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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处方》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1-02 10:20:07  来源:网友投稿

《红处方》读后感1  只有懂得生命意义的人,才有勇气探讨死亡;只有对死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人生。——毕淑敏  关于毒品的书籍并不多,以毒品为主题的小说更是凤毛麟角。而毕淑敏正是费尽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处方》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红处方》读后感3篇(范例推荐)

《红处方》读后感1

  只有懂得生命意义的人,才有勇气探讨死亡;只有对死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人生。——毕淑敏

  关于毒品的书籍并不多,以毒品为主题的小说更是凤毛麟角。而毕淑敏正是费尽心血将毒品这一人们闻之色变的恶源之一讲述成一个血与泪的故事——《红处方》,尽心尽力倾泻毒品之大恶大恨,该作品被称作“*第一部解戒毒小说”。

  近来读了这一本小说,心情随着小说情节不时汹涌澎湃,最后沉沉落入情绪低谷,陷入哀思。生命太脆弱,毒品的伤害太沉,不得不感慨世间万物可贵中隐匿着凶残蛮狠,人的理志在其面前是那么懦弱无力,无奈无奈!从小知道的关于毒品、吸毒、戒毒等等字样并不少,从小学的课堂,课本上就显眼地写着“坚决杜绝黄赌毒”,可是,真正对其中的了解其实很浅。《红处方》的一个个令人痛彻心扉的惨痛事例第一次带给我关于毒品的巨大震撼,原本只知毒品一物是会让人上瘾的毒物,并未如此深刻地明白毒品巨大的残害除了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更在于人性毁灭!戒毒更不是说说而已,这是人的意志在虚幻的快乐与现实的痛苦、在短暂的幸福与面对亲人撕心裂肺呼唤的选择中孤独地挣扎。我更加忧虑的是造成吸毒的原因。原可以幸福地*静地过完本就不长的一生,偏偏天大的玩笑,也许是家庭变故,也许是生世艰辛,也也许是因为爱泛滥,就让一个脆弱的生命茫然地走上不归路。

  我从来以为人性本善。生命可贵、毒品罪恶谁人都知晓,勿沾勿念!

《红处方》读后感2

  今天凌晨,俺终于在网上字斟句酌地读完了长篇小说《红处方》。

  《红处方》是当代著名作家毕淑敏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全书通过主人公沈若鱼化装成吸毒者在戒毒医院的所见所闻,向人们展示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戒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难处境。

  下面,俺谈一谈俺自己对书中一些人物的认识:

  沈若鱼是一个重情重义、机智幽默、坚强独立的知识女性。她要进戒毒医院本来只是出于好奇,当最好的朋友简方宁向她提到戒毒医院的情况后,她要打退堂鼓。但简方宁对她一顿激将后,因为好朋友的殷切期望和重托,她毅然化装成吸毒者,在简方宁的帮助下进了戒毒医院。尽管她因为不堪忍受那里的污浊和肮脏痛心地离开了那里,然而参加完好朋友的葬礼后,她还是毅然决定继承好朋友的遗志,去干好朋友未完成的事业!

  简方宁是一个工作狂,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丈夫的背叛,而丈夫的背叛让她失去了家庭的温馨,最终导致她用生命殉了自己心爱的事业!她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天使,这让她用心守护着戒毒医院里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当这最后一方净土也被玷污、她本人也深受毒害后,她只有用死来抗争!她是柔弱的天使,所以不能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人间的罪恶!她竟然想把庄羽那样的女魔头改造成戒毒医生,多么天真啊!

  庄羽是一个狂妄自大、心理变态的女魔头。她多次戒毒又多次复吸,所吸的毒品越来越毒。她本来就是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吸毒而死也是必然的!简方宁呕心沥血地挽救她,她却因此仇恨起简方宁来,最终拉简方宁为她“垫背”!

  孟医生是一个唯利是图、阴险狡诈的小人。她在简方宁最艰难的时候过河拆桥并算计戒毒医院,为了谋取私利把中药戒毒配方倒卖给外国鬼子。她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让别人叫她“孟妈”,这多么有讽刺意味啊!

  护士栗秋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的很精明的小女子。她明知北凉不仅吸毒还有性病,却甘心情愿嫁给这个豪门子弟来寻求自己的幸福。

  景天星是一个清高自傲、“爱科学胜过爱国”的医学权威。她对简方宁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护士长和甲子立夏都是尽忠职守的人,是简方宁得力的同事。但护士长更让人尊敬的"是她任劳任怨。

  滕医生是一个工作兢兢业业、热心肠的老头。他深知自己不熟悉医学前沿领域,就积极配合简方宁,坚决服从领导安排。他看出周五是个人才,就热心地资助他1000元让他学了武术,后来又巧妙地帮助他进入了戒毒医院。

  支远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成功的商人。他因为佩服庄羽在商场中的干练而爱上了她,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她戒毒无效,便陪她吸陪她戒。最后,他彻底告别了毒品,生意越做越大。

  潘岗是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他虽然和简方宁共同走过了那么多年,但他一直不支持妻子的事业,后来在感情上也背叛了妻子,还对妻子的死心安理得地认为没有任何责任!简方宁为当医生而下嫁给他这个部队的猪倌,注定是一个悲剧!

  沈若鱼的丈夫正好和潘岗形成鲜明对比。他是一个对妻子体贴入微的好男人,更可贵的是他一直默默支持妻子。妻子化装成吸毒者混进戒毒医院后,他积极帮助妻子搜集戒毒资料;妻子要去做戒毒医生,他仍然坚决支持妻子的决定。

  蔡冠雄和周五是两个年轻有为的戒毒医生,两人聪明好学,也是简方宁的得力助手。

  读毕女士的作品,俺最大的感受就是:毕女士的感情丰富而细腻,她善于用独具特色的比喻把一种感情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让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在《红处方》这部长篇小说中,这样的比喻更是不胜枚举。

  据毕女士自己说,《红处方》这部长篇小说中最大的错误是故事情节基本上都是用对话展开的。这一现象的确很明显,但俺认为这不是错误顶多算个失误。有人说书中有些毒品知识和戒毒材料的插入显得生硬、牵强,俺个人认为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它毕竟是毕女士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总而言之,《红处方》是一部非常好的长篇小说,俺非常喜爱它!

