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八篇】

时间:2022-05-20 17:50:06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8篇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1

  为了积极探索加强我公司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摸清底数,自今年8月下旬起,在公司各物业站以及各站党支部的协助配合下,采取个别访谈、查询资料等方式,对公司非在职党员的发展现状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共有12个住宅小区,辖区占地总面积1275706平方米,居民总户数为9027户,面积大、范围广,小区地理位置大多处于东营市的经济、文化中心,人员流动性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中~员252名,其中非在职党员197人,非在职党员中离退休党员99人,内退职工党员44人,家属党员49人,协解党员5人。公司非在职党员的年龄结构为:50岁以上的占非在职党员总数的52%,50岁以下的占非在职党员总数的48%。

  从调研情况来看,整合以来,我公司在非在职党员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推动了公司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

  随着公司非在职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公司已将非在职党员的管理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XX年初,重新整合后的玉山物业公司为各基层物业站、专业队党支部配备了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专职书记,从公司党委到基层党员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管理网络,各单位专职书记到位后,充分的发挥了党组织的“班长”作用,迅速的对各小区内的非在职党员进行了摸底调查,思想上教育,生活上关心,做到了“五个清楚”,使各基层单位的非在职党员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是结合实际抓党建,逐步壮大基层党组织。

  在油田企业改制过程中,结合公司非在职党员居住分散、组成复杂年龄结构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在健全基层党组织结构的同时,公司制定并下发了《玉山物业公司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制度》,由党支部书记任家委会主任对四个物业站的家委会副主任分别进行了选举,提高了非在职党员参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公司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地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将非在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以及日常的思想表现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通过评议,使每一名非在职党员退职不退色,时时关心组织生活,刻刻留意组织建设。今年以来,公司党委先后多次对11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基层党建工作坚强有力,逐步凝聚了非在职党员的心,壮大了基层党组织。

  三是围绕管理抓活动,推动公司整体工作的大发展。

  针对公司非在职党员在原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部分非在职党员文化层次较高的现状,在工作中,公司各基层党支部注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如公司雅苑党支部在非在职党员中,针对个别党员的特点专长,举办了二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推行了“心连心”信息板党员承包制,定期组织党员对影响大、效果好的楼道信息板进行参观,举办了党员书法展活动,激活了非在职党员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非在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充分的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地活动载体,丰富了公司的企业文化,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公司整体工作的大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党小组的非在职党员管理难在公司11个党支部中,有4个支部建立了共计11个党小组,在实际工作中,党小组的作用只停留在收缴党费、传达通知的层面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基层党组织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支部,对非在职党员抱着无所谓、软任务的态度,对抓好非在职党员管理对支部作用充分发挥的影响,思想上重视不足,工作中力度不够,不能引导、帮助非在职党员积极参与支部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在非在职党员个人方面,由于部分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交流会、评议工作等活动没有充分民主和走形式主义,导致部分非在职党员怕麻烦或担心一腔热情得不到党支部的肯定,所以不愿意参与社区以及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与活动。

  (二)党支部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工作被动。个别基层单位的党支部,只是为了迎合上级的要求和文件、政策的规定。支部形同虚设,活动也仅限于政治学习,传达文件、政策精神,支部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无法体现,对在职党员尚能如此,但对非在职党员的学习与教育却无法按时开展。有些基层党支部虽然有开展活动的愿望和工作积极性,但受活动经费以及物业管理工作繁杂的限制,活动方式也比较单一,直接影响了非在职党员了解上情、吃透下情的积极性。

  二是部分基层党组织的“班长”自身学习力差,影响力小,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非在职党员中难以发挥。随着社区内部机构的整合,部分单位编制减少、人员裁减,特别是曾经担任行政职务的部分党员干部转而从事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岗位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在工作方法、方式上仍然采取行政命令、语气直接生硬的工作作风,岗位的转变,使一部分对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偏见的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更新,缺乏必要的业务与理论学习。与多数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非在职党员相比,自身素质的不高直接影响到了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一)从提高认识入手,切实增强抓好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要提高对加强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大报告和《党章》以及“****”的要求,将其作为加强党支部同非在职党员间的联系、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影响力与感召力和永葆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其次,要解决好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及开展党建活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加强以“服务职工,服务居民”教育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引导他们在“服务职工”中,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以及中国共产党才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利益的最终代表,使党员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不断进步的动力;在“服务居民”中,充分认识非在职党员在发展社区、建设社区过程中所起到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非在职党员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区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内在动力。积极寻求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人、财、物、时间、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

