所应当的,我想我错了。就像百岁娃娃说的“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让我们去爱别人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不要等到失去爱时才知道爱的珍贵。

  关爱是一种付出,关爱是一种奉献,关爱是一种美德,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做起,学会理解,学会关心,学会做人。“爱人”是帆,“爱己”是船,只有彼此的推动和支撑,才能使爱心常存,爱意永驻。让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爱家人吧!是他们给我们世界最好的爱,最幸福的生活。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8

  上星期,我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里面讲的是:在埃及街旁的一座房子里,有一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他被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所拥有。有一天,阿比林家带着爱德华坐船去旅行,不小心被两个调皮的小男孩抢走,扔进了海里。从此,爱德华便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

  从渔夫的家到垃圾堆,和一群流浪汉生活在一起,又从萨拉。鲁思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最后来到玩具店,受到了一位老玩偶娃娃的启发,再次敞开心扉,最终见到了阿比林。

  在生活中,别人悄悄爱过我们,只是我们没用心去发现。

  爸爸妈妈为了我们,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我们要报答他们,爱就是懂得感恩。

  在公交车上,有人把座位让给你,要说谢谢,爱就是一声“谢谢”。

  别人爱了我们,我们也要把爱回馈给别人。

  前几个月,玉树大地震,全国都向玉树奉献爱心,还捐献各种生活用品。学校也举行捐款活动,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零花钱捐给了玉树,尽管这些钱微不足道,但却表达了我对玉树的爱心。

  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爱,去回报每一个爱我们的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9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 莱山实小李乐雅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被爱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瓷兔子,名叫爱德华.图雷恩。这只兔子很是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他被一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它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后来……有一天,它被丢失了。爱德华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深海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顶端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它又懂得了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又重新得到爱。

  爱德华开始的时候并不明白“如果谁也不爱并对爱毫不关心,长得美丽又有什么用呢?”很可惜,也许有许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爱德华注定要经历一次机器喵有艰辛,既苦又甜的旅程去学会如何去爱别人。这个关于爱的童话故事,使我们与爱德华一起去学会感受爱,回应爱,付出爱。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在我身边发生的一件事。

  那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还不是班长,但级部老师都认识我,是大家公认的“三好学生”。那是我总以为学习好就了不起,便“目中无人”和爱德华一样的骄傲。不真心对待同学,渐渐地我便没了朋友。没了朋友的我感到莫名的烦躁,我不想没有朋友!我要用我的真心和爱去交朋友,渐渐的我变得开朗起来,主动帮助同学和同学一起玩,我又有朋友了!

  爱德华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我想对大家说:“让我们一起学会去爱吧!”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书笔记10

  一只住在埃及街的小瓷兔子,名叫爱德华。 图雷恩。他自己拥有一个大衣柜,里面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他的主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对他也宠爱有加,关怀备至。可是他不懂得爱,也不会爱,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自鸣得意,不知道珍惜。后来,在一次和阿比林家人航海时不慎落入海中而被丢失,于是,爱德华。 图雷恩开始了一段不可思议、超乎寻常的旅程。

  这次旅程,让小兔子历经坎坷,尝尽酸甜苦辣:从落入深海到鱼网还生,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营地,从生病的孩子旁到孟斐斯的大街上……这一路,有人像阿比林那样爱他,也有人唾弃他、毁坏他,几经周折,他最终又回到温暖的家中。这一切都让那只小兔子懂得了爱,也学会了珍惜。

  这本安静又不乏刺激的书,是美国著名作家凯特—— 迪卡米洛的经典之作,她让我随同爱德华。 图雷恩一起踏上了这段另人惊愕的奇异旅程,一路的见闻让我惊奇,也让我经历了失落、痛苦、悲伤、幸福、温暖这样一段情感路程,明白即使是一颗容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学会爱,懂得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此刻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要珍惜手中所拥有的,并将持有一颗感恩的心。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6)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3篇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1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

  “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

  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2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优秀读书笔记3

  一本著名的书直到最近才决定出版。我看了一半,但我发现人们的名字有点混乱。赶紧在网上搜索,发现不仅是少数几个人把别人的名字搞混了,还有已经存在了一百年的孤独家族的家谱。阅读家谱是一个好方法。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它不像外面的世界那么好看,那么有意义。静下心来想一想,却有一种滋味涌上心头。

  就像书名一样,作者讲述了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家庭,一个孤独的人物的生与死。这个家族的祖先定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在这个宁静的世界里过着*静而向往的生活。当更多的人或物从外面来到这个小世界,它开始静静地进化。就像人类进化一样,它也需要发展。它开始有战争,工厂,甚至彩票。当我读彩票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彩票的由来,钦佩人类的智慧,当然还有作者的渊博知识。这显然是一部人类发展史。

  由于外界的不断涌入,马孔多村逐渐受到其变化的影响。首先,外部信息推动了小村庄的发展,然后走向衰落。像我们自己一样,我们必须而且很容易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我们应该接受好的和坏的。幸运的是,我们可以选择接受哪些,拒绝哪些。

  人生在世,无论是富贵荣华,还是不幸不幸,人总是要从生到死的,这是规律;一个村庄的发展也会从一无所有走向一无所有,从一开始的建设,发展到整个人类的衰落,当然也不会脱离自然规律。佛说人生苦短,不必担心不愉快的事情。理论上,每个人都知道,但在现实生活中,恐怕很难有人做到这一点。就像在学校学习一样,你一读懂一本书,但是当你参加考试时,你就会变得愚蠢。只有通过亲身体验,我们才能唤起自己对生活更深层次的思考。不管有多少理论,它们都只是理论。最多也就是加快和深化我们的反思。人的.感情。他们生来就是要体验各种生活,品尝各种生活。幸福生活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理想。然而,我担心只有那些经历过各种味道的人才会知道自己更喜欢哪种味道,并珍惜它。

  孤独,在我看来,是超越自己底线的内心的*静。在一个复杂的城市里,往往渴望内心的*静,最渴望有一段安静的时光,翻一翻书,哪怕什么都看不懂。而和*足矣,却又向往回归复杂的世界。太奇怪了。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7)

——孤独之旅名著读书感受3篇

孤独之旅名著读书感受1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样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终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我“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仅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并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一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应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应对风雨,坦然地理解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让我们抬头挺胸,朝着天空,高声疾呼: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8)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20篇)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

  今天读完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巴西著名作家保罗·柯艾略的作品。尽管原来也听说过这个作品,但一直没有专门去找来阅读。这次儿子买回来了英文版,他看完放到一边,我随手捡起来翻阅,结果一下子被序言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序言中的故事说:那喀索斯因为爱上了自己,天天在湖边看自己美丽的倒影,有一天早上,他掉进湖里淹死了,死后变成了水仙花,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水仙花叫做narcissus。但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森林女神们来到湖边,发现湖水已经从淡水变成了咸水,这是因为湖哭泣的眼泪。女神问:“你为什么哭泣?”湖回答:“为了那喀索斯。”女神说:“不奇怪,他那么美,又天天在你身边。”湖说:“但是……但是……那喀索斯美吗?”女神说:“你应该比我们更加知道的,他天天跪在你的岸边欣赏自己。”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为那喀索斯哭泣,但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美丽。我哭泣是因为每次他跪在我的岸边,我就看到了他眼睛深处反映出来的我自己的美丽。”

  这是一个如此迷人的故事,真有点儿让人欲究深意已忘言了。也许,我们确实只能从别人的眼睛中才能看到自己的美丽。当别人眼中有我们的时候,我们才是美丽的。否则,独立于眼神之外的美丽,又有什么用呢?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的是一个西班牙少年圣地亚哥追梦的故事。圣地亚哥因为喜欢旅行做了牧羊人,因为梦见两次金字塔附近的宝藏,在神人的指导下,他从西班牙南端的台里发,渡海去了非洲。在北非的丹吉尔,他被小偷掠走钱财没法远行,只能为水晶商人服务一年,挣了钱再加入横越撒哈拉的商队。在住着炼金术士的费奥姆绿洲,圣地亚哥遇见了在井边汲水的少女法谛玛,一见钟情。