《红处方》读后感3

  《红处方》,这是一本从心灵视角深刻揭露吸毒者罪与罚的故事。

  简方宁是一家戒毒医院的院长,与作家沈若鱼是好友。她让许多名戒毒者通过拥有奇效的中药秘方而迷途知返。医院声誉渐隆。沈若鱼为收集素材,“托关系”以一名吸毒者的身份来到戒毒医院。在这里,沈若鱼认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为痴狂的女吸毒者庄羽,决心戒除毒瘾的男吸毒者支远……

  各种各样的离奇事儿,令沈若鱼仓皇逃离戒毒医院。与此同时,不怀好意的庄羽设法让简方宁染上可以致死的“7”。面对无法摆脱的,简方宁毅然给自己开了一张红处方(即为开药单),写:一瓶。最终,庄羽与简方宁死亡,故事告一段落。

  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吸毒者的故事,也就是令沈若鱼胆颤的事儿。他们还没进戒毒医院之前,一个个为而走向黑暗,走向死亡,唯有戒毒才能保全性命。戒毒主要考验的还是人的意志力。有再好的药方,一旦走出医院,控制不住自己,又开始吸毒,那又有什么用呢?

  但是,我对我们*人的意志力感到自豪。因为有一次,我们*人民成功全体戒毒,真可谓是史无前例。那就是抗日战争结束后,新*成立之时。

  新*刚刚成立,但抗日战争带来的却还没完全清除。不少人民还是吸。一场全国范围的禁烟禁毒斗争逐步展开。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1)

——《红处方》的读后感3篇

《红处方》的读后感1

  "白处方是开普通药的,黄处方是开外处用药的,只有红处方是专开剧毒麻药的,比别的处方要慎重,《红处方》读后感。"

  "一名医生,如果没有人爱他,体验不到人生悲欢离合的感情,就不能从根本上成为好手。从别人的爱戴中,可以感受到一种神圣的力量,血液一样灌注胸膛。"

  一本沉重的书,简方宁是一位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戒毒事业的女人,甚至连结婚也是为了做上医生。这本书凝聚了太多,身为女人身,家庭与事业的矛盾。简方宁为了她的事业,她忽略了她的丈夫,她丈夫几次提醒她,但简方宁一心只有她的事业。在我看来,这样的女人是最美丽的,也是最有吸引力的。她不单单守护了戒毒医院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也守护了人性的净土--善。

  《红处方》这个名字,也许不是学医的人是看不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悲剧。"白处方是开普通药的,黄处方是开外处用药的,只有红处方是专开剧毒麻药的,比别的处方要慎重。"红处方,不仅仅写出了简方宁死亡的结局,也警示着世人,毒品最终是会带来悲剧的。

  在简方宁的医院里,我看尽了人性百态。庄羽并不是一位心肠歹毒的人,她只是一位被毒品消磨了自信,她充满了自卑,以至于她用金钱、用化妆品来堆砌起她的高傲。在她看来,简方宁是高贵的,她希望拥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当她知道简方宁愿意跟她做朋友,她由怀疑到兴奋。她拒绝了简方宁要求她到戒毒医院里工作,也许是因为自尊心作祟,也许是她进进出出戒毒医院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也许是······但她却希望拥有简方宁这样的朋友,她多次打电话给简方宁,是渴望友谊。简方宁由于家庭而没有再接庄羽的电话。因为这样,庄羽内心的自卑驱使着她用新型的毒品"7"制造成一幅名叫《白色和谐》的画送给简方宁。让简方宁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毒品。但是庄羽很快就后悔了,她多次用PP机来提醒简方宁不要经常待在办公室。

  其实我很理解简方宁选择死亡这条路的,她并不是没有寻找过戒这种毒品的方法,比起死,没有情感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更让人觉得可怕。我想简方宁之所以能坚持待在这间医院里的原因也是由于她本性里有对这些人的怜悯等等各种各样的情感支持下去吧。

  支远,是为了庄羽才染上毒品,他想让妻子知道,戒毒,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支远低估了毒品的"魔力",当然,他也没高估人的意志力,其实最后支远还是能戒毒了。其实当我看到支远戒了毒真的很高兴的,因为读这本书真的让我筋疲力尽了,书中弥漫着各种各样的被"毒品"控制的人,就像范青稞般,听着那一个个故事,最后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这么丑恶的故事,书中人尚且如此,书外人又能如何忍受呢?但是支远,至少是一个希冀。

  在这本书,毒品并不是人性毁灭的唯一,还有钱,像那个把中药戒毒配方卖给外国人的孟妈,还有在戒毒医院里寻找"王子"的栗秋--理由竟然是能吸毒的人必定是有钱买得起毒品的人······

  毕淑敏的书总是能让我对人充满了失望,她把"人性"解剖得一览无遗,彻底地粉碎了我一直对人的坚信。

  或许是自己没有足够的坚强,无法承受书中那间特殊的医院······

  令我吃惊的是,很多人并没吸毒,并不是他有足够的意志力,而是他并没有处于这个环境之中。而戒毒后,环境的力量也是不可低估的。

《红处方》的读后感2

  “毒品”我是知道的,它的危害性也是知道的,但读完《红处方》后,我才有了真实的认识。

  它摧残的是一个个心灵!

  当一个个因孤寂、苦闷、彷徨等消极心理状态而寻求帮助、渴望有人聆听自己、关心自己的时候,却被这个世界不经意地拒绝了,于是,这些疲惫不堪的心灵的主人们便选择了毒品。希望借助这种东西的神奇力量来超脱于真实世界之外,噩梦便开始上演,一幅幅悲欢离合的画面逐一展开…………

  它摧残的只是一个个心灵么?不,绝对不是,掩盖在这种现象之下的是一个个家庭的分崩瓦解。

  试想,当一个你爱的人染上了这东西,你该怎么办?送他去戒毒?你有这个勇气?敢光明正大地把他送进医院,光明正大地去看他?恐怕很多人没有勇气的,但我相信在看到爱的人痛苦不堪、禽兽似的歇斯底里时,有的人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陪”,好像此时只有这样才能证明“爱”的程度,支远是如此。

  支远是火辣辣地爱着庄羽,而庄羽呢?

