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AEO高级认证升级综合项目核心统一标准】aeo高级认证企业

时间:2021-10-27 15:35:32  来源:网友投稿

AEO 高级认证标准(关键:标号)

海关总署认证细节标准

企业达标审核自

我核查

一、内部控制标准

(一) 组织机构控制

1.内部组织架构

1-1

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组织架构图和各部门职责分工书面文件,

核实进出口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内部监督部门具体职责,了解上述部门主管姓名、职位等相关信息,

并进行面谈了解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情况。

1-2

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对企业认证建立书面或电子档案。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层职责分工书面文件,

审核企业是否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海关事务,该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位等相关信息,

并进行面谈了解海关事务运行情况。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认证书面或电子档案,并进行查阅。

2.海关业务培训

2-1

企业应该建立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

管理要求内部培训制度。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培训制度书面文件,查阅是否有海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每十二个月最少参与 1 次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内部培训,立即了解、掌握

相关管理要求。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培训统计,

查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海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每十二个月参与了 1 次以上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内部培训。

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海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检验其了解、掌握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尤其是海关企业

信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二) 进出口业务

控制

3.单证控制

3-1

含有进出口单证复核或纠错制度

或程序。

要求企业提供含有企业进出口单证复核或纠错制度或程序书面文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申报前或

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岗位人

要求企业提供负责进出口单证内部复核部门或岗位人员名单,

并和部门主管或岗位人员进行面谈,

员对进出口单证包含价格、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真实性、正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

了解进出口单证内部复核内容,是否包含了

价格(协议、发票、收付汇凭证等其它商业单证中包含成交价格组成和调整项目标内容,不应存在漏报或不一致情况)、

归类(是否为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列名和特定当事人做过预归类决定事项)、

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规范申报要素等内容;

了解内部复核步骤,是否和书面文件相符。

抽查 10 份以上进出口单证(不足 10 份,全部查看),审核是否有效

实施内部复核程序。必需时,验证其复核正确性。

4.单证保管

4-1

按海关要求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保留进出口纸质和电子报关单证、物流信息档案立即

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安全性。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抽查 10 份以上进出口单证(不足 10 份,全部查看),审核是否有效实施管理制度,是否按海关要求保留进出口单证。

4-2

妥善保管报关专用印章,和海关核

发证书、法律文书。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报关专用章,

抽查 3 份以上(不足 3 份,全部查看)海关核发证书、法律文书,审

核是否妥善保管。

5.进出口活动

5-1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步骤控制书面文件。从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查询企业具体进出口活动包含哪些项

目,逐项进行审核。

进出口业务管理步骤设置合理、完

备,包含货物流、单证流、信息

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经抽查,未

▲通常贸易:

发觉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

抽查10份以上通常贸易进出口单证(不足10份,全部查看),

形。

核实所包含货物在

价格(未发觉有低报价格、漏报特许权使用费、运保费等)、

归类(未发觉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列名和特定

当事人做过预归类决定事项申报错误)、

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方面

是否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形,

和所包含货物是否存在漏报特许权使用费、买卖双方特殊关系影响成

交价格,和其它价格调整原因情形。

▲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

依据企业加工贸易手册类型实施检验。

使用电子 E 账册企业,检验海关加贸部门最近一次对该企业核查记

录,查看核查统计对该企业所包含料件进口、单耗管理、外发加工、

深加工结转、库存盘点、成品复出口、内销处理等步骤是否有不符合海

关监管要求情形。并抽查3票进出口统计,核实企业加贸业务管理是

否根据步骤要求实施。

使用电子手册企业,检验企业加贸业务管理是否根据步骤要求实施。

抽查1个已结手册实施情况是否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形,抽查1

个正在实施未结手册,检验1票业务实施情况,核实企业加贸业务

管理是否根据步骤要求实施。

▲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检验企业减免税货物管理制度

及实际管理清单,在海关系统中调取相关数据查对。并抽查10件以上

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不足10件,全部查看),核实所包含货

物使用和处理是否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形。

▲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检验企业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管理制度及