  后来,炼金术士敦促他重新踏上寻宝旅途。途中,他们被军队所掳,在与沙漠、风以及太阳的对话中,他接触了天地之心,如愿脱身。圣地亚哥到了吉萨,见识了金字塔的壮美。在挖据宝藏的过程中,部族战争的难民又一次夺去他的金子。当他告诉强盗自己的故事时,强盗说他自己也反复做过一个梦:梦见宝藏在西班牙一座废弃的教堂里。而这座教堂就是圣地亚哥梦见金字塔的地方。于是,圣地亚哥回到西班牙,找到了宝藏。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用简单的语言叙述出来。小说中反复写了一句话:当一个人真的渴望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努力来帮他实现梦想。整个故事也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故事的主题是,每一个人一辈子都会有“个人神话”可以追寻,但很多人在尘世的忙乱中,在自己设定的种种借口中,慢慢就忘掉了“个人神话”是什么,迷失在了*凡的岁月中不能自拔。最后,失去动力,遗憾终生。

  圣地亚哥要寻找的宝藏,其实就在他出发时的那个教堂底下,但如果他不出发去探险一圈,也就不会得到这个宝藏。一路上有了足够的钱,遇到了心爱的女人,都使他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追求,但最后终于坚持到底,完成了追寻梦想的完整循环。故事寓意带有很浓厚的东方色彩,一切从“一”开始,回归到“一”,但开始的“一”和回归的“一”已经不在同一个层次。

  从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我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一个农村少年出发,日夜兼程,还在路上就已经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和痛苦,也得到了很多超越期待的收获和喜悦。冥冥之中我似乎触摸到了我的“个人神话”,但认真想想依然一片模糊。我也许只走了一半的路,后面一半的路会遇到什么?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我不知道,也不希望知道。我只是按照心的指引向前,追寻生命的宝藏。也许走向远方再无归途,也许回到原点云淡风轻。我惟一知道的"是:路会一直在脚下延伸,只要生命在就没有尽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2

  寒假里,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我感觉这本书很有用。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了一个简单而又不*凡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牧羊少年圣地亚哥。圣地亚哥连续两次做了相同的一个梦,梦到了埃及金字塔里有一些宝藏。听了撒冷之王的指点,他把羊群给卖了,下定决心要去探索那些在埃及金字塔附近的宝藏。然后,他就开始赶路,他穿过了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他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他千辛万苦来到了埃及金字塔,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撒冷之王说的,他让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看完这本书,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追求梦想,就不能轻易的.去放弃,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也要去坚持。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3

  读了《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我有了很深的感触,也提出了一个疑问:怎么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炼金术士?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从一个牧羊人到一个放弃世俗,不一味追随金钱与权力的伟大炼金术士的蜕变。中途,他遇到了好多帮助他的人,甚至有一位真正的炼金术士也在小男孩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

  读完整本书之后,我又思考着开始提出的疑问:怎么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炼金术士?我回味整本书,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真正的.炼金术士,是不会沉迷金钱、权力和利益,他们是真正纯洁的象征。

  回过头来,看看现在的今天,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成为炼金术士呢,我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人人争做炼金术士。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书中有个小男孩,叫圣地亚哥,他是一个牧羊童。他的梦想就是去埃及金字塔,于是他到*的一个水晶店打了几年工,凑足了钱,然后买了一批羊, 来到了一个沙漠,在那里与一个英国人相遇了,后来圣地亚哥与一个炼金术师一起赶路,到最后,终于到了埃及金字塔。

  圣地亚哥很勇敢,虽然他的梦想有万里之遥,但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怕一切艰难,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埃及金字塔。

  我对他的印象太深刻了,他感动了我,虽然他只是个牧童。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5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作者是巴西著名作家保罗·柯艾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牧羊少年得到宝藏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接连两次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埃及金字塔附近藏有一批宝藏。随后,少年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宝藏。于是,少年卖掉羊群,跟着撒冷之王的指导,历尽千辛万苦,来到非洲,穿越撒哈拉大沙漠。期间接二连三遇到许多奇事,在一位炼金术士的指引下,他克服心灵上的种种困难,终于到达金字塔前,找到了宝藏 。 在寻找宝藏的途中,圣地亚哥遭遇到了许多不幸。钱被陌生人骗走、穿越巨大的撒哈拉沙漠、……可他并没有放弃寻找宝藏。而是与心灵沟通,不怕眼前的艰难险阻,抓住这次实现愿望的机会,奋勇向前,努力寻找宝藏,不低头,不气馁。

  许多人在遇到困难时不愿尝试,总是害怕失败,正是因为这样,人们往往会错过许多机会,错过机会后,人们便放弃了尝试。失败过后,你应当换个角度思考问题,牢牢的抓住上天赐予你的每一次机会去尝试。

  在实现梦想的路途中,不要害怕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把握每一次机会尝试,必定能成功!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6

  世上的书籍千千万万,而且,层出不穷,读也读不过来,所以,我能读到的、并能触发了我心灵的书籍,一定和我有着某种联系、某种缘分,在我人生的际遇中,给我以启迪、昭示、预感……《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正是这样一种书籍,它以拉美作家特有的梦幻笔触,讲述了一个牧羊少年的探险寻宝之旅——

  1、男孩圣地亚哥神学院毕业,通晓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他不想成为神甫,要云游四方,于是,选择去牧羊,过着居无定所、风餐露宿的生活。

  2、男孩喜欢看书,在连续几天的夜里做着同一样的梦,梦到一个小孩带着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假如你来到这里,将会找到一处隐秘的宝藏”。

  3、男孩找到了吉卜赛老妇人,遇见了撒冷王,开始了奇幻的寻宝之旅。

  4、被骗身无分文时到水晶商贩处打工,然后在沙漠里遇见英国人和炼金术士,然后到了金字塔,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做梦的地方,发现了宝藏。故事很简单,但,它试图诠释着世界、万物、人生,以及人生来就有的天命!

  这是小说吗?哲学吗?人生教科书吗?难怪*、普京、*三位总统力荐,风靡全球21年畅销3500万册!保罗·柯艾略,巴西作家,给人类又一饕餮大餐!就让我慢慢咀嚼品味。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7

  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的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男孩——圣地亚哥,因为做了两个相同的寻宝之梦,所以去金字塔寻找宝藏的故事。

  封面,几笔勾勒出牧羊少年领着羊前往金字塔的画面,画面简单明了。初启扉页,觉得文字也很简单,但是细细品味,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再次品读,觉得书中的每一句话并不是在讲述一个简单的故事,而似乎在指引着我们去履行自己的天命,让人不由地思考起自己的天命。

  天命就是你一直想要去做的事情,人总是有自己的天命。男孩的天命出现在梦中,他一连做了两个同样的梦。梦中,他的羊群里来了一位小孩子,他带着圣地亚哥到了埃及金字塔,并告诉圣地亚哥假如他来到这里,将会找到一处隐秘的宝藏。每当小孩子要说出藏宝的具体地点时,圣地亚哥醒了。男孩找到吉卜赛人解梦,吉普赛人得出的结果是——让男孩去埃及找宝藏。正当男孩失去对梦的信任时,在广场上,男孩遇到了自称“撒冷之王”的老人,老人指引他完成自己的天命。男孩于是重拾对预兆和天命的信任,向埃及前进。

  每个人都应履行自己的天命。哪怕再绝望,再无助,都得坚持下去,因为那是你的天命。老人说的一个履行天命的故事,让我深有感触。一个抛家舍业的掘矿人,为了寻找绿宝石,为了他的天命,干了五年。他已经敲开了九十九万九千九百

  九十九块石头,只剩一块石头,他就可以完成他的天命了。恰恰在这个关口,掘矿人选择了放弃。这个人为了天命已经牺牲了一切,于是老人变成一块石头,滚落在这位掘矿人的脚下。白白浪费了五年光阴的掘矿人,带着积蓄已久的绝望和怒气用力把石头扔向远处。这一掷的力量极大,石头砸在另一块石头上,竟把另一块石头砸开来,砸出了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块绿宝石。我们在天命面前绝不能选择放弃,也许收获就在你下一次的努力中。坚持与否,会产生两种不一样的结果。