  一个曾经美貌的女人,在追逐金钱的过程中,慢慢丧失了自己,只留下一个空洞的躯壳,在云烟缭绕中,仇恨渐渐成长。在戒毒所几进几出中,她似乎体验到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快乐,她喜欢被人注意却不愿受人掌控,在自信被自己信任的医生家人冷漠后,她便酝酿了一场复仇记。于是,可怜的戒毒医生简方宁便成了一个受害者。

  简方宁,一个中年女人,在戒毒这个敏感的行业了贡献了家庭,也贡献了自己的生命,最后却被毒品带向死亡。我不明白,为什么作者要如此残忍,让一个兢兢业业的、善良而有勇气的女人如此被命运捉弄?

《红处方》的读后感3

  《红处方》是毕淑敏首部重磅长篇心理病毒小说,它的作者毕淑敏1952年出生于**,1969年入伍,在高原地区服役11年,1980年转回北京,从事医学工作20年后,开始从事写作。

  这部小说是毕淑敏在戒毒医院的身感神受,也是她从医二十余年心灵感情的凝聚与扩散,同时,更是她查阅许多资料后写出的心灵的处方。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端庄儒雅的简方宁转业后,担任医学泰斗的助手兼戒毒医院院长。在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中,她让许多吸毒者迷途知返。医院声誉渐隆,辛苦求得中药秘方也开始用于研究和治疗,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此时,一名女吸毒者人格变态,心生歹念,施展计谋,使女院长也染上毒瘾。简院长有着冰清玉洁的灵魂,自忖毒品又无法戒除,不愿苟活于世,便以自杀的方式去殉神圣的事业。

  故事是以简方宁的好友沈若鱼的亲历与见闻而展开的。沈若鱼从一个吸毒者的身份“卧底”医院,才使得吸毒病人极其内幕暴露出来。书中所揭示的毒品与吸毒者,病毒对人类身心的危害,使人不寒而栗,深受震撼。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看到那些吸毒病人丧心病狂的状态,我深刻的感觉到毒品,病毒给人带来的危害无可比拟。以前,也经常在电视上看到许多形形色色的吸毒案例。虽说也有震撼,可终究不深刻,印象不深,《红处方》中的描写,在加上以前看过的案例,是我对毒品更加厌恶。吸毒使他们面容、体形各方面都严重扭曲,他们不需要吃饭,身体只剩下皮包骨头,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吸毒的人的样子,不禁让我毛骨悚然。

  吸毒的人也不乏青少年,他们不是有着不良行为的不良少年,就是被人强行吸毒的人,每每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吸毒的少年,那些被骗的少年,我心中的警惕心便增加一分。“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这是我们从小就记下的,如今的社会更是如此,只有自身警惕,才能防住万一呀!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2)

——《红舞鞋》读后感

《红舞鞋》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舞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舞鞋》读后感1

  我很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我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有一次,我在《儿童文学》这本杂志上看到了《红舞鞋》的介绍,我的心被触动了,就让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把《红舞鞋》这本书买了下来。

  我迫不及待地享受着美丽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李莎莎,她和千千万万*凡的女孩一样,每天默默地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茜,长得漂亮,学习也好。经过一次意外事件后,她们俩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天天黏在一起。

  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学校的保送名额下来了,理所当然地张茜被保送新苑初中。李莎莎为了能和朋友在一起,每天更加刻苦学习,终于也考上了新苑初中。看到这里,我真为李莎莎和张茜感到高兴,也发自内心地感叹:李莎莎,你真不容易呀!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但是你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佩服你!

  新苑初中有有一个校舞蹈队,张茜也自然被选上了!李莎莎因为给夏老师送了一瓶水,被老师筛选上了!我更高兴了,他们俩可以更加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以一起练习舞蹈,一起表演!

《红舞鞋》读后感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红舞鞋》。《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习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习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红舞鞋》读后感3

  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

  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

  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红舞鞋》读后感4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红舞鞋》读后感5

  有一本书,它对我受益终生,这就是。今天,我就要带大家走近安徒生的世界,细细品味童话。

  可爱的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伦娜、聪明的小劳克斯、愚蠢的大劳克斯……一个个人物闪电般浮现在眼前,我们就从丑小鸭说起。

  丑小鸭是一个名扬中外的传统故事,记载了丑小鸭的春夏秋冬。让我明白了人也能由坏人变成好人,更能由好人变成坏人的道理。读完这篇故事,我想:鲍润青肯定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成为社会栋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一个得不到关爱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注重亲情。火炉与烤鸭并不是她最想要的,而奶奶真心的关爱却让小女孩无比幸福。所以,我明白了真心关爱比任何物品都宝贵的道理。

  而小女孩伦娜的红舞鞋却给她带来了砍去双脚的灾祸,真是太不值了!让我悟出了人不能过分喜爱一样东西。因为有时过分喜爱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学习伦娜啊!

  大劳克斯、小劳克斯的故事也很好,跳蚤的故事更不错,青蛙的故事有梦想。

  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可能并不富有诗情画意,但是很富有真实情感。所以大家都很喜欢。

  我希望千千万万的安徒生出现在*大地上,希望千万篇好文章在作家笔下诞生。

《红舞鞋》读后感6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 。————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红舞鞋》读后感7

  暑假中,我读了吴州星的励志小说《红舞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这是主人公李莎莎在最悲伤的时候,她的老师鼓励她时说的一句话。是啊,在悲伤的时候在心中种花,心情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我想,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莎莎那样坚强勇敢的人,当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保持着一颗善良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并在困难中寻找希望,坚持努力,绝不轻言放弃。

  我也忍不住想,在我的身上,会不会也经历过像李莎莎这样的事情呢?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生活的美好吧!

《红舞鞋》读后感8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习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红舞鞋》读后感9

  上个星期我向胥子涵借了一本《红舞鞋》,翻开书才大体看了看简介,就不禁被里面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述了李莎莎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回味无穷。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时候我想:如果我遇到像李莎莎一样的事件,我有可能会坚持不下来,而李莎莎的那种敢于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敢于努力的精神让我感动。从中我明白了,就算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强,自信,终究会成功。

  做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吧!

