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监管打假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30 11:06:37  来源:网友投稿

 农资监管打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信息化执法监管。

 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严管重打,清理整顿一批农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制假售假农资窝点,严厉查处一批农资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持续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促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监管重点 (一)农药监管 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清查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大对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特别是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非法农药的打击力度。严查未按规定建立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违法行为。持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二)开展种子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种子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依法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制售假冒伪劣食用菌菌种及乱引滥繁等违法行为。

 (三)兽药监管 强化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兽药行为,重点打击非法制售违禁兽用药品、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严查未按规定建立出入库信息和用药记录违法行为。

 (四)肥料监管 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管理,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五)开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拓展应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企业、农资产品和农资用户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农资购销平台登记备案审核、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名登记购买,以及高剧毒农药一瓶一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严管严控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兽药。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监管功能,定期开展平台线上巡查,动态监管农资购销行为,及时处理购销异常,结合现场稽查、监督抽检,应用平台快速追溯功能,双向追溯打击假劣农资。进一步拓展平台监管范围,将肥料纳入平台监管,实现肥料监管信息化。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 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日常巡查和质量抽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要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盾护农”专项整治。集中监管执法资源,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违禁农资行为。在持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强化农资监管信息化,严查未依法建立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记录违法行为,实现农兽药全链条可追溯执法监管。

 (二)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

 依法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依法严把准入关,重点打击农药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

 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农资质量抽检是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有效的基本手段。按照“检打联动”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格按*市农业农村局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进行,并进一步扩大农资抽检批次频次。要增强农资执法抽检的精准度,重点针对相关案件涉及的农资企业及产品,投诉举报涉及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大的农资产品,被农业部、省厅、*市局通报的问题农资企业及产品,含有禁限用农兽药成分农产品质量案件涉及的农兽药产品以及质量抽检样品、结果未回函确认或确认不一致的农资企业及产品开展定向执法抽检,实施精准打击。

 (四)开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进一步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在推进种子纳入平台监管的同时,继续拓展平台监管范围,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纳入平台监管。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全面强化平台应用。一是以农兽药为重点,实现所有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平台监管,实现所有农兽药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并按要求上传国家相关系统;二是加强肥料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纳入平台管理;三是发挥平台快速查询追踪功能,对检查发现、上级通报的假劣农资适时排查,开展双向全程全域追查假劣农资,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五)开展农资违法案件查处。

 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质量抽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查办,决不姑息。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逐级追溯来源和追踪流向,双向全程全域清除假劣农资。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对危害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开展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等知识,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组织开展农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积极参加各级农资打假执法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将农资打假工作与农业领域扫 H 除 E 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落实农资监管法定职责,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强化绩效管理,监管执法各司其责,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规范文明、廉洁高效执法,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杜绝有案不办、零办案和办“人情案”现象。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农资信用监管。

 建立农资企业信用档案,为持续推进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农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完整记录信用信息,加强信用档案应用,公布守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引导农资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四)加强信息报送。

 及时报送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大要案等统计信息。

 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二)*月,组织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年农资打假工作。

 (三)*-*月,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百日行动。

 (五)*-*月,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

 (六)*-*月,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

 (七)*-*月,完善农资监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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