  履行自己的天命,能让自己的人生更充实。男孩履行天命的同时,也领略了沙漠绿洲,经历过沙漠战争,结交过炼金术士。天命不仅仅为了让你得到最后的收获,也让你在过程中慢慢品味人生。按照自己的天命去做,才是人生的真正目的。每当天命的预兆出现时,你得相信,你得去做。不要像水晶店的老板一样只满足于一成不变的现状,当天命对他说“是”,他却挥挥手说“不”。尝试着去履行自己的天命。不要害怕失败,要记住“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希望这句话永远像书中所说的只是个谎言,每个人都能自己掌控生活,而不是一味的相信命运。去履行自己的天命!去享受自己的生活 !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8

  这是新精英王鹏老师推荐的一本书,当时他说这本书半个小时就能读完了。事实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比较匆促,读完之后我发现我对这本书传达的没有理解。今天上午我又读第二遍,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我们的影子:卖爆米花的人,他同样有云游四方的梦想,但他觉得卖爆米花比作牧羊人更有身份;牧羊人的父亲、水晶店的老板,他们同样有梦想,但没有勇气迈出实现梦想的那一步,或者他们认为怀揣梦想比实现梦想更有价值;还有在金字塔附近的强盗,上帝已经在他的梦中预兆天命的迹象,但他并未跟随心声,所以一辈子做强盗。另外我非常佩服沙漠女人法蒂玛,她找到了她的宝藏,她可以忍耐寂寞,期盼牧羊少年找到他的宝藏。她明白,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一个男人去追寻天命。如果阻止,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宇宙语言表达的爱情。她理解爱情的真谛,是彼此支持而非占有。

  我仔细摘抄一些让我有所感触的句子:

  (1) 在父亲的目光中,男孩看出,父亲也想云游四方。这个愿望一直存在,尽管几十年来他一直将这个愿望深埋心底,为吃喝而操劳,夜夜在同一地方睡觉。

  (2) 世上最大的谎言: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

  (3)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人一旦步入青年时期,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天命了。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一切都那么明朗,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他们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开始企图证明,根本不可能实现天命。这股力量表面看来有害无益,但实际上它却在教你如何完成自己的天命,培养你的精神和毅力。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4) 幸福的秘密就在于,既要看到世上的奇珍异宝,又要永远不忘记勺里的那两滴油。

  牧羊少年喜欢四处游荡,但是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羊群。

  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天命。对于少年来讲,他是希望游历世界。

  (5) 我总是以理想的眼光看待世界,以为事情会按理想的方式发展,而不会用现实的眼光看待世界,看不到事情真相。

  (6) 学会尊重预兆,循迹而行。学会观察,洞察事物的发展规律。

  (7) 牧羊少年被骗之后,他可以像个倒霉的受害者一样看待世界,也可以像个寻宝的冒险家那样观察世界。

  (8) 良好的开端,或新手的好运,因为生活希望你去体验自己的天命

  (9) 谁也不必担心未知的事情,因为谁都能得到他期望和需要的一切

  (10)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式,他在心中反复对自己说。他的方式不属于我,我的方式不属于他。但是我们俩都在追寻各自的天命,为此我尊重他。

  (11) 害怕遭受痛苦比遭受痛苦本身还要糟糕。没有任何一颗心在追求梦想的时候感到痛苦,因为追寻过程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

  (12)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颗心,人心全都如此。他们害怕实现更大的梦想,因为认为自己不配有这样的梦想,或者无法实现这样的梦想。一想到爱情去而不返,本该美好的时刻却并非如此,本该发现的财宝却永埋沙下,我们的心就害怕的要命。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将会痛苦异常。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9

  今天读完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巴西著名作家保罗·柯艾略的作品。尽管原来也听说过这个作品,但一直没有专门去找来阅读。这次儿子买回来了英文版,他看完放到一边,我随手捡起来翻阅,结果一下子被序言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序言中的.故事说:那喀索斯因为爱上了自己,天天在湖边看自己美丽的倒影,有一天早上,他掉进湖里淹死了,死后变成了水仙花,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水仙花叫做narcissus。但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森林女神们来到湖边,发现湖水已经从淡水变成了咸水,这是因为湖哭泣的眼泪。女神问:“你为什么哭泣?”湖回答:“为了那喀索斯。”女神说:“不奇怪,他那么美,又天天在你身边。”湖说:“但是……但是……那喀索斯美吗?”女神说:“你应该比我们更加知道的,他天天跪在你的岸边欣赏自己。”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为那喀索斯哭泣,但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美丽。我哭泣是因为每次他跪在我的岸边,我就看到了他眼睛深处反映出来的我自己的美丽。”

  这是一个如此迷人的故事,真有点儿让人欲究深意已忘言了。也许,我们确实只能从别人的眼睛中才能看到自己的美丽。当别人眼中有我们的时候,我们才是美丽的。否则,独立于眼神之外的美丽,又有什么用呢?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的是一个西班牙少年圣地亚哥追梦的故事。圣地亚哥因为喜欢旅行做了牧羊人,因为梦见两次金字塔附近的宝藏,在神人的指导下,他从西班牙南端的台里发,渡海去了非洲。在北非的丹吉尔,他被小偷掠走钱财没法远行,只能为水晶商人服务一年,挣了钱再加入横越撒哈拉的商队。在住着炼金术士的费奥姆绿洲,圣地亚哥遇见了在井边汲水的少女法谛玛,一见钟情。

  后来,炼金术士敦促他重新踏上寻宝旅途。途中,他们被军队所掳,在与沙漠、风以及太阳的对话中,他接触了天地之心,如愿脱身。圣地亚哥到了吉萨,见识了金字塔的壮美。在挖据宝藏的过程中,部族战争的难民又一次夺去他的金子。当他告诉强盗自己的故事时,强盗说他自己也反复做过一个梦:梦见宝藏在西班牙一座废弃的教堂里。而这座教堂就是圣地亚哥梦见金字塔的地方。于是,圣地亚哥回到西班牙,找到了宝藏。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用简单的语言叙述出来。小说中反复写了一句话:当一个人真的渴望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努力来帮他实现梦想。整个故事也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故事的主题是,每一个人一辈子都会有“个人神话”可以追寻,但很多人在尘世的忙乱中,在自己设定的种种借口中,慢慢就忘掉了“个人神话”是什么,迷失在了*凡的岁月中不能自拔。最后,失去动力,遗憾终生。

  圣地亚哥要寻找的宝藏,其实就在他出发时的那个教堂底下,但如果他不出发去探险一圈,也就不会得到这个宝藏。一路上有了足够的钱,遇到了心爱的女人,都使他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追求,但最后终于坚持到底,完成了追寻梦想的完整循环。故事寓意带有很浓厚的东方色彩,一切从“一”开始,回归到“一”,但开始的“一”和回归的“一”已经不在同一个层次。

  从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我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一个农村少年出发,日夜兼程,还在路上就已经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和痛苦,也得到了很多超越期待的收获和喜悦。冥冥之中我似乎触摸到了我的“个人神话”,但认真想想依然一片模糊。我也许只走了一半的路,后面一半的路会遇到什么?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我不知道,也不希望知道。我只是按照心的指引向前,追寻生命的宝藏。也许走向远方再无归途,也许回到原点云淡风轻。我惟一知道的是:路会一直在脚下延伸,只要生命在就没有尽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0

  暑假时,我是在书店看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上面印着一个骑马少年,一座金字塔。我很好奇,想知道里面述说了什么个故事,便买回家看了。

  的确,它让我心中燃烧着梦想和激情的火焰。这本书写的是牧羊少年圣地亚哥的事,他历经千难万阻,受尽无数考验,终于找到了通往世界之魂的方法、找到了他所渴望的宝藏、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想,一个年轻少年,在拒绝一切诱惑、坚持追寻梦想的情况下,一定享受着他最美妙的青葱岁月,我的心里便也渐渐有了追梦的念头。