《红舞鞋》读后感10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红舞鞋》读后感11

  看了这本后,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有趣,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中有一个拇指姑娘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个善良的女人很想要个孩子,于是她像一个有魔法的老太婆求助,老太婆给了她一个孩子,就是拇指姑娘。女人十分疼爱拇指姑娘。没过几天不幸发生了,女人回家晚了,拇指姑娘被癞蛤蟆背回了家,后来拇指姑娘被小动物救了,又遇到了小人国的国王,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道理。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讲的是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看见就是看见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别最后像皇帝一样闹了笑话出来。不只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凤凰等更加有趣的故事让我们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有趣的故事吧,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

《红舞鞋》读后感12

  今天晚上,我翻开了《红舞鞋》,用心去品读每一篇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我被那精彩的语句吸引了,一遍遍地去品读着,内容越读越有趣,读了很多遍后,我依然爱不释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那些曾经的往事,在我脑海里闪过,我也和李莎莎一样,遇到了好朋友的背叛和伤害,但我与李莎莎不同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而我只是一味的逃避,我要向李莎莎学习,我要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像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像玫瑰一样热烈!热烈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青春的日子。

《红舞鞋》读后感13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红舞鞋》读后感14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

《红舞鞋》读后感15

  《红舞鞋》是一本书,它写了中学生李莎莎的故事。

  李莎莎是那个小城最好中学的中学生,在一镒偶然的机会下,*凡的李莎莎进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处境,李莎莎一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最后变成了白天鹅。

  李莎莎的故事感动了我,李莎莎不怕谣言,重友情,有爱心。我遇到困难就会退胉,我害怕谣言。相比之下,我有些胆小,还有些懦弱。我也要象李莎莎一样,用自己的努力,将自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每个人在成功前都会遇到困难,不会总一帆风顺,更别指望别人来帮自己。

  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总会成功,成功这条路上有许多大坑、小坑,失败这条路上是*坦的柏油路,你选择失败还是成功?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3)

——《红豺》读后感

《红豺》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豺》读后感1

  豺,又叫红狼,它即叫狼又叫狗,因为豺的外形介于狼和狗之间,但是它比狼小。大家都以为它们是臭气相投的朋友,这就错了,因为它们的行为和习性相同关系就越紧张,争斗就越频繁。我要写的就是一篇关于一只红豺的故事。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红豺的原始但真挚的故事所感动。越是脾气*和者心肠善良者,越是能活得潇洒。越是脾气暴躁者心肠歹毒者,越是活得艰辛。久而久之,心肠歹毒者便被淘汰出局,受到大家的唾弃。心肠善良者便会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受到大家的爱戴。我希望人人都现出一点点的爱,世界就变成美好的人间。

《红豺》读后感2

  在这大自然中,有人类、动物和植物。在现在社会人们的眼中,动物是凶残而没有感情的。事实上,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是人类感受不到而已。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红豺》。这是一只红豺与狼崽的真情故事。

  人们常说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臭味相投的朋友。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狼一旦发现幼豺的踪影,便会穷追猛撵,赶尽杀绝;豺若是发现了狼崽的踪影,便会咬断幼狼的膝盖,造就了一只永远站立不起来的残疾狼。而《红豺》这本书里的红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层关系,将猪崽抚养长大。

  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个大肚佛窟。(.)

  一只母豺在洞里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而就在母豺“坐月子”的期间,一只母狼将两只幼豺咬死了。但其中一只幼狼的样子,像极了曾经的幼豺,让母豺起了怜悯之心,留下狼崽。

  火烧云为狼崽取名甜点心,并把甜点心含辛如苦地养大。为了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它犹豫过,悔恨过,仁慈过,割舍过,为了挽救甜点心,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向我们证实了母爱的伟大,爱是不分血液的,无论是对亲人,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该做 爱的传递者。

《红豺》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些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沈石溪的感悟生命书系的《红豺》。

  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起先,大母狼有一天想吞吃红豺“火烧云”的两个豺崽,大母狼趁火烧云不备,叼起两只豺崽,逃跑而去。第二天,母豺火烧云准备去报仇,来到大母狼家时,发现大母狼被捕狼器夹住了,不一会儿,大母狼就停止了呼吸。火烧云就把丑的那只狼崽给吃了,漂亮的那只叫“甜点心”,准备留着以后吃。

  渐渐地,火烧云和甜点心熟了,每次火烧云想把甜点心吃掉时,都狠不下心。为了挽救甜点心,她曾经与猛兽搏斗,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有一天,甜点心长大了,开始寻找自己的伴侣。过了几个月,甜点心把自己的伴侣带回住地时,那只公狼立刻就进入了战斗状态。过了一会儿,火烧云被公狼赶出去了。甜点心后来还是把火烧云找了回来,这时没有见到公狼的影子,可能是和甜点心闹了矛盾。

  最后一章是“同归于尽”,甜点心因为饥饿,实在时找不到食物来喂自己的孩子,决定去闯一闯人类的村寨,不出所料地遭遇了危险,和一条公狗展开了决斗。最后,母豺火烧云为了帮助甜点心“虎口逃生”,和公狗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连动物都珍惜生命,尊重没有血缘的亲情和生命,我们人类更应该珍惜所有生命!

《红豺》读后感4

  《红豺》是让你看的能泪流满面的书,作者是沈石溪,主要写了狼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着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呢。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在这么多感人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捕猎惊魂》讲了: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天火烧云带着甜点心,来捕豪猪,可没过一会甜点心不耐烦了,开始捉起低飞的蝴蝶,草丛的危险它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条又长又大的眼睛蛇盯上了它;下半身卷成了麻花样子,带表目标发现准备进攻。火烧云正想着要不要救小狼崽,眼睛蛇脖子向后一斜亮出又大又锋利的牙,向甜点心扑去,火烧云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了一下一口咬住了眼睛蛇的脖子,俩人在草地打起了滚。小狼崽看见猛跳过去狠狠咬住眼睛蛇的脖子不松,蛇松了火烧云一圈,紧紧缠住甜点心,甜点心被缠的叫都叫不出。好机会!火烧云的牙尖从蛇脖子划过对准七寸,张开血盆大口,咬了下去,眼睛蛇把眼睛瞪的大大的,像可以从眼眶里掉出来。最终甜点心和火烧云,吃到了每味的蛇肉。惊心动魄的生死决斗加深了它们的亲情。

  从中我明白团结友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红豺》读后感5

  《红豺》的作者是沈石溪,也是《狼王梦》的姐妹篇,写的是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因为一只母狼,火烧云的孩子都死了。有一天,火烧云发现那匹母狼被捕兽夹夹住了,所以火烧云趁机把母狼的一个孩子咬死了,另一个带了回去,取名为甜点心,甜点心者,乃随时可吃的美味,可是最后火烧云却为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三个孩子与一只狗同归于尽了。

  火烧云的母爱让我感动,甜点心明明不是自己的孩子,还是仇人的还孩子,自己却为它先失去了一只很好的公豺,再是为了它差点失去了自己的尾巴,最后它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伟大的母爱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敬佩吗?

