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范例推荐)

时间:2022-12-24 0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施行日期】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供大家参考。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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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南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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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22.03.14?

  【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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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22.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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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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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1年10月2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南昌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洪发〔2019〕12号)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洪常办字〔2021〕57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0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各类国有资产价值总计9006.83亿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297.44亿元;地方金融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4.41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64.98亿元(自然资源价值计量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尚无法完整、准确统计自然资源的实际价值)。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全市企业)资产总额8297.44亿元,负债总额5442.35亿元。全市企业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33.1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9.44亿元。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我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41亿元,负债总额20.74亿元,所有者权益23.67亿元,国有资本享有权益总额14.5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64.98亿元,负债总额174.97亿元,净资产总额490.01亿元。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37.3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27.5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自然资源部未开展2019年国土变更调查,且尚未下发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南昌市土地调查总面积719460.94公顷(未包含新建区与都昌县争议的两万公顷);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发现矿产17种,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5种,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5种,探明的矿产地13处;2020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943.0毫米,比多年均值多22.3%,属偏丰年份;水资源总量94.63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43.4%;地表水资源量90.73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47.5%;地下水资源量17.44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计算量3.90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20.7%;根据2019年全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截至2019年底,全市林地面积144301.7公顷;根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市耕地面积411.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01.18万亩;2020年市辖区储备土地期初存量39817亩,储备土地期末存量38355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着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速恢复生产经营,部分企业恢复至乃至超出往年同期水平,其中,江铃集团通过快速推出适合市场变化的新车型、挖掘批售业务、实施降本控费等多项举措,推动集团利润大幅增长。市政公用集团房地产、水业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均有大幅度增长;市属企业抓住融资环境宽松的政策背景,通过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持续降低融资利率,全力争取六项资金(政府一般债、政府专项债、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保险融资)。据统计,合计申报资金674.7亿元,争取各类资金538亿元。

  2.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工业控股集团、市政公用集团、南昌旅游集团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指导县区(开发区)实施了国有企业整合工作,多措并举助推县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全面完成驻昌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签订和实质移交工作,全市12个县区共签订585份驻昌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移交37943名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3.着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工业控股集团大投资、大基金、大担保“三大体系”建设取得稳健进展。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二期、工控进未来二期、工控云创港二期厂房项目完成主体封顶;南昌水投公司成功收购上市公司富春环保。市政公用集团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成功开街试运营;市政公用集团、南昌城投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等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干线路网、轨道交通建设、地铁3号线开通运营。强化全市公交、地铁、自来水、燃气、砂石等公共服务产品供应,不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4.着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拟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度责任

  清单和任务安排》。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党委会前置程序,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前“凡提四必”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开展好纪律建设和监督全覆盖,把市国资委系统廉洁从业教育中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主阵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监管平台的监管功能。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监管。采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约谈等多种方式,对地方金融企业加强行业监管。每月收集地方金融企业业务报表,加大对业务经营状况的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和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公司的现场检查,督促地方金融企业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防范。

  2.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对工控担保注资到6.5亿,工控担保已于2020年正式加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形成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五级分险”机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发展。组织地方金融企业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创新、合规经营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助推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完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决策部署,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实行财政支出“十严控”措施的通知》,并严格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管理,严格办公用品采购,严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范办公用房租赁;出台《南昌市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实施方案》,提升我市资产配置和管理要求,以通用办公设备作为批量采购改革试点,采取了统一配置标准、统一审批方式、统一采购定价、统一资产管理的模式;积极助力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

  改革工作,通过对改革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工作进行梳理,出台了《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涉改事业单位资产划转指南》,统一办理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确定办结时限和咨询方式。

  2.提升资产效益。制定《南昌市盘活存量资产资金资源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资产盘活的类别、基本原则以及工作总体流程和各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方案要求,市管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市财政分别印发了房产土地、企业资产、存量土地、存量资金方面的盘活子方案,对盘活我市存量资产资金资源工作实施作出了全面、规范、详细的指导,通过全面摸清存量资产资金资源底数,实行分类盘活,拟通过三年时间盘活存量资产资金资源,筹集可用资金,发挥存量资产资金资源的效益。

