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1-21 11: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管理“教学是主线,安全是底线”,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3篇(范例推荐)

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管理“教学是主线,安全是底线”,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杜建华成员:中层领导、各班主任、各学科组长

  二、职责分工: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2、学校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日常安全检查、维修。

  负责人:郝润根3、理化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班电教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日常维护。

  负责人:米光明、郝润根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杜润生5、学校公寓安全工作。

  负责人:杜建华6、餐厅安全工作。

  负责人:董喜瑞7、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

  负责人:侯致祥、蔚*贵(初一年级)尹捷、张福怀(初二年级)刘凤霞、闫银芳(初三年级)

  三、安全工作领导组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与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法规及有关精神,组织协调全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2、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

  3、每月月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各处室、各年级组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确定学校安全集中排查制度。每周一上午升旗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对整个校园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1、值周领导要求每日早到校半小时,晚回家半小时,督促、指导保安值勤,重点组织好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并逐日填写好《值周记录》、《校园安全日志》,维持学校秩序的稳定。每周一升旗仪式上,总结上周安全情况。

  2、每月月初周一的班会时间为法定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时间,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3、各班班主任每日晨检时间和中午预备时间要检查各班到校情况,发现未到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及时向年级主任报告,并报告值周领导。

  4、科任教师上课时,首先清点上课人数,并询问值日班长未上课的学生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应迅速向年级主任如实汇报该情况。

  5、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学生病事假一日内请假,班主任批准;一日以上三日以下,年级主任批准;三日以上,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6、在校时间学生外出,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制式假条,并向保安人员出示学生胸卡,住校生非学习时段外出,须持有宿舍管理人员签字的假条,并出示学生胸卡。

  7、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各班整好队伍,带入会场(现场),班主任必须在场;散会、仪式结束后,各班有秩序退场,带*室,队伍疏散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负责。

  8、体育课尽量减少自由活动时间(时间不超过10分钟),活动期间,要求学生必须在教师视线内活动,不能随意离开。

  9、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课及公益劳动时,专任教师及班主任必须在场。

  10、学生公寓管理员每日午休、晚自习,熄灯前要逐日点名,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公寓管理负责人,并报告分管领导。

  11、学生集体外出,须报告学校批准,明确带队责任人,并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大型外出活动报市教育局有关科室批准。

  12、学校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时段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13、学生餐厅要严格执行有关餐厅卫生、食品加工、食物留样定期消毒等相关制度,确保学生安全、卫生用餐。

  14、学生实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五、责任追究:

  各位教师、各班班主任、处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置,事后要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并从当月岗位津贴中酌情扣除。

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楚门镇第二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校园网系统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

  第五条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办、宣传部、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校园网络安全负责。校网中心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校网中心指定专人作为网络安全专管员,实行持证上岗,负责

  1)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网络安全保护的管理工作,对各项安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定期向*机关汇报本部门安全组织的工作情况;

  4)配合*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七条除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的连接。

  第八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校园网络主结点及二级结点所在单位必须保证节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第九条校内接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和使用时间,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条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开设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服务器上开设的用户必须按照浙江省*局计算机监察处要求登记的内容,通过Email按月报网络与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要按照浙江省*局计算机监察处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

  第十一条校园网出口处安装防火墙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记录保存半年以上。其中电子邮件服务器上还应具有EMAIL病毒过滤和关键字过滤功能。

  第十二条任何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校网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通报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凡未通过信息中心而自行与ISP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校园网。

  第十四条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校信息中心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第十五条任何个人或单位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连接线路及服务器等发生破坏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凡发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条情形之一的,应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做好数据备份,通知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并于24小时内向当地*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报告*机关,并配合*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管办法》。

  第十九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第二十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网络安全专管员审核,交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通过信息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主页上开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需开设的电子公告栏(BBS)的部门必须建立信息审核员、站长和栏目主持人组成的三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填写《BBS开设申请表》,明确所开办的栏目内容及范围;建立栏目主持人资格审定制度、用户登记制度、日志备份制度。BBS开放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采取有效的身份识别、安全防护和有害信息过滤保存技术,并具有安全审计功能。

  第二十三条任何部门个人使用校园网提供的INTERNET服务和电子邮件服务等必须与信息中心签订相应协议。

  第二十四条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第二十五条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校网络安全小组应不定期检查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督促校网中心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和备份。校网中心建立备案制度,记录来自校园网络内部和外部的可疑行为,记录保存半年以上。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保卫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3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园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某某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区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班子成员为主,除组织疏散的老师外,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现场教职工迅速组织学生从就近楼道疏散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其它楼层或操场),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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