  特别是最后,火烧云是与一只狗同归于尽的,火烧云来村子是为了给甜点心和甜点心的三个孩子找吃的,可是吃的送回去后,发现一只狗在找它,它用尽全力终于把那只狗咬死了。

  火烧云的母爱令我们感动,甜点心的知恩图报同样令我们感动,甜点心身边本来是有一只大公狼在陪伴的,只是因为那只大公狼对火烧云很不满,甜点心就毫不犹豫的把它赶走了。

  火烧云和甜点心之间的情感,比山高,比海深,就是这种情感令我们感动。

《红豺》读后感6

  20**年4月时,父亲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写作的《红豺》,我读后大为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为火烧云的母豺,膝下两子被一匹母狼咬死。在机缘巧合下,她又抚养了那匹母狼的孩子,取名为甜点心——意为待宰的食物。可因为多年的抚养,舐犊之情慢慢发酵:为了它抛弃食物,放弃自己的恋人,最后的最后,这头母豺为了收养的小狼而牺牲了自己。

  在此书里,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差点失去尾巴和失去生命的这两个故事:

  “火烧云心里不断纠结着,她的姐姐就是因为被松鼠咬断了尾巴,自己的孩子才会痛得死去,怎么办呢?许是母爱催动,火烧云一直在爬树,晃荡着尾巴,让甜点心咬着尾巴上来了。”

  “她觉得大耳朵狗的血在缓慢地流进嘴里,也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一点点的流逝。甜点心,公敌已逝,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呀……”

  看看火烧云,再看看我自己,母亲对我那么好,我却漠然处之,还不听她的话,真是不应该啊,我今后一定要加倍报答我的母亲,做一个孝顺听话的好宝宝。

《红豺》读后感7

  这个暑假,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红豺》,这书看完后令我有很多感概和感受。

  书中的大概内容是:“狼和豺本是天敌,但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心,它与猛兽搏斗过,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书里说的母豺火烧曾经也有两只可爱的幼豺,有一天,大灰母狼找到了它们一家住着的山洞,大灰母狼把它的两只幼豺都咬死了。之后,它也把大灰母狼的一只狼崽也咬死了,却一直不忍心把甜点心咬死,一直让它住在它洞里,结果连它新找的公豺也抛弃了。最后,它还用自己的命保全了甜点心和三只狼崽的生命。

  当我看完这一整本书,被母豺的无私母爱所感动,它真的很伟大,我觉得火烧云舍己为人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红豺》读后感8

  《红豺》描述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为了收养一只狼崽甜点心,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过这本书后,我认识到母爱可以超越任何东西,是那么的伟大!母爱可以让母亲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舍弃所有的东西,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红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其实甜点心与火烧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还是敌人。但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了一切,直到最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甜点心。有一种力量可以让母亲超越自己,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孩和母亲。儿子被压在预制板下,出不来。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不借助任何外力,空手抬起了巨大的预制板,就出了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让人震撼!

  当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母亲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保护儿女不受到伤害,这种伟大的力量就是母爱的力量!

《红豺》读后感9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红豺》。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狼和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他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他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深情。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感动了,想起:在一个必须依靠杀戮才能存活下来的大环境下,越是脾气暴戾者,越是心肠歹毒者越能活得更潇洒越是脾气*和者,越是脾气*和者越是身心肠柔弱者越活得艰辛。久而久之,脾气*和心肠柔弱者便被淘汰出局,脾气暴戾心肠歹毒者便会在族群中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假如任由这种现象持续并蔓延,整个世界就会刀光剑影永无宁日。要扭转这种局面,要改善生存环境,世界也就日趋和*安宁。

  如此凶悍的豺和狼都能走到一起,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红豺》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果你要问哪本书最吸引我,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说:要属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了。

  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豺和狼本来是天敌,但是母爱战胜了一切,她犹豫过,悔恨过,它很难超越种族之间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甜点心的亲昵。它爱甜点心,它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周旋,九死一生。它为了心中神圣的母爱,为了实现自己当母亲的价值,它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一切,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一片爱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被母豺火烧云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我们*时只看到了动物们残忍的一面,原来动物的母爱也这样伟大!火烧云的母爱不求回报,是那样的无私,那样的真挚,那样的伟大。这不由得让我想起生活中妈妈对我无私的爱,妈妈每天为我做饭、洗衣、辅导作业,接送我上下学,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妈妈从不间断。妈妈是辛苦的,可是妈妈总是说: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就感到非常的幸福,为孩子付出是值得的,这就是妈妈对我伟大的爱!想想自己,有时候不听妈妈的话惹妈妈生气是多么不应该呀,以后我要做一个知道感恩的孩子,多体谅妈妈,多关心妈妈,帮妈妈做一些家务活,让母爱得到更好的回报!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它像春天的甘霖,滋润着一棵棵生命的幼苗成长。;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红豺》读后感11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领成绩册的日子,老师发了一本图书给我们看。

  我回到家,急忙拿出我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可好看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写了一只母豺火烧云和一只小狼崽甜点心的故事。

  狼与豺本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在汉字中,人们却把它们组成了一个词语“豺狼”,好像豺与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朋友,但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却是一对为了猎物争个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

  狼攻击豺,专门在幼豺的身上拉屎拉尿,而豺对付狼的手法更高明一些,它们把幼狼的腿咬断,造就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狼。

  在一场战争,红豺火烧云在灌木丛中,无意间发现了一只小狼,它觉得十分可爱,它并没有伤害它,却含辛茹苦地养育着它,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救它,不杀它,它也曾犹豫过,可心中那一股母爱的力量,把它的念想全打乱了,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它为小狼撑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爱的气息,母爱是最真挚,最善良的。