  (二)从组织建设入手,建立健全非在职党员管理网络。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非在职党员管理工作的基础还很薄弱,当前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工作领导、管理机制,形成一个健全的非在职党员管理网络。

  1、建立党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与协调。由基层党支部牵头,各党小组长为成员,支部书记、副书记作为旁听并记录人,定期召开工作学习交流例会,协调关系、交流经验、加强学习,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各党小组之间的资源共享。通过学习,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如果不重视学习,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善于实现科学的不断更新,就难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健全非在职党员的管理机制。针对小区非在职党员居住分散、年龄偏大等特点,因人而异,可按照实际情况为每名非在职党员划分相应的责任区,使其在责任区内具有一定的建议权、监督权以及管理权,增强其参与小区建设、小区管理的能力。同时,党支部对各个非在职党员责任区进行考核监督,并定期组织非在职党员责任区负责人对其他责任区进行“互检”,不断提高非在职党员的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小区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从改进方法入手,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方法与活动方式。

  基层党组织应坚持“为社区所需要、为居民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着重围绕社区管理服务开展工作。注意发挥非在职党员的带动作用,以小区文化为载体,在坚持“业余、小型、多样、务实”的原则下,灵活多样地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寓教于乐,将必要的政治学习融化在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保证,要加强对非在职党员的引导教育,针对一些非在职党员头脑中存在的“雇佣”、“临时”等思想,组织开展“四个不忘”教育,即“办事不忘党的宗旨,下海不忘党员身份,经商不忘党纪国法,致富不忘社会责任”,时刻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非在职党员对社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认同性,努力调动和提高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积极性。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类农村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到20**年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金额达到5800万元;实现各类产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在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取出租、转包、股份合作、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等方式流转。农村房屋采取转让、抵押、租赁等方式流转。林权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等方式流转。

  (三)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制定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办法,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创新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工作。

  (四)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三、工作现状

  我区辖21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497个村,33个社区居委会,4788个村民小组,现有承包农户20.2万户,农业人口71.9万人,幅员面积1258平方公里,农村承包地面积62.4万亩(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13.66万亩)。20**年11月,我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已完成了1258平方公里航摄和影像资料处理;已完成497个村4788个组的资料收集、农户指界、实地测绘等外业入户调查工作,占497个村的100%、占4637个组的100%(暂缓确权的145个组除外);已公示审核4637个组,占任务100%;录入农户信息数据19.71万户,占100%;已建立登记簿17.94万户,占91%。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我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总任务190421宗(其中宅基地189500宗,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8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43宗)。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外业宗地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已完成;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完成证书制作9672个。

  3、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我区农村房屋约15.3万户,面积约3000万平米。20**年10月,联系市测绘协会组织6家测绘公司(菠源、支点、广惠、金合、维益、精绘)开展农房测绘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全部房屋测绘约15.3万户,办理登记约2000户,核发农房产权证约2000户。

  4、林权产权确权颁证。20**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区林改16.5万户,涉及人口57.75万人,发证16.63万本,宗地数达51.3万宗,林地登记面积为61.42万亩。

  (二)农村产权流转

  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区共流转林地5.4万亩,流转金额1548万元;流转土地24.29万亩,流转金额1.6亿元。

  (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充分抓住农村产权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农村、农业、农户融资难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年10月末,金融机构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00万元,贷款余额113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500万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600万元,农村林业抵押贷款3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是典型的农业大区,与其他区县相比,存在底子薄、财力弱、历史欠账多等困难,确权颁证资金总投入约8780万元,目前只筹集到资金1800万元(包括明后两年财政预算),尚差资金6980万元,资金差口巨大。

  二是农村产权流转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乡镇和村无专门从事农村产权改革的工作人员,也无工作经费保障,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农村产权价值评估难,单位融资总量难以提高。由于农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农村产权价值普遍偏低,同时缺乏专业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价值评估难,农村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认定,必然导致产权价值低估,抵押融资难,难以满足业主的融资需求。

  四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难。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的认可度不够,必然导致农村产权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较高。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周密策划,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构,完善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落实乡镇专门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人员,明确职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产权颁证步伐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农村产权权属争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确保20**年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三)创新农村产权流转模式

