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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五篇

时间:2023-01-10 09: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1  《尼各马可伦理学》(以下简称《尼》)堪称西方第一部拥有完备体系的伦理学著作,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的问题很多。本想多梳理一些问题,但是我对西方伦理学史还很陌生,无法将每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五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尼各马可伦理学》读后感五篇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1

  《尼各马可伦理学》(以下简称《尼》)堪称西方第一部拥有完备体系的伦理学著作,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的问题很多。本想多梳理一些问题,但是我对西方伦理学史还很陌生,无法将每一个问题放到它们的发展脉络里去考察。于是只好草草地做一些漫谈。

  一、《尼》的框架

  亚里士多德(以下简称亚)的伦理学构建于其人性论之上。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我们世界里的所有生命物,构成一个系列。在这个系列里,植物是最低层次,高于植物的是动物,最高的层次是人。有一种东西贯穿于这个生命物系列之中,它就是灵魂。植物的灵魂主要功能是营养和生长;动物的灵魂除了包括植物灵魂的营养和生长功能外,其独特功能是感觉和欲望;而人的灵魂在包含前面两种灵魂的功能之外,其独特功能是逻各斯(以下一般地用理性来代替逻各斯)。实际上,在这个生命物系列之上,还有一种存在,即神。人的灵魂中最高的一个部分——努斯——是神的灵魂的全部。神超越于植物、动物和人之上,存在于一个努斯流行的世界。

  根据这种混合的人性,亚里士多德将人的灵魂划分为有理性的和无理性的两部分。其中有理性部分又包含了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可以分为三个种类的理性。有理性部分包含的两个部分为科学的、理论的部分和推理的部分。理论部分的对象为不变的、必然的事物,这一部分的理性为理论理性;推理部分的对象是可变的事物,这一部分的理性分为将可变材料变成产品的创制理性和处理生活与交往事务的实践理性。这些部分的出色的实现活动被称赞为德性,所以有理性部分的德性称为理智德性。

  灵魂的无理性部分也包含两个部分,即分属植物和动物灵魂的营养和欲望两部分。营养的部分无可观之处,亚里士多德考察的是欲望部分。欲望这个部分较为奇特,它处于一种或上或下、可上可下的状态。它经常反抗理性,总是与理性背道而驰。不过,我们能够在自制者或拥有其他道德品质的人身上,发现欲望并非在与理性作对,而是听从理性的支配而行动。这就是说,欲望这个部分在不服从理性控制的时候,与理性毫无关系;但在听从理性指引(就像听从父亲或朋友的劝诫)时,它就分有了理性。所以,欲望部分具有双重性,既可以归于理性,又可以归于无理性。这一部分的德性,称为道德德性。在书中我们将看到,亚里士多德在多数时候是将欲望作为无理性来考察的,但即便如此,它也并非与理性毫无关系。

  在苏格拉底那里,善这个概念就被用来泛指事物自身的本性和它们追求实现的目标。到亚里士多德,善成为了一事物的质料之外的形式,即是指使这一事物成为这一事物的“什么”,同时也包含了这个事物能够达到的最好状态。所以《尼》开篇说:“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在这里,善被作为事物所追求的目的。每种事物都以善为目的,因而目的会有很多种,根据“无穷倒退不可能”原则,存在一个最高目的,这个最高目的不再以更高的目的作为它追求的目标。这个最高目的,就是最高善。

  最高善是什么?对于人来说,最高善应该是人的灵魂所能达到的最好状态,即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人灵魂的最好状态是什么?根据前文的划分,灵魂的最高部分是理性,理性的最高部分又是努斯,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高善应该是努斯的活动。努斯的活动被称为沉思,它已经是半人半神的存在状态,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达到,这是第一好的。在这最高善中,除了第一好的状态,还有第二好的状态。第二好完全属于人,它是人理性中的实践理性和无理性(或听从理性意义上的理性)中的习惯结合,进行出色的实现活动,并配以足够的外在善,从而获得的善。最高善被称为幸福,因此,幸福就包括第一好的沉思的幸福和第二好的德性的幸福。

