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11篇

时间:2022-11-20 08:1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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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11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大全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

  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党员学习制度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州、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接受县委县工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三会一课”制度一、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总支、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党费收缴制度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

  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第二条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第三条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第四条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第五条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第六条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联系群众的范围: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联系群众的途径:(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二: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XX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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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XX评议党员工作,与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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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段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职工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全段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工作。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文娱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专项创建活动,联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2、指导单位工会活动的开展,丰富单位职工文娱活动,提高单位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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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五)纪检委员的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全段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保障党员的XX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与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4、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与廉政建设情况。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六)党小组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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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所在党小组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所在党小组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

  4、组织党员认真做好职工工作,与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6、按时收缴党费。

  7、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段支部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XX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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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组织发展会与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与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好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组织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与党员公益服务性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党支部每年安排一次党员XX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组织生活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时临时通知。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二)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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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全段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与航道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政治认识和理论水平。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与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篇三: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法硕(非法学)学生党支部规章制度(草案)

  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原则第二条工作职责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支部议事制度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第五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第六条支部选举制度第七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第八条党员汇报制度第九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十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支部党员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原则

  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发展要求与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对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级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科学性以及把党支部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学校教学、德育、教研、教改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党的组织原则为核心,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来开展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为搞好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以及党员队伍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建制,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求实、高效、为学校、系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轨道。

  2.群众路线的原则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增强党团、同学的联系,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的群众路线。在制定制度与执行时,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的正确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3.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

  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前,原有的制度应继续执行,保持承继关系,要使制度不因个人因素改变。

  第二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各项教育制度的实施.

  2.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广大师生服务。对学校与党委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谋献策。

  3.从学校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4.围绕教育工作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同学老师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5.发挥好学校党委与支部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学校党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

  6.加强对学生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

  7.协调、促进、融化教工党员与教工群众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

  8.主动加强与学校所在街道、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党员走出学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9.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实施对支部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12.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支部议事制度1.党支部成员在遵守集体领导、具体分工、保守秘密的原则下,对党支部的各项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2.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学校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党员组织生活制度1.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党员组织生活由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每位党员都必须自觉、依时出席。支部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不能无故缺席.支部每半年在支部内公布一次党员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3.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

  制民主、打击报复。支部每季度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第五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制定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的每学期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支部应依据有关条例,妥善处理支部和党员的各类文件材料、档案报表,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费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

  第六条支部选举制度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各项规定,采取无记名差

  额投票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将由上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作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第七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1.党支部组织党员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与校党委的具体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到实处。

  2.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作出评价,其一般程序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

  第八条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汇报制度,是要求支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2.支部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党员每学期向党组织作一次以上的书面汇报。坚持党员汇报制度,要注意提高党员汇报的自觉性,党支部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

  第九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外语系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发展的重点对象。2.培养积极分子,吸收党员,是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党支部在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培养教育考察、完善各类档案记录等方面,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以真正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第十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学生活动。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学生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人的意见和要求。2.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同学工作,及时向同学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同学的自觉行动;要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同学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同学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同学疾苦,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谋利益。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支部党员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四: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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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五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的培养和严格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第六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总支的有关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第七条: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第八条:每月至少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第九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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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提高战斗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第十条: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内监督。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按期改选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内表决制度。党内讨论工作须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第十六条:党内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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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地、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第十七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与要求,制定党支部党员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组织党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第十九条: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一次电化教育学习。第二十条:按照公司党总支安排,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合格率要达98%以上。第二十一条:每个党员都要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群众工作。支部要坚持同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其思想情况,及时分析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及城市供水建设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保证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情况。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把好新党员发展质量关。第二十三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1、经党小组推荐的,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积极分子。2、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每季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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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的接受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2、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接受预备党员须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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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总支审批。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薄》,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工作1.党小组长将本小组党员的党费每月24日收齐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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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支部组织委员。核对无误后,各支部组织委员当天上交党群工作部。

  2.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职责(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众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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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4.指导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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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四)党小组长的职责

  1.按照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2.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好准备,并将小组会的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组内每个成员。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二00五年五月

  

  

篇五: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

  支

  部

  常

  用

  工

  作

  制

  度

  一、民主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视情随时召开。三、谈心制度。支部与党员谈心不少于一次,谈心面达100%。通过谈心活动,了解党员的思想,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注重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要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组织生活会要以诚相见,坦率交换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党员在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六、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对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上级党组织诫勉;要及时与党员交流思想,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谈话要做到以人为本、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七、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来决定;党支部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反映党员的思想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未设支部委员会的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

  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定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向所在党组织思想汇报,反映自己和周围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八、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凡有群众的单位,支部都要指定党员与其保持联系,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群关系。

  

  

篇六: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支部规章制度汇编

  1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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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规章制度汇编【篇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一、党建制度1、党支部工作职责2、党支部议事规则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三会一课制度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7、中心组学习制度8、组织生活会制度9、民主生活会制度10、党务公开制度

  2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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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廉政建设管理制度13、行风建设工作制度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5、精神文明建设制度6、事务预公开制度7、事务公示制度8、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9、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1、综治工作制度2、人民调解制度3、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3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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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党建工作制度