  而我又记起了新近发生的一件事,那也让我非常感动。事情发生在上周我去老师家学钢琴的那天,当时我正在弹车尔尼的一首练习曲。我弹完后,老师惊呼:“**x,哇!你做到了!你把手上原有的毛病改掉了哎!”我听了,觉得全身浸泡在喜悦的海洋中。因为,改掉之前手腕紧的毛病不知道耗费了我多少心血。之后老师又言语了一段,它们出自肺腑:“**x啊,你真应该更努力地练琴,你还这么年轻,正是该忘我地多学习哦!”听完,我很惭愧,因为想起之前被我蹉跎掉的岁月。

  过去的日子里,却是真的被我浪费了。我有多少时间是真正地在怀者一颗赤诚的心去学习呢?我又有多少时间是反复咀嚼老师的每一句话,然后用尽我所有的力量去做到呢?惭愧呀,那大把如金钻宝石般的流金岁月都已从我的身旁白白溜走了。

  于是,我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不虚度光阴!我决定,我要像牧羊少年圣地亚哥一样,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啊,勇敢地冲!而后,又一个美妙的念头在我脑子里产生。我还年轻,只有十四岁,我的人生正如一张洁白未污的白纸,我可以在上面尽情地绘呀、写呀,将其刷上绚丽的颜色,使其印上美丽的画图。

  是哟,我还年轻,我有满腔的热血和精神气儿,可以挥洒无尽的`汗水。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我的全身溢满激进的色彩,可以使任何人看了我都有奋发向上的劲头。

  正如书中的法老王麦基洗德告诉牧羊少年说的:“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我想,我强烈的念头正会帮我实现我的梦想,使我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优秀的人。因为,我还年轻。因为,我有梦想!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1

  电影《沉默的羔羊》里克拉丽丝童年时在牧场听到的羔羊叫声让人印象深刻,直到现在那样的画面仍会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黎明前的天色灰蒙蒙,羊圈里面临屠宰的羊羔们发出凄惨的尖叫,它们瑟瑟发抖,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可是当闸门打开时,它们无动于衷,不知所措,那婴儿般的尖叫声变得更加刺耳。等待屠宰并献上鲜嫩的羔羊肉是它们的宿命,可能在羔羊的一生之中,吃吃喝喝让它们感到满足,唯一一次感到困惑,感到恐惧就是在那样灰蒙蒙的早晨。每当想到这心里都感到可怕!

  每次看电影进行角色代入的时候,我的感受或许比电影本身要复杂,因为在代入角色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自己与之比较,这样本来一个故事就变成了两个甚至更多。当我对剧情冷眼旁观时,总能发现人性最脆弱的地方,并嗤之以鼻。一旦代入角色感受剧情里人物的感受,内心又会产生强烈的共鸣。电影刻画的一切感受都是真实的。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让人难以用理性来辨识故事的真假,却又告诉我们一些极其理性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很难把握幼稚和深刻的界限。一个爱读书的.牧羊少年有着一群相处的很好的羔羊,和它们不一样(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就可以舒服的活着),少年想去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也是他做一个牧羊人的最初动机——他热爱旅行。一个关于金字塔的梦让他困惑不已,先后从吉普赛解梦人和偶然遇见的神奇老人那里获得了关于自己天命的启示——寻找金字塔下的宝藏。但他必须做出选择,为了这个选择要放弃自己相依为命的羊群,甚至可能放弃他心爱的姑娘。一个整天和羊待在一起的牧羊人放弃了自己的羊群,开始了冒险之旅。

  一个年轻人被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这与年龄没关系,被骗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牧羊人被新伙伴骗光身上的财物,一无所有的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只得在水晶商店打工赚口饭前,虽然水晶店老板喋喋不休,唠叨起来没完,曾经也是梦想着远方的男人啊,总算是给牧羊人一条赚钱的明路,梦想变得越发遥远。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知道自己想要的远方在哪,却因为现实中要走的路太长而放弃。老人的话不停的牧羊人耳边回响,吃过苦头的牧羊人怀念和羊儿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离开了水晶店打算打道回府的牧羊人继续他的奇妙之旅,路上碰见一位英国的淘金者再次给他以天命的启示。他俩随着商队穿越非洲的沙漠,牧羊人观察着眼中的一切,总能有新的感悟代替过去的感悟。在路途中牧羊人邂逅了一个姑娘,仿佛这个姑娘就是在等待他的人,一切都是注定的。爱一个人有理由么?没有理由么?牧羊人爱上了这个异域姑娘,并告诉她一切,你知道有些心里话只有对心爱的人才能说出口。但这个姑娘却鼓励牧羊人继续追求他的天命,就像所有真爱中的恋人那样不想成为羁绊。

  牧羊人再次踏向征程,他遇见了部落战争,作为一个陌生人卷入其中,凭借智慧得以全身而退当上了绿洲的参事,并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他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与炼金术师的谈话给牧羊人新的启发,他必须进行新的选择,继续追求天命还是停下来享受富足。他与炼金术师结伴前行,一路上思索内心与天命的力量,并感受倾听内心、追求命运带来的奇妙体验。在路程中两人被另一个部落逮捕了,牧羊人再一次变得一无所有,用所有金钱换来3天时间,害怕就此失败的恐惧感笼罩在他的心头,甚至无法去聆听炼金者智慧的语言。第三天到了,牧羊人分别与沙漠、风、太阳对话,他在用心与自然交流,渴望得到它们的支持与理解,牧羊人对这个世界有了比来时更深刻的认识。牧羊人再次获得解救,这回一个人孤单前行,在一个月光粼粼的夜晚,他见到了埃及金字塔,他梦想来到的地方,在神意的指点下,他开始挖掘地下的宝藏,不巧一帮土匪经过,将他身上的金块洗劫,土匪的首领临行前和他讲了一个曾经的梦:在牧羊人的家乡,天命指引着首领去寻找宝藏,那宝藏所在之处就是牧羊人曾经睡过的教堂旁的无花树下。牧羊人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收获了宝藏,生命对于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

  这篇小说确实奇妙,全程故事情节没有逻辑脑洞大开,又通篇富含道理。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么?对此我深表怀疑,对于宿命论我也不能认同。我们真的可以确切知道自己的天命么?很多时候可能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倾听内心的声音,即使是漫无目的的探索,盲目的追寻,也会体验到放手去做的乐趣,这就是全部努力的意义。

  香港电视剧里有句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补一句,要想一直开心下去很难,尤其是考虑到每一个人生关键节点的选择,如何做到选择后问心无愧,无怨无悔?牧羊人与羔羊最大区别就是牧羊人有选择的自由,这份自由将考验着每一个人。

  这篇童话式的小说读起来很轻松,道理很深刻,大道至简就是这么回事吧。好多时候我们试图将事物或事物的看法复杂化,似乎这样可以让人更更接近真相。好多时候我们又不够谨慎,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并没有想过关于现象下的本质。祝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开始淡忘最初的梦想,甘于现状,没有动力再去追寻自己的天命。

  圣地亚哥,一个*凡的牧羊少年,不甘心依照父亲的意愿做一个神甫,而是怀着云游四方的梦想,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一个做了两次的梦却打破了少年看似*静的生活,吉普赛人的预言,撒冷之王的指导,让这个男孩更加坚信自己的天命。他放弃了自己的羊群,放弃了那个安达卢西亚的女孩,迎着刮来的地中海东风,开启了自己的奇幻之旅。钱包被骗,水晶店的富裕生活,几度让少年安于现状,忘却了自己的天命。少年最终还是追寻自己的天命,穿越了“死亡之海”,见到了金字塔,最后却又回到了起点,找到了宝藏。这次旅行看起来十分不值,遇到了那么多困难,最终还是在起点找到了宝藏。炼金术士知道这一切却还是带着少年穿越沙漠,走完了这一程。不过,也正是这一奇幻之旅,让少年学会了世界的语言,学会了倾听心的声音。