  伦理学的核心是德性,从上文可知德性分为两种,一为理智德性,二为道德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智德性可以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道德德性则需要通过习惯养成。相比之下,道德德性成为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主体。德性(本段中仅指道德德性)是什么?亚里士多德采用“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给德性下了一个定义。在种上,德性既不是灵魂状态中的感情,也不是能力,因而只能是品质,即以某种方式对待感情而形成的倾向;在属差上,德性是两种恶即过与不及的中间适度状态。因此,德性即灵魂的在两种恶即过与不及中间取得适度状态的品质。当然,这种适度由理性——准确地说是实践理性即明智——规定。那么,如何成为有德性的人?亚里士多德非常注重德性的实践性,认为进行合德性的活动就成为有德行的人。更进一步落实到人身上,就是怎样行为的问题。我们出于意愿,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进行选择从而做出的行为,构成德性或恶。如果我们意愿并选择高尚的行为,我们就拥有德性;如果我们意愿并选择卑劣的行为,我们就染上恶。所以,我们能够并且必须为自己的德性或恶负责。

  在这个大框架之下,《尼》讨论了勇敢、公正、自制、友爱等具体德性,从而构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伦理学体系。

  二、实践的德性与思辨的伦理学

  《尼》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知识和德性的关系是怎样的?亚里士多德强调实践作为德性的充分条件的作用,但他并未否定知识,只是在谈实践的时候没有提及知识而已。第二卷第一章里说,即便从类技艺的角度上看德性,德性也与技艺一样,是需要他人教授的。他人教授,就涉及怎样是好怎样是坏的问题,这里虽然侧重于“怎样”去“做”,但似乎也避不开关于什么“是好”的前提。否则,人似乎就是盲目地做事情,而不知事情的价值。在这一章里亚还举了城邦立法的例子,认为立法者通过塑造公民的习惯而使他们变好。如何塑造习惯?倘若不是利用权力强制公民遵从法律规定的条文,那么就只能利用法律指出什么是善,引导公民遵守,从而塑造出习惯。如果法律的内容在于指出什么是善,那么这里就有关于善的认识前提。再往前一步,立法者也就需要具备关于什么是善的知识。这就连接到了后面第六卷所讲的明智。明智虽然是属于理智德性的,但它区别于理智德性中的沉思理智(对不变事物的知识),而是实践理智。实践理智是同善恶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明智作为理智知识,是关于善恶的知识,它所追求的是“真的善”,或者说理性意义上的善。总体看来,似乎是作为善的知识的明智和作为以善为的目的德性一起,造就了有德性的人。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德性与逻各斯(此处指明智)一起发挥作用。显然,离开了明智就没有严格意义的善,离开了道德德性也不可能有明智。”

  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导向是对苏格拉底“德性即知识”命题的否定。亚里士多德认为,苏的“德性即知识”命题“在把德性看做知识时,取消了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因而也取消了激情和性格。”(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转引自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也可以说,人性中除了理性之外,还有欲望,而苏的“德性即知识”论预设了人性之中只有理性,取消了欲望的存在。这也即是“知”在形成德性上的局限。至于实践,亚里士多德认为进行合德性的活动是形成德性的充分条件,“德性与逻各斯一起发挥作用”,那么,知识和实践的结合,大概便真的能够成为形成德性的充分条件。正如《尼》书中明确指出的,研究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了解德性,而是为了使自己有德性。至于单独意义上的“行”,容易被理解为规训之后的机械行为,即便符合德性的要求,这样的人是否就有德性了,似乎值得怀疑。仅就这种行为产生的结果看,确实很好;但若就动机来看,则没有意义。若就尼采所提出的“细节”来看,则似乎缺少判断的具体依据。