实际管理步骤,查对企业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实际实施情况,并抽查

10件以上保税物流及免税品销售实际情况(不足10件,全部检

查),核实所包含货物或物品是否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形。

▲其它贸易方法货物进出口(以上四类除外):抽查10份以上其它贸易方法货物进出口单证,核实所包含货物或物品是否有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形。

(三) 内部审计控

6.内审制度

6-1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书面文件,

审核企业是否有专门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人员,

或聘用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并有效实施该制度。

判定是否有效实施该制度,

关键看企业是否针对标准第 5 项“进出口活动”中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计,如:

通常贸易是否根据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要求进行申报,包含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等是否根据要求申报,是否根据要求委托或接收委托申报等;

加工贸易是否根据要求办理立案、核销、处理保税货物等;保税物流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仓储、运输等;

减免税货物是否根据海关要求使用或进行处理等。

另外,对于已经是认证企业,还应对是否连续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进

行审计。

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 或聘用外部专职人员独立对进出口业务等实施内部审计。

6-2

每十二个月最少内审 1 次,建立内审书面或

者电子档案。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审计档案,审核是否每十二个月最少内审 1 次。

7.责任追究

7-1

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觉问题或违

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或方法。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责任追究制度或方法书面文件,

查阅是否有对进出口业务发觉问题或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内

容。

和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企业是否有效实施上述制度或方法。

查阅企业以往对进出口业务发觉问题或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书

面统计,审核是否和书面文件相符。

7-2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责任追究制度或方法书面文件,查阅是否有对企

建立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

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

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

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内容。

人员行贿等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或

和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企业是否有效实施上述制度或方法。

者方法。

查阅企业以往对企业人员和报关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

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书面统计,审核是否和书面文件

相符。

8.改善机制

8-1

要求企业提供企业改善制度或方法书面文件,查阅是否有要求由负

建立改善制度或方法。

责海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海关要求改善事项具体改善实施

等内容。

8-2

和负责海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企业以往是否有海关要

对海关要求规范改善事项,应由负

求规范改善情事,并查阅规范改善书面统计,审核是否和书面文件相

责关务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

符。

体规范改善实施。

(四)

9.信息系统

9-1

了解企业是否有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控

含有真实、正确、完整、有效统计企

系统是否统计了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代理报关活动。

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代理报关活

系统是否有财务控制和关务物流控制模块。

动信息系统,尤其是财务控制、关

审核信息系统中上述功效模块是否有效运行。

务、物流控制等功效模块有效运行。

10.数据管理

10-1

要求企业演示

生产经营数据和和进出口活动有

怎样经过系统进行

关数据立即、正确、完整录入系统。

生产经营数据以

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

及和进出口活动相关数据

续之日起保留 3 年以上。

录入等操作。

核实系统数据保留年限,和是否符合海关管理要求。(新注册企业未满

1 年能够申请高级认证,则核查企业从海关注册之日至申请认证期间企

业数据)。

10-2

抽核 10 份以上进出口单证(不足 10 份,全部查看),和系统数据进行比对。

审核系统中数据步骤检索、跟踪等应用是否符合海关要求。

进出口或代理报关活动等关键步骤在系统中能够实现步骤检索、跟

踪。

11.信息安全

11-1

要求企业提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书面文件。查阅企业对职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书面统计。和职员进行面谈,检验其了解相关制度情况。

审核是否有效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并对职员进行相关培训。

11-2

要求企业提供系统使用手册,

查阅是否有对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更改业务数据等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和系统管理员进行面谈,了解企业信息系统是否实施账户、密码管理,并定时更改用户密码。

实际登陆系统进行查核。

审核企业是否有效实施相关要求。

有专门程序或制度,识别信息系统非正常使用,包含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更改业务数据, 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责任追究。信息系统要使用专员账户和密码,

而且定时更改用户密码。

11-3

和系统管理员进行面谈,了解系统是否有数据恢复、备份手段,系统是否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实际登陆系统进行查核。

有专门程序或制度,保护系统和数据,有数据恢复、备份等手段预防信息丢失,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

火墙技术。

二、财务情况标准

(五)

财务情况

12.会计信息

12-1

以审计汇报为判定依据,

提交无保留心见审计汇报,为达标;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汇报等会计资

提交带保留心见审计汇报,为部分达标;

