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预案 【优秀范文】

时间:2022-11-26 19:25:02  来源:网友投稿

森林防火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预案 ,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火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2、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枣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是应对全县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武装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县公安政委担任。成员由县财政、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民政、水利、畜牧水产、交通、粮食、国土资源、电信、气象、农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县森防指的主要职责:配合有关单位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地(乡、镇)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1/54、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林政站站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县森防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县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县森防指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县公安局:组织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县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扑火救灾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需要做好人工增雨扑火工作。

  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请求,民兵、预备役人员,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省、市在县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乡镇要建立防火监测巡查队,加强巡查,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特、重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火灾,事发地乡镇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县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市报告的重大信息,县森防办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

  2/52、县森防办负责收信、处理、研判全县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森防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森防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和监测情况,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重大(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七、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乡(镇)、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森防办。县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报告本级森防指挥部;及时将本级森防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送达到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办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森防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县森防指挥部指挥长或其受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县森防指挥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森防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扑救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和火场天气预报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部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工作。

  5、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八、应急结束

  3/5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县森防指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森防指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九、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2、火案查处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后,县森防指要迅速组织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县森防指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十、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扑火队伍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两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森防指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乡镇森林扑火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乡镇、村的森林扑火队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当地武警、消防官兵、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县森防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

  各级森防办、森林扑火队都应视历年火灾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重点火险区平时要储备较多的风力灭火机、灭火器等,并保持完好,保证战时应急调用。

  2、通信联络

  4/5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森防指挥部的通信畅通。各级森防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森防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的相互联系。

  3、后勤保障

  消防、林业、电信部门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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