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菁华4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3-28 13:25:07  来源:网友投稿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1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菁华4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菁华4篇【优秀范文】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1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独家发起设立乙方,且乙方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将该等股票在*境外上市。为此,甲乙双方愿意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就双方业务关系的若干事宜,协议如下:

  避免同业竞争范围

   本协议避免同业竞争范围是:乙方(包括其附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由和境外任何地域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乙方的主营业务(简称“竞争性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及营销;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营销;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石油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石油、天然气、炼油和石油化工的勘探、生产及营销的合资、合作经营。

   对本协议所定之避免同业竞争范围和乙方的主营业务的范围的任何变动,均须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作出。

  甲方之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会而且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本协议第4条、第5条所述内容例外),但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由乙方书面同意者除外。

  优先交易权

   如果甲方有任何与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上述通知发出后30天内,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乙方董事会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应尽快召开至少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讨论是否接受甲方通知的业务机会。

   乙方对根据本协议第2条规定书面同意甲方经营的竞争性业务项目(包括国内、国外)均具有优先交易权。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条和条的原则执行。

  国内现存项目

   甲方承诺对未转入乙方的且列于附表一的五套化工装置,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收购期”),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将其中的三套化工装置(_________石化二套、_________石化一套)转让给乙方。除非乙方书面表示放弃受让上述三套化工装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等资产。若乙方书面放弃该等资产的受让权,或在收购期满时未作出受让表示,甲方可将该等资产出让给第三方或自营。在收购期内,乙方可以根据市场状况与甲方协商,并按协商后的适当方式经营上述该等资产。对于其余二套装置,甲方应按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签订的有关上述装置购买权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置。

   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所全资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列于附表二的销售企业的营运和管理,应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的销售业务监管合同》之规定。

   乙方同意甲方继续保留石油化工后续加工业务。甲方承诺该等业务的发展对乙方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境内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的_________个对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合同,其合同权益已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且通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转给乙方。在《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修改之前,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新的对外合作合同,甲方应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合作部批准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按不劣于前述合同权益转让的条件转予股份公司。

  甲方现有境外项目

   甲方现有境外项目是:甲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境外合作方(*、公司、自然人)签订的,正在执行或继续有效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及相关的油品生产、储运和销售项目(“境外项目”)。

   甲方承诺对没有转入乙方的境外项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时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转让给乙方,但该等项目之转让应遵守境外项目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性命令。此外,只要乙方上市地国家法律禁止或事实上导致禁止该上市地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地向境外项目所涉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项目融资或投资,甲乙双方之间将不对该等境外项目转让或买卖。在境外项目未转让期间,甲方可以继续按有关已签订且有效的合同和计划从事经营。

   如果甲方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境外项目,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下称“出让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愿意收购上述境外项目,但该等收购由于任何管辖法律或其他情况之限制而不能完成或将对乙方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者,则乙方可以不收购该等境外项目并应尽快通知甲方,列明其不能收购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之前,在遵守原协议及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将所涉及的境外项目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如果乙方在收到出让通知后并非由于前款原因而未收购任何境外项目时,则甲方可以在发出上述出让通知_________日后,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该等境外项目,但其条件不应优于拟向乙方转让的条件。

   双方同意_________所属*境内_________和_________项目,以及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_________国项目,不构成对乙方主营业务重大的竞争影响,应由甲方继续持有经营,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中的权益和_________在上述 _________项目、_________项目和在_________国的项目中的权益没有优先购买权。

  公告

  如果乙方按本协议第4条、第5条规定,因某种原因在收购期内没有实施收购,或放弃收购权,应将未收购理由以公告形式并在乙方下一个年报中进行披露,公告内容应包括乙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陈述,说明是否对此已审核同意。

  同等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甲方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而作出。凡本协议提及甲方之处,除另有规定,均应包括甲方自身及前述公司。

  赔偿和补偿

  双方同意赔偿对方由于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协议持续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a)甲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乙方股份低于30%,或(b)乙方股份终止在香港联交所及任何其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它

   根据本协议发出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方式按下列有关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五天前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交付或发送予另一方:_________。任何如此标明收件细节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a)如以函件交付或作出,在实质送达有关地址时,或(b)如以传真交付或作出,传真成功发出后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任何条款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均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如本协议内的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但如作部分删除或削减则可成为有效者,该条款可在作必要的删除或修订使之有效及有可强制执行性后仍可实施。

   除非取得本协议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的另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和本协议提及的有关文件,应构成协议双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体协议和理解,并应取代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一切有关事宜的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和安排。

   甲方和乙方应作出、签署或促使作出或签署为使本协议条款生效而必需的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契据和文件。

