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3篇

时间:2023-12-10 15:17: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3篇

党员领导干部2023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支部关于召开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在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这次组织生活会既是自我剖析的深化,又是听取意见、批评,加深认识的极好机会。希望同志们多对我开展批评、帮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x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悟践***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2023年,我院60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排名第一,全年公众安全感满意率99.11%,集体和个人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1项,刘莹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4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学思用、知信行相统一,统筹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理论宣讲等工作,搭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综合采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等形式,采用“领学+交流”“自学+研讨”的方式,组织干警赴廉政教育基地、黄柏岭红色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多举措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强组织战斗堡垒。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细抓实党建工作。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用心做好发展党员、定期收缴党费等基础性工作,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2023年,院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成效,获**x第二届党务技能大赛一等奖、抚州市首届党务技能大赛机关领域项目类二等奖。先后获评**x2023年度“模范党支部”、抚州市2023年度“模范党支部”。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正面宣传,加快“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编发微文391期,其中原创微文193期,被上级院及相关单位微信公众号转发81篇次;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宣传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54篇、市级13篇。

  二、坚持顾大局强担当,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监督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主动转变理念、延伸服务触角,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以司法办案的精度准度和服务企业的温度力度,助力乐安经济发展呈现速度高度。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16人,办理涉企合规审查案件1件。多次联合税务局、工商联等单位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深入非公企业走访20余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非公维权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近距离了解企业发展诉求,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法为涉案企业追回损失200万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67万余元。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当中,对低保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司法救助16人,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扎实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党员走进挂点的大马头乡下陂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到当地参与农业生产,为村民上普法课,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反诈骗知识。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问题农村公厕436座,就牛蛙养殖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农村养殖产业规范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坚持打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乐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诉2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人。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捂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批准逮捕108人、不起诉134人,诉前羁押率降低至20.66%。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367人,适用率96.83%,一审服判率94.85%。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积极履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横向合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19人,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建议33份。针对机制砂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70余亩,推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守住农村耕地红线。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调查等各项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三、坚持解民忧纾民困,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群众合理信访诉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检察环节。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3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制度,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态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2023年“案-访比”为0.36%。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7件10人,帮助19人支持起诉追回赡养费、抚养费和被拖欠工资共计13万余元。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x无障碍改造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对县城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已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2023全年共筛查涉及脱贫户、低保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贫困当事人案件50件,经调查核实,为36名贫困当事人提供救助金41.7万元,为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教育资助、申请农村低保等多元救助方式30人次,优化救助效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不起诉24人,依法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发挥“刘莹姐姐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筑牢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已形成以市级“刘莹姐姐工作室”为牵引,带动11个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集约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红黄绿”预警帮教机制,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信息库和重点关注对象库,已录入467名罪错、临界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信息,采用“检察官+民警+心理咨询师+基干民兵+班主任”模式,提供帮扶帮教、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配合省教育厅、省检察院推出“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1件,直播宣讲家庭教育课程3期,发布“刘莹姐姐FM”42期、普法微课堂9期。工作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刘莹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荣誉。

  四、坚持重管理谋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更优质。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派专门干警分片联系科所队承办案件的会商受理,推动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立案侦查1件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84件;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遗漏同案犯13人。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自行补充侦查127件,减少案件延退,“案-件比”降为1:1.016。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6件,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类案类检察建议共7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更有效。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公布裁判文书、未依法严格审查执行代理人身份资料等违法情形,受理监督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全方位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让弱势群体不再“忧薪”。向法院支持起诉13件,法院已采纳13件。办理的农民工唐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仅一天就将拖欠的劳动报酬结清,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依法能动更有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的就土地执法不规范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和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和省检察院第八批参考性案例,办案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辑。通过对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及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为办理一起婚姻登记监督案,检察官前往河南省调取相关证据,向当事人的亲属了解事情详细经过,通过层层理清案件事实,确认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双方当事人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公益诉讼拓展延伸更全面。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强机制,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及“等外”领域。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药店进行排查,同时加大源头治理,对全县涉及“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共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生产企业3家,督促召回涉案产品7940盒(瓶),取得良好效果。办理的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为民办实事 **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加强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持续加强党纪检纪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方面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中共**x人民检察院党组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坚持按月填报,2023年,有情况填报3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其他干警填报11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4次、开展政治谈话2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双向发力营造检察活力。加大干部选任和轮岗力度,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探索推行AB岗工作制,提升干部队伍活力。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并对部分中层干部实行轮岗,1名80后、1名90后中层副职提任部门正职,1名90后年轻干警提任部门副职。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导式教学、检察实务课堂等作用,以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检察内网的“教培视窗”和“学习强国”APP教育培训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