  3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研究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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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篇二:党支部制度汇编大全】

  第一部分岗位责任制党支部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确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了解她们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5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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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她们中间的人才,鼓励和支持她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监督党员和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指生产经营、人事变动、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分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党支部书记责任制

  一、负责召集支部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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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要员及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她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组织委员责任制

  一、在书记领导下,组织好支部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做好上传下达、支部内部资料管理,负责新党员的档案收集管理,对党员的思想、安全工作情况的及时归档、先进典型的选送。

  三、组织好各种会议记录,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集上缴,按时组织各种会议。

  四、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五、配合群、团工作,组织各级群、团、工会活动。

  7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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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实际、互相交流,配合工作,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守党的秘密,忠于职守。

  七、按照党章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组织生活。宣传委员责任制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及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有关政策性文件。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联系群众,经常性的和群众谈心,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对群众不正当行为加以纠正,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发现她们中先进分子及时向组织汇报。

  五、开展批评于自我批评,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守国家法纪,保障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六、努力配合支委会及行政做好本单位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企业做出贡献。

  8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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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七: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支部八项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

  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1

  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

  施方案。(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

  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

  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

  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2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

  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

  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

  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

  3

  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

  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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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

  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

  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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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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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

  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

  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

  1

  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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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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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

  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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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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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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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

  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

  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

  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

  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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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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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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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与规定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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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四、党支部大会制度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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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准备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3、大会决议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1、会议次数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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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

  记录的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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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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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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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二、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二)全体干部学习组1、双周三下午一点半为集中学习日,学校中层干部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全体党员每月一次集中在学校会议室学习,平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具体时间、内容由支部另行安排)。

  3、学校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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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学校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三、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班子成员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委提出工作的请示和报告;讨论积极分子列培,听取接纳新党员的意见和研究给予党员奖惩的决议;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鉴定;讨论党支部委员的分工,并汇报、检查每个支委分工的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议、决定。

  (五)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六)讨论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表彰、处分党员等问题。

  (八)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委员。

  (九)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党员大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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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从学校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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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六、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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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6、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制度汇编2009-11-2004:05:31规章制度支委会工作制度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支委委员汇报自己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安排布置任务。3、分析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党的思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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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析本队职工思想动态,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

  5、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

  6、每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党纪的教育,并研究抓好党风廉正工作。7、每季度由工会、团支部汇报一次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8、上述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生活会制度1、党支部的**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2、**生活会主要内容是支委成员及班子成员,各成员按照党章和党员干部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不断提高对**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党员积极参加**生活会的自觉性。3、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方法,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4、支部要认真组织。讲实求效,保证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5、班子成员,都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生活会。6、召开**生活会要请矿党委组宣科和矿纪委参加,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将汇总情况上报组宣科。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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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个支部委员都要建立班组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行政班组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所在班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3、协助班组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组内外团结,积极做好后进职工的转化工作。

  4、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5、协助班组长搞好矿安全生产和班组管理,自觉当好参谋和助手。6、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7、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8、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至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9、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党员教育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矿党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促使党员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

  3、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纲领、宗旨和党的历史,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使党员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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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和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使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6、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7、结合本党支部工作实际情况,经常性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演讲会、讨论会等学习活动。

  8、党员教育做到六个结合。即:

  同形势教育结合;同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同开展党员竞赛活动结合;同树立文明新风结合;同普法教育结合;同安全生产结合。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课每月两次。

  2、党员大会要结合学习《党章》、《准则》,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指示和决议,由支委会向全体党员总结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的批评监督,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处理,讨论部署工作任务等。

  3、支委会对照上级指示和决议,总结检查前期工作情况,研究下步工作,分析党员队伍和职工思想动态,研究制定教育规划,加强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促进支部班子建设。

  4、党课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围绕矿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本队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5、定期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上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态度,提高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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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党员发展程序:个人申请——确定为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政治审查——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报矿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煤矿班组是煤炭企业的细胞,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双文明”建设的前言阵地,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煤矿生产任务的完成,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安全生产的好坏,职工积极性的调动等,均靠班组去组织实现。

  1、树立主人翁思想,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宣传教育。

  2、开展“比、学、赶、帮、超”学习先进人物的宣传教育。3、热爱煤矿,干好本职工作,为煤矿生产建设争做贡献的宣传教育。4、严格工程质量,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5、增强法制观念的**。6、班组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年、**的原则。7、因人、因地、因事、因地制宜,概括起来为: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赤趁诚相待,以情感人;树立榜样,以行带人;个别谈心,家庭专访,启迪后进,促进转化就。

  8、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由跟班队长、班组长具体负责,团支部书记和工会**协助来抓。

  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党支部的日常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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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指标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户,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用共产主义世界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搞以权谋私。

  2、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3、能否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4、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二、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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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议党员,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无一例外地参加。2、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内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标准教育工作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5、紧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及党员培养等工作一道进行,避免形式主义。

  三、基本步骤学习动员——自我评议——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评议——总结提高——组织处置。