  一是鼓励农户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鼓励支持农户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开展企业产权(经营权)、农村产权(经营权)相结合的组合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资产财产化、资产化、财富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新路,视条件组建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向深度发展。

  (四)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其抵押产权可通过市场化手段再流转,也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人收购,根据发展需要,也可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通过交易中心收购;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本级要根据当年抵押融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立风险基金,并按抵押产权造成损失责任大小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对未有效处置的抵押产权造成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三是深化银保财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大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产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功能,提高农户信用保证能力。

  (五)创新开展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

  制定金融机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实施方案,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快制定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农村各类产权信息的农户、涉农企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和推广使用自助银行设备,逐步消除支付结算空白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

  (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专门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产权交易、股权交易、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耕地占补平衡评估指标交易和资产处置提供交易平台,为抵押当事人双方提供信息法规咨询服务,为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物实行再流转。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3

  一、城中区人才队伍现状

  截止**年12月底,城中区共有行政单位36个,共有公务员327人,党的机关工作者177名,各类事业单位30个,共有工作人员1231。全区共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1059人,其中:党政机关297人,占28%;事业单位762人,占72%;女性790名,占74.6%;男性269名,占25.4%;少数民族112人(包括回、满、土、藏、蒙古、苗、壮族等7个民族),占10.6%。在人才构成中,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320人,31—40岁的384人,41-50岁的334人,51—54岁的12人,55岁以上的9人;从学历结构上看,研究生学历11人,本科学历211人,大专学历525人,中专学历312人;从专业结构上看,农业方面5人(另外,农村中没有学历或职称的乡土人才126人,其中致富能手46人,特色种植,养殖专业户80人),工程专业7人,经济专业17人,教育专业651人,科技、卫生专业55人,法律专业136人,其它专业32人;从行业分布情况看,党政机关297人,教育系统651人,文化卫生系统62人,其它行业7人;从人才层次结构看,高级职称人才3人,中级职称人才419人,初级职称人才336人;从担任职务情况看,共有县级干部29名,正科级干部88名(其中:主任科员17名),副科级干部97名(其中:副主任科员25名),科员122名,办事员10名。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人才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多年来我们在人才队伍建设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人才的作用比较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对人才工作非常重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人才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的中心工作来抓,真心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按照全区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的总体需求,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不断加大培养、管理、选拔和使用力度,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为中区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了人才保证。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高。全区各级各类人才在工作、生活、学习条件都比较艰苦的情况下,以事业为重,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为中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重点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干部,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坚持领导干部的德才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按《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改革创新精神,领导能力、勤政廉洁、民主作风等6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及应当具备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培训情况、身体状况等7项资格要求办事,完善用人机制,改进选人办法,大胆启用德才素质好,开拓创新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自2002年1月以来,共选拔优秀干部53名,其中:男23名,女30名;少数民族13名;党外干部5名,大专以上学历44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9名。

  二是加大干部考察力度,夯实选人用人管人的基础。不断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规范干部考察程序,明确考察责任,严明考察纪律。坚持“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结果签名、记录在案。在考核内容上,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特别重视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方法上,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坚持和扩大干部任用中的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自2002年1月以来,共完成干部任前考察78人(次),试用期满考察41人(次);对拟提任的55名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143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三是做好基础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队伍是选用干部的“蓄水池”。中区严格按规定程序,用民主推荐的方式来公开选拔,调整补充后备干部,不断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滚动发展,始终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政后备干部队伍。4月份,充实了县级后备干部29名。目前正在进行科级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注重抓好后备干部的培训教育,实践锻炼,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同时,选派年轻科级后备干部到农村挂职和下乡驻村锻炼,压担子,增长他们的才干,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人才保证。

  四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竞争上岗办法,努力做到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干部实绩考察、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结合民主测评结果,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制定了《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体系。完善干部试用期制度,对新提任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制,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程度。自2002年1月以来,区委共拿出6个科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报名参加人数达30人,经过竞争,有6人走上了领导岗位;对提拔的53名干部实行了一年试用期制和任前公示制;对58名干部进行了交流。

