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XX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时间:2021-11-14 11: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XX 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据《XX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参照《XX 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 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法制办起草了《XX 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起草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软环境建设年”的总体部署,促进《省政府工作报告》“八个凡是”中“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的要求,在我市得以有效落实和严格执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不设章节,共 15 条。明确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报送、审核、批准、公开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时,要全面落实检查计划,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完善书面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提出了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等管理制度,市法制办要

 加强对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17 年 1 月 17 日至 3 月 3 日,市法制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有 25家部门和单位提出了书面反馈。从征求意见反馈情况上看,有 3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进予以采纳。

 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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