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用电安全通知,菁选五篇

时间:2023-02-25 09:05:07  来源:网友投稿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1各科室:  目前夏季已至,医院用电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注意用电安全通知,菁选五篇,供大家参考。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菁选五篇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1

各科室:

  目前夏季已至,医院用电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增强节约用电意识,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场所及病房光线充足时,原则上不开灯。办公设备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及时关闭。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下班时间不使用的必须关机并关闭电源,避免出现火灾事故。各办公室每日要对本部门办公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许带病使用。

  2、科学规范使用空调、风扇等设备。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会议室无人时要随时关闭空调。除召开会议外,其它场所不得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3、下班或办公室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日光灯、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和断开电源,各科室领导每天下班后要对本部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各科室、病区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残旧和老化、外漏,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以防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电器火灾。床头医用综合设备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5、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员工懂得夏季安全知识(雷雨天气应杜绝使用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提高员工对特殊、恶劣天气的防范意识。经常检验、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6、目前门诊楼用电属超负荷运转,门诊楼各科室应提高意识,认真落实医院夏季用电要求。

  7、如发现灯闪、异味、设备温度过高等用电异常现象,请及时总务科。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2

  导致电气火灾最常见的原因有超负荷电线短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家用电器不合格或使用不当、静电和雷电等,因此而引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对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与健康造成威胁。为确保您的家庭幸福,特告知如下:

  一、老房子设计使用的电线、电表承载负荷小,仅供照明和小功率电器使用,如需使用空调、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必须铺设专用铜质线路;

  二、电线受日晒雨淋或敷设在潮湿、高温、有酸性气体的环境里,绝缘层易发硬、老化、绝缘剥落或产生裂纹,致使电线发生短路、漏电而引起火灾事故,要及时淘汰;

  三、不得超负荷用电,超负荷用电导致电线中通过的电流大于安全电流值,发生升温和打火现象而引起火灾;

  四、不能乱拉乱搭电线;

  五、家中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家保”),以提高家庭用电的安全性;

  六、保险丝断了不要用铁丝、铜丝、铝丝代用,要使用匹配的熔丝;

  七、对用电安全要高度重视,经常检查线路,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八、发现电线打火现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告知我所。 火警电话:119 我所报警电话:63850745。

  重庆市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 人民村房管所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3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进入夏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您注意夏季防火。请全体业主和管家服务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违章用电,特别是不要私接电源电线,增加用电负荷,定时检查户内配电箱元器件使用状况;

  二、请不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乱扔烟头,离开时请务必将烟头熄灭;

  三、离开室内时,请务必关好水、电、气阀门开关,特别是节假日;

  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闭防火门,以免妨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装修现场需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不得擅自改动或者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等,确保装修期间和后期使用时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区域的配备的消防设施时大家的安全的。保障,请不要擅自取走使用。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和遗失,请立即通知管家服务中心;

  七、如果业主发现室内有火情、火苗的,请及时拨打119和及时通知管家服务中心。请熟悉楼内的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紧急情况,切勿惊慌,请听从指挥,有序撤离;

  八、如管家中心、社区、消防部门举行的消防演习,请积极配合参与,认真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

  管家服务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如有疑问请致电您的区域管家,或者拨打:

  一区:** ****二区:** ****

  **管家服务中心

  20**年**月**日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电气专项隐患排查。结合现阶段开展的百日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电气系统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用电设备设施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破损、绝缘失效,设备设施未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未采取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区县要认真吸取同类事故的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本区域内用电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对于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出台和完善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设施,加强管理。各区县要督促和检查公共场所的电气主管单位,完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中危险部位必须加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对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设施;对重点部位必须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和检查的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注意用电安全通知5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大地和空气湿润,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别在三封寺镇金盆村和辅安村相继发生两起触电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镇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镇供电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为主抓,明确专人专职抓,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

  三、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由镇供电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镇的生活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工防护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备并经定期检测。

  6、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违规使用“挂钩线”和盗电行为。

  7、检查配电室门、窗、锁、围墙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渗漏。

  8、检查高低压线路树枝、障碍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电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的方式进行。8月4日至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8月11日-25日为检查督促阶段,镇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抽查督促组,在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各单位和供电所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装表接电和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向供电所申请,由供电所派电工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用电箱,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对本区域内电视天线与高低电力线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压电力线垂址距离小于2.5米的用户,水*距离小于1.25米的用户,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架电视广播线、通信线不得互相搭挂,原已搭挂的要限期拆除,确有困难不能拆除的,要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力砍除高、低压线路下的树障。镇*将组织派出所和供电所,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先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场、部门单位、供电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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