  五是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谈话、诫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电话举报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对反映问题严重,内容具体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就联系工作的部门、工作的形式、工作的内容等做出了具体要求。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违法违纪及其它有关情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干部队伍建设的纯洁性。自2002年1月以来,对新提任的5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20名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是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转变公务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党政机关人才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努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干部的培养教育,重点抓好提拔使用工作。一是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对有发展潜力的人才确定培养方向,加大选拔力度。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搞好工作。二是抓好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考核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在考核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上下功夫,加大了平时考核力度,每年坚持两次定时抽查各单位的平时考核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把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使考核工作更加公正、科学。

  (三)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政治上强、能够维护集体利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任企业负责人。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提高他们的素质。

  (四)完善机制,促使人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是区委、区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举办2至3次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二是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推行量化测评标准,形成优胜劣汰的氛围,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三是加强实践锻炼,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一线锻炼,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尽快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增长才干。

  (五)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补充更新人才的知识。“培训是最大的福利”。城中区始终把培训作为吸引、培养、鼓励、留住人才的有效途径。组织人事部门为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广开渠道,拓宽领域,改进方法,完善内容,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一是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和实际选择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对党政人才注重突出政治理论、民主作风、公仆意识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对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点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如:采取短期培训、在职教育,外出考察、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方式,努力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自2002年1月以来,共举办短期理论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330人(次);专业知识培训班7期,培训人数达450余人(次);拓宽外培渠道,在发达地区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达29人;有114人赴内地参观学习考察,有51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参加省、市委党校各类班次培训达89人(次);参加在职学历培训157人(其中:省委党校96人,成人自学考试33人,专业进修28人);有4人赴外地挂职锻炼,有2人在市有关部门挂职锻炼。区委选派31人到4个村挂职锻炼。

  (六)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一是理顺领导体制。区委、区政府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建立了区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把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注重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为区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组织实施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检查督办,促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四是宣传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广泛宣传优秀人才的科技成果和工作业绩,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良好风尚。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其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关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者的成长,积极解决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存在的问题

  城中区现有人才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地不适应,具体表现为:

  1、人才数量不足,质量还不高。在人才队伍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的42.8%,大专文化程度的占46.2%,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6%。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中,初级职称的占人员总数的38.9%,中级职称的占48.5%,而高级职称的仅占总数的0.35%。

  2、人才分布不尽合理。在人才总量中,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都比较少。另外,直接为工农业经济发展服务的人才,如金融、市场营销、生物技术等专业技术人才很少。特别是既懂经营管理,又有专业技术的外向型、复合型人才缺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3、人才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浪费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的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和闲置。二是没有全面形成激励机制,存在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致使一些人才安于现状,缺乏创新精神。

  4、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教育、卫生系统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另外,由于城中区一些企业不景气,导致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容纳力下降,致使诸多专业技术人才流失。

  5、人才合理流动难。人才成长是有规律的,人的才能增长是有周期性的,通常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时间以三至四年为宜。因此,适时地调整那些优秀人才的岗位和职位,对于他们不断提高,继续成长大有益处,这是造就复合型人才的有效方法之一。但由于人才市场配置机制不健全,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一些工作人员多年不仅没有流动,而且也不想流动甚至害怕流动。

  6、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比如经贸,教育、卫生等系统都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但是由于编制少,无法解决人员与工作量日益突出的矛盾。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基本上采取的是行政机关的管理办法,严重的行政化倾向,违背了事业单位内在运行规律,束缚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不断弱化和萎缩。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资金,而目前区财力有限,不可能满足这一庞大的资金需求,导致事业单位低水平发展。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区人才工作既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又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观念的滞后,与内地较大的反差及对比、环境的因素、体制的原因等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才是关键。人才问题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全市、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人才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及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做好今后人才工作的对策和思路

  人才工作的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决定着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细致的努力。根据城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现状,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实现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都在人。”同志的这一科学论断,充分揭示了人力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今后,必须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开发人才资源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和基础工作来抓,转变只抓经济不抓人才的思维定式。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水平。要利用多种煤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广纳群贤和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要结全实际,制定各行各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一是党政机关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疏通党政领导人才选拔渠道,继续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一系列制度,推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求做到量才适用,职位与能力相匹配。把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建立一支富有生机活力的党政人才队伍。