《红豺》读后感12

  暑假又到饱览许多课外书的时候了,可是如果你要说哪本书最吸引我,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跟你说《红豺》。《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辛辛苦苦养育狼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的故事。狼和豺本来就是天敌,但是他的天生的“母爱”思想,让他无法杀了甜点心。他犹豫过,悔恨过,很难逾越族群之间的对立。他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和狼崽“甜点心”在一起的亲昵。他喜欢“甜点心”,就像喜欢自己的亲生豺崽一样,他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他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他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被母豺火烧云深深的母爱感动了,我们*时看到那些食肉动物最凶残的一面,很难发现动物的母爱也是这样的伟大。火烧云的母爱,不仅仅是对自己孩子,连收养的小狼也是那样舍身保护,不求回报。那么的无私,那么的伟大。这让我想起妈妈*时照料我的生活,关心我的学习,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从不间断。妈妈是辛苦的,全世界的妈妈都是辛苦的。可是妈妈时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一句:“为了孩子付出一点也是值得的,我不要他什么美好的回报,我只愿意他能好好学习,快乐成长就行”。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他像一滴雨露滋润着我们这颗小树芽,让我们在她们的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红豺》读后感13

  今年,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名叫《红豺》这本书讲的是红豺“火烧云”用母爱延续狼崽“甜点心”生命的故事。

  我知道狼和豺本是天敌。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一篇《苦救狼崽》的故事。当我刚看到这一课题的时候就在想它是怎么苦救狼崽的哪?一串串问题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狼崽“甜点心”和红豺“火烧云”一起捕食,在捕食红崖羊中狼崽“甜点心”不小心失足掉进约两米多深的水井中,惊吓中甜点心嚎叫着,红豺火烧云发现后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家中的一只红崖羊扔进水井中想让甜点心站在红崖羊的身上越出井,可是狼崽太小,又加上在水井中待的时间太长,体力有些不支,无法跳出井。后来它又想到了金丝猴的尾巴,如果让甜点心咬住自己的尾巴怎么样?就这样火烧云用自己的尾巴把狼崽甜点心救出水井。甜点心爬出井是满脸死里逃生的喜悦,激动得浑身发抖。钻进它的怀抱后,还拼命的蹭动。对幼崽来说,娘的怀抱是最温馨的摇篮,最安全的港湾。

  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红豺》读后感14

  人们常常把豺和狼混为一体,叫成“豺狼”,比喻十分凶悍、残忍的人,仿佛豺和狼是世界上最恶毒的动物。但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红豺》的动物小说,改变了我对豺和狼的看法。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为了挽救甜点心,他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这种母爱感人肺腑,甚至可以说成是惊天动地的母爱!虽然狼崽甜点心是母豺火烧云杀子仇“人”的遗孤,也是整个豺种族的不共戴天的仇敌,但是它依旧不顾同类的反对与要挟,坚持抚养甜点心。一个人要做好这件事都需要超常的勇气,何况是豺啊!

  母豺火烧云无私、伟大的母爱令我不禁想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姿多彩,有滋有味,那是因为有无私的母爱,这种母爱能为我们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

  母豺火烧云用生命换来的母爱救了四匹狼。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可替代的!

《红豺》读后感15

  人们都知道,妈妈给我们的母爱很多很多,动物之间也是如此,它们照顾、保护自己的孩子,就是因为母爱的力量。《红豺》这篇文章,讲的就是狼和豺感人的故事。

  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狼无豺,有豺无狼,水火不能相容。而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

  一次,在食物匮乏的冬天,为了给甜点心食物,它竟冒险跑到人类的村寨偷鸡,结果脖子、腹部、胸部、脊背都负了重伤,还有一只脚崴了;一次,甜点心在抓蝴蝶 时,遇到了眼镜蛇,火烧云虽然领教过眼镜蛇的厉害,但它还是的跳了起来,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子,在危急时刻脱险了;一次,甜点心掉进了一口很深的枯井里, 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冒着会不小心被咬短尾巴的风险,忍着被咬住尾巴的剧烈疼痛,伸出尾巴拉甜点心上来,最后成功了;还有一次,在与小狗熊拼搏的时候,它为 了救甜点心而被狗熊咬断前腿。最后为了让甜点心在人类的村寨捕猎成功,它与猎狗厮杀,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

  火烧云和甜点心,虽说它们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是我觉得,火烧云养着甜点心,就是被母爱的力量支撑着。母爱是最高的情感,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

  我相信,因为母爱,豺和狼真的也可以在一起。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母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一切奇迹都是源于母爱!

  最后,我用贝多芬的名言来结束本文。

  ”我很幸运有爱我的母亲。“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4)

——《红脖子》读后感5篇

《红脖子》读后感1

  《红脖子》是动物小说大师E·T·西顿的作品,他这本书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生命的.呼换。它讲述了一只信鸽的英雄历程;柯伦坡狼王为了拯救狼群和大家一起艰苦奋斗,杀死野猪;一只兔妈妈为了教给孩子生活的要领,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红脖子这只鸟的一生,他从小就表现出了他的勇敢和机智,在无数的危险中,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他成立了家庭之后,他不顾一切的保护着孩子和妻子,让他们过着宁静而和谐日子,有一天,一场大的暴风雪到来,红脖子的一个孩子被冻死了,直到这时,他还渴望用自己的身体来温暖他……终于,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孩子们纷纷成了家,过上了幸福生活。

  一个父亲用这么大的爱来温暖整个家庭,这种伟大的爱不是每一个动物,甚至每一个人都具备的,朋友们,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的,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爱护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我最大的愿望,我相信,也是爱动物的人最大的愿望。

《红脖子》读后感2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红脖子》读后感3

  《红脖子》是著名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巨作,我相信,这本书足以使每位读者爱不释手,就像我一样。

  在这本书中,有老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红脖子,他们每一个,都是十分伟大的动物,但我认为最伟大的,那就是阿诺克斯。

  阿诺克斯是只信鸽,他远近闻名,可以在12小时内飞行966公里,他在无记忆、无听觉、无视觉的情况下用自己敏锐的方向感拯救了一整艘拖船的人,他是这样的伟大!