料真实、正确、完整统计和反应进

提交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汇报,或不能提交审计汇报

出口活动相关情况,财务处理及

,为不达标。

时、规范。

12-2

提交申请认证或重新认证当年作出审计汇报。提交无保留心见审计

企业申请认证,提交当年度会计

汇报,为达标;提交带保留心见审计汇报,为部分达标;提交否定

师事务所审计汇报,审计汇报所反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汇报,或不能提交审计汇报,为不达

映企业财务情况真实、完整、规

标。检验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期间是否每十二个月均接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范、正当;重新认证,企业自成

并出具审计汇报。

为高级认证企业起每十二个月接收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审计汇报所反应企

业财务情况真实、完整、规范、合

法。

13.偿付能力

13-1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年均值/流动负债年均值(*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

企业财务速动比率在安全或正

减去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后余额。

常范围内。

*年均值为期初数据和期末数据平均值)

以国资委最新颁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优异值、良好值、平均

值、较低值、较差值)作为参考,

企业所属行业在其中

有列明,参考该列明指标值进行审核;

没有列明行业,参考全行业指标值进行审核。

(系统功效完善后,会将国资委最新颁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数

据导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自动判别,下同。)

▲速动比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速动比率<平均值,为部分达

标;速动比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在该项指标达标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不低于企业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担保,视为达标。

非进出口收发货人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 年内无纳税统计,如提

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10 万元担保,视为达标。

13-2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年均值/资产总额年均值(*年均值为期初数据和期

企业财务资产负债率在安全或

末数据平均值)

正常范围内。

以国资委最新颁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优异值、良好值、平均

值、较低值、较差值)作为参考,企业所属行业在其中有列明,参考

该列明指标值进行审核;没有列明行业,参考全行业指标值进行审

核。

▲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达标;平均值<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部分

达标;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在该项指标达标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不低于企业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担保,视为达标。

非进出口收发货人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 年内无纳税统计,如提

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10 万元担保,视为达标。

14.盈利能力

14-1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

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在安全或正

加)/主营业务收入

常范围内。

以国资委最新颁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优异值、良好值、平均

值、较低值、较差值)作为参考,企业所属行业在其中有列明,参考

该列明指标值进行审核;没有列明行业,参考全行业指标值进行审

核。

▲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主营业务利润率<平均

值,为部分达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在该项指标达标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如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不低于企业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担保,视为达标。

15.缴税能力

15-1

上月末(根据申请之日起算)固定资产净值可从企业财务报表中取得。

▲企业如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担保,视为达标。

企业 3 年内无纳税统计,如其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10 万元担保,视为达标。

生产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月末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其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

非生产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不为负。

可从上年度审计汇报现金流量表中直接获取上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值。

▲企业如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 3 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担保,视为达标。

企业 3 年内无纳税统计,如其提供了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10 万元

担保,视为达标。

三、遵法规范标准

(六) 遵遵法律法

16.人员违法

16-1

要求企业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相关上述人员无犯罪证实(公安机关无法出具,则由该人出具自我申明,并负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审核。如存在犯罪统计,应深入要求其提供刑事判决书,审核是否为有意犯

罪,并审核犯罪统计是否为连续 2 年内。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负责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责任人

连续 2 年无有意犯罪统计。

17.企业违法

17-1

经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在系统相关查询功效

完善前,总署将统一调取相关数据供各关进行判别。

连续 2 年无走私犯罪、走私行为。

17-2

经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

非报关企业:连续 1 年无因违反海

关监管要求被处罚金额超出 3 万元

行为。

17-3

▲非报关企业:经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在系

非报关企业:

统相关查询功效完善前,总署将统一调取相关数据供各关进行判别。

1 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要求行为

如上年度进出口相关单证为零,则该标准中 1 年内违规次数和上年度进

处罚金额累计 5 万元以下,

出口相关单证总票数百分比不超出千分之一点为不达标。

且违法次数在 5 次以下

▲报关企业:经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在系统

或即使超出 5 次,但违法次数和

相关查询功效完善前,总署将统一调取相关数据供各关进行判别。

上年度企业进出口相关单证(报关

如上年度代理申报报关单及进出境立案清单票数为零,则该标准中 1 年

单及进出境立案清单、运输工具进

内违规次数和上年度代理申报报关单及进出境立案清单总票数百分比不超

出境申报信息、舱单及相关电子数

过万分之一点为不达标。

据、转关单(载货清单))总票数

百分比不超出千分之一。

(企业自查发觉并主动向海关报

明,被海关处以警告和 3 万元以

下罚款除外)