  小说很短,但字里行间却又富含了哲理。“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权,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人生应是由我们自己来主宰的`,生活应该要有动力,不能安于现状,无所追求。生活时时刻刻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应追寻天命,追逐自己的梦想。“万物皆为一物。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这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活着就要有所追求,不要畏惧失败,总会有办法解决困难,履行在这个世界的使命,就是追寻自己的天命。渴望寻求财富,云游四方,这是少年的天命。他实现了,因为他学会了世界的语言,能与万物交流,倾听心的声音。少年在追寻天命的路途中,几次险些丧命,但少年都勇敢面对了,因为他了解世界之魂,了解实现天命的意义。

  在追寻天命的路途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们,他们或许已经实现自己的天命,或许还在路上,或许早已放弃。羊群只图自己能生存下去,换了主人,对它们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主人能提供足够的食物和水源,它们便依赖他。有些人就如同这些羊,只要活着就已满足,他们不会为了所谓的梦想而拼搏,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梦想。还有一些人如同那卖爆米花的,虽有梦想却不趁着年轻及时去实现,而是因名利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实现梦想,并不要在意他人的看法,你只是在做你想做的,你喜欢的,这就足够了。要了解自己梦想的实在意义,不要因实现梦想的代价而轻易放弃。还有像英国人一样,虽然有梦想,也为了梦想努力奋斗,甚至也曾尝试换别的方式追求梦想,可他还是没有学会世界的语言,因为他一心想成为炼金术士,却忽略了与万物沟通。他也许最终能成为炼金术士,但却需要很长时间。而水晶店的老板,不愿意扩大店面,安于现状,而他的天命便是他活下去的动力,但他知道他的天命永远都不会实现。梦想只是幻想,生活得不到突破。想要获得财富就要有风险,水晶店老板不愿意承担风险,因为他知道一旦失败就会家破人亡,所以他安于现状,宁愿**淡淡的过日子。可为实现梦想,怎能没有风险呢?圣地亚哥为寻求天命,钱袋被骗,差点丧命于绿洲和军营,最后到达金字塔时,又被抢劫,险些丧命。但也正是因为这些风险,他最后找到了财宝,能与世间万物沟通。害怕失败的人永远不可能成功。而有些人就如同圣地亚哥一样,最终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才能追寻自己的天命。坚持不懈追逐梦想,最终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宝。

  为了寻找财宝最终回到了原点,但一路上的磨练已使少年成为了一名炼金术士,这已是最大的财宝。真正值得的不是实现了梦想,而是在过程中学到的点点滴滴。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已经结束,他已寻找到属于他的财宝,而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3

  电影《沉默的羔羊》里克拉丽丝童年时在牧场听到的羔羊叫声让人印象深刻,直到现在那样的画面仍会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黎明前的天色灰蒙蒙,羊圈里面临屠宰的羊羔们发出凄惨的尖叫,它们瑟瑟发抖,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可是当闸门打开时,它们无动于衷,不知所措,那婴儿般的尖叫声变得更加刺耳。等待屠宰并献上鲜嫩的羔羊肉是它们的宿命,可能在羔羊的一生之中,吃吃喝喝让它们感到满足,唯一一次感到困惑,感到恐惧就是在那样灰蒙蒙的早晨。每当想到这心里都感到可怕!

  每次看电影进行角色代入的时候,我的感受或许比电影本身要复杂,因为在代入角色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自己与之比较,这样本来一个故事就变成了两个甚至更多。当我对剧情冷眼旁观时,总能发现人性最脆弱的地方,并嗤之以鼻。一旦代入角色感受剧情里人物的感受,内心又会产生强烈的共鸣。电影刻画的一切感受都是真实的。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让人难以用理性来辨识故事的真假,却又告诉我们一些极其理性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很难把握幼稚和深刻的界限。一个爱读书的牧羊少年有着一群相处的很好的羔羊,和它们不一样(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就可以舒服的活着),少年想去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也是他做一个牧羊人的最初动机——他热爱旅行。一个关于金字塔的梦让他困惑不已,先后从吉普赛解梦人和偶然遇见的神奇老人那里获得了关于自己天命的启示——寻找金字塔下的宝藏。但他必须做出选择,为了这个选择要放弃自己相依为命的羊群,甚至可能放弃他心爱的姑娘。一个整天和羊待在一起的牧羊人放弃了自己的羊群,开始了冒险之旅。

  一个年轻人被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这与年龄没关系,被骗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牧羊人被新伙伴骗光身上的财物,一无所有的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只得在水晶商店打工赚口饭前,虽然水晶店老板喋喋不休,唠叨起来没完,曾经也是梦想着远方的男人啊,总算是给牧羊人一条赚钱的明路,梦想变得越发遥远。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知道自己想要的远方在哪,却因为现实中要走的路太长而放弃。老人的话不停的牧羊人耳边回响,吃过苦头的牧羊人怀念和羊儿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离开了水晶店打算打道回府的牧羊人继续他的奇妙之旅,路上碰见一位英国的淘金者再次给他以天命的启示。他俩随着商队穿越非洲的沙漠,牧羊人观察着眼中的一切,总能有新的感悟代替过去的感悟。在路途中牧羊人邂逅了一个姑娘,仿佛这个姑娘就是在等待他的人,一切都是注定的。爱一个人有理由么?没有理由么?牧羊人爱上了这个异域姑娘,并告诉她一切,你知道有些心里话只有对心爱的人才能说出口。但这个姑娘却鼓励牧羊人继续追求他的天命,就像所有真爱中的恋人那样不想成为羁绊。

  牧羊人再次踏向征程,他遇见了部落战争,作为一个陌生人卷入其中,凭借智慧得以全身而退当上了绿洲的参事,并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他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与炼金术师的谈话给牧羊人新的启发,他必须进行新的选择,继续追求天命还是停下来享受富足。他与炼金术师结伴前行,一路上思索内心与天命的力量,并感受倾听内心、追求命运带来的奇妙体验。在路程中两人被另一个部落逮捕了,牧羊人再一次变得一无所有,用所有金钱换来3天时间,害怕就此失败的恐惧感笼罩在他的心头,甚至无法去聆听炼金者智慧的语言。第三天到了,牧羊人分别与沙漠、风、太阳对话,他在用心与自然交流,渴望得到它们的支持与理解,牧羊人对这个世界有了比来时更深刻的认识。牧羊人再次获得解救,这回一个人孤单前行,在一个月光粼粼的夜晚,他见到了埃及金字塔,他梦想来到的地方,在神意的指点下,他开始挖掘地下的宝藏,不巧一帮土匪经过,将他身上的金块洗劫,土匪的首领临行前和他讲了一个曾经的梦:在牧羊人的家乡,天命指引着首领去寻找宝藏,那宝藏所在之处就是牧羊人曾经睡过的教堂旁的无花树下。牧羊人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收获了宝藏,生命对于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

  这篇小说确实奇妙,全程故事情节没有逻辑脑洞大开,又通篇富含道理。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么?对此我深表怀疑,对于宿命论我也不能认同。我们真的可以确切知道自己的天命么?很多时候可能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倾听内心的声音,即使是漫无目的的探索,盲目的追寻,也会体验到放手去做的乐趣,这就是全部努力的"意义。

  香港电视剧里有句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补一句,要想一直开心下去很难,尤其是考虑到每一个人生关键节点的选择,如何做到选择后问心无愧,无怨无悔?牧羊人与羔羊最大区别就是牧羊人有选择的自由,这份自由将考验着每一个人。

  这篇童话式的小说读起来很轻松,道理很深刻,大道至简就是这么回事吧。好多时候我们试图将事物或事物的看法复杂化,似乎这样可以让人更更接近真相。好多时候我们又不够谨慎,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并没有想过关于现象下的本质。祝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4

  茜妈这个人啊,怎么说呢?记得我面试她结束之后伟帝问我结果,我说了两个字总结“话痨”,后来接触久了,了解深了,发现除了话痨之外,她还脸皮厚,她还照骗,反正节操值绝对是负数的!