  而《尼》这本伦理学著作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显然是思辨的。只不过亚里士多德声明“我们现在的研究与其他研究不同,不是思辨的,而是有一种实践的目的(因为我们不是为了了解德性,而是为使自己有德性,否则这种研究就毫无用处),我们就必须研究实践的性质,研究我们应当怎样实践。”他所说“不是思辨的”并不是指研究本身远离思辨,而是要强调“为使自己有德性”这一实践目的的存在,以此区别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概念论”和“理念论”的仅仅强调抽象概念或理念的做法。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是为了指导实践的,所以思辨不是目的,而是作为应当如何去实践的手段存在。因此,似乎也并不意味着德性不适合用思辨的方式进行研究,而是说对德性不能止于思辨,进行实践才是目的和价值所在。

  三、道德与幸福的价值孰高

  《尼》书中,德性与幸福关系的问题,大致是这样的:德性的幸福本身只是第二好的,而这种幸福的获得不仅需要德性,还需要足够的外在善作为条件,所以德性在这里似乎只是德性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或者主要条件,却并不构成充分条件,因为外在善即便重要性低于德性,但毕竟还是一个必要条件。沉思的幸福则更与德性没有关系,因为前者是灵魂最高部分的生活,而德性是低于这一部分的生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与获得沉思的幸福没有关系。

  如果离开亚的这种灵魂最高部分与其他部分的划分,来到一般意义上的德性与幸福关系的问题上,那么需要问的可能应该是:什么是最高尚的生活,什么又是最完满的生活?这两者有所不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中,撇开沉思的幸福不考虑,他盛赞有德性的人,但他似乎很担忧有德性的人遭遇某种外在的不幸。因而,他所认为的幸福不但需要高尚的德性,还一定要过上完满的好生活。这种完满的幸福是值得敬重的。德性只是作为获得幸福的条件而值得称赞,幸福却因为本身的完善而受到崇敬,这似乎可以理解为,亚里士多德眼中的幸福不但比德性完满,而且比德性更高。

  关于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康德有不同的观点。康德的伦理学中有两种善,一种是来自纯粹实践理性的形式的善,即德行;一种是来自经验世界的实质的善,即幸福。《实践理性批判》中说,德行是至上的善,不过至上的善还不是理性所欲求的全部而完满的善,完满的善还需要有幸福。德行加幸福,便成为至善。康德的伦理学以形式的道德律令为核心,他强调人应该按照道德律的命令行动,至于经验世界的幸福,仅仅是德行配得的结果,亦即说幸福并不高于德行。在对德行的态度上,康德举例说,当我看到一个有德行的人,即便他地位低下,我的身份让我不能向他鞠躬,但我的精神向他鞠躬致敬。康德对德行保持的态度,是敬重,恰恰与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态度相似。而对经验世界里的幸福,一贯轻视主观经验的康德恐怕无从对之产生敬重。由此可见,在康德的伦理学中,道德的价值高于幸福。

  如果把这个问题推到现实人生当中,我想可能是:坚守道德因而过着在我们看来痛苦生活的人,是否一定不幸福?苏格拉底坚持自己的行为原则,不做智者不收取听讲费用,过着摩顶放踵的生活,但在我们看来痛苦的苏格拉底其实是快乐的,他的自我感受也一定是幸福的。即便失去一切外在的幸福条件,一个道德的人依旧可以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如果幸福完全是个人的感受,那么他仍然是幸福的。即便他不幸福,这样的生活也可以是值得欲求的,因为幸福未必是最高价值。那么,将这个问题推到极致,我想应该是:什么是人生活的终极价值或目标?伟大的人格还是美满的生活?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2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让我对生活有了很多新的了解,懂得了很多崭新而深刻的道理。

