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驻三级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x]

时间:2021-10-25 10:21:22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派驻三级公司财务总监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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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司进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公司的财务监督,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照《中华人民共禾口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 规之规走,制走本方法。

任职资格:(担任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会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

职守,廉洁自律,严守财务隐秘和商业隐秘;

(二)熟悉业务,严守财务规童制度,敢于坚持原则, 爰护企业利益,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 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 作能力;

(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会计岗位工作 五年以上,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符合上述任职资格的人员,通过公司考核并经总经理办 公会议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任命、公司财务部派驻所 属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二岗位责任:(派出财务总监行使的职权)

(—)遵照派出财务总监规走事项与被派驻公司总经理 进行联审、联签,做好财务日常会计处理工作监督,审核业务 经营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 出席被派驻公司班子会议,提出财务治理和财务 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依照公司财务部要求,制订被派驻公司财务治理 方面的规童制度,监督检查被派驻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 情形;

(四) 拟订被派驻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 案、补偿亏损方案、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五) 参与审查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参与对被派驻 公司业务经营治理以及预算、决算,向派出公司提出书面财 务治理意见,作为派出公司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 参与审核被派驻公司对外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 保、资产抵押,核销坏账缺失,处置不良资产等相关事项;

(七) 审核被派驻公司工资、绩效考核和相关消费性支 出;

(八) 禁止、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可能造成经济或国 有资产缺失的行为;

(九) 认真履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完善财务治理,对财务核算工作的规范合法进行检查监督;

(十)保证各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数据的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承担的责任:

(―)对重大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 责并承担责任。

(二) 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失职渎职,甚至违法乱纪, 造成缺失五千元以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加劝阻,或者知情不 报,甚至参与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四) 凡是重大的资金支出、资金贷款、资金担保等重 大事项,包括现金的提取和支用、银行转账等,必须做到按 程序请示、报告。不请示、不报告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五)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集团财务 核算治理制度以及公司会议决议、公司章程、内操纵度、财 务规走的,财务总监不得签字同意,并有责任予以规范治理。

 不听劝阻的,财务总监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形,凡是知 情不报告显现违规行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 不管是否造成缺失,公司一旦发觉其存在上述违 规行为的,有权选择给予警告、纪律处分、解除总监职务、 扣发工资、赔偿造成的缺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触犯刑 法的,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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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派出责任书

依据公司财务总监治理方法,公司每年度与派出财务总 监签订风险治理责任书。

(二)走期汇报制度

每月终了,应向派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进行月份工作汇报,报告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效益情形、 经营情形、资金情形,并对存在咨询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以便及时解决咨询题。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重大咨询题应 随时报告。

(三)走期检查制度

上级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每 半年对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咨 询题,应向上级公司报告。对监督不到位、工作失职或不 作为的行为可提请公司给予批判、警告及相应的处罚。

(四) 走期考核制度

对各单位财务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由公司人力资 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总监的经营财务治理 进行绩效考核。

(五) 奖罚制度

1、奖励方面

—是对派出财务总监实施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 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二是派出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福利由上级派出公司 统一规定进行发放,不得领取和享受被派出公司的工资以及 奖金、福利待遇等;

三是对三级公司财务总监中工作考核优秀的人员,由派 出公司发放年度奖金的标准不低于每年三万元;

四是对有效操纵风险在50-100万元以上的,对挽回缺 失的,公司给予奖励。(具体事项情形依照公司会议讨论的 金额进行奖励)O

五是工作考核称职的人员,由派出的公司发放奖励或发 放业绩考核工资,标准由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确走发 放。(每年向被派单位收回)

2、处罚方面

派出财务总监违反财务总监治理规走,有下列情形之_ 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本方法及公司相关规走给予处罚,构成 犯罪的,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违反法律和会计制度,造成会计数据不实、会计工 作纷乱、会计资料数据丢失的;

二是对派驻公司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抵制、不报告,致 使公司利益受到缺失的;

三是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串通进行弄虚作假,造成公 司利益受到缺失或者产生不良阻碍的;

四是在工作中发生严峻失误,给公司经济利益造成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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