   由于违反本协议而赋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权利补偿,均为附加于和无损于其可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偿,而执行或寻求或者未能执行或寻求该项权利和补偿亦不会构成一方对任何其他权利和补偿的放弃。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须以书面作出并经本协议双方签署。

   本协议正本一式九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

  本协议适用*法律管辖并应依据*法律作出解释。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法院的管辖。

  定义

   在本协议内,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下列用语应有以下定义:生效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成立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属公司指与一家公司(“该公司”)有关,且该公司对其(a)持有或控制过半数投票权,或(b)有权享有一半或以上营利,或(c)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又或(d)持有过半数已发行股本的另一家公司、企业、单位或具有法人地位的其它实体。

   第三方指所有非甲方全资拥有的经济实体(公司、企业、单位)和自然人。

   双方协商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协商并达成收购乙方具有优先交易权业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须以一般商业条件为基础。

   本协议所述“条款”和“章节”,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概指本协议内之条款和章节。

   乙方和甲方的用语在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应包括其有关合法继承人及经准许的受让人。

   加入的标题仅作为提供方便之用,不应对本协议的解释有任何影响。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五套化工装置(略)

  附表二:甲方全资销售企业(略)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2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独家发起设立乙方,且乙方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将该等股票在*境外上市。为此,甲乙双方愿意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就双方业务关系的若干事宜,协议如下:

1.避免同业竞争范围

1.1本协议避免同业竞争范围是:乙方(包括其附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由和境外任何地域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1.2乙方的主营业务(简称“竞争性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及营销;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营销;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石油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石油、天然气、炼油和石油化工的勘探、生产及营销的合资、合作经营。

1.3对本协议所定之避免同业竞争范围和乙方的主营业务的范围的任何变动,均须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作出。

2.甲方之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会而且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本协议第4条、第5条所述内容例外),但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由乙方书面同意者除外。

3.优先交易权

3.1如果甲方有任何与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上述通知发出后30天内,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乙方董事会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应尽快召开至少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讨论是否接受甲方通知的业务机会。

3.2乙方对根据本协议第2条规定书面同意甲方经营的竞争性业务项目(包括国内、国外)均具有优先交易权。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5.2条和5.3条的原则执行。

4.国内现存项目

4.1甲方承诺对未转入乙方的且列于附表一的五套化工装置,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收购期”),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将其中的三套化工装置(_________石化二套、_________石化一套)转让给乙方。除非乙方书面表示放弃受让上述三套化工装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等资产。若乙方书面放弃该等资产的受让权,或在收购期满时未作出受让表示,甲方可将该等资产出让给第三方或自营。在收购期内,乙方可以根据市场状况与甲方协商,并按协商后的适当方式经营上述该等资产。对于其余二套装置,甲方应按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签订的有关上述装置购买权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置。

4.2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所全资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列于附表二的销售企业的营运和管理,应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的销售业务监管合同》之规定。

4.3乙方同意甲方继续保留石油化工后续加工业务。甲方承诺该等业务的发展对乙方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4.4在*境内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的_________个对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合同,其合同权益已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且通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转给乙方。在《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修改之前,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新的对外合作合同,甲方应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合作部批准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按不劣于前述合同权益转让的条件转予股份公司。

5.甲方现有境外项目

5.1甲方现有境外项目是:甲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境外合作方(*、公司、自然人)签订的,正在执行或继续有效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及相关的油品生产、储运和销售项目(“境外项目”)。

5.2甲方承诺对没有转入乙方的境外项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时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转让给乙方,但该等项目之转让应遵守境外项目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性命令。此外,只要乙方上市地国家法律禁止或事实上导致禁止该上市地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地向境外项目所涉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项目融资或投资,甲乙双方之间将不对该等境外项目转让或买卖。在境外项目未转让期间,甲方可以继续按有关已签订且有效的合同和计划从事经营。

5.3如果甲方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境外项目,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下称“出让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愿意收购上述境外项目,但该等收购由于任何管辖法律或其他情况之限制而不能完成或将对乙方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者,则乙方可以不收购该等境外项目并应尽快通知甲方,列明其不能收购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之前,在遵守原协议及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将所涉及的境外项目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5.4如果乙方在收到出让通知后并非由于前款原因而未收购任何境外项目时,则甲方可以在发出上述出让通知_________日后,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该等境外项目,但其条件不应优于拟向乙方转让的条件。

5.5双方同意_________所属*境内_________和_________项目,以及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_________国项目,不构成对乙方主营业务重大的竞争影响,应由甲方继续持有经营,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中的权益和_________在上述_________项目、_________项目和在_________国的项目中的权益没有优先购买权。

6.公告

如果乙方按本协议第4条、第5条规定,因某种原因在收购期内没有实施收购,或放弃收购权,应将未收购理由以公告形式并在乙方下一个年报中进行披露,公告内容应包括乙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陈述,说明是否对此已审核同意。