  在这本儿书中,作者谈到了知识。知识分为可以使人生存的知识和使人有德性的知识。后者不能带给你任何钱财,但是他们告诉你怎样做能够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怎样生存才能幸福。所以这本书,从根本上讲,我认为也是在谈论人怎么才能活的幸福这么一个话题。

  那么,人怎么才能幸福的生活呢?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是一种实践活动,不是一种品质。也就是说,幸福在于人生的过程,而不是一种结果。具体怎样去做呢?他认为,我们应当按照自己的性情去做事。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禀赋与天性。我们应当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找到自己有天赋可以做好的事情,然后去做。当然,还有一些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需要我们知道并尽力去做到。如果要获得幸福,从总体上讲,我们首先要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好。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使感情始终主宰着自身,那么就无法通向幸福的道路。

  对于人而言,幸福是至善,理应成为所有活动的目的。

  幸福,可以被公认的认为是一件世上最完美或者说最完善的东西,那么什么又是最完善的东西呢?

  在最完善东西的定义上,几乎亚氏的定义成为数千年来的代表,“一种不会因物而值得欲求,而始终因其自身的东西通常称作最完善的东西”。财富会因为社会的变迁而变化,名誉会因为社会的公共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同样我们身体的强健与否以及运气的好坏始终是个不确定的因素,而唯一不会变迁的唯有我们本身拥有的个性,优秀的性格品质具有稳定的德性特征,因此理应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达到了这些目标,那么我们就可以称作为幸福了。

  善的事物被分为三类,分别是外在的善、身体的善以及灵魂的善。

  外在的善包括,财富、高贵的出身以及好运等;身体的善包括,健康、强壮、健美以及敏锐的反应等;灵魂的善包括,节制、勇敢、公正以及明智。

  接着上面的说,显而易见,为了幸福,为了追求最完善的东西,我们理应将灵魂的善视作最恰当意义上的同时也是最真实的善,当然在肯定灵魂的善的同时,一样不能忽略另两种善,因为正是另两种提供了人类追求灵魂善的基础,或者更实在地说,是一种物质基础。

  在智者的脑中,始终有着一个递进式,那就是物质永远是为精神服务的,而物质的取得始终不应成为生活的目的地,追求合乎德性,追求高尚事物的行为始终将成为幸福的唯一途径。

  看完这本儿书,我更加懂得如何明察地生活,明白了一些社会上的伏在表面却一直没有观察到的道理,也更加懂得怎样使自己幸福的生活。当然,对于古希腊罗马的阅读还会继续。毕竟,没有一本儿书会告诉你所有的道理。我们只能尽力多接触古典,接触大师。然后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不断体悟人生,不断思考怎样更幸福的生活。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3

  《尼各马可伦理学》其实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毕竟它只是尼各马可根据父亲——亚里士多德的授课讲义整理而成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才是这本堪称西方伦理学开山之作的真正作者,而尼各马可只能算是编者。

  亚里士多德其人履历惊人、师从名师、桃李满园,其中不乏当时雅典最有权势的人。他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师傅。他还是最伟大、最博学的科学家,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几乎对每个学科都做出了贡献。他才华横溢、知识渊博、学富五车,写作涉及到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自然科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等多个方面,是西方哲学第一个广泛系统。

  那这样的一个亚里士多德,讲义中的伦理学究竟是怎样的呢?很多评议不是说“这本书探讨了道德行为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道德关系的各种规定等问题,是西方伦理学史上第一部伦理学专著,书中系统阐述的德性在于合乎理性的活动等观点,成为西方近现代伦理与思想的主要渊源之一。”就是说“在书中,作者系统地阐述了善、道德德性、行为、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乐、友爱、幸福等概念,其中不乏精辟的思想和精彩的论述。”但我觉得,虽然思想精辟、论述精彩但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方式实在令人不喜,使人读之无味,理解起来也稍显困难。可能是因为这是他授课讲义的缘故,很多思想不显于表,需要深入探讨和详细讲解。这也是他所创的一种特殊文体——亚里士多德式论说文体。然而,亚里士多德既非我们的讲师,又已逝去多年,却是不能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了。