  她从丽江五一街开始,到负责大理市场、负责云南市场,现在负责西南市场,艺名也由“茜茜”变成了“茜妈”。她的团队也是污值偏高,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土匪”,遇到任务就嗷的一声扑上去,然后完成任务就组织按摩大宝剑,这一点我非常不满意,怎么不带上我呢?

  对了,她单身,谁需要她的微信号?我送红包..

  这本书其实之前我是读过的,并且也写过读书笔记,但是这次我依然选择写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全程是在这个牧羊少年的故事,但是不同的环境,不同的阶段去看这本书的时候,所得到的感受是不一样的,第一次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知道也许我会碰到很多困难,很多诱惑,但其实更多的是不懂诱惑是什么,迷茫是什么?一年后的今天再去看这本书会让我产生更多的共鸣。

  最近发生一件事,对我的感触比较大,我认识了booking的人,跟他的交谈中了解到他们的招聘标准,首先是需要五年工作经历以上的;其次,在以前的工作经历中又在五星级酒店当过总监之类的,而且他们目前*区只有一百多人,很多都是猎头公司在其他公司挖过来的,前前后后我们接触过几次,他就随口提出让我考虑去他们公司,他说,时代的进步让他感受到可怕的力量,原来现在的九零后都是这样的,也许他就是随便说说,但是对我来说会是一种认可,其实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会对现在的自己失去认识,会跟这个社会或者是行业中的人脱节,当我希望获得成长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现在在这个行业中处于什么位置,在看这个牧羊少年的时候就不由的想起这个事情,或许这就是我在这个阶段存在的迷茫。跟他慢慢熟之后,我会明白我距离他们还有多大的差距,我还需要做一些什么事情去完善我自己。

  另外,还有一件事对我的感触也非常大,火龙宣布公司正在准备上市的事宜,也许我并没有占到公司多大分量,但是从我进公司开始公司只有一千多个用户,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第两千家用户是我拓展的,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有三万多家的用户,并且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了,这个其实对我来说就像自己的孩子终于考上大学了,考上大学并不算什么,只是另一个开始,但是更多的是对我们之前对梦想的坚持的一种肯定,也是用一个强有力的事实向所有人证明我所坚持的事情是正确的,在看牧羊少年的时候其实我知道结局他到了他想去的地方,但是在这个过程依然担心他面对结果时会失望。慢慢的才发现,其实结果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我们活着不是为了一个结果,而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什么,也许是快乐,也许是成长,我庆幸我都有。

  牧羊少年身上让我感觉最深刻的就是不忘初心,这也是最难得可贵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初心是什么?在慢慢面对这个社会的诱惑的时候,我们会慢慢地忘记,尤其是当我们取得一点点认可和成就的时候。虽然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很鸡汤,但是在关键时刻可以点醒我自己,让我很清楚的知道不管现在怎样,还是需要一步一步的按照自己原来的方向向前走,戒骄戒躁,慢慢的.欣赏人生路上的每一点风景,慢慢体会人生的快乐。这个时候,我的脑海中浮现一种画面:我们米途人手牵手一起走向夕阳……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5

  人们都在问:每个人都有宝藏吗?是的!我们会得到宝藏吗?是的!但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迎接宝藏,它是不会来的。《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这本书就是讲述一个牧羊少年得到宝藏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牧羊少年是西班牙人,叫圣地亚哥,他喜欢四处游走,所以就买了一群羊,成了牧羊人。一天,他遇到撒冷之王,撒冷之王告诉他,他的宝藏在埃及。于是他卖掉羊群,经历了艰难困苦,终于找到了财宝,更找到了心灵的宝藏。

  故事中的主人翁在初到埃及时就被泼了冷水---钱全被人骗走了。他为一个卖水晶的老板干活,挣了很多钱。这时他本可以回家乡重新做自己的牧羊人,也几次想过回去,但最终他还是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留在埃及,并继续坚定地向开罗走去。中途的许多困难并没有使他退缩,最终他找到了宝藏,其实他找到的更是得到梦想、勇往直前的心灵宝藏。

  故事看完,我还意犹未尽。这本书的经典之处在于:故事中主人公桀骜不驯、听从心灵的呼唤,都是作者发自内心的诉说,也表达了伟大的作者追求自由的强烈愿望。文章不认同任何宗教,可实际又比任何宗教都深奥,也更能走进人们的心灵深处。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6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是巴西著名作家保罗?艾克略,《朝圣》也是他的作品。

  文中的主人公是牧羊男孩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从小就想云游四方,一天他去刚爸爸说他想云游四方,他想去当牧羊人,他爸爸答应了,给了男孩一些钱,男孩用钱买了许多羊,一本书。然后开始放羊。

  一天,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几天过去一直在重复地做着这个梦。然后他的奇幻之旅就从这个梦开始了。

  他梦到了一个男孩把她带到了埃及金字塔,男孩说这里埋有宝藏,就当男孩要把具*置说出来时,他就醒来了。他觉得梦很奇怪就去找吉普赛亚老妇人解梦,结果宝藏的位置真在埃及金字塔。

  在他去埃及的过程中遇到了神秘的撒冷王,撒冷王在没有任何人告知的前提下知道了他的梦,并告知他应该努力追寻自己的梦想,于是他又放弃了羊群,去追寻他所梦见金字塔附近的宝藏。

  后来他来到了非洲,在非洲的一个酒吧里遇到了一个骗子,骗走了他好多钱财,然后他去一个水晶店工作,并不时的想出一些好点子,他赚到的钱越来越多,周围的景物预兆他该继续追寻自己的真命了。

  他跟随商队来到绿洲,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师。炼金术师决定帮助他继续找宝藏。

  途中,他们被军队所掳,炼金术士以神之力逃脱了军队的杀戮,并以少年的钱财为少年赢得三天活命的时间,军队要求少年也表现神之力否则要其性命。他与太阳、沙漠、风的对话中接触了世界之魂,并如愿的逃脱了。

  在挖宝藏的过程中,他遇到了难民,难民也曾经讥笑他。

  但是他靠自己的毅力,终于挖出了宝藏。

  本书告诉我们用坚持自己的梦想,才能完成,但是完成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这就须用你的毅力自己去解决。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7

  利用两天还算清闲一些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最早听说这本书是在《朗读者》这档栏目中,记得董卿曾引用书中大概这样一句话做片头:“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或许是表达她自己从萌生想要制作这样一档栏目到后期艰难筹备的一个过程。当时在想,这本书难道也就是讲了一个矢志不渝奋斗、终究成功的故事吗?

  后来,再次听到这本书,是在浏览微博的时候。自从《朗读者》风靡,微博上明星接力朗读也盛行开来。其中一位明星选择的正是这本书,他朗读的是这样一段话:“因为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人。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发现天空中有星星,发现士兵们打仗是因为战争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就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我有些震撼,因为自己之前想过类似的问题,也得到过相似的结论,那便是要为我们的当下负责。追忆过去、担忧未来都是不必要的,而手中这现在的一分一秒是切实的,是我们唯一可以握住撬动的杠杆。专注好当下才能成就未来。

  而当我真正拿起这本书开始阅读的时候,一开始我就被自序中的“炼金术”、“点金石”迷惑住了,和之前接触这本书那么*实、易懂的语言不相称,我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读懂这本书。在我翻阅其大致的人物、故事情节还可以在我理解的范围内时,我稀里糊涂的开始读了起来。读完之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象征性很强的作品,作者试图想把自己的哲思隐藏在一件件事情、一段段对话中。读到后边,我能够慢慢读懂作者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了,并且在书中反复印证。我认为这是这个东西很关键,有必要和大家分享。

