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3-03-10 14:55:10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花坪镇规范化建设,严肃纪律,杜绝班子“走读”现象,不断增强镇干部职工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3篇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花坪镇规范化建设,严肃纪律,杜绝班子“走读”现象,不断增强镇干部职工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促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经镇*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一是镇纪委不定期进行上下班抽查考勤,抽查考勤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周例会或其他党政办通知要求统一参加的中心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点名考勤,考勤情况报由镇纪委备案处理。考勤情况按本制度第三款规定执行。

  二、请假制度

  1、程序要求。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各办公室主任请假1天以内(包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包含半天)由各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都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同意后交由党政办备案存档。全体班子成员必须按要求实行“五天四夜”住镇(区委已批准不需住镇除外),如有事确需不住镇,必须实行请假制度,由镇党委*批准报备党政办后才可不住镇。

  2、病假。病假超过3天需出具医疗机构有关证明,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行政、事业干部,在安排年休假时,要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又要服从组织安排。累计事假5天(包含5天)以上视其同等天数的年休假予以抵扣,其未休假完的假期按相关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4、产假。女方顺产产假178天,剖腹产产假208天(包括产前休息天数),男方可请护理假15天。其他细则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5、婚假。干部职工享受婚假3天(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丧假。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后,给予3天丧假。

  7、探亲假。对象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干部职工且配偶或父母与自己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8、因私(因公)出国出境,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有关部门备案。

  三、违规处理

  1、干部职工需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事务的,须及时告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外出不请假、办公室无理由找不到人一律按早退处理;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及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镇纪委根据考勤或党政办通报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者实行:第一次口头警告提醒;第二次实名通报;第三次镇纪委约谈;第四次(含4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2、因情况特殊,当时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3天内进行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一年内无故迟到、早退4次及以上的,在年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5天或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评定档次为不称职(不合格);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行考勤制度

  (一)镇干部职工的上班时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每周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有特殊任务需要加班外,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机扫描人脸记录考勤情况的方式,每周一、三、四、五实行考勤管理(周二为干部下乡驻点联系群众日),考勤管理每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15—8:45,签退时间为下午5:15—5:45。凡上午8时45分后签到视为迟到,下午5时15分前签退视为早退。

  (三)干部职工个人因公外出(出差、开会、下乡等)而无法签到、签退的,需提前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报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登记表的,需征得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并在因公外出后第二天内补填登记表],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做好汇总工作,并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本办公室上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名后报送到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劳动或组织其他活动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有事要早退者,需报镇主要领导同意才能离开会场,否则当旷工处理,考勤情况当天通报。

  (五)考勤签到后不明去向,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无法联系上其本人安排工作的,当旷工处理。

  (六)考勤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每周一将上周的"干部考勤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将情况反馈至党政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二、实行请()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请事(病)假,需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事(病)假具体审批权限为:镇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其它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经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三)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由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主要领导批准。

  (四)休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报告本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五)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实行处罚规定

  (一)当月累计上班迟到、早退达到5次,按旷工1天处理。

  (二)中途无故离岗、缺席会议或集体活动1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

  (三)一个月事假累计3天以上不超过10天,病假累计5天以上不超过15天,本月乡镇工作补贴按50%比例发放;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本月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8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正式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实行监督制度

  (一)本制度是参照《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的,镇*全体干部职工要互相监督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要实事求是把好考勤关,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管理,安排好本办公室的工作。

  (三)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本制度顺利实行。严重违反本规定者除按本制度处罚外,分管领导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训勉谈话,屡教不改的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管理办法,结合镇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大水坑镇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所有在编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等在岗人员。

  二、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三、日常考勤的具体办法

  (一)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实行指纹(脸谱)签到,每日签到两次,如遇下乡、接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写情况说明由主管领导确认属实签字后,报党政办存档的按正常到岗算。如遇开会等有明文通知的工作而不能按时签到的,由具体人员将文件等具体证明报办公室存档。情况说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因在不能签到的次日及时报办公室。

  (二)遇阶段性下乡、野外操作等重点工作,一段时间内不能按时签到的,写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和具体时间,由主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存档后可不履行签到手续。

  (三)日常考勤实行周通报制,每周周一例会通报上周考勤情况。

  四、请销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需请病、事假的,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审批,事假7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审批,并报人社局备案。病假7天以上两个月以内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审批,两个月以上的按此程序审批后报人社局备案。

  (二)镇班子成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须经镇党委*审批,3天以上的经*审批后报组织部审批。

  (三)干部职工请假因在办公室填写统一格式请假条,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病假需附附相关证明。

  (四)年内事假累计20天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五、考勤结果运用。

  (一)干部职工不按时签到,且没有合理情况说明或请假的视为旷工。旷工连续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1年内累计10天以上20天以内(含20天)年底考核确定为基不称职(不合格),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年底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以上,累计30天以上按照《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时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底干部绩效考核及职称晋升、晋级等相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社区工作者、三支一扶等非在编工作人员,另行制定相应规定,按具体规定办理。

  (四)指纹签到情况为*时考勤重要依据之一,但因具体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酌定,不是考勤的唯一依据。

  六、凡是《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明确规定的相关事项,执行《吴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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