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面合同

时间:2023-06-14 09:05:02  来源:网友投稿

租店面合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当下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了,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内容,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租店面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店面合同,供大家参考。

租店面合同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当下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了,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内容,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租店面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租店面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壹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壹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壹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托人之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销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之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饰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整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它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详见附件;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乙方应自负其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乙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得每项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将上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租店面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承租位于的店面间,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店面(约平方米)租赁给甲方经营;

二、承租时间为壹年即从**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

三、租赁费每年为x元,合计x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当年承租费;

四、甲方在承租期内,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搞好环境卫生,其在承租时间内一切费用及其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甲方应妥善爱护乙方财物,不得擅自改变乙方店面的主体结构,如需装修及拆动原物应事先告知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租赁期满后按原状修复后移交乙方;

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将店面转包、转租和其他买卖。如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转租、转包和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事项,乙方可以随时收回店面,乙方不退还年租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要支付乙方1000元以上的违约罚金;

八、乙方有权随时变卖店面,但应当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并按租赁时间退还租金;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租人):

电话:

乙方(出租人):

电话:

**年x月x日

租店面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_____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商铺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商铺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铺修缮及添附

1、商铺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商铺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商铺,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商铺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吨,电表底数为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商铺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商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商铺,甲乙双方应对商铺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商铺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____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商铺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3、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2、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商铺,须于期满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租店面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明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租赁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交纳时间(每次提前一个月)

场地使用费年付____________元,并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保证金作为乙方承租期间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合同终止时押金凭原收据退还)。

第四条: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期间:电、水、房屋出租税、保险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经营期间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具备经营服务项目的相关证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修理待业技术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将所租户屋转租、转让或抵押。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及时返还房屋,不得出现破坏现象。除经营设备,(可搬动物件)由乙方自行处理外,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建部分,无偿交甲方所有。

第八条:承租期内,乙方必须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给甲方留条安全通道。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当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并遵守上述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一方发生违约行为,便向别一方支付赔偿人民币全年的租金。

第十一条: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征用及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店面合同篇5

出 租 方(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租店面合同 店面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