  文本大体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从日复一日放羊的牧羊人到偶遇老撒冷王,让他勇敢追逐自己天命,去游荡远方、前往埃及金字塔挖掘宝矿的过程。当然这期间卖水晶的商人、炼金术士都对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男孩追求自己天命的过程中,有路途的跋涉之苦、有贫穷的潦倒之苦、有恋人的相思之苦,这些都在考验着他是否忠诚于老撒冷王那句“不要忘了万物皆为一物,不要忘了去完成天命”。跨越撒哈拉沙漠前往金字塔的过程中,有人抱着书本苦苦钻研炼金术却不得真传。炼金术士说:“此刻你在沙漠里,沙漠和世上其他东西一样,可以看到天地万物的神奇之处。潜心于沙漠之中的方法就是倾听你的心声。心了解所有事物,因为心来自世界之魂,并且总有一天会返回哪里”,小男孩不解的问为什么还要倾听自己的心声呢?炼金术士说到“因为你永远不能让它缄默。即使你佯装不听它的话,它还是会在你的胸膛里,反复倾诉他对生活和世界的看法。”

  我认为,这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第一点,就是勇敢的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书中的天命不只是梦想,更确切的说是心声。倾听自己的内心,当我们真诚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心会告诉我们答案。这个时候无需理性的分析与思辨,只要我们对原本的自己足够真诚。可能我们都有过这种体会,当夜深人静、或者某一时刻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心会默默的跟我们对话,给我们指引前行的方向,让我们反思、自省还有哪些需要改进。但倘若我们不能给自己一个静下来的时间面对自己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竟处在一种被忙乱纷杂的事务牵扯的尴尬境地,我们会活的很被动,会受到金钱、疲惫、感情等等的拖累。当我们很多很多人的心死寂之时,集体也就变得无意识了。甚至于即便我们觉得心灵这样的死寂,这样的被外物牵累很难受,但仍然选择佯装不听,因为我们不愿意真正的去面对这样一个不堪的自己,不愿意去改变这样一个沉重破败不堪的现状,因为它实在是被我们拖的时间太长了,惯性太大了,我们刹不住车了。于是我们日复一日的麻痹自己,直到心如死灰一般。而当垂垂老矣之时,苟延残喘的心告诉你未曾为自己而活过的时候,遗憾只能坠落心头,力不足矣了啊!

  紧接着这段之后,炼金术士又说:“每种事物都有自己的天命,这是真理,但是天命总有一天会完成。于是,就需要转化成更优异的事物,并产生一个新的天命,直到世界之魂真正化为唯一之物……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我认为,这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第二点,不同的人尽管有不同的心声,但他们都指向着一个高贵而有神圣的爱的层面。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灵性,也就是宇宙精神在我们每个个体上的投射。真诚的面对自己只是第一步,在这个状态下,我们要去追求一种永恒的、超越的、无限的、绝对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我们内心的仁爱温暖。在这个层面上万物皆为一物,我们每个个体、包括世间万物,都在其不同的形态、个性等物质层面之上,还有这样一个可以互通的精神层面的存在。我们做的只是去把内心呼唤的这种温暖护持住,让它慢慢长养、充盈周身,延绵我们的整个生命。

  我想这或许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更重要的东西。个人之短见,也仍愿意拿来供大家指正。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8

  一个简单的哲理故事,一个牧羊人梦见有一笔宝藏在埃及的金字塔旁,千辛万苦的去寻宝,最终才发现宝藏就在他常常休息的无花果树下。仅从金钱方面说,他出发后一无所获,回到原点才获得财富。他并非一无所获,他走过的路,看到的风景,遇到的人都是他的财富,他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学会了多种生存技能,提升了自己对于世界的认知能力,学会了倾听自己的心声,找到了心爱的女人。

  什么是“天命”?自己的梦想,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天命”。倾听心的声音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梦想。如何倾听心的声音?心的声音是脑海中一个又一个的念头,是我对世界的看法,念头来来去去,说明我的心很活跃。恐惧、嫉妒、悲伤都是对自己的提醒,愉快、幸福、*静就是对自己的鼓励。我观察着我的念头,最终有一个声音会最有力、最持久、最*静,那就是我内心的声音,我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我只能倾听,不能逃避。梦想是用来实现的,不是用来保有的。害怕实现梦想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害怕实现梦想后的无聊,都是阻止实现梦想的虚妄。当我走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时,恐惧就会消失,活在当下、摸索前行,对梦想的热爱和永不放弃的毅力终会让我跨过黎明前的黑暗。美好的爱情也是实现天命的助力,绝不会是实现梦想的阻力。和心爱的人怀有同样的梦想一起向前看,无论等待还是并肩作战,爱都不会消亡。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19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圣地亚哥的牧羊人因为重复做同一个梦而踏上寻找天命的奇幻之旅。

  这本书反复出现的只有一句话,是支撑牧羊少年不懈追梦的信仰“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其实,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偏浪漫主义了。从牧羊少年的追梦之旅来看,下面这句话或许更贴切,“当你坚定地想要某种东西,并为此付诸行动时,你要相信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这本书我觉得有四个小波折。第一个是撒冷之王麦基洗德出现时,他引导牧羊人追寻天命,给了牧羊人乌凌和图明。他是牧羊人踏上追梦之途的关键角色。第二个是水晶店老板,他在牧羊人落魄时,给予了他容身之所,并让他知道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以追逐的姿态去对待梦想的,让牧羊人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坚定了自己那颗追梦赤子心。第三个是沙漠之女法蒂玛,她的美好一度动摇牧羊人继续寻梦的心。第四个是神秘的炼金术士,他在牧羊人坠入爱河,几欲放弃时,冷静明晰的劝导牧羊人,让他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不会阻挠一个人去追寻天命的。炼金术士多次教导牧羊人,用智慧之光照耀牧羊人,让牧羊人升华了他的精神境界,他是牧羊人最终寻得财宝的重大助力。

  从这本书中具体情节中抽离,撒冷之王给牧羊人的是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理想世界,是一个美好理想的未来,是如北极星般的希望,是牧羊人从羊群中挣扎出来的盼头。骗子与水晶商人让牧羊人转换了看待世界的视角,从理想的云端掉落于现实的大地上,并让牧羊人了解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而法蒂玛代表的是羁绊追梦人的爱情。炼金术士则是以上帝视角看待牧羊人,我认为他是文中"同一只手"的化身,引导牧羊人最终走向天命。

  我觉得令我感触颇深的是牧羊人说一不二的勇气,敢于离开自己熟悉,安全的区域突破自己,探索未知。他在探险途中不忘带着一颗谦卑的学习的心。从鹰,从沙漠,从干涩的风中学习“世界之魂”,并始终带着对"预兆"的信仰,不变初心,清楚自己的内心与处境,敢于变通,有过头破血流,却依旧不愿意放弃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顺应现状而活,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域,像水晶店老板一样,他让我知道了“不被接纳的福音,都是诅咒”,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我知道我可以拥有,却不愿拥有”。他的存在让我意识到,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因为惧怕失望而不愿意靠近梦想。每个人对待梦想的方式都是不同的。像牧羊人,他把天命视作一只在黑夜中飞舞的萤火虫,不断追逐着;像水晶商人,他把梦想视作悬挂于天空中的那轮明月,可远观,不可亵玩矣。

  换个角度看,牧羊人的奇幻之旅何尝不是大部分人的追梦之旅,重复做的一个梦代表的是每个人心中对梦的悸动,有人敢追,有人放弃。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一个劝导自己追求梦想的撒冷之王,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被骗之后以一个冒险家的眼光看待世界,不是每个英雄都能过美人关,不是每个人都能坚定自己的内心选。

  牧羊人奇幻之旅,“幻”字或许代表着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路程吧,“奇”字或许代表着旅途中遇到形形色色不同的人,就如同我们一生会遇到许多不同信仰与志向的人一样。有多少人能保持对不同价值观的包容与尊重,并试图不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人身上呢?