  再讲《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本身吧,其中的幸福观最令我有所感触。首先亚里士多德就在这本书中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什么是人的善?这个问题在经过考察展开后变成了:什么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现实的德性活动”,并在第一卷和最后一卷都对其有所论述。他先用苏格拉底的“善”来引入,并用其作为自己研究幸福的逻辑起点。苏格拉底的“善”是具体多样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中,以研究人的善为主要内容,并从人的行为着手。在他看来,“善”分为外在的善、身体的善、灵魂的善三类,而“至善”则是这三类“善”的有机结合,是善的顶点。这些善的行为品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体现,所以只有达到了至善的境界,人们才能拥有完满的幸福,而每一次善的行为,就是靠近幸福的机会。

  行为是一种实践性的现实活动,所以幸福又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所谓“德性”,既有后天教育培养出的理性德性,又有后天风俗习惯熏陶而来的伦理德性。人通过德性而享有的幸福生活才是最持久、最具荣耀的,也是最为巩固的。所以,只有养成并实践良好德性的人才谓是达到了人的善,才能获得真实而非虚妄的幸福。

  那通往幸福的途径除了至善和德性外还有哪些呢?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的德性。”这句话虽然有点矛盾,有点奇怪,甚至在逻辑上也有概念的包含错误,但却明明白白的展现出了亚里士多德对公正的重视。没有公正,人们就没有了获得幸福的前提保障,其重要性可见一斑。然后是快乐,幸福不等同于快乐但绝不排斥快乐。快乐的人能感到幸福,但前提是这种快乐是高尚的,融合了德性、理性的本性上的快乐。还有一个途径是中庸。中庸,是*传统思想,这个翻译颇有内涵,但说白了就是要懂得适度原则。感受和行为中有不及、中间、过度三种情况,不及会造成失误且破坏规范,而过犹不及。那么,只有保持适度的理性,才能获得幸福。因此中庸也成为了亚里士多德辛福观的重要原理。

  至善、德性、公正、快乐、中庸,这五个通往幸福的途径加上其对幸福的理解构成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也构成了《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公正的环境下,做一个至善之人,持中庸的人生态度,行合乎德性的行为,知足常乐,你就会是那最幸福的人。然喜怒哀乐愁,爱恨嗔痴怨,我们的*凡人生,有着小烦恼却也因这五味俱全而有*凡的幸福。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4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据传由其子尼各马可编纂,约成书于公元前335~前323年间。13世纪被译成拉丁文后遂传遍西欧。全书共10卷,132章,探讨了道德行为发展的各个环节和道德关系的各种规定等问题。该书是西方伦理学史上第一部伦理学专著,书中系统阐述的德性在于合乎理性的活动,至善就是幸福等观点,成为西方近现代伦理与思想的主要渊源之一。

  读伦理学是一个具有文化教养的人的人获得道德上的正常发展所必需的。伦理学是要一个人自己来读的,属一个人的自由教育,即他有选择地去继续进行的教育,并且是这种教育中的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部分。一个人若想像苏格拉底所说的过和种经过思考的生活,就需要读伦理学,不论是自己一个人读还是同别人一起读。读伦理学,最好从些最好的书读起。这样的书能够使读者暂时从日常生活事务中走出来,静观这些事务,燕从更广泛的方面观照属于人的又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磁的事实的善与目的,观照和思考以某种生活方式同这种目的相联系的正义。

  本书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授课讲义整理而成,堪称西方伦理学的开山之作。在书中,作者系统地阐述了善、道德德性、行为、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乐、友爱、幸福等概念,其中不乏精辟的思想和精彩的论述。

