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x】

时间:2022-01-08 12:24:42  来源:网友投稿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自行监测方案

2018年1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斯柳公司)的前身

是广西泗顶铅锌矿,由前苏联和保加利亚援建的 156 项重点项

目之一, 1960 年 2 月建成投产, 2006 年政策性破产关闭。在破

产过程中,原泗顶铅锌矿的冶炼基地及其它有效资产组成了斯

柳公司。

1996 年 3 月泗顶铅锌矿启动了 1000 吨 / 年电锌配套技改工

程;在浮石工业园区兴建 14m2 锌精矿脱硫制酸生产线, 1995

年 3 月,柳州地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



1995



年柳州地区环保局以“柳署环字



[1995]22



号文《关

于广西泗顶铅锌矿



2000



吨 / 年电解锌配套(沸腾焙烧



---制酸)

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进行了批复; 1997 年 4 月工程竣工, 1997 年 5 月投入试生

产,1998 年 4 月向柳州地区环境保护局提出验收申请,

1998 年

8 月进行验收监测, 1998 年 12 月 28 日,该工程通过验收。

2000 年,泗顶铅锌矿决定启动脱硫制酸二期工程,工程新

增一条 14m2 沸腾焙烧 ---制酸生产线和新建 10000t/a 电解锌生产

线,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以“中铜企字 [2000]059 号文对《广西

泗顶铅锌矿锌精矿脱硫制酸配套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

立项批复,



2001





3 月,自治区经贸委以桂经贸字



[2001]165

号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2001





6 月



29 日,自治

区环保局以桂环管字 [2001]68 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

复,2000 年 12 月脱硫制酸项目动工, 2001 年 10 建成投产,同

年 10000t/a 电解锌项目动工, 2003 年 3 月竣工, 5 月试产,自治区环保局以桂环管函 [2003]38 号文批准试生产调试。

 2003 年

11 月 5---11 日,柳州市环境监测站对二期工程进行验收监测,

2004 年 4 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2004 年 6 月 30 日,自治区环

境保护局以桂环验字 [2004]43 号文对二期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

收。

 2016 年,公司决定对 2 条沸腾炉进行技术改造,进行次氧

化锌深加工,生产焙砂用于电解锌作原料。

2017年 3月 28日,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柳审环城审字 [2017]34 号”文对次氧化

锌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目前,2 号炉的

改造已完成, 1 号沸腾炉未启动改造工作。

目前公司拥有 1 条 14m2 锌精矿脱硫制酸生产线, 可年产硫

酸 50000 吨,一条次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线,年产锌焙砂 17500

吨;一条电解锌生产线,年产电解锌

10000 吨;

企业主要污染源主要有五种: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含

锌渣(污水渣、浸出渣、铅渣、净化渣、熔铸渣) ;⑵次氧化锌

深加工尾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料物、 镉及其化合物、

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熔铸炉产生的尾气(颗粒物) ;

⑶一号沸腾炉尾气(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⑷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特征污

染物有:总锌、总铅、总镉、总砷、总铜、 COD、氨氮、 PH、悬

浮物等)。( 5)电解锌生产车间浸出筒、净化筒产生的硫酸雾、

原料仓库产生的颗粒物。

浸出渣、污水渣先储存在三防渣棚内,等够一定数量后启

动回转窑进行处理,回收有用的锌金属,水淬渣外销;铅渣、

净化渣储存在三防渣棚中,找有资质的厂家处理;锌浮渣自己

返回利用。

1 号沸腾炉尾气通过 3+2 转化吸收后,由 40 米烟囱达标排

放;次氧化锌深加工项目尾气经喷淋塔、填料塔、捕滴塔处理

后由



35 米烟囱排放;熔铸炉尾气经过布袋收尘后由



35 米烟囱

达标排放。电解锌车间浸出、净化筒产生的硫酸雾由



15 米排气

筒排放。

废水全部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硫酸废水

电解废水

双氧水、亚

铁、石灰、

活性炭

石灰、聚合

硫酸铁

沉淀池

车间冲洗水



应急事故池

均化池

达标排放

总排调节池

氧化、一次中和

压滤

污水渣

二次中和 三级渗透过滤

压滤

三次中和 絮凝剂 机械搅拌澄清

初级沉淀池 二级沉淀池

PH 调节 PH 调节、絮凝剂

二、监测依据

1.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 10 号令《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

理规定》 1992 年;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39 号令《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7 年;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13〕4 号《“十二五”主要污染

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2013 年;

4.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文件环发

〔 2013〕14 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2013

年;

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三、企业自行监测内容

(一)评价标准

监测执行标准

1.1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GB25466-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表 5 中所列标准和 GB1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1.2 废水排放执行 GB25466-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表 2 中所列标准。

1.3 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2.1 废气

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见表 1。

表 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制酸尾气和熔铸尾气执行以下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适用范围

标准来源

( mg/m3)

二氧化硫

400

所有

硫酸雾

20

制酸

GB25466-2010《 铅

颗粒物

80

所有

锌工业污染物排放

汞及其化合物

0.05

烧结、熔炼

标准》表 5

铅及其化合物

8

熔炼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最高浓度限值 mg/ m3

1

二氧化硫

0.5

2

颗粒物

1.2

3

硫酸雾

0.3

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

5

汞及其化合物

0.0003

次氧化锌深加工项目执行以下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

适用范围

标准来源

度( mg/ m3)

