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地面坍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1-10-26 18:24:58  来源:网友投稿

 ** 区地面坍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力有序有效应对 ** 区地面坍塌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提高 ** 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地面坍塌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2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 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市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市地面坍塌应急预案(2019 年修订版)》《** 市 ** 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市 ** 区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3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 区范围内发生的,需要由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地面坍塌事故和需要协助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面坍塌事故,协调处置的一般地面坍塌事故。

 4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地面坍塌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

 坚持底线思维、风险防控。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风险防控与非常态事件应对相结合;加强地面坍塌风险和隐患的识别、监测、评估,最大程度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推进地面坍塌防治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面坍塌防治部门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分级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地面坍塌突发事件。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地面坍塌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探地雷达、管道机器人等设备的运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地面坍塌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 1.5 事故分级

 地面坍塌突发事件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初判发生一般地面坍塌突发事件,由区级部门负责应对;涉及跨区的地面坍塌事故,或超出区级部门应对能力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面坍塌事件,应向市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按照地面坍塌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地面坍塌事故 (1)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的灾害险情。

 (2)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长时间中断,或特别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

 1.5.2 重大(Ⅱ级)地面坍塌事故 (1)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的灾害险情。

 (2)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较长时间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

 1.5.3 较大(Ⅲ级)地面坍塌事故 (1)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的灾害险情。

 (2)造成道路交通、给排水、电路、燃气和通信等短时间中断,或较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

 1.5.4 一般(Ⅳ级)地面坍塌事故 (1)因地面坍塌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灾害险情。

 (2)造成交通运输中断,或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面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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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和职责

 1 2.1 领导机构

 ** 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区地面坍塌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地面坍塌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 2.2 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

 ** 区地面坍塌应急指挥部为全区突发地面坍塌事故指挥机构,由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地面坍塌防治工作的领导或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主持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协调有关指挥抢险工作,协助总指挥抢险救灾。

 指挥部成员由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工务署、交通轨道管理中心、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 管理局、** 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 ** 大队、** 消防大队。各成员单位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面坍塌应急抢险工作。

 (1)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筹指导重大险情灾情宣传报道,协调抢险救灾舆情引导应对工作,保障应急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配合指挥部做好区政府授权管理的基层大型公共文体设施、场馆等属地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保障区级地面坍塌事故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

 (3)教育局:配合指挥部做好地面坍塌事故发生时在园幼儿、幼师及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协调做好学校等属地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灾后重建工作。

 (4)工业和信息化局:保障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期间的无线电通信畅通,配合指挥部组织、指导和协调电力管线、通讯管线的抢修工作。

 (5)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预算有关规定,安排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应急资金

 的使用情况。

 (6)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引发的地面坍塌险情排查、监测、应急和治理工作,督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燃气管线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7)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和沿线地面坍塌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地面坍塌事故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的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的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

 (8)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伤员救治信息和疾病防控情况。配合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等属地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先期处置及后续工作。

 (9)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全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的综合协调工作;向区领导报告涉及较大级别以上地面坍塌事故信息,传达区领导有关处置指令;配合指挥部组织石油管道企业依法做好由地面坍塌引发的石油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要求组织或参与由地面坍塌引发的石油管道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权属范围内公园、绿道、道路绿化等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抢险、监测和灾后重建工作。

 (11)建筑工务署:对所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引发的地面坍塌事

 故,协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事故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12)交通轨道管理中心:负责配合指挥部协调相关建设单位开展轨道交通行业引发的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13)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协助做好马峦山风景区管理线范围内地面坍塌事故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14)各街道办事处:及时上报辖区内突发地面坍塌事故信息,组织开展辖区地面坍塌事故先期处置,配合指挥部做好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1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管理局:配合做好因地面坍塌事故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

 (16)市交通运输局 ** 管理局:配合指挥部做好区管道路地面坍塌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17)** 公安分局:配合实施辖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组织维护受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8)市交警支队 ** 大队:配合实施辖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做好灾区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

 (19)** 消防大队:配合实施辖区地面坍塌抢险救灾,配合组织疏散、撤离受地面坍塌事故威胁的人员。

 3 2.3 区指挥部办公室

 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地防办”)兼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判地面坍塌事故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规定提请指挥部启动、终止区级应急响应。

 (2)贯彻落实地面坍塌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指挥部各项指示和工作部署。

 (3)区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组查明地面坍塌发生的原因、评估灾害损失及影响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方案等,为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撑。

 (4)指导、协助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地面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5)按有关规定,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地面坍塌事故信息,组织发布或配合相关单位对外发布地面坍塌事故抢险、应急处置等信息。

 (6)组织编制和修订区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7)组织开展地面坍塌事故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指导、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地面坍塌应急抢险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 2.4 地面坍塌应急专家组

 指挥部负责成立区地面坍塌应急专家组,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救援与处置、灾害监测及趋势预测、灾害损失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

 地面坍塌应急专家组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应急管理、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3

 运行机制

 1 3.1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1 预防 (1)区地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

 结合”的原则,将地面坍塌事故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建设施工、维护管理、日常工作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地面坍塌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地面坍塌事故引起的社会危害。

 (2)轨道、基坑等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地下排水管渠、燃气、电缆等管线的保护,避免损坏管网设施引发地面坍塌事故。

 (3)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诊断”、 “对症下药”,将地面坍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群防群策的方式,充分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地面坍塌防治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

 (4)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地面坍塌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地面坍塌事故的意识和逃生避险技能,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一定的救援设备,做好相关救援物质储备。

 3.1.2 监测 (1)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地面坍塌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社区工作站等一线工作人员对地面坍塌重点防范区进行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出租屋综合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城管信息采集员、绿化养护人员、清扫保洁人员、保(治)安员等工作人员力量,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地面坍塌隐患时,及时报送灾情(隐患)信息。

 (2)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队伍力量,组织开展地面坍塌调查、评估,在汛前、汛后,对地面坍塌隐患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面坍塌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3)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面坍塌,建设单位、产权人应加强地面坍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情况报告区地防办。

 3.1.3 预警 (1)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自己的职责快速向区地防办报告地面坍塌事故信息。信息报告要及时、真实、规范,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地面坍塌事故发现的时间、地点、和可能的影响程度等。

 (2)发现地面坍塌事故前兆及发生灾情时,险情或灾情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迅速向区总值班室、区地防办、各街道办值班室电话报告,电话列表如下:

 区总值班室 ** 区地防办 **

 ** 街道办事处 **

 ** 街道办事处 **

 ** 街道办事处 **

 ** 街道办事处 **

 ** 街道办事处 **

 ** 街道办事处 **

 市地防办 **

 市政府总值班室 **

 市委总值班室 **

 2 3.2 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 信息报告和共享 (1)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地面坍塌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现地面坍塌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迅速通过电话、

 微信、地面坍塌预警信息系统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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