7.同等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甲方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而作出。凡本协议提及甲方之处,除另有规定,均应包括甲方自身及前述公司。

8.赔偿和补偿

双方同意赔偿对方由于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9.协议持续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a)甲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乙方股份低于30%,或(b)乙方股份终止在香港联交所及任何其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10.其它

10.1根据本协议发出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方式按下列有关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五天前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交付或发送予另一方:_________。任何如此标明收件细节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a)如以函件交付或作出,在实质送达有关地址时,或(b)如以传真交付或作出,传真成功发出后视为已经送达。

10.2本协议任何条款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均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如本协议内的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但如作部分删除或削减则可成为有效者,该条款可在作必要的删除或修订使之有效及有可强制执行性后仍可实施。

10.3除非取得本协议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的另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0.4本协议和本协议提及的有关文件,应构成协议双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体协议和理解,并应取代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一切有关事宜的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和安排。

10.5甲方和乙方应作出、签署或促使作出或签署为使本协议条款生效而必需的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契据和文件。

10.6由于违反本协议而赋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权利补偿,均为附加于和无损于其可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偿,而执行或寻求或者未能执行或寻求该项权利和补偿亦不会构成一方对任何其他权利和补偿的放弃。

10.7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须以书面作出并经本协议双方签署。

10.8本协议正本一式九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

本协议适用*法律管辖并应依据*法律作出解释。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法院的管辖。

12.定义

12.1在本协议内,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下列用语应有以下定义:生效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成立日。

12.2*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2.3附属公司指与一家公司(“该公司”)有关,且该公司对其(a)持有或控制过半数投票权,或(b)有权享有一半或以上营利,或(c)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又或(d)持有过半数已发行股本的另一家公司、企业、单位或具有法人地位的其它实体。

12.4第三方指所有非甲方全资拥有的经济实体(公司、企业、单位)和自然人。

12.5双方协商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协商并达成收购乙方具有优先交易权业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须以一般商业条件为基础。

12.6本协议所述“条款”和“章节”,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概指本协议内之条款和章节。

12.7乙方和甲方的用语在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应包括其有关合法继承人及经准许的受让人。

12.8加入的标题仅作为提供方便之用,不应对本协议的解释有任何影响。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五套化工装置(略)

附表二:甲方全资销售企业(略)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3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独家发起设立乙方,且乙方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将该等股票在*境外上市。为此,甲乙双方愿意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就双方业务关系的若干事宜,协议如下:

  避免同业竞争范围

   本协议避免同业竞争范围是:乙方(包括其附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由和境外任何地域所从事的主营业务。

   乙方的主营业务(简称“竞争性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及营销;炼油、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营销;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石油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石油、天然气、炼油和石油化工的勘探、生产及营销的合资、合作经营。

   对本协议所定之避免同业竞争范围和乙方的主营业务的范围的任何变动,均须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作出。

  甲方之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会而且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本协议第4条、第5条所述内容例外),但经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由乙方书面同意者除外。

  优先交易权

   如果甲方有任何与乙方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上述通知发出后30天内,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乙方董事会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应尽快召开至少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讨论是否接受甲方通知的业务机会。

   乙方对根据本协议第2条规定书面同意甲方经营的竞争性业务项目(包括国内、国外)均具有优先交易权。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条和条的原则执行。

  国内现存项目

   甲方承诺对未转入乙方的且列于附表一的五套化工装置,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收购期”),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将其中的三套化工装置(_________石化二套、_________石化一套)转让给乙方。除非乙方书面表示放弃受让上述三套化工装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等资产。若乙方书面放弃该等资产的受让权,或在收购期满时未作出受让表示,甲方可将该等资产出让给第三方或自营。在收购期内,乙方可以根据市场状况与甲方协商,并按协商后的适当方式经营上述该等资产。对于其余二套装置,甲方应按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签订的有关上述装置购买权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置。

   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所全资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列于附表二的销售企业的营运和管理,应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部分石油公司油产品的销售业务监管合同》之规定。

   乙方同意甲方继续保留石油化工后续加工业务。甲方承诺该等业务的发展对乙方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境内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的_________个对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合同,其合同权益已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且通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转给乙方。在《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修改之前,甲方与外国公司签订新的对外合作合同,甲方应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合作部批准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按不劣于前述合同权益转让的条件转予股份公司。

  甲方现有境外项目

   甲方现有境外项目是:甲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境外合作方(*、公司、自然人)签订的,正在执行或继续有效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及相关的油品生产、储运和销售项目(“境外项目”)。