  二是优化设置岗位结构,重点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额。对管理岗位,建立和推行职员制度;对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岗位设置,应通过竞争上岗择优选配人员。实施人员的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以此来确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各自的合法权益。人员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岗位变动,待遇也应随之变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是企业在逐步改制到位的同时,构建有利于各类人才建功立业的激励机制,对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给企业带来较好效益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实行奖励。同时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家成长,建设一支真正的企业家管理人才队伍。另外,在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方面,也要制定更为灵活的政策,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搞好人才培养,不断扩充人才总量。一是改善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就中区实际情况看,目前所急需的初中级人才全靠引进是不现实的。应立足本区,充分发挥现有职业高中和成人教育函授学院、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创新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初中级人才数量。二是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激励各类人才学习进修,促进各类人才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4、出台优惠政策,努力优化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要想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就必须提高人才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关心人才成长,关心人才生活,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以浓厚的感情留住人才。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逐步完善人才市场的配套建设,在工资待遇、住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以解决广大人才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扶持开发高科技项目,创造适合高级人才工作与生活的经济环境与人文环境。要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上级有关部门要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人才流动进行调控引导、有效监督,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在人才的身份、岗位、单位所有制性质等方面的限制,让市场在人才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真正赋予用人单位与各类人才双向选择的自主权。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4

  为深入推进“草原英才”工程和“人才强旗”战略,为人才制度机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和智力支持,****党委组织部通过实地走访、数据统计、座谈交流等方式,就健全人才引进和评价机制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来,****立足民族边疆牧区实际,全面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和“草原英才”工程,在科学规划人才发展、盘活现有人才资源、提升借智引力水平、拓宽成才用才渠道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较好工作成效,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引进工作环境氛围。目前,****共有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人才以及党政后备干部、编外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志愿者等储备人才四类,其中:党政人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10人,占1%,大学学历601人,占59%,大学专科学历341人,占33%;35岁以下219人,占21%,36-45岁362人,占36%,46-55岁376人,占37%。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正高级职称7人,占0.5%;副高级职称278人,占18%;中级职称560人,占37%。****期间,通过“柔政策”,先后引进工民建、临床医学、民族学高层次人才3人;陆续考录选聘农牧、林水、卫生、教育等专业高校毕业生117人,储备各类人才781人,其中: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考录编外储备人才538人;发现和培养乡土人才634人,其中:科技示范户314名,其他各类技能型人才125名。

  二、主要做法

  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完善有利于人才引进和发展的激励保障机制,对想干事的给机会,能干事的给岗位,干成事的给地位,采取积极举措“聚才”、“引才”、“用才”,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较为合理、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符合地区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一)注重氛围营造,通过优化环境聚集人才。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陆续出台《****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处级干部联系人才制度》等规范性制度,起草完成《东乌珠穆沁旗人才强旗规划(****—2020年)》,为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分解任务、落实人才政策创造了先决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先后确定并实施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人才培养等10大人才发展重点工程,落实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等5项人才发展政策,建立健全了人才发现使用、人才流动配置和人才激励保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氛围营造。努力营造“用愿景鼓舞人,用事业拴住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鼓励各类人才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对教育、卫生、医疗等一线人才在政治上高看一眼,生活上关心一些,福利待遇方面照顾一点。对自主创业人才,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和项目审批推介等方面倾力支持,设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平台,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动态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26个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人才综合协调管理,形成了旗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逐年制定工作要点与目标任务,确保人才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建立旗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才引进和人才管理方面的困难问题。

  (二)注重量体裁衣,立足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立足我旗“****”目标任务落实、“44344”产业格局打造和“五个东乌”建设实际,依托重点项目、工业园区等载体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管理和技术应用人才,切实增强了工业经济战线后备力量。以展示民族区域特色文化为载体,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入服务业专业化人才。围绕用足用好“柔性政策”,适时引进我盟医学专科大夫1名,聘请中山大学在我旗做课题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担任农牧业局局长助理,从锡林浩特市引进工民建专业人才担任住建局副局长。结合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主动与区内外高校专家教授对接,成功引进中国社会科学院草原生态保护方面专家入驻我旗。根据专业人才需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高校的沟通联系,通过人才交流会、现场招聘会等形式,先后引进农牧、林水、卫生、教育等专业高校毕业生117人,其中教育系统本科69人、农牧业系统本科21人、卫生系统本科9人、林水系统本科13人、其他部门本科5人,进一步促进了人才队伍框架结构的优化和完善。