  多措并举打造数字检察。主动顺应检察发展新形势,坚持科技强检,多举措打造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办案提质增效。“刘莹姐姐云平台”微信小程序已推广用户17000余人,收到涉未成年人举报有效线索5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5次。引入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智能监管,通过实时定位、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功能,已实现对33名非羁押人员“云上”监管,确保监管对象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快检平台,配备专业的水体、空气、噪声检测仪器,培训专人负责样本采集、检测工作,为调查核实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撑,有效**检测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等司法实务难题,切实保障了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

  坚持强监督重实效,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不断强化检察内部监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及检察业务数据核查等方式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对全院在办案件进行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65件,评定优质案件1件,合格案件64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对于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监督通报、工作提示、整改督促的形式向业务部门传导监管压力,促使业务部门优化管理方式,改变检察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规范、重数据轻案卡的陈旧思维,倒逼办案水平的稳步提升。

  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改革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参与调研座谈、公开听证,选任40名听证员建立第一批县级听证员库,配合市院公开选任听证员16名。组织开展公开听证99件,同比增加167.6%,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活动290余人次。

  积极完善履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监察委、法院和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组织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2次,开展检律互督互评1次,围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检律沟通渠道,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及律师值班工作,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进行深度交流。开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绿色通道”,设置律师会谈室、阅卷室,全方位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84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49次。

  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听取律师意见、案后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对因交通不便或自身原因等有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听证,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全面掌握每月核查案件判决生效情况,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9件,公开法律文书81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有不足;三是检察干警整体业务素质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亟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工作部署,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强攻工业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党建引领“五大主战场”,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持续建设“乐山乐水乐游”的绝美胜地、“安商安业安居”的活力之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乐安华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严惩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服务保障平安乐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二是以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优化多元监督方式。在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数据稳定向好的同时,不断提高适用规范和办案质效。聚焦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着力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继续保持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围绕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饮用水安全、农村公厕环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是以更高标准积极践行为民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对接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突出惩处民生领域犯罪案件,更好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及保护工作制度,做优做强“刘莹姐姐工作室”。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紧贴人民关切,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抓实党建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提振全院干警“全面争先”的精气神和战斗力。坚持不懈锻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业务能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自我革命精神抓紧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细化规范检察官接触交往,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新的一年,**x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把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落实落细,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乐安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办理虚开发票犯罪5件,协助追缴税款47万余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符合要求的涉经营类犯罪主体不起诉3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县工商联等10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专业人员名录库,监督引导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率先在全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1件。集中约谈警示教育企业30余家,敦促经营企业签订《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承诺书》30余份。

  主动融入“同城融圈”战略实施。与渝北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共同打造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构建案件会商协作、检企联系、公益诉讼联合巡查三项工作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合开展公开听证1次,会商研判发生在新区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3件;指派67名员额检察官联系新区企业,走访企业23次,开展法律咨询15次,收集意见建议10条;组建公益诉讼巡查小组,在新区学校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巡查,发现案件线索5条,办理校园周边无道路安全标识行政公益诉讼1件。川渝协作公益诉讼持续深化,会同长寿区院办理的小西河污染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件,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川渝协作典型案例,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迎两会晒亮点”典型案例。

  全面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矿产资源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行政处罚3件;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挂牌野生楠木保护点3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向县卫健局制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检察建议1份;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10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5万尾,补植林木1000余株。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两长”联合巡河10余人次。联合县法院在让水湖湿地公园建立全市首个检法机关共建的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水墨桃源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实现劳务代偿、绿色矫正等恢复性生态司法措施落地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与监委、法院、公安局密切协作,参加市县两级联席会议10次;严格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10件次;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1人,起诉9人,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向存在廉政风险的2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均整改落实;开展检察官廉政讲堂5次,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00余人次,做到警钟长鸣。