  作者在这本儿书中进行关于“善”"快乐"“幸福”等部分的讨论时,对这些东西的下定义的方法很有借鉴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假如说我们在讨论善的问题。他会先列举出诸多与这个品质相似的品质出来,然后分别进行区分。通过区分比较,来使得要讨论的概念的定义明朗化。或者通俗一点儿说,就是通过讨论一个东西不是什么,而去它是什么的方法。

  抛开这些不谈,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读者而言,这本儿书对于我们生活是有切实的帮助的。昨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刘小枫写的关于“当代*的教育”的评论文章。作者不无感慨,“我国名牌大学生的素质从整体上讲还不如美国的州立大学学生素质”。因为*的大学生有太少的机会与大师接触了。而这些大师,交给我们的不是点金术,而是如何幸福的有德性的生活。在这本儿书中,作者谈到了知识。知识分为可以使人生存的知识(也就是比如说法律,金融,计算机等等)和使人有德性的知识。后者不能带给你任何钱财,但是他们告诉你怎样做能够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怎样生存才能幸福。所以这本儿书,从根本上讲,我认为也是在谈论人怎么才能活的幸福这么一个话题。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读后感5

  这篇文章写了很久了,但是却是我第一次发博客,今天也正好是我的生日,也算是成长的一次铭记吧。加油,未来的自己。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著作,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基于人的活动的特殊性质来说明和理解伦理学的,书中,亚里士多德系统地阐述了善、道德德性、行为、具体德性、公正、理智德性、自制、快乐、友爱、幸福等概念,一共十卷。和其他的同时代的或者是他以前的伦理学著作而言,《尼各马可伦理学》更切中实践事物的本质。是从人的活动出发来诠释伦理学的,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系统的对善做出了诠释。在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中,都以善为目的。如果我们所有的活动都只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可实行的善。如果有几个完善的目的,那么其中那个最完善的东西就是我们所寻求的东西,完满的善应该是自足的。最高的善必定是因其自身而被追求的,而什么是最高善?我们都一致认为是幸福!我们在生活中说的自足就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而我们认为的幸福就是这样的事物。

  但是,完善也是需要外在的物质条件。没有外在的手段,我们就不可能做到或者是很难做到高尚的事,许多高尚的事都是需要有朋友、财富、和权力等这些手段。就如同幸福还需要外在运气为其补充在此,对于幸福的理解,我们会问到,幸福到底是通过习惯或者是训练而获得的,还是神或运气的恩赐。亚里士多德为我们进行了论述:幸福的人不会因为运气的变故而改变自己。他们不会轻易的就离开幸福。也不会因为一般的不幸就痛苦。幸福在于灵魂的合德性的活动,并且是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动。但是我们也不可以说一个人或者就是幸福,或者说一个人的幸福丝毫不受他的后代人的命运的影响。幸福是一个目的或者某种完善的东西,而一个人的将来是不可以预见的。我们可以在活着的人们中间,把那些享有我们所说的并将继续享有我们所说的那些善事物的人称为致福的人。

  书的.第二卷来诠释的是道德德性。德性分为两种,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理智德性是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的,所以需要时间和经验,而道德德性则是通过习惯养成的,既不出于自然也不反乎自然。德性既是生成于活动也是毁灭于活动,并且只有在活动中实现。道德德性是与快乐和痛苦相关的,快乐使我们去做卑贱的事情,痛苦使我们逃避做高尚的事情。而快乐尤其可能毁灭德性。因为,一则,追求快乐的欲望从小就伴随着人,能以从人的情感中消除;二则,对于快乐,做得正确就使人善良,做得错误就使人邪恶。每一种感情和实践都伴随着快乐和痛苦,那么德性也由于这种原因而与快乐和痛苦相关。

