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22 09:53:40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进程,使医疗价格行为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 机构设置:

 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刘斌

 副主任委员:倪玉敏、陈建华、何世荣、杜四清、齐玉萍、刘少忠、徐晓东 成员:罗治雯、汪开贵、陈斌、徐芳芳、李沈旋、钱立芳、刘艳、孔胜兵、汪浩文、唐春香、钱叶荣、黄河、宋东明、朱春湖、吴勇、陈平、李慧、张京安、许森、周小杰、方向红、肖主海、罗建英(排名不分先后)

 价格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管理科),负责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方向红 办公室成员:陈喜、田静、各科兼职物价员(护士长)

 二、 价格管理制度 1、 实行院领导分管,物价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全院各科室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由经济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服务的价

 格管理工作,宣传、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药剂科、设备科负责协助经济管理科做好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价格管理工作;信息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收费价格项目库的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各科室护士长即为兼职物价员,无护士长的科室,科主任为兼职物价员,协助经济管理科开展各项物价工作。

 2、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执行安徽省卫生厅、省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全面做好医院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3、 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配备专兼职物价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自定义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等,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同时加强收费考核与奖金挂钩。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促进医疗收费管理持续改进和优化。

 4、 科室开展的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新业务、新技术),或因医疗成本变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应先进行成本测算,由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请》并经科主任签字后报经济管理科,经院长批准后,由经济管理科报市物价局审批。未经审批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5、 执行病人费用一日清制度。应病人要求,病区可随时为在院病人查询费用清单。进一步完善医院价格公示制度,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的公示工作。

 6、 实施医药收费复核。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his 信息系统设置费用审核功能,患者出院时,护士长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经核实无误后办理出院,出入院处根据患者的需要向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7、 完善医药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程序。加强对药品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属于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的品种均严格按采购目录价格执行,标外药品实行询价制度,询标结果需有分管院长、药剂科及经管科签字认可,价格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转发的《转发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所规定的作价原则及作价方法核定(西药、中成药加价不超过 15%,最高不超过 75 元,中草药加价不超过 25%)。医用材料价格的制定执行皖价医【2011】239 号文件,顺加最高不超过6%差价作价,单件材料的加价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8、 进一步完善医院患者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在接到病人对有关医疗收费的查询和投诉时,由经济管理科会同有关科室核查、落实处理。

 9、 收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奉公守法,细心负责,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

 10、 信息管理科根据经济管理科有关价格文件的通知,由专人负

 责调整物价,保障医药价格信息管理系统价格信息真实、准确、及时,经济管理科根据质量考核细则考核到位,与奖金挂钩。

 11、 经济管理科负责妥善保管好物价方面的文件资料及各种投诉材料等,做好价格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12、 本制度由经济管理科负责解释。

 1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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