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0 13:00:12  来源:网友投稿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我镇农村建房管理,加大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控制违法违章建筑,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发展。坚持建章立制,依法监管的原则,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引导农村建房用地走上科学规划设计、节约集约用地轨道,加快我乡美丽乡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规范全乡农村建房秩序,坚决制止一户多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非法占用良田、“开天窗”建房、非法占用林地、乱堆沙石土等行为,分清类别,制定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处理;全面开展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建立严格的农村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登记制度;健全农村建房

 监管机制,科学指导农村村民建房,建立农村建房管理的新机制,促进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规范审批程序,开展联审联批提高报批效率 凡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养殖场等)必须经规划、国土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未批先建。各村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政策,有效发挥村级的初审职能,向群众做好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1、申请和上报 一般情况下,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经村两委集体讨论初审同意,并对上报审批的建房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照片和申请材料分批次(每年 3、6、9、12 月)统一上报乡规划所和国土所。

 2、踏勘和规划审批 在接到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国土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对和村民委员会上报申请材料事实符合的给予备案。

 3、用地审批 对实地踏勘后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国土所将资料提交乡班子会进行联合审批,由乡班子成员联合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将由国土所统一按农村农民建房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建房审批。报批结果在村公开栏公示 10 日。

 4、签订承诺书、定线放样 对审批通过的建房人由乡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及村民委员会等工作人员到场,由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定位放线并签订农民建房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注明所建房屋占地面积和院墙、附属设施等占地面积,总使用占地面积属耕地的控制在 120 平米以内、属农用地、荒地的控制在 180 平米以内。

 四、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农民建房管控有效 (一)成立__乡农民建房巡查工作组 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土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城管中队及相关人员构成。

 乡班子成员及土管所所长和土管所干部组成联审联批成员 (二)巡查方式 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乡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城管中队人员针对全乡各村农户在建和已建房屋,采取测量、勘验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每周至少巡查 1 次以上,每月至少巡查 4 次以上。

 (三)巡查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__省城乡规划条例》、《__省村镇建房规划审批办法(试行)》和《__县主要通道两旁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主要巡查未批先建、

 批少建多、批东建西、乱占良田、乱堆沙石土、“开天窗”等现象,重点针对__、__公路两旁和通村水泥路两旁建房情况进行巡查,其中__公路两旁 200 米范围内不得建房,__公路100 米范围内不得建房,通村乡级公路 10 米内不得建房。

 (四)积极主动、及早处置 在处理和拆除违章建筑,各村要积极主动,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做到自行、及时、妥善处理。村里处理确实有困难而提出配合的,有关人员要尽快、主动配合,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处理难度较大的违章建筑,乡政府班子、巡查小组和乡政府各部门要整体联动整体出击,及时将违建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及时有效查处 各村必须守好违章建筑查处的第一关,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村两委成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村党支部书记是查处违章建筑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具体责任人,书记、主任负有同等的责任。一旦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村两委成员均须到场参与处理。拆除违法建筑确有困难的,村要及时与国土所、乡政府取得联系,汇报情况,由乡里统一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建立农民建房管控信息报告机制 (一)聘请农村建房巡查信息员 为加强我乡农民建房管控,我乡将在每个村建立农民建

 房管控信息报告机制,由各村自行分工组织巡查信息员,平时对该村农民建房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日志的登记,对未批先建要及时报告乡土管所。乡政府将对信息员日常工作进行考评。

 (二)信息员奖惩规定 1、各村在第一时间发现“两违”建房行为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的每报告一列奖励 300 元; 2、各村在出现“两违”行为未报告的每次扣 200 元,累计三次未报告则年终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惩处类别和处罚标准 1、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予以强制拆除。

 2、对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行为,则按规定,予以罚款处理。非法占用良田的,按 100 元∕平方米标准罚款或扣除建房押金,同时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处理;占用农用地、荒地的,按 60 元∕平方米罚款或扣除建房押金; 3、直接处罚项 对于未批先建行为,直接罚款 500 元∕户,再按照处罚标准进行处理;对于破坏耕地、非法占用良田的行为,直接罚款 1000 元∕户,再按照处罚标准处罚。

 4、其他处罚项 建房户建房时和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沙石土等建材,不得将建材堆积在公路上阻碍交通,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

 现乱堆乱放现象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警告后还未清理的,第二次直接罚款或扣除建房押金300元以上,如果不听劝告,阻碍执法,每发现一次罚款 600 元以上。

 5、表彰先进 乡政府和国土所对年度内在建房管控工作出现的先进个人、单位、样板建房户有代表性的突出庐陵风格,体现现代元素的户型建筑进行表彰奖励。

 (四)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1、出现在基本农田上违规建房的,其所在村年度土地管理工作考核实行“零分制”。

 2、村支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在村民违规建房动工前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制止、甚至默许、纵容的,以及土地恢复不了原状的,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五)实行农民建房缴交保证金制度 为使农民建房合规合法、按上级文件精神对申请建房的农户收取建房保证金。占用耕地收取 12000 元/户、占用宅基地收取 8000 元/户、拆旧建新收取 5000 元/户,保证金进入财政专户,建房验收合格后按县里规定退回。往后收取保证金的额度视全县各乡镇比照情况会适时提高或降低。

 3、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一个项目、1—2 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

 求和时限,立项争资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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