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时间:2021-10-14 08:30:29  来源:网友投稿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

  序号 评分 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依据 说明 1 报价 10%

 10 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全部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提供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因素 2 专业资质及实验能力 20% 20 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 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分析测试服务平台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3、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参与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研发项目,每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4、主持或参与制定食品类行业标准的得 4 分。(提供标准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5、具有省级有关部门或组织颁布的分析检测诚信单位证书的,得 3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3 企业信用情况 15% 15 分 1、投标人具有《AAA 级信用企业》得 2 分、《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 2 分、《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得 2分、《质量服务信誉 AAA 级企业》得 2 分、《全国 315诚信企业》得 2 分,没有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得 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4 人员配置 13% 13 分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有 6 人及以上(含)的得 5 分;6 人以下(不含)的得 2 分。高级职称若少于 3 人(含)不得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工程师人员 10 名(含)及以上的得 5 分,5-9 名的得 2 分,少于 5 名的不得分。

 (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和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 质量管理及 服务能力 6% 6 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6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6 类似业绩 10% 10 分 2019 年以来投标人承担或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初审评价工作的得 10 分,没有则不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7

  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5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时间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审:时间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应急响应时间安排合理、关键节点时间把握准确、可操作性强得 5 分;时间进度安排合理,应急响应时间安排较合理、关键节点时间把握较准确、可操作性较强得 3 分;时间进度安排较合理,应急响应时间安排一般、关键节点时间把握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8

 服务项目

 15分 1、供应商提供研究设计方法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①调查目的②调查对象③调查方式④调查内容⑤风险防控。供应商提供以上内容(完整)每一条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2、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①对于本项目的理解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③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方案合理得 5 份,较合理得 3 份,未提供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准 9 售后服务方案及本地化服务5% 5 分 供应商注册地在成都市得 5 分;供应商注册地不在成都市,但承诺成交后至本项目结束前,在成都市注册分支机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10 投标文件规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得 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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