  全力参与县域中心工作。疫情期间,全院干警共计参与样本运输、信息录入、物资配送、卡点值守等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4名干警全脱产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扶责任人下沉走访帮扶对象1800余人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400余人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镇村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全力服务保障好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排查热点敏感问题5件次,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114人,起诉584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31人,起诉115人;发布的《检邮同心·禁毒同行》禁毒宣传片被省院转发,同名宣传册获奖。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批捕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4人,起诉13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批捕电信诈骗等犯罪23人,起诉60人;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07人。

  做实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养老诈骗犯罪2人,起诉9人,为老年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开设“检察蓝护夕阳红”法治课堂,宣传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受众2000余人次。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7人,起诉44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11人,起诉24人,不捕14人,相对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心理疏导、“法治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制定《邻水县教育行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倒查,移送4起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件。

  用心用情为民纾困解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领导包案化解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立案监督案件5起。切实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救助23.7万元。开展根治欠薪飓风行动,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8件,帮助追回欠薪28.5万余元。推进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督促县交运局整治在建道路安全隐患15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9个,封闭未交工验收道路3条;督促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令整改排除安全隐患5处。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初心

  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24件;联合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正确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同比提捕率下降34.7%、诉前羁押率下降10%、捕后轻**率下降12.8%,逮捕质效明显提升。开展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4件,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机关支持4件。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1人,书面纠正监管场所活动11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1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财产刑执行200余件,书面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14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结民事监督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促成和解4件;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执行活动监督13件,执行和解12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支持起诉22件,提出支持意见17件。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1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7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5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25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5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追回财政补贴资金225万余元。与县税务局联合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行动,督促县水务局补缴建设耕地占用税费70余万元。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案件2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相关单位全部完成医疗器械到期检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督促县住建局加强对污水排放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杜绝污水直排河道。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好检察工作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事件10件次。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22次,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11次,召开二十大专题学习会2次,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开展专题辅导、宣讲10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4次。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扎实开展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暨作风整肃专项活动,纵深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效果“回头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纪律督查8次,全覆盖多轮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狠抓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政策宣讲6场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履职效能。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建设年”部署,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重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12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头雁”效应,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院领导办案289件。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遴选入额1人。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不断开创服务保障工作新局面。

  着眼能力素质提升,激发队伍发展动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各类网络培训20余期700余人次,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深化智慧借助,聘请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6名行政执法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加强检校协作,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课题,被最高检列为重点课题并结项,其成果被《人民检察》推介。着力打造“渝·邻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高竹蓝·特色检察品牌”。全年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48项。

  各位代表,邻水检察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1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110余人次;联合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制定《邻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实施意见》,拓展案件线索,提升监督质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台检察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建立听证员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38件次;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着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短信等发布检察信息200余条,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信息70余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一年的工作,邻水检察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当前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进度有待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品牌打造还有所欠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1234”生产力空间布局、“1136”工作思路,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全域全面融入重庆主城都市圈、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成势见效。

  一、坚持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学思践悟***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盯邻水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提供检察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

  二、坚持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更好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案件。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筑牢金融风险法治防线,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严惩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生态环境等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抓实以案普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盼,以践行检察司法“初心”收获群众满意“民心”。

  三、坚持敢监督、求双赢、重实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邻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落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齐抓并重“4+9”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表者、守护者。

  四、坚持强基础、提素质、树形象,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业务强检,完善业务管理考评体系,提升检察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科技兴检,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品牌培树工作实效,在选点、布局、推介上下功夫。更加自觉重自强,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内生动力、争创更好业绩,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乘势而上奋进新征程,砥砺前行担当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邻水贡献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多篇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四区四宜”新黎川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牢记国之大者,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一)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1人,追捕1人,提起公诉2件2人,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主动介入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引导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出公告,核查被害人及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情况,全面审查资金来源、去向,后朱某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积极宣传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达2万人次。原创微电影《反诈风云》融法律性、娱乐性、教育性为一体,荣获全省“全民反诈 赣鄱无诈”反诈公益宣传作品征集大赛视频类优秀传播奖。办理的李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起诉破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妨害市场管理秩序等刑事犯罪3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牵头成立黎川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会同第三方组织精准开展合规监督评估,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发挥3个检察联系点作用,开展“院领导班子挂点联企”活动,挂点联系企业20家,建立企业档案20份,走访企业15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次,为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意见28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零距离开展法律宣传、心贴心收集企业诉求,真正实现让法律服务“多跑腿”,企业“少跑腿”,以有力检察履职扎实推动双“一号工程”落地见效。