   甲方承诺对没有转入乙方的境外项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时按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后转让给乙方,但该等项目之转让应遵守境外项目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性命令。此外,只要乙方上市地国家法律禁止或事实上导致禁止该上市地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地向境外项目所涉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项目融资或投资,甲乙双方之间将不对该等境外项目转让或买卖。在境外项目未转让期间,甲方可以继续按有关已签订且有效的合同和计划从事经营。

   如果甲方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境外项目,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下称“出让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愿意收购上述境外项目,但该等收购由于任何管辖法律或其他情况之限制而不能完成或将对乙方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者,则乙方可以不收购该等境外项目并应尽快通知甲方,列明其不能收购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之前,在遵守原协议及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将所涉及的境外项目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如果乙方在收到出让通知后并非由于前款原因而未收购任何境外项目时,则甲方可以在发出上述出让通知_________日后,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该等境外项目,但其条件不应优于拟向乙方转让的条件。

   双方同意_________所属*境内_________和_________项目,以及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_________国项目,不构成对乙方主营业务重大的竞争影响,应由甲方继续持有经营,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中的权益和_________在上述 _________项目、_________项目和在_________国的项目中的权益没有优先购买权。

  公告

  如果乙方按本协议第4条、第5条规定,因某种原因在收购期内没有实施收购,或放弃收购权,应将未收购理由以公告形式并在乙方下一个年报中进行披露,公告内容应包括乙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陈述,说明是否对此已审核同意。

  同等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甲方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而作出。凡本协议提及甲方之处,除另有规定,均应包括甲方自身及前述公司。

  赔偿和补偿

  双方同意赔偿对方由于违反本协议导致对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协议持续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a)甲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乙方股份低于30%,或(b)乙方股份终止在香港联交所及任何其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它

   根据本协议发出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方式按下列有关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五天前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交付或发送予另一方:_________。任何如此标明收件细节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a)如以函件交付或作出,在实质送达有关地址时,或(b)如以传真交付或作出,传真成功发出后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任何条款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情况,均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如本协议内的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但如作部分删除或削减则可成为有效者,该条款可在作必要的删除或修订使之有效及有可强制执行性后仍可实施。

   除非取得本协议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的另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和本协议提及的有关文件,应构成协议双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体协议和理解,并应取代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一切有关事宜的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和安排。

   甲方和乙方应作出、签署或促使作出或签署为使本协议条款生效而必需的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契据和文件。

   由于违反本协议而赋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权利补偿,均为附加于和无损于其可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和补偿,而执行或寻求或者未能执行或寻求该项权利和补偿亦不会构成一方对任何其他权利和补偿的放弃。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须以书面作出并经本协议双方签署。

   本协议正本一式九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

  本协议适用*法律管辖并应依据*法律作出解释。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法院的管辖。

  定义

   在本协议内,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下列用语应有以下定义:生效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成立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属公司指与一家公司(“该公司”)有关,且该公司对其(a)持有或控制过半数投票权,或(b)有权享有一半或以上营利,或(c)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又或(d)持有过半数已发行股本的另一家公司、企业、单位或具有法人地位的其它实体。

   第三方指所有非甲方全资拥有的经济实体(公司、企业、单位)和自然人。

   双方协商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协商并达成收购乙方具有优先交易权业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须以一般商业条件为基础。

   本协议所述“条款”和“章节”,除上下文另有规定者外,概指本协议内之条款和章节。

   乙方和甲方的用语在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应包括其有关合法继承人及经准许的受让人。

   加入的标题仅作为提供方便之用,不应对本协议的解释有任何影响。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五套化工装置(略)

  附表二:甲方全资销售企业(略)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4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_________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一、销售模式说明本项目商业类产品施行分期销售。本协议不表明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商业类产品进行认购或者进行类似性质的活动,而仅是甲、乙双方约定,待_________商业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有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产品的权利。二、标的物1.产品:_________商业产品2.物业地址:_________。三、优先权确认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公司注册号/法人代码:_________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乙方有意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指明的物业产品类型,本协议确认的优先权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居住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本种类产品的权利。四、优先权保证金1.为了确保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时,乙方能够按照所拥有的优先权享有相应的优先挑选及购买产品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以每套产品_________元金额向甲方支付优先权保证金。乙方意向购买的产品数量为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2.甲、乙双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优先权保证金自动充抵部分乙方所购产品首期款。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补齐。五、优先权终止及失效1.甲方在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三个工作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选房,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2.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权放弃优先权。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选房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尚未与甲方正式签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协议约定的优先权。4.自甲方接到乙方书面告知其自愿放弃优先权之日起,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免息退还优先权保证认金的手续,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按本协议支付的优先权保证认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六、其他本协议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访问:菁华 同业 优先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 菁华4篇 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1 同业竞争条款 优先购买权竞合 禁止同业竞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