(七)

18.注册信息

18-1

▲报关单位: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审查企业是否按要求

进出口业务

报关单位:按要求报送《报关单位

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汇报》。审核企业企业名称、企业性

规范

注册信息年度汇报》,企业及报关

质、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报关人员等海关注册内容是否

人员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和实际

和《中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要求》所要求企业注

相符。

册登记或变更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上内容一致。

其它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

经过实地认证,查看企业及人员实际情况,和企业《报关单位注册信

和实际相符。

息年度汇报》和海关系统记载信息进行比对、验证。

▲其它企业:核实企业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是否和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变更时提交相

关文件材料上内容一致。

经过实地认证,查看企业实际情况,和海关(系统)记载信息进行比

对、验证。

19.进出口统计

19-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过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查询企业“进出口总值”,从数据上判定企业是否有进出口活动,上年度或本年度两个时间段任意 1 个有进出口总值数据,即可认定其有进出口活动。

▲报关企业:经过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查询企业“结关报 关单数(票)”,从数据上判定企业是否有为进出口活动提供服务,上 年度或本年度两个时间段任意 1 个有结关报关单数据,即可认定其有为进出口活动提供服务。

▲其它为进出口活动提供服务企业(不含报关企业):

查阅企业账簿及其开展为进出口活动提供服务相关单据进行确定,相关单据包含委托书、提供服务而出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等。

已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该项标准可不适用。

上年度或本年度有进出口活动或为进出口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20.申报(传输)规范

20-1

▲报关企业: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最近连续 4 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和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进行比较。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最近连续 4 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申报单位被统计报关差错总次数,除以同期以其作为申报单位申报总次数 百分比),

和所委托报关企业连续 4 个季度差错率(以报关企业作为申报单位被统计报关差错总次数,除以同期以报关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申报总次数百分比),和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进行比较。

审核上述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分别作为申报单位报关差错率指标,任意 1 个指标符合要求,即认定企业为达标。

▲物流企业:查询进出境运输工具管理系统、舱单管理系统、转关管理系统,将企业最近连续 4 个季度单季申报(传输)差错率和同期全国平均申报(传输)差错率进行比较。

报关企业:连续 4 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不超出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连续 4 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或所委托报关企业报关差错率不超出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

物流企业:连续 4 个季度单季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差错率不超出同期全国平均传输差错率,连续 4 个季度单季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转关单(载货清单)等物流信息申报差错率不超出同期全国平

均申报差错率。

20-2

连续 2 个季度单季规范申报率超出

90%

企业申请高级认证,经过系统判别发觉,申报(传输)差错率不达标,海关不再开展实地认证,由企业自行撤回申请或制发《不予适用认证企业决定书》;企业已经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经过系统判别发觉, 申报(传输)差错率不达标,许可企业规范改善,海关下发《规范改善通知书》。不过,企业自不达标季度起连续四个季度内,出现第二次

不达标情事,海关应该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规范申报率是指根据《规范申报目录》填写规范申报要素正确率。和直属海关审单部门联络核实,审单部门随机抽取待认证企业要求期间内报关单统计条 50 条(不足则全部抽取),测算该企业规范申报率。或从报关单税收抽样考评系统(规范申报模块)内查询。

申报规范率不达标,许可企业规范改善,下发《规范改善通知书》。不过,企业自不达标季度起连续 2 个季度内,出现第二次不达标情事,海关应该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20-3

经过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查询,并向企业核实要求期间内手

(账)册超期未报核情事。

上年度及本年 1 至上月手(账)册

超期未报核情事不超出 1 次。

21.税款缴纳

21-1

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分别统计上年度和本年度 1 至上月两个时间段滞纳税款报关单数(票)和申报报关单数(票),核实比值数据。其中在认证要求期间内,海关已减免或可减免滞纳金滞纳税款报关单不计入滞纳税款报关单数(票)。

