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非荒山地流转协议书,(2)

时间:2021-10-26 18:19:35  来源:网友投稿

 土地、非荒山地流转协议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村

  组村民

  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与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

 亩承包地(地点:

  四址边界:

  。)流转给甲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的

 亩荒山(地点:

  四址边界:

  。)流转给甲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流转费标准:

 (1)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

  元,每年应付

  元(大写)。

 (2)非荒山地流转费每年每亩

  元,每年应付

  元(大写)。

 4、流转费应在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支付到位。

 5、涉及到土地和非荒山地流转后,甲、乙双方除共同享受第二轮退耕还林政策外,其它惠农政策一律由乙方享受。其中第二轮退耕政策的享受,按 X

  号文件执行。(文件附后)

 6、所流转的土地或荒山不得从事农业产业外的经营。

 7、乙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8、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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