二氧化硫

400

所有

GB131573-2015《无机

颗料物

30

所有

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氮氧化物

200

所有

标准》

镉及其化合物

0.5

所有

砷及其化合物

0.5

所有

汞及其化合物 0.01 所有

2.2 废水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见表

2。

表 2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1

PH值

6-9

6-9

2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

60

200

3

悬浮物( SS,mg/l )

50

70

4

氨氮(以 N 计, mg/l )

8

25

5

总磷(以 P 计, mg/l )

1.0

2.0

企业废水总排口

6

总氮(以 N 计, mg/l )

15

30

7

总锌( mg/l )

1.5

1.5

8

总铜( mg/l )

0.5

0.5

9

硫化物( mg/l )

1.0

1.0

10

氟化物( mg/l )

8

8

11

总铅( mg/l )

0.5

12

总镉( mg/l )

0.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

13

总汞( mg/l )

0.03

排放口

14

总砷( mg/l )

0.3

15

总镍( mg/l )

0.5

16 总铬( mg/l ) 1.5

单位产

原矿)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

选矿 (m3/t

2.5

品基准

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

冶炼( m3/t

产品)

8

排水量

(二)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

沸腾炉次氧化锌加工尾气、熔铸炉尾气、废水总排放口车

间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及边界噪声监测点具体点位见下图 :

噪声监测点

噪声监测点

熔铸炉尾气排放口

2# 沸腾炉尾气排放口

1#沸腾炉尾气排放口 生活污水监测点

车间排放口监测点

浸出排气筒监测点

噪声监测点

净化排气筒监测点

备料系统监测点

2.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及频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35



污染源类

备料系统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名称

监测频次

监测设施

生活污水排放口

总氮(以 N 计)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总磷(以 P 计)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pH 值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动植物油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氨氮( NH3-N)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1次/月

手工监测

生活污水排放口

悬浮物

1次/月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砷

1次/日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镉

1次/日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铬

1次/月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汞

1次/日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铅

1次/日

手工监测

车间排放口

总镍

1次/月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氮(以 N 计)

1次/日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流量

4次/日

自动

废水总排口

总磷(以 P 计)

1次/日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铜

1次/月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砷

1次/日

自动

废水总排口

悬浮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氨氮( NH3-N)

4次/日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镍

1次/月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铅

1次/日

自动

废水总排口

总铬

1次/月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汞

1次/日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pH 值

4次/日

自动

废水总排口

化学需氧量

1次/日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氟化物(以 F- 计)

1次/季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总镉

1次/日

自动

废水总排口

总锌

1次/月

手工监测

废水总排口

硫化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BLWQ01

颗粒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JCWQ01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CWQ02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CWQ03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CWQ04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熔铸尾气



JCWQ05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CWQ06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HWQ01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HWQ02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HWQ03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JHWQ04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RZWQ01

颗粒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ZSWQ01

铅及其化合物

1次/月

手工监测

ZSWQ01

二氧化硫

1次/天

手工监测

ZSWQ01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ZSWQ01

颗粒物

1次/天

手工监测

ZSWQ01

汞及其化合物

1次/月

手工监测

厂界

二氧化硫

1次/季

手工监测

厂界

铅及其化合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厂界

颗粒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厂界

硫酸雾

1次/季

手工监测

厂界

汞及其化合物

1次/季

手工监测

厂界噪声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

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 dB( A)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

60

50

准》( GB12348— 2008) 2 类标准

业中心区

监测频次:每季度一次。

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

COD

重铬酸盐法( GB11914-1989)

加热回流装置

5 mg/L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535-2009 )

722 型分光光度计

0.025mg/L

pH

玻璃电极法( GB6920-1986)

HNNAHI9025型 pH计

/

砷化汞比色法

722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5 mg/L

示波极谱法

JP-2C 型示波极谱仪

0.01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WYX-9003A原子吸收分光

0.001mg/L

光度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WYX-9003A原子吸收分光

0.001mg/L

光度计

颗粒物

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重量法

崂应 3012H 型 自动烟尘

1mg/m3

( GB/T16157—1996)

(气)测试仪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 — 2000 )

崂应 3012H 型 自动烟尘

1mg/m3

(气)测试仪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测量方法( GB12348-2008)



HE5624



型噪声统计分析



/

次氧化锌深加工项目中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

及其化合物以及沸腾炉尾气的硫酸雾、浸出筒、净化筒产生的

硫酸雾、熔铸尾气的铅及其化合物本公司无力自行监测,我公

司与柳州三达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由该公司监测后

出具监测报告,我公司再上报相关数据。

5.监测质量保证

5.1 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5.2 监测所用仪器、 量器经分析人员进行校准, 我公司化验

分析室具有多名长期从事化验分析的技术人员。

5.3 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

法,采用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等质控方式。

5.4 废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严格按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

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固定源废

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397-2007 )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

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2007) 要求进行。

5.5 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6.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6.1 对外公布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企业自行监测及

信息公开系统(网址: /zxjc ) .

6.2 公开时限:

6.2.1 手工监测数据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开;

6.2.2 自动监测数据为实时监测结果。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2475653407X7

法定代表人

黄卫

单位地址

融安县浮石镇斯柳工业园

经办人

赵代文

经办人电话

0772-8473682

经办人传真

0772-8473856

电子邮箱

425624088@qq.co

m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 2013〕81 号)要求,现申请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提交的《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内容真实有效,对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备案事项

申请企业: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8年1 月8 日

备案意见

附件 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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