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3篇

时间:2022-05-12 18:10:07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3篇

交通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变革,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培养模式、有利于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有利于中小学发展素质教育的制度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1.加强中小学校育人目标管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优化目标落实路径,强化学科、课程、活动、实践、环境育人综合功能。加强全面育人目标监测评估,为全面落实减负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正确导向。

  2.加强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我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挤占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高中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科学安排学生作息,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08:30、中学不早于0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不得强制性要求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晚自习统一教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3.加强中小学校招生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统一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和实验班等。

  4.加强中小学校师资管理。强化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技术,深入推进课堂教学研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处理办法,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报刊杂志。完善中小学教师考评制度,将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纳入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促进教育公平。

  5.加强中小学校活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劳动意识。开展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禁止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未经市教委批准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6.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管理。各区县要完善政策、加强保障,发挥义务教育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充分挖掘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恰当方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为收费而学生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7.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依法依规实行属地化管理。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艺体培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8.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聘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工作,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外籍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组织教学,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校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对象、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介入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10.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招生。

  (三)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11.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教师家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指导,促进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注重言传身教,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12.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做到因材施教。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培养孩子开朗乐观的性格。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劳动观念。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根据孩子的兴趣培养孩子的体育和艺术爱好,鼓励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避免盲目参加培训班。

  13.推进家庭学校协同育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妇联以及民政、公安等部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按照职责密切配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要开拓共育资源,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各种家校共育渠道,用好用活校园网络、qq群、微信等各种共育媒介,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共育氛围,形成减负共识和合力。

交通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与城市集镇建设同步增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使其满足防火灭火救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分项实施方案及责任部门

  (一)“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各镇区要制订“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或专篇),提请专家进行评审并下发实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提升全社会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各镇区“十三五”消防规划文本请于10月1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备案。

  牵头单位:县消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二)消防供水

  1.市政消火栓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相关要求,本着“还清旧债、不欠新债”的原则,对城市和集镇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我县主城区应建消火栓327只,现有消火栓164只,其中完整好用的为90只。**年**月底前,要对县城163只缺建、74只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和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在97%以上。各镇区沿街道和园区主要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并承担建设及管理费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2.消防取水码头

  在10月底前,各镇区要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在集镇区适当位置(人口密集区、老旧建筑密集区、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等)各建成不少于1座消防取水码头,其中生态化工园区要建设不少于3座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立醒目标志。

  牵头单位:各镇区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三)应急救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镇区要按照标准配齐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的装备。生态化工园区年内要配备1台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台高喷消防车,1台进口消防机器人。

  牵头单位:生态化工园区

  责任单位:生态化工园区、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

  (四)消防通道

  1.在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必须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结合县消防大队现有32米云梯消防车实际,高层建筑环形消防通道必须距离建筑大于5米、小于8米设置,净宽度8米),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拆除,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大队将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交警大队视情清障拖离并依法处罚,同时实施累积记分管理。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五)消防供电

  1.新架空的高压线与易燃易爆场所、建(构)筑物之间须按规范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地下电力电缆与其安装管道之间须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大型公共建筑物及重要场所的变、配电设施应尽量采用无油的开关、变压器等设备,以减少易燃点,确保安全。

  2.城市电网建设。城外高压线路应按规范留足高压走廊,根据建(构)筑物供电负荷等级规划好电压配电级数。

  3.生态化工园区所有企业根据要求设置双回路供电。

  4.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源。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生态化工园区、各社会单位

  (六)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培训

  年内,继续开展对各部门、镇区和村居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完成不少于100人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力争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80%达标。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县消防大队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人社局要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纳入就业培训之中;教育局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民政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等宣传媒体要定期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性广告;文广新局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卫计委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安监局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宗教局要在寺院、***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宗教局、县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七)消防专项检查

  1.消防专项整治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服务网点和化工危险品企业场所进行梳理、整治,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2.开展消防行政许可非法单位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凡按照《消防法》条款要求应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或场所未经消防审批合格的,各部门不得批准核发允许经营的相关执照、证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3月底前,各镇区要将**年度消防实施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工作,将列入**年度县政府对各镇区及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之中,县政府将对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通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交通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7]51号)要求、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通〔2017]100号 )和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台账》(阆委组通〔2018]21号)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开放融合为主导,按照便于整合城乡党建资源、便于开展党组织活动、便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推动先进理念、优秀人才、优势资本、新型产业、现代科技、惠农服务等要素资源互联互通,形成整体效应;坚持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引导广大城乡党员在服务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时间努力,全街道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城乡党组织建设相融互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引领的城乡发展资源全域配置体系进一步优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工作方式