  说了那么多,我们都还未定义到德性是什么的问题,德性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品质。不仅如此,德性还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我们的适度之中,有三种品质,两种恶,一是过度,二是不及,三是一种作为他们中间的适度的德性。德性不同于技艺。技艺只相关于对象的性质;德性还需出于一定的心态。一个人知道他要做的行为,出于意愿地、因其自身之故、并且出于一种确定的品质而选这它时的行为,才是合乎德性的。德性是使得我们在所有事物上做得适度的品质,适度有相对于对象的和相对于我们自身的。相对于对象而言的适度是技艺的目标,是我们在做事时达到对于对象而言的适度的品质。德性的目标则是感情与实践事物上达到相对于我们自身的适度。适度是一个很难把握的词,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容易把握的住和做的到的。要想获得适度,首先要避开那最与适度对立的极端,其次要弄清楚那把我们引向错误的东西并努力将自己拉向相反的方向。但是适度也是视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我们也要学会变通。

  书的第三卷说的是行为,行为有出于意愿和违反意愿的,凡行为的始因在自身内的行为都是出于意愿的。行为与德性是密切相关的。并且更能判断一个人的品质。行为既然跟意愿有关,那么它就与选择息息相关,首先,我们会选择善的东西而去避开恶的东西,其次,我们选择的只是我们知道是善的东西,而不会去选择那些我们不知道是否是善的东西。最后,最善于选择的不是那些善于提出意见的人。选择是一个包含在先的考虑的意愿的行为。

  德性也意味着选择。选择是出于意愿的,但是意愿未必都是选择。选择不同于欲望、怒气、希望和意见,它意味着经过事先的考虑。恶和德性一样是出于意愿的,因为对于一件事情做与不做都在我们的能力之内。行为的始因在我们自身。但是人们常常把快乐当做善来选择,而把痛苦当做恶来逃避。

  关于具体的德性,我们先试着说明勇敢,勇敢是恐惧与信心方面的适度,是面对一个高尚的死时在恐惧方面的适度品质。勇敢的人对于超出人的承受能力的事物感到恐惧。但是他能够以自己正确的方式,按照逻各斯的要求并且为着高尚之故恰当地对待这些事物。勇敢在本质上是痛苦的,他意味着承受痛苦,尽管其目的是令人愉悦的。而且,一个越有德性的人,面对死亡就越有痛苦。因为,他在德性上愈完善,他所得到的幸福愈充足,死将带给他的痛苦也就愈大。因为,他的生命最值得过,而他又全然的知道将失去这最大的善。

  勇敢和节制也是灵魂的无逻各斯的部分的德性,节制是快乐和痛苦方面的适度。节制并非与一切快乐与痛苦相关,而只是同肉体上的尤其是触觉上的快乐和痛苦相关。节制的人适度地期望获得那些适当而愉快的事物。他们不已不适当的事物为快乐,对于这些事物中的令人愉快的事物也不会感到过度的快乐。相对于怯懦,放纵更加是出于出于意愿,首先,放纵出于快乐,怯懦是出于痛苦,快乐是我们所选择的东西,痛苦是出于我们所逃避的东西。其次,痛苦是遏制和毁灭一个人的本性,而快乐则是没有这种效果和作用。所以放纵是更加出于意愿的,而且是更加要收到谴责的对象。但是,放纵的品质却不是出于意愿,对快乐的欲望,我们应当时时的加以管教。

  对于慷慨,我们往往会想到的是给予,慷慨就是小比财务的给予方面的适度。慷慨的人以最好的方式使用财务。在挥霍和吝啬这两个极端中,吝啬是更大的恶。大方是大笔财务的话费方面的适度。大方的人花费是重大的和适宜的,其结果页是重大的和适宜的。大的是对重大的荣誉的欲求方面的适度。大度的人自视重要也配的上那种重要性。大度的人最关注荣誉而又对之取适当的态度。对于大度,对于给予,慷慨的人总是会以最高尚的事而给予。他也会以正确的方式给予:在适当的数量、适度的时间、给予适当的人,按照正确的给予的所有条件来给予。他自己在给予的时候还带着快乐,至少是不带着痛苦的。因为德性的行为是愉快的或者不带痛苦的。

  同样,大方的人也是为高尚而花大量的钱,因为为着高尚是所有德性的共同特征。大方的人愿意去考虑如何最美好、最体面地实现自己的设计,而不愿意算计这样做要花多少钱以及怎么样才能最省钱。一个大方的人不是为自己而铺张,而是为公众而花钱。大方的人当然也要和他的钱财息息相关。我们都知道,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我们怎么能够大方,又从何大方?