  当然,生活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鸟类也不例外,恃强凌弱的角箱、可恶的猎人,凶猛的老鹰和一心为己的偷鸽贼使它最终倒下了,可它的心一直留在我们心中。

  飞吧!阿诺克斯!

《红脖子》读后感4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弃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其实,动物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愚笨,非洲大猩猩可以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果仁;乌鸦可以辨别红绿灯;连遇到危险的母狼也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幼狼……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应该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判断能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文明的航帆。

《红脖子》读后感5

  有为了保护妻子而自己却被猫头鹰踩在脚下的乌鸦——银斑;有被人类逮捕后耳朵上有了“十三颗星”的小野兔——“小战马”;有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狐狸——“疤脸”;有对陷阱不怕,听妈妈的话的小兔子——豁耳兔;有一开始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沙场的洗浴、卡迪的两次杀害,最后失去了一整个家庭的鹧鸪——“红脖子”;有有着优秀的徽章但最后却死在了老鹰爪下的优秀信鸽——阿诺克斯;有和人类在一起生活过和狗过朋友,有一次还差点被猎人和猎狗杀死的浣熊——球球;还有原本是卡伦坡的远近闻名的狼王,但最后却被人类利用它妻子的爪子把它引到捕狼器旁边导致它捕获的狼——珞巴。

  在书中,我看到:豁耳兔是一个乖孩子,因为它妈妈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豁耳兔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有什么疑问就问问妈妈;红脖子勇敢、聪明,为了不让妻子和孩子受伤,自己去和卡迪和他的猎狗“战斗”,并想着怎样能不中猎人的陷阱。但是最终他终究没逃过猎人的捕杀。

  读完这本书,我被小动物们极强的生存渴望感到震惊了。在生活,我们不应该去伤害它们,应该是想方设法保护它们。我感到很伤心,也很气愤,为什么人们用千方百计的去伤害它们呢?以后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小动物们,更要好好的保护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5)

——《红玻璃的故事》读后感3篇

《红玻璃的故事》读后感1

  如果你突然发现了生活的真相,看清了生活背后的逻辑,你还会义无反顾的热爱生活吗?日复一日的劳作,没有目的,没有计划,全靠着生命的本能,这样的生活是你想要的吗?当你懂得了生老病死是人类生活的普遍法则,你又有什么思考呢?

  在萧红的《红玻璃的故事》中,我发现了一种称为“宿命”的东西。王大妈一个人操持家务,抚养孩子,独守空房,最后默默死去。她只是这个村子众多女性的一个缩影,她们的丈夫也和他的.丈夫一样去了外地淘金,甚至还有她们的儿子,她们不自觉的按照一种既定的轨道生活,以为他们会回来。

  他们是去哪里了呢?是发生意外死亡了呢?还是阔别家乡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呢?亦或是他们厌倦了村里的生活,想要永久的逃离村子而丢弃家里依旧在苦苦等候他们的亲人呢?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村子被一种宿命支配着——丈夫逃不掉外出淘金的命运,妻子逃不掉孤独终老的命运。

  王大妈身上有着村里其他妇女的共性,却也有着她的特别之处——她看到了真相。在已出嫁的女儿家里,外孙女小达子手上的一个万花筒唤起了她以往的记忆,那时候她也像小达子一样玩万花筒,女儿小时候也这样玩万花筒。而此刻,她是一个寡妇,她的女儿也是一个寡妇,自己遭受的痛苦和折磨又是否会发生在一代代后人的身上呢?她简直不敢想象,自己的外孙女身上将会发生什么。

  万花筒依旧,三代人所遭受的命运也如出一辙,一种无形的力量袭击了她,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切都是命运,她看见了真相,看到了自己家里和整个村子赖以生存的逻辑。她向宿命屈服了,所以她快速的凋零了。她不再抵抗命运,所以她才在临终的时候要求儿子王立外出淘金,未来的事还没有发生,不过王立的命运却是可以跃然于纸上了。

  有人说这篇小说写了女性的宿命,但这又何曾不是男性的宿命呢?当你发现生活的真相后,你是否依然热爱生活呢?此刻我不敢作肯定的回答。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6)

——初中红奶羊读后感3篇

初中红奶羊读后感1

  我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如姜戎的《小狼小狼》、椋鸠十的《穿过大街的松鼠》、如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等。

  其中最喜欢的动物的书还是沈石溪写的,他的笔下仿佛只有动物的舞台。他的作品里的动物都勇敢、忠诚、坚韧、智慧……我读四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沈石溪的动物书,现在快读六年级,还是喜欢他的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一次拿起二年前看过的书《红奶羊》。

  森林里有一对恩爱的狼夫妻,母狼因分娩不顺在难产中不幸去世,丢下还在吃奶的小狼崽——黑球。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黑球,公狼爸爸想尽办法捉到一只刚刚生育过的奶水充足的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红奶羊与狼群是天敌,但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寻机逃脱,她还是虚情假意的周旋在狼窝中,后来公狼爸爸为了保护黑球不被猎人捕杀,舍身引开猎人,不幸被猎人枪杀,留下天性善良的红奶羊仍然还在哺育天敌的的狼崽……事情转机是,天性凶残的黑球并没有忘恩负义,黑球长大后屡次三翻为了保护养母的生命舍已救人,忘我付出,第一次是在他尚未成年的时候,一只凶猛的豹子要吃掉善良的红奶羊,但是被少年的黑球击败并落下悬崖。。。。。那一次红奶羊为自己羞愧,因为就在黑球救她的前一刻,她还在想如何把睡在她怀中充分信任她的的这个小天敌推下山峰去,红奶羊后来终于在黑球成年后与其分手,回到了自己的羊群中,令她失望的是,她苦心培养的儿子,她深深爱戴的丈夫,居然都在至亲的亲人有难的危急时刻,弃她而去,她伤心欲绝,而此时,那个一直以为已经离她远去的黑球却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原来,吃他们的是黑球的夫人黄球,已经饿了几天几夜的黑球,认出眼前养母时,立即与夫人意见不统一撕打一起,扭成一块,宁可背判爱情,也不愿伤害养母。这种情义岂是我等人类能做的?