  (三)注重统筹协调,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从三个层面推动各项干部人才工作制度落实。在党政人才层面,采取民主推荐与素质测试,统筹培养与分类储备,纪律作风养成与实践能力培养“三结合”模式,动态调整副科级后备干部61名;结合旗、苏木镇两级党委换届,采取“四推一决”和公开选拔方式,公开选拔23名副科级党政人才。从专业技术人才层面,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注重在各级班子中配备专业技术人才,2018年公开选拔12名专业人才充实到教育、医疗卫生、财政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工作,目前全旗各级领导班子均保持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科级领导干部的目标。从乡土人才层面,分2个批次公开考录选聘优秀嘎查两委班子成员23名,担任苏木镇长助理,协助推进牧区工作,拓宽嘎查乡土人才成长成才渠道;采取公开考录方式,积极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创业。采取上挂下派、岗位交流等方式,提升各类人才素质能力,近年来先后选派12名干部到区内外挂职锻炼,选派123名干部下基层锻炼,全旗任职5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交流面达到60%以上。启动实施“牧区乡土人才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乡土人才技能培训力度。****年对113名致富带头人、牧业合作社领头人进行系统培训。加大乡土人才发掘和培养力度,整合涉牧资源,加大创新创业类乡土人才的培养宣传工作,集中发现和培养了刘国民等一批具有发明创造专利的乡土人才。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旗党政机关具有研究生学历干部仅有10人,占全旗党政机关干部的1%;事业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7人,仅占全旗专业技术人才的0.5%;我旗传统型专业人才较多,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济管理、矿山机电、金融、企业管理和高新技术方面的人才比较短缺,高层次人才大部分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中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少。

  (二)人才外流问题比较突出。尽管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工作优惠政策,但由于地域特点,这些政策措施难以提升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致使有些高专业人才、高学历的年轻人才流失。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每年对外输送高校生源为350人左右,而回旗备案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仅有150人左右,年外流率在43%以上。与此同时,具有中高级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业务骨干等方面的人才,也通过正常调离、辞职、自动离职等“显性”方式外流。

  (三)人才评价机制有待健全。主要体现在职称政策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人才认定标准依据过于宏观,有些人才认定标准缺乏相应依据,尤其是对乡土人才、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能工巧匠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多采取评审方式,重学历、轻能力,存在着一定的论资排辈现象。优胜劣汰的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造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不尽合理和规范,导致有近90%的中高级人才与初级人才做着同样水平的工作,造成了人才闲置和人才浪费。

  四、政策建议

  (一)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前瞻性地做好人才发展规划。要按照“党管人才”要求,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首先要认真做好人才资源状况的摸底和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制订和完善人才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提出有力度、可操作的工作措施。要从实际出发,适应我旗产业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目标要求来规划人才。要充公发挥我旗的比较优势,以培养适用人才为主,努力改善人才环境,积极引进急需的人才和智力。要围绕素质能力提升这一关键,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转变教育模式,创新培训方法,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懂经济善管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要着眼于提高我旗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要着眼于适应全面推进小康建设和应对激烈人才竞争的需要,重点选树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批急需的专门人才和专业人才,积极选树培养一批乡土人才。

  (二)着眼于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科学性地引进人才智力。进一步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积极实施“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战略,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开启吸引各类人才创业的“绿色通道”,吸引一大批高学历、高潜力、低年龄的高层次人才。首先,要大力引进和吸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以及经济发展急需、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尤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口岸贸易、卫生、教育、农牧业等领域紧缺的创新型人才。其次,进一步拓展发现人才和吸引人才的途径,特别是要综合运用市场招聘、高校对接、公开考录、定向培养等方式,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弥补工作短板,将各类人才直接吸纳到我旗工作。第三,要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项目引才引智,积极吸引旗外工作成果到我旗实现属地转化。第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外联,通过多种形式与旗外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利用先进地区管理经验、资金技术优势和社会资源,帮助我旗发现和培养人才。

  (三)着眼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可持续,系统性地做好环境优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坚持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制度,大幅度地提高相应经济生活待遇;建立人才功勋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实行重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政治地位,注意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在党代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适当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坚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切实发挥专家咨询团的作用。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制定收入分配向人才倾斜的优惠政策,实行灵活的津贴、补贴制度,提高人才的保险和保健标准,切实保证人才的物质生活待遇不断得到提高。建立和完善促进人才流动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探索多种人才流动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切实保护好现有人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人才工作氛围。