  3.积极落实上级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级指示要求,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与市国资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的通知》,2020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为3146户承租户减免租金8528.09万元;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会同市国资委、各相关县区完成了我市国有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全市共涉及划转国有企业9家,划转股权值达140.78亿,其中市本级涉及划转含工控等6家企业,划转股权值达125.34亿,红谷滩、经开、高新三区涉及划转企业3家,划转股权值15.44亿元。

  4.加强宣传督导力度。通过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学习视频培训,对我市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开展租金减免政策“回头看”工作,针对疫情期间各单位租金减免情况进行回访,要求单位严格落实减租政策,强化政策兑现实效;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专项清查,采用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清查各单位房产出租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房产租赁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财政专户,各

  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方面。2020年,全市共上报批次用地117个,总规模3.5346万亩,获批1.6929万亩(含新增建设用地9843亩),争取新增用地指标1万亩,有力保障了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南昌新水产大市场等一批省、市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同时,建立储备土地全生命周期‘1+N’管理体系,实施储备土地资产精细化管理;探索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储备土地管护责任。

  2.矿产资源方面。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同时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基金设立使用情况实行日常监管。

  3.水资源方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效领跑者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2020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均在目标范围之内。

  4.林业资源方面。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加强林地监管,结合森林督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依法依纪严格查处,确保全市林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5.耕地资源方面。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分解下达了2020年度耕地保护任务,由市长与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政府(管委会)行政一把手签订了《南昌市2019年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查整改通过率91.2%,位列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市属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尚未完全实现,目前,还有一些市直部门管理着部分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相对不高。市属国有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重组。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本的地方金融企业组织体系不够完善,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地方金融企业总体实力偏弱,机构较单一,截至2020年末,仅有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6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村镇银行2家,且部分机构处于停业或业务缩减的状态,盈利能力较弱。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未完全建立,存在部分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到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房屋相关证件手续不全,产权不清晰,未按要求将房屋入财务账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只是单位登记备查账簿,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加上岗位人员更迭频繁,业务能力不足,延迟上报资产月报,忽视资产月报的重要性,这些都直接影响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土地资源方面,生态保护修复是新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两统一”职责之一,目前发展方向尚在探索中。“山水林田湖草”

  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目前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水资源方面。各级对水资源保护和优化配置意识不强,用水权确权工作滞后,水权市场发育迟缓,水权市场改革进展缓慢;林业资源方面,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森林资源流失现象日趋严重。多数自然保护地目前处于无专职管理机构、无专业管理人员、无专项保护管理经费的“三无”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着力做大企业规模,通过资源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集中,努力打造更多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指导市属企业围绕延伸主业产业链开展轨道交通、现代农业、文旅、商贸等产业投资,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发展支撑点。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我市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确保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力争今年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强化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和规范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体制,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大格局,凝聚工作合力。

  (二)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行业监管,督促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履行好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合规经营,遵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规定,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补贴、风险补偿、资本金补充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地方金融企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提升行业竞争力,防范国有资本流失;吸纳金融人才,发挥人才新政作用,通过向外引进和本地培养两种方式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充实我市地方金融企业人才队伍。

  (三)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条例》精神,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我市盘活存量资产资金资源工作,增加我市资产资金资源使用效益,全市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问责机制,对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事项,进行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

  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摸清“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底数,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坚持贯彻自然资源保护各项政策,严格落实未纳入重点保障项目用地配置计划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政策,持续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行动和“节地增效”行动,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严格落实国家最新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指导各地按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运用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增减挂钩等政策,提高县区申报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坚持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和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力度,严格林地定额审批制度;开展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行动,对调整好的自然保护地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对新发现的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绿盾”专项行动等历年各类检查、督查中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并销号;完善有效管理和监督长效防范机制,确保调整后自然保护地得到严格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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