  (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参与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23专案,提起公诉8人。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份,到期回复率100%。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运用高质量检察建议溯源治理,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堵漏建制,达到了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综合治理。

  (四)助推乡村振兴守护绿水青山。下派1个工作组到华山镇洲湖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帮扶经费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助乡村振兴点洲湖村5万元。全面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监管,办理相关监督案件17件,形成的检察专报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治理,守护黎川绿水青山。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一)突出检察关怀,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5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设立“刘莹姐姐工作室”,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80余次,覆盖学生2.8万余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 52次,适用率100%。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经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达到了共同监督和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轨的良好效果。

  (二)聚焦群众关切,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群众满意度从上半年的98.38%提升至下半年的98.70%。聚焦多发易发频发刑事案件,起诉“黄赌毒”等案件31件45人。持续加大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5件45人。做实“为民实事”,当好“护薪人”,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联动调解等监督手段,我院共为6名农民工成功追讨工资20余万元。

  (三)自觉接受监督,倾心落实人权保障举措。扎实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有效信访22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9万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68人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条,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检察听证95件次,同比增加126.19%,达到了以公开促公信的良好效果。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件135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61件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6件273人,提起公诉123件171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9件62人,不起诉54件93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刑事案件。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5件265人,适用率97.43%。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9人,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对逮捕案件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转变司法理念,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发送检察建议10份、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书10份,均得到县法院支持采纳。坚持不懈办好为民实事,聚合多元化解合力,积极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协商调处矛盾化解积案,办理谢某财与李某泉劳务合同纠纷申诉案,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罢访。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注重精准监督,办理精品案件。办理的邱某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入选为“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公益诉讼检察更实保护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实现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践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理念,开展“消字号药品监管”“农村公厕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的51份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并及时整改,采纳整改率100%。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办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林地34.3亩,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2.7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9000余尾;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流失,追缴水土保持费等12.9万余元,追索矿产资源损失10万元。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一)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建检。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院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出台《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力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今年以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共计11次。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工作。制定《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严管厚爱,突出廉洁从检。今年以来,院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赴鲁易事迹红色纪念馆、皮边村第一党支部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教育。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和发生在干警身边的案事例,先后开展警示教育8次。召开节前廉政提醒5次,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02人次,切实抓紧抓实“两个责任”,在“治未病”上精准发力。班子成员“上门”政治家访43人次,真正发挥“探头”作用,筑牢廉洁“内防线”。

  (三)务实笃行,展现素质强检。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实绩检验成效,不断“固强”,切实“补弱”。积极创建模范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政法干警包村入户、反诈宣传、平安黎川建设等中心工作300余人次。一名党员干警荣获2023年度“平安抚州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援建,积极组织一名发展对象赴**参与对口援助,助推援疆工作取得实效。以“勤廉机关建设”为契机,深耕检察文化,打造勤廉文化长廊,展现新时代黎川检察人的精神风貌。

  (四)守正创新,把好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时代同频共振,深挖检察新闻“富矿”,讲好检察故事。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今年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推送正面宣传162篇,被中央媒体采用1篇,省级媒体采用15篇,市级媒体采用9篇,县级媒体采用33篇。原创短视频《黎川检察来上分!》播放量高达350万人次,深受群众喜爱,让法治宣传更加生活化、更具时代感。

  各位代表,2023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创新服务不多,与先进检察院目标还有距离;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够全面,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持续用心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黎川,为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司法助力黎川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合规,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持之以恒做好为民司法,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持之以恒夯实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绝对过硬检察铁军。优化队伍结构,围绕短板、弱项完善业绩考评,实现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推优树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用检察担当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全方位推动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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