  (四)着眼于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长效化地做好政策保障。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分类评价人才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一是健全完善技能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在评价原则上,坚持客观公正、考培分离、评聘分离,突出技能评价特征;在评价内容上,把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重点考核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在评价机制上,以专业评价与行业认可相结合,推进评价方式的多样化。二是健全完善党政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根据综合协调、窗口服务、社会管理、执纪执法等部门和岗位特点,分门别类建立相应评价考核机制,突出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群众认可等评价内容。三是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评价机制。围绕岗位绩效管理这一关键,突出首问责任制、办结制、服务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以工作效能作为人才评价的基础性内容。四是健全完善乡土人才综合评价机制。立足我旗实际,以推动新牧区建设、加强嘎查“三资”管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为主要内容,进一步细化牧区乡土人才标准依据和资格条件,探索社会化的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认定评价机制,构建牧区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四是健全完善紧缺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在我旗畜产品精深加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煤化工、口岸贸易等领域积极与驻地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借船出海”力度,通过引进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选派当地专业人才参与相关工作,以及定向考录培养当地大中专毕业生等方式,努力实现成果就地转化并发现和培养一批紧缺型人才。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5

  根据《国土资源局关于2015年不动产工作计划的安排》要求,我局及时会同县编办、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就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梳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现状情况

  (一)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具体事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地政股承担。地籍股现有工作人员2名,均为事业人员。

  (二)房屋登记。下设立房产股为房屋不动产登记机构,目前房产股无人员编制。

  (三)林权登记。我县环林局直属事业单位中无机构和编制承担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机构和编制。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内设机构中的林业行政管理股(挂森林防火办公室牌子)职责中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职能,无具体工作人员。

  (四)草原承包登记。我县草原登记由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草原站负责,县草原工作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站级,设立编制12名(原畜牧兽医局编制中调整2个编制,申请增加10个新编制),股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工勤编制1名。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由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下设事业机构—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县农经站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目前实有人数1人,混岗2人。

  二、业务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已建立了土地登记薄、册、卡、证,发证证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县政务中心办 证大厅设置了窗口。尚未在网上审批,未建立国有土地使用证数据库和登记系统;目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1900本,宅基地使用证办理15000个,完成我县24个藏传佛教寺庙,涉及的15个乡镇,占地面积1408666.628平方米进行了土地权属登记。

  (二)县住房建设和保障局房屋登记。已建立了登记薄、册、卡、证,在县政务中心办 证大厅设置了窗口;发证证书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

  (三)县林业局林地(林权)登记。林权确权面积234150亩,林地登记408宗,发放林权证137本,发证408宗,发证面积234150亩。我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建成覆盖全县行政区域的较为完备的林业主体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以及其他配套数据库,完成了30多人次参加的地理信息技术应用(3s技术)培训。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功后,为积极适应林权及林产业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发展需要,建立了县林权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了林业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省县三级林业门户网站、视频会议、办公自动化、资源管理信息。

  (四)县农业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建立了登记薄、册、卡、证,在县政务中心办 证大厅还未设置窗口。还未建立数据库,也未在网上审批;发证证书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目前未发证,即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五)县畜牧兽医局草原承包登记。建立了登记薄、册、卡、证,在县政务中心办 证大厅还未设置窗口。还未建立数据库,未在网上开展了审批;发证证书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承包使用证。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编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领导,负责研究决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大事项,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在推进实施过程中队伍不乱、人员不散。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领导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县编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环保林业局、地税局、法制办、政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政策建议以及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体系、工作融合、信息平台建设。

  (三)加快推动职责整合。职责整合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前提和核心,省已明确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尽快梳理相关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责情况,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理顺相关部门交叉分散、层级管理权限范围不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职能职责整合。

  (四)编制机构组建方案。机构编制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保障。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相关资源逐步健全和完善人员队伍,拟设立县不动产登记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制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设立方案,及时上报县编委审定,于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的设立,年内确保统一登记机构组建到位。

  (五)做好资料移交衔接。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是确保工作平稳开展的关键。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查询基础。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明确原来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移交、整理、保存的方式及时间要求等,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并办理好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六)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环境保护和保林业局等部门要及时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对原有数据进行录入整理,根据部门信息系统现状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共享。按照信息平台统一技术要求,预留接口。一旦国家不动产操作系统软件建立,及时接入信息平台。

