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立创建生态村领导小组通知

时间:2021-10-17 10:57:2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成立创建生态村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村),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 XX 创建市生态乡镇(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

 员:XX

 集镇办主任 XX

 副镇长、党政办主任

  XX

 XX 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X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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