  这本书可以算是个人追梦的缩影吧,太多的感悟无法用言语表达。希望以后的自己能像牧羊人一样始终保持对世界的向往,秉持着一颗谦卑的学习之心,清楚自己,了解自己,多一点突破自己的勇气,多一份对世界的无所畏惧。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书笔记20

  当你想要某样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主人公是一位西班牙的牧羊少年,圣地亚哥。他为了寻找宝藏卖掉了羊群,跨过山河大海春暖花开来到了非洲。但是圣地亚哥寻宝的过程坎坷,一到非洲便被骗去财产然后打工赚钱,时间带来了美好也带来了疑惑。圣地亚哥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纠结于是否要回去从而放弃前往埃及。这时他想起了一句话,一句改变他一生的话:当你想要某样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于是他决定坚持初心。在一系列困难后终于,他获得了钱财与爱情,这时的他心生退意。但是炼金术师警戒他“你的心在哪,宝藏就在哪,你必须找到你的宝藏,否则你在途中发现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经历了各种磨难与考验他一无所获,最后他回到了故乡,发现他牧羊的地方便藏有宝石,黄金和钻石。

  这是一个用岁月初心堆积的圆圈式人生。牧羊少年圣地亚哥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且赋予强大的执行力,这是我需要学习的。在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小学生甚至大学生的假期生活无非是短暂性发愤图强,持久性“好吃懒做”,而身为其中一员我极其悲伤。而圣地亚哥却明确自己的理想目标,在经历了诸多不顺后仍选择相信有梦想,他用自己的一生教给了我意志力与理想的必然联系。热议国产动漫电影《哪吒》中,小哪吒不信天,不信命运,秉承自己的赤子之心逆天改命,拿下票房奇迹;美国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有极强的完美主义,力求做到最好,不留有任何瑕疵,但却因此被旁人称为疯子,但他用他的坚持,实现了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创立了苹果公司;著名两弹一星元勋钱学森有着为国效力的理想,他挺过了美国的强制扣留与丰厚收入,心中的“常常是最后一把钥匙打开了这本名著,我学会了享受努力的感觉,不仅仅是最后的结果,而是奋斗过程中所画的那个圆形。但圆最后停在了开始,圣地亚哥最后也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人们心之所向,除了诗和远方,还有故乡与初心。理想与初心并不冲突,也并不相同。初心是根,是理想的来源,是奋斗的动源。理想是梦,是初心的宏图,这是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后最大的感受。

  我敬仰圣地亚哥,而这个温柔的故事会一直挂在我心上,陪伴着我,去实现理想,去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篇(扩展9)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 (菁选3篇)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1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绝境狼王》系列之《孤独的小狼》,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封面上那只小狼的绿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带着威严和坚强。它的耳朵时刻警觉着,似乎在寻找声音的来源,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只孤独的小狼叫福狼,因为它出生时左爪上的一个与众不同的螺旋图案,被麦肯部落的狼认为是会带来噩运和灾难的,所以从它出生那刻起,它的命运就注定会遭受困难与挫折,它被扔到了冰河上。幸运的是当福狼在即将融化的冰河上等待生命之火熄灭时,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母熊救起,而就是因为这样,福狼在坎坷的成长道路上得到母熊的细心呵护、无微不至的关怀,让福狼感受到伟大的母爱,使福狼成为了一只具有熊族技能的狼,福狼称母熊为雷霆之心,因为母熊拥有一颗在福狼听来打雷般的心跳声。

  冬天来临了,雷霆之心在洞里冬眠,醒来发现福狼不见了,于是它出去寻找福狼,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夺去了生命。小福狼正叼着血淋淋的雪兔去洞里找雷霆之心,却听不见母熊打雷般的心跳声。无依无靠的福狼经过重重困难找到雷霆之心已经变成骨头的尸体,它听从了铁匠猫头鹰格温妮丝的话,让它去做这个部落“啃骨狼”。

  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书中的雷霆之心有着伟大的母爱,虽然福狼从小被遗弃,但是它坚强、勇敢、乐观,虽然它知道回到狼群后等待它的将是侮辱与斥责,但是它还是选择回到狼群。书中福狼的经历告诉我,要不畏惧困难,积极向上,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实现梦想。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2

  寒假里,我买了一套绝境狼王系列,第一本是《孤独的小狼》,我刚刚看完。

  里面讲述的是一只小福狼,从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长着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着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小就成为有缺陷的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之时,意外被一只母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渐渐把福狼养大,教会它狼族生存最普通的本领,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不巧,在一次地震中,雷霆之心丧失了生命。福狼决定要重新回到自己部落,成为狼族的一员。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狼族真残忍呀,生下来有一点残疾不是去关心、呵护它们,而是把它们抛弃到偏辟的荒山野岭,不管不问。但是我也很敬佩小福狼虽然被抛弃,但它自己从不放弃,为了早日返回部落,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奋斗着,在母熊的帮助下,学会了捕鱼、撕咬等很多本领。最终回到狼族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啃骨狼。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去嘲笑有残疾缺陷的人,而是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当自己被别人嘲笑时,也不要灰心丧气,要像小福狼一样努力、坚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3

  周五晚上妈妈带回来一本绝境狼王系列之《孤独的小狼》,我真是太高兴了,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看到封皮上福狼的照片,从那绿眼睛中,让我感受到它的孤独和坚强。以前听爸爸讲过狼的故事,说狼是群居的动物。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它变成了孤独的小狼。那就跟我一起看看书中是怎么讲的吧!

  母狼莫拉格经过千辛万苦才生下他们,其他两只狼都很正常,而小福狼身上却有点小毛病前爪子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就是因为这点小毛病,小福狼的妈妈莫拉格只能中眼挣挣地看着欧贝释班叼走福狼(殴贝:狼群中负责搜索出生时有缺陷的小狼并将之遗弃的母狼的称谓,只有不育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扔在寒冷的冰面上,让它自生自灭。如果小福狼能生存下来的话,可以以啃骨狼的身份回到部落。在狼群中,对于出生有缺陷的狼,都要被遗弃的,怕它们玷污狼族血统。

  小福狼在冰面上奋力挣扎,希望能遇到救它的人出现,在风暴之夜,听到一声声怒吼的声音,原来是一只母灰熊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伤心欲绝。在灰熊非常绝望时看到了小福狼,她认为这是上天赐于她的,她用自己的奶水哺育福狼,给它取名字叫福狼。灰熊无微不至,细心呵护小福狼,感受着伟大的母爱。灰熊不仅哺育小福狼,还教它本领,如何狩猎,如何提高胆量,福狼很用心学习。就这样,灰熊和福狼一起走过了春、夏、秋,福狼渐渐长大,不仅学会了熊语,还掌握了狼具有的天性和技能,能自己外出找食物吃。冬天很快来到了,灰熊要冬眠了,可是小福狼不喜欢安静,它喜欢在外面玩耍,喜欢通过狼嗥来与它的兄弟姐妹交流,让我感受到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也渴望与亲人在一起。福狼在一次外出玩耍时,一直没有回家,灰熊很担心,便不顾安危地冲进一场暴风雪中找福狼,不幸地悲剧发生,灰熊被大地震中的巨石击中要害,死去了,熊妈妈永远地离开了福狼。在边缘之地,莫拉格找到了灰熊的尸体,知道了是她哺育了福狼,她默默地守护着灰熊,希望她的灵魂回到灵魂之谷,好好安息。

  福狼经过很多的挫折,终于找到了灰熊的尸骨,伤心欲绝的福狼对天狼嚎,唱着悲伤的歌,这歌声吸引了铁匠猫头鹰格温妮丝。格温妮丝和福狼有着相同的遭遇。温柔的格温妮丝告诉了福狼的身世,并鼓励福狼重新回到狼群,过上正常的群体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熊妈妈对福狼的照顾和关心,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个母亲,母爱真是无私和伟大。福狼的命运坎坷,从小被遗弃,但是他很坚强、勇敢、乐观,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我没想到,他最后还是选择加入了狼群,因为我觉得福狼是一只好狼,不应该跟那些啃骨狼在一起的,这也让我明白了有些事是要遵守规则,不能因为个人意愿而去打破常规。福狼是我学习的榜样,在最无助,最孤独的时侯,他不放弃、积极向上、勇敢面对这一切,坚定信念,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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