  (七)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作情况,充分发挥部门引导、专家解读和社会报道等各方面优势,有效利用媒体平台,有重点的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回应,统一口径、统一发声、正面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四、有关建议

  (一)落实时间进度。省厅、局已明确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机构组建。我局已代拟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职责整合、联席会议制度等通知文件,现报请县政府审定后于6月30日前印发执行,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落实办公场所。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多,办公用房至少需要1200平方米,现国土资源局办公用房有限,无法整合调剂使用。

  (三)落实专人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建议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有关问题。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环境保护和保林业局等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整合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做好资料的移交衔接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整合。

  (四)落实机构编制。根据《国土资源局加快推进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代拟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定方案(草案),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为副科级行政单位,在机构管理上为隶属于县国土资源局的二级局。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建议人员编制由县编委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统一解决,做好新旧体制衔接,确保方便群众和秩序稳定。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6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三、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 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7

  按照市政府研究室的通知要求,近日,我镇对“三农”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基本情况和农村现状

  **镇共有35个村民委员会,406个村民小组,农业户13669户,农业人口51981人,农村劳动力26708个,全镇耕地面积76941.03亩,其中旱田11995亩,水田64946.03亩。目前,我镇通过农业招商引资,已形成大湖养蟹,堤塘养鱼,网箱养鳝,池塘养鳖的水产模式和林地养鸡的种养格局。并且积极倡导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增值,引进了深圳望家欢蔬菜配送公司投资400万元开发九真水生蔬菜深加工项目,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规划,进入实施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镇农村虽然发展较快,但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尤其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条件改善不明显。

  由于种.种原因,对农村的社会服务设施,环境改善,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较少,造成对农业的投入与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和农村生产发展的需要不协调。加上我镇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普通存在水利工程和设施老化,险危工程增加,导致水源浪费和供水不足,致使一些良田好地成了“望天收”。渠道、池塘淤积严重,灌溉能力大幅下降,农村基本没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制约了农业生产较快发展。

  二是农民综合素质较低,创收渠道窄,收入增长缓慢。

  我镇总人口72655人中,近70%是农村人口。同时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低,由于思想观念落后,择业面窄,大多数农民只能守着几分田土过着温饱的日子。在技能素养方面,一技之长的人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只能卖苦力打粗工,没有多余的资金去投资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如果广大农民的收入没有突破,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观。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农业技术、农田水利、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公共安全、乡村规划,这些都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密切相关,关注程度的大事。根据调查,我镇农民ZUI需要解决的是:医疗卫生、子女上学和增加收入,可见,农民关注的问题,也是当前我镇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虽然目前加大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设,但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水平低下的状况没有改变。

  四是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

  农村稳定和谐面临压力,部分基层组织运转面临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组织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

  三、解决途径和发展方向

  1、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我镇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水产畜牧养殖,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工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壮大现有的九真超市、文鹤米业、天宇服装城、水生蔬菜深加工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2、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使农民群众在走向富裕、迈向文明的进程中,真正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创造主体。不断拓宽农民增收门路,提高农民收入。只有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不断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才能保证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积极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外出劳动力牵线搭桥,避免盲目外出,无功而返。保护外出民工利益,他们付出劳动,就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加大对外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他们的就业门路,引导农民进城务工经营,为农民进城经商提供保障,引导农民自主管理、自我管理。

  3、全面落实农村政策。

  严格兑现粮食直补,全部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不断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完善征地程序,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推进农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4、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换届后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大力实施“村村通”油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明生态村创建和经济薄弱村帮扶等工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实行严格的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政绩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5、增加投资。

  主要用于农村的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用电、通讯、广播电视,对农村厕所、厨房、圈舍,中小学校舍和卫生所进行改造,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校舍环境条件改善的投资力度,在短时间内清除村级小学的安全隐患,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明亮的教室,逐步改善村级教师待遇和生活环境,留住教师,保证农村教育正常运转。还要建设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和垃圾处理设施。

农业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调研篇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荐访问:农业发展 改革创新 调研 农业方面的调研课题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调研 农业发展调研报告 农业经济形势问题及政策创新研究 农业产业调研内容有哪些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调研报告 农业产业化发展调研报告 特色农业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