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总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

时间:2022-01-10 12:35:55  来源:网友投稿

 两篇 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总结 、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

 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总结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肩负责任与使命,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开展了系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01 参加“千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

  4 月 15 日,学校和各学院组织学生集中观看由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千万学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专家访谈,感受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余先亭、国际关系学院副校长吴慧教授、国家安全教育领域专家刘跃进教授的精彩分享。访谈专家们从国家安全的意义、内容、内涵,当代大学生之于国家安全的责任,大学生应该做什么怎样做等问题展开探讨,奉献了一场精品国家安全教育课,学生引起共鸣,深感受益匪浅。

  02 主题宣展与签名

  4 月 17 日中午,学校在一食堂门前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展板宣传和主题签名活动,校党委委员、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李亮,宣传部部长李真,学工部部长,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书记,团委副书记,保卫处副处长,校园警务室民警和校园安保人员代

 表等参加活动。活动宣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等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分析了大学生可能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和辨别、预防、处置技能,活动开展期间吸引了大量师生观摩、签名,营造了浓郁的宣教氛围。

  03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讲座

  4 月 17 日下午,学校邀请 ** 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民警、校园警务室国保专干郁飞同志为各学院学生代表做题为“文化安全在身边”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讲座。讲座介绍了国家安全的构成,从贴近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文化安全角度入手,以丰富的案例,有力的论据,辩证分析了当代大学生面临的文化传承与文化融合等问题,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了国家安全就在身边,体会到了作为青年人的责任与使命。

 在学校开展系列活动的同时,各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利用主题班会、宣讲、电子屏幕、海报条幅、“两微一端”等广泛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国家安全宣教氛围,动员学生投身参与。本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的开展,是将安全教育、国防教育融入学生学习与生活的有效推进,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丰富,在提高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的同时,培养学生成为国家安全知识的积极传播者、爱国主义的坚定践行者、国家安全的忠实守护者。

 仅供参考学习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 2020—2025》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每年都要对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已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集中培训及考试。经过近几年的培训,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2020 年省司法厅、市、市、市、州均采取的在线培训考试。经我局研究,决定 2021 年我市将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利用第三方网络培训平台对全市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一、培训费用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经验,我市今年及以后也将采取由市司法局统一选定培训课程各培训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培训费用为每课时 2.00 元,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需参加培训 40 课时,即人民币 80.00 元/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需参加考试,考试费 10 元/人,合计 90 元/人。各行政执法部门准确统计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已持证人员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后,将培训、考试费及人员信息由市行政执法人员报名缴费系统完成录入,在市行政执法人员缴费系统内开具电子发票。

  二、培训、考试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及新调整新到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可免予

 培训考试,但应参加以后年度的培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年度培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含 2019 年 12 月培训考试未合格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三、培训考试内容

  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实务为主,兼顾民法典等相关课程。

  四、培训考试组织

  (一)培训考试,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分级组织,集中时间段开展考试。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并开展。

  五、培训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1 月 18 日—2 月 20 日)

  各地各部门按时限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暨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要求,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新增人员)基本信息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已持证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此次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同步进行。

  (二)培训考试时间(1 月 19 日—3 月 15 日)

  此次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含 2019 年 12 月份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采取网络线上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人员须登陆),

 用户名为最新编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号,初始密码 123456,输入密码进入学习平台,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必修课修完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

  六、培训考试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新增人员未达到培训课时不能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三)各地各部门可以通过培训学习后台及时了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情况。

 仅供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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