  黑球,这那里是头狼呢,分明是一名有情有义的,铁骨铮铮的汉子。沈石溪,你的作品,总是让我喜欢之至,你的书,总是让我欲罢不能。


《红处方》读后感3篇(扩展7)

——大战红孩儿读后感3篇

大战红孩儿读后感1

  有一个叫红孩儿的强盗,在本部造了三百年武器,终于造成了。

  他听说唐僧师徒带有许多珠宝,天天就盼着唐僧早点到来。这天,唐僧师徒乘着出租车经过本部附近,红孩儿得知,大喜。他赶忙让小喽啰们用大炮挡住了出租车。孙悟空正坐在车里摇头晃脑的听录音机,可被轰的一声大炮声惊动了。孙悟空看见了这几门大炮,拿起机关枪攻击大炮,可大炮却纹丝不动。孙悟空没办法,只好按了一个钻地键,车子一下子变成了钻土机,钻到地下去了。红孩儿可不甘心,拿了放火炮往地下喷。地底下一下子热的不得了。孙悟空知道是红孩儿在搞鬼,就钻到地上,拿起电风扇往火里吹,可根本不管用。火越来越大了。

  唐僧、猪八戒、沙和尚非常热,就打开了车内空调,这才凉快些。

  这时,警察和消防队来了,拿来了灭火器,把火扑灭后就去抓红孩儿,红孩儿连忙逃走,警察追不上,只好不追了。

  红孩儿回到本部,越想越气,他想报仇,就把飞机部队出动。正巧,孙悟空按了一下飞行键,出租车飞上了天空,可没飞多久,就看见了红孩儿的飞机。孙悟空很生气,喊道:“上次老孙捉不到你,这次你居然来攻击我们,看我不用原子弹把你炸的屁滚尿流,”说着,按下了核按纽,车上立刻出现一个原子弹,说了声“放”,原子弹立刻发射出去。红孩儿的飞机部队一下全被打得落花流水。红孩儿见势不妙,立刻驾着宇宙飞船头也不回的溜到外星球去了。唐僧师徒又乘着出租车继续去旅游了。

大战红孩儿读后感2

  在一个幽深的森林里,唐僧师徒四人仍在取经的路上,如果不今早走出这片森林,他们就要面对更大的磨难,可是一场灾难还是如期而至了。

  他们正要去西天取经,森林里阴森森、黑乎乎的,十分恐怖。唐僧非常紧张。红孩儿躲在一棵树后面等着孙悟空他们来,要杀了他们,取唐僧的舍利子。由于红孩儿的母亲铁扇公主病危了,蛤—蟆精说:“只有取唐僧的舍利子才能救你的母亲。”红孩儿出于孝心,要抓住唐僧。

  唐僧师徒来到这片森林,红孩儿一看是唐僧师徒,“呀”的一声跳到地上,举枪刺向唐僧,孙悟空转身挥棒与他打斗起来。

  孙悟空一看,事情危急,赶快让猪八戒和沙僧守护着师傅。孙悟空一人去和红孩儿战斗。猪八戒以为师傅已经被红孩儿杀死,坐在地上傻傻的哭起来。沙僧瞪大眼睛拿着铲杖守护在唐僧身边。孙悟空一个泰山压顶砸向红孩儿,红孩儿震得跌倒在地。红孩儿气得要发疯,他的头发像火焰似的在燃烧,他站在树上高声喊道:“你们赶快乖乖把唐僧交出来,可以饶你们不死!”红孩儿钻进地里,刮起阵阵阴风,迷得孙悟空睁不开眼。孙悟空心想:这红孩儿还真有点本领。就在这时,红孩儿乘机打败猪八戒和沙僧。白龙马非常生气,抬起它那有力的后腿一使劲儿,就把红孩儿踢出森林。

  红孩儿节节败退,这时他眼球一转,计上心头,发出他的杀手锏,把火龙请出来。红孩儿坐在火龙身上,火龙喷出火,把孙悟空的尾巴给烧着了,令人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孙悟空的好朋友筋斗云出现了。筋斗云和火龙当然更得大战一常孙悟空把红孩儿打伤了,红孩儿从天上掉了下来,掉到一个小山洞里,又顺着小山洞掉到了佛祖的莲花宝座上。

  红孩儿不服气,心想:难道我红孩儿还打不过一个孙猴子吗?红孩儿要出去继续和孙悟空打。红孩儿铁了心了要打—倒孙悟空取出唐僧的舍利子为止。要不然,决不罢休。这时,菩萨显灵,金光闪过,菩萨说:“红孩儿,你为了救妈妈的病也不能*,我知道你是出于孝心,但是会有比*更好的办法,你先随我回去修三年吧。”一刹那间,佛祖和红孩儿都消失了,飞向天空中。唐僧赶快下马,叫徒弟们赶快跪下,恭送佛祖走好。

  他们师徒四人又开开心心的上路了,无论前方多少磨难,都不会阻挡他们取经的决心。

大战红孩儿读后感3

  我读过《哪吒传奇》、《爱的教育》,但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因为她的四个主人公,带领我走入了一个童话世界,我们一起降妖除魔,最后取得了真经。这个过程让我非常感动。

  我觉得,因该像唐僧那样保护儿童,像孙悟空那样英勇善战,像沙和尚那样任劳任怨。

  《西游记》里面的故事很多,最吸引我的是孙悟空大战红孩儿那段。孙悟空大战红孩儿,先讲了红孩儿的母亲要过生日,红孩儿在想给妈妈什么礼物。红孩儿就去问小的们,有的"说:“送大白菜。”红孩儿说:“好,水灵,收下。”还有的说:“送胡萝卜。”红孩儿说:“好,水灵,收下。”还有的说:“送西天取经的唐僧。”红孩儿问:“为什么要送唐僧呢?”有的人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红孩儿就准备去抓唐僧。

  红孩儿看见唐僧来了,他就用魔法把自己吊在树上喊“救命”唐僧来了,他让猪八戒上去救树上的小孩,猪八戒上不去,他让沙师兄上树,沙师兄把小孩放下来之后,就来了一阵黑风把唐僧抓走了。猪八戒,猴哥,沙师兄他们齐心协力把唐僧救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情的表面现象可能不是真实的、骗人的,我们不要像唐僧那样轻信它,而要想孙悟空一样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看清妖魔鬼怪,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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