  支部书记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一、在矿党委的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矿党政的正确决策在本队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做好党政一班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参与、保证、督促行政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

  三、做好“三会一课”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三违”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牵头组织开展“做、创、建”活动,抓好班子、队伍作风三项建设,用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以及奋斗目标的全面实现。

  五、抓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坚持用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他们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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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深入职工群众,通过谈心、家访等形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和行政领导一切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群众关系的问题,并及时以谈话或书面形式向矿党委和组宣科汇报。

  七、支持队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并做好职工群众、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制度

  1、党员干部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队的生产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2、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3、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4、对职工奖金分配、考勤、评选先进衽“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不无故停工,不经支委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取挥霍奖金、工资、奖金要有明细表,逐月张榜公布。

  5、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主支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党员干部每季度必须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自查自纠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及时纠正。

  7、开好**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萨麦苏木乌矿党支部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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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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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党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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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

  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旗委组织部。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旗直党工委。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

  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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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党员**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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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党员教育制度

  一、积极选送党员到上级党校参加轮训。

  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三、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四、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各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每月日为本支部党员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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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1门实用技术。七、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义务劳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制度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三、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四、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六、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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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八、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党员联系户制度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这个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若干农户。三、党员联系职责: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2、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3、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合法致富之路。4、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对三大国策及其他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四、对待联系户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联系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特别原因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六、对联系户的困难和不良思想行为,联系党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七、党员联系户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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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1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总公司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公司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公司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第四条党支部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和支部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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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总公司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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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公司业务工作的完成。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公司“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公司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公司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篇十一:党支部工作规则与制度包括

 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重大活动安排2对支部及党员的各类考核考评情况3后备干部推荐情况4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和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5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6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与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段党员、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职工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全段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工作。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文娱委员职责:(四)文娱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专项创建活动,联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2、指导单位工会活动的开展,丰富单位职工文娱活动,提高单位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纪检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纪律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全段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对违反党纪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4、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情况。

  5、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所在党小组党员的学习。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所在党小组党员的活动。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4、组织党员认真做好职工工作,及时收集、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6、按时收缴党费。7、认真完成党支部书记和段支部安排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二、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好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组织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性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党支部每年安排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召开,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组织生活时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时临时通知。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全段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航道发展与建设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政治认识和理论水平。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一是自学,二是辅导,三是实践。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学习辅导。要加强实践教育,让党员走出去,走向社会,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

  4、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党内学习制定出详细学习计划,并精心组织,形式要灵活多样,重点是突出实效。

  (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

  1、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努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委托一名支部委员主持。由支部的宣传委员专人具体做好会议记录。

  3、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或重要工作事项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支委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工作。

  4、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5、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及时向支部汇报。

  6、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单位形势任务的实际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党课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7、党课的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选材料,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还可以聘请党校教师兼任或通过网络媒体讲座等形式进行。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和支部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的制度。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

  3、党支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结合每年“争先创优”活动和党员教育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

  4、民主评议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可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非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中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一定形式给予表彰;对评议中较差的党员,组织要与之谈话,加强教育,立即改正缺点错误;对评议中有问题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处理。

  (五)“争先创优”制度:(五)“争先创优”1、党支部每年要把“争先创优”活动纳入支部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党员,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在党员中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

  2、党支部每年要制定《“争先创优”计划》。制定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单位发展目标,明确争创主题,注重实际效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积极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做到有《创建规划》、《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

  4、党支部每年要对“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总结,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六)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党员应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群众;经常了解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3、党员要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帮助、教育工作。

  4、每年初,党支部要专门开展一次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职工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行政开展工作。

  (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党费。

  2、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上级党组织向上转交中央组织部。

  4、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第九条规定处理,视为自行脱党。

  5、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党员手册》并在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党内监督制度:

  1、支部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

  2、党支部委员在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党小组的生活会。党员干部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3、党小组召开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要提前与党支部联系,以便派人听取生活会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5、党小组应积极配合段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了解掌握单位领导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干部的任用和奖惩向领导提出建议。

  6、每年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党务费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

  (九)党务公开工作制度:1、党支部党务公开内容:(1)单位党建工作目标及重大活动安排;(2)对支部党员的各类考核考评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与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6)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等,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并在单位公开专栏发布或以会议形式通报等,必要时在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3、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时间最少不少于三天。有关事项公开前,必须报经支部书记审核、审阅。

  4、单位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发展党员制度:

  1、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委的要求进行。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除了听取党小组意见外,还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促进“推优入党”等工作。

  3、要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不佳者不予发展;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者不予发展;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4、规范支部大会讨论程序,在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重点考察讨论入党动机、在工作、学习、纪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不能走过场,支部的考察报告、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决议都必须认真、规范。

  5、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结果。如果职工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十一)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按《党章》规定,党员不论职务的高低都应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党员应当经常向党支部或小组汇报工作和思想工作。

  3、党小组长应及时将本小组党员汇报工作和思想的情况向支部汇报。

  4、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应逐级进行,有重大情况也可直接向支部汇报。

  本《工作职责与制度》从印发之日起试行,请党小组将实施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支部,以便修订和完善。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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