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报告

时间:2021-10-14 09:29:19  来源:网友投稿

 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报告 一、检查的对象:

 本次检查为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即对全区各单位(牵头部门、已被巡视的单位除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检查,使责任制检查既不留死角,又不流于形式,确保检查效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1)各单位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议、决策、决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等)的情况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3)党风廉政和从政道德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4)本单位加强行风效能建设、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情况;(5)各单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特别是责任制(惩防体系)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责任分工任务、制定廉洁从政规定、完善规

 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情况。(6)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干部抵制“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两不行为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条禁令”的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监督检查的情况;(8)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重大案件(事件)和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认真、及时处理本单位的各类信访、举报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9)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暴露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的情况等等。

 查看:党委、党工委、党组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及其它重大事宜情况的会议记录、台帐资料。包括: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会议记录、学习培训记录及近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制度、整改措施等。

 三、检查组组成 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为本次检查的牵头部门。全区共组织13 个检查组,每个组检查 2-5 个单位。每个检查组由 5 人组成,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 1 名担任组长;副组长 2 名;特邀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 1 名;工作人员 1 名。

 四、检查的时间和形式

 1、检查时间:从*年 12 月初至 12 月底完成检查工作,各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原则上每个单位一天。

 2、检查的形式:采用“一写、二听、三评、四谈、五看”的方法进行。

 “写”指写总结报告。各单位党组织要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党政“一把手”撰写今年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 3000 字左右。

 “听”指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党组织汇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并通报本单位自测评分情况。

 “评”指民主评议。召开评议会议,由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以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制执行、德能勤绩廉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会议的人员组成要求:街道评议代表由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经合社)书记、主任,“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各若干名组成;有基层单位的局(办),评议代表由局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组成;其他单位的评议代表由本单位的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组成。

 “谈”指个别谈话。有重点地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基层单位、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群众代表等。

 “看”指查看资料。检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制度、规定措施和相关资料。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总结材料”和党政“一把手”的年度总结报告报区分管领导审阅后,于 12 月 5 日前送区纪委党风宣教室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年度总结报告另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材料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在检查前要提前印发给参加评议大会的全体人员,同时做好参评人员的通知、复印好各类表格,提供投票箱、谈话人员名单、谈话地点等各项准备工作。

推荐访问:党风廉政建设 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