  温和是怒气方面的适度,那些在应当发怒的场合不发怒的人被看做是愚蠢的。那些对该发怒的人,在改发怒的时候也不以适当发怒的人也是愚蠢的。温和的人是以适当的方式、就适当的事、持续适当的时间发怒的人,尽管他显得偏向不及一边。

  友善是社交方面的适度,友善的人不随意的讨好他人,也不随意的使人痛苦。他的友好和所施加的痛苦都出于高尚的目的。诚实也是社交方面的适度。诚实的人拒绝交往虚伪,但是他可能对自己少说几分。机智是消遣*谈方面的适度,有品位地开玩笑的人被称作机智的,机智的人只说和听适合一个慷慨的人所说和听的东西。羞耻也是一种德性,而是由坏行为引起的一种感情。羞耻感可以帮助青少年少犯错误。

  接下来说的是公正,公正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守法,一种是*等。守法是总体上的公正,守法是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涵盖着整个范围。具体的公正则相关于荣誉、钱物等等这类事物的获得上的*等或不*等。具体的公正又分为分配的公正和私人交易的公正。公正还有很多的其他方面的思考,比如公正是给予的过多,还是索取的更多?公正与公道也息息相关,公道既与公正同类,又不同于后者,它优于法律的公正,是对法律的由于一般性而带来缺陷的公正的纠正。

  和朋友的相处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在和朋友打交道。友爱或近似一种德性。他不仅必要而且是最高尚的。做朋友和有德性也是一样有两种意义。只是共同的生活才是实际地做朋友。好人因彼此的善、愉快和有用而有意愿共同生活。然而友爱不同于爱,爱是一种感情,友爱则是一种品质。不*等的友爱也会发生争吵,分歧是依照德性、贡献性还是需要来分配。公正的原则在于使不同的人多分的不同的东西。这种安排既重建了*等又保全了友爱。

  最后,我们一起来看看快乐和幸福。快乐和幸福总是息息相关的。快乐是某种善,痛苦是恶,是应当避免的。人们都在追求的,是不同的快乐,尽管大家都在追求着快乐。兽类和人都在追求快乐,而且,如果快乐与实现活动不是某种善,幸福的人的生活就不是令人愉悦的。必要的肉体上的快乐不是恶,它只有在过度的时候才会是恶。肉体快乐特别被人们追求是因为它能驱逐开痛苦并且特别强烈,易于为人们享受。过度的快乐与必要的快乐对立。而不是与痛苦对立。实现每种活动都有完善着他的特殊快乐。每一种动物都有其特殊的快乐,不过在人类中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快乐,完善着好人的实现活动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

  幸福不是一种品质,而是因其自身而值得追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不在于消遣,消遣是一种休息,我们需要休息是为着严肃的工作,越是有德性的人,其活动就越是严肃。幸福是被我们看做人生追求的目的。幸福与人的活动是息息相关的。幸福也和沉思有关,沉思是最高等的一种实现活动,其次,他最连续,第三,幸福中必定会有快乐。第四,沉思中含有最多的我们所说的自足,第五,沉思似乎是唯一因其自身故而被人们所喜爱的活动。人想要幸福,就要学会努力去追去不朽的东西,过一种与我们身上最好的部分相适合的生活。因为,属于一种存在自身的东西就对于它最好,最愉快,同样,怒斯的生活对于人是最好的、最愉悦的,因为努斯最属于人。所以说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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