  坚持党工委统筹,结合脱贫攻坚、项目服务、工作作风、理念更新等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互联互帮,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列出“需求清单”,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精准结对,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共建活动。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联建。由街道党建办负责协调,督促组织实施。结对双方党组织要相互了解组织设置是否合理、班子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阵地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帮助制定工作方案。结对双方每年召开联席会议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党支部晋位升级。社区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农村支部党建指导员,指导好村党支部建设,及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集体企业等建立党组织。

  (二)党员联管。结对双方党组织根据实际,互相帮助制定党员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落实培训对象、抓好组织实施,将更多优秀的人才吸纳进党员队伍,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城市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参加本单位党组织活动;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农民工党员服务机构或组织,确保党支部的管理和服务覆盖所有流动党员。街道各城市社区每年组织“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等赴农村进行参观学习,重点学习农村支部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

  (三)人才联育。坚持把结对共建作为锻炼干部、加强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要有计划、有梯度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新入职人员和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农村党支部开展实践锻炼,深入了解“三农”工作,在融入基层、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转变作风、砥砺品行;农村党支部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或后备干部到城市社区党组织跟班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理念,在走进城市、融入城市中开阔眼界、活跃思维、增长才干。扎实开展“三培养”计划,积极协助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把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年轻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努力实现有2名以上“双带”能力强的后备干部。

  (四)活动联办。积极开展方式创新、内容丰富、开放互动的党组织活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坚定理想信念根基,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互相督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结对党组织每年至少共同组织2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对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结对党组织互上1次党课,每年围绕“承诺、践诺、评诺”至少共同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励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鼓励党员依托结对党组织开展结对认亲活动,定期走访慰问、交心谈心,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

  (五)产业联促。结对双方党组织要特别注重产业发展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支柱性作用,切实找准城乡利益链结点,在资金、信息、人才等方面充分整合,发展壮大结对村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要协助结对的农村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积极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要根据结对村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人力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实际,立足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帮助兴办种植养殖、中介服务、加工增值和产品运销等类型的经营实体,力争经过1至3年的努力,让结对村有可靠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结对农村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结对的城市社区所在地居民群众需求,在劳务输出、家政服务、农产品供给方面给子有力文持。

  (六)治理联抓。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要协助结对农村党支部落实“一核多元、合作共治”依法治理体系,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治理体系。要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探索通过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和民情沟通日等方式进行民主协商,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院坝公约,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要积极协助村党组织培育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便民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积极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有益组织,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要积极推动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积极组织法律专业人才到村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引导广大村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季度至少深入结对村1次,与村“两委”共同研究解决涉及民生、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为结对村办2件好事实事,坚持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入户帮扶慰问等活动。

  (七)资源联用。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项目、育人才、教技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助农增收致富。要主动参与结对贫困村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注重与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沟通衔接,了解各类扶贫项目的进展,分析存在困难,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至少要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摸清贫困户家底、找准致贫原因、谋划脱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户解决脱贫致富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支持和帮助办好“农民夜校”,要在建设教学场地、添置教材设备、配置授课教师、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积极协调、提供帮助。各社区和街道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到“农民夜校”至少讲1次课,把中央和省委、南充市委、阆中市委的重大决策,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等相关精神讲清讲透,引导农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要引导农村党员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动农民群众学文化、学政策、学技术、学法律。搭建城乡党组织党员互动交流的平台,通过讲述农民故事、参加农事活动、感受农村变化等方式,引导城市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与结对共建的两个党组织要把“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确保结对共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握工作步骤。2018年6月前为广泛结对阶段,重点是进行思想动员、调研走访、梳理“需求清单”,并广泛启动结对共建;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为全面推进阶段,重点是围绕“七联”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面落实,确保取得实效;2020年以后为巩固拓展阶段,重点是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共建方案,并报街道党建办。

  (三)强化工作落实。“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实施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2018年支部季度量化考评的重要内容。参与结对共建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结对共建行动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实际成果,不断扩大行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到结对村开展工作要避免形式主义,不得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不允许干扰基层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发动群众、取信于民,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在结对共建期间,产生的必要工作费用由本单位统筹解决,不得增加结对村和当地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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