需要两个时间段数据均符合要求,方可认定该项标准为达标。

企业申请高级认证,经过系统判别发觉,滞纳税款报关单率不达标,

海关不再开展实地认证,由企业自行撤回申请或制发《不予适用认证

上年度和本年度 1 至上月滞纳税款报关单率不超出 5%。

企业决定书》;企业已经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经过系统判别发觉滞纳税款报关单率不达标,许可企业规范改善,海关下发《规范改善通知书》。自规范改善月度起,连续三个月滞纳税款报关单率全部在 5%以内,视为规范改善达标;不过连续三个月内,再次发生不达标情事, 视为规范改善不达标,应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假如经过 1 次规范改善达标后,1 年内再次出现滞纳税款报关单率不达标情事,并造成该项标准

不达标,海关应该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21-2

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核实有没有超出法定时限还未缴纳税款情事,和有没有被海关处罚情事,其中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除外。如有,则向企业或关税、缉私

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出判定。

截至认证期间,没有超出法定缴款期限还未缴纳税款及罚没款项情

事。

(八) 符合海关管理要求

22.管理要求

22-1

以业务联络单方法征求法规、审单、关税、价格、监管、加贸、统计、稽查、缉私、监察等部门意见。

企业如存在该情形,在对企业进行认证时,可向企业深入核实确定。

连续 2 年未发觉有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关键事实、拒绝或拖延提供账簿单证资料、有意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资料等逃避海关稽查、逃避税款征缴情形,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

海关执法或管理情形。

22-2

以业务联络单方法征求法规、审单、关税、价格、监管、加贸、统计、稽查、缉私、监察等部门意见。

企业如存在该情形,在对企业进行认证时,可向企业深入核实确

认。

连续 2 年未发觉企业报送信息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

22-3

以业务联络单方法征求法规、审单、关税、价格、监管、加贸、统计、

稽查、缉私、监察等部门意见。

企业如存在该情形,在对企业进行认证时,可向企业深入核实确

认。

连续 2 年未发觉有假借海关或其它企业名义获取不妥利益情形。

22-4

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核实企业是否有向海关行贿情形,如有该情形,在对企业认证时,可向企业深入核实确定。

连续 2 年未发觉有向海关人员行贿

行为。

(九) 未有不良外部信用

23.外部信用

23-1

企业信用以系统查询为准。系统若查询不到信息,则企业自行提供相关信用统计并对其负责。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负责关务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责任人连续 1 年在工商、商务、税务、银行、外汇、检验检疫、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目、失信企业或

者人员名单、黑名单企业、人员。

四、贸易安全标准

(十) 场所安全控制方法

24.场所安全

企业有检验、阻止未载明货物和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场所、货物装卸和储存区域书面制度和程序; 进出口货物进出区域设有隔离设施,以预防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24-1

问询企业大门数量及各自用途,

问询保安人数、工作时间、轮岗情况等。

可在实地验证时经过实地观察和查看监控系统等进行检验。

大门和传达室:车辆、人员进出大门配置人员驻守。

24-2

问询企业是否有围墙,围墙材质和相关高度等,

是否有些人负责检验围墙完整性,可检验围墙检验和修理统计; 检验货物装卸和储存设施场地是否含有对应隔离方法。

建筑结构:建筑物建造方法能够预防非法闯进。定时对建筑物进行

检验和修缮,确保其完好无损。

24-3

问询是否有相关照明管控人员和照明设施检验情况。可在实地验证

中加以检验。

照明: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配置充足照明,包含以下区域:出入口, 货物装卸和储存区,围墙周围及停

车场/停车区域。

24-4

问询企业是否安装警报系统,是否有定时检验及维修统计,是否有报警统计;问询企业是否安装监控系统,了解监控摄像头个数、分布情况、类型等;了解企业在敏感区域是否安装监控,摄像头位置、角度、照明是否能够满足敏感地域监控需要;了解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以上内容可在实地验证中检验确定。

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摄像机:装配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摄像机,监测以下区域:出入口,货物装卸和储存区,围墙周围及停车场/停车区域,预防未经许可进入货物存放以

及装卸区。

24-5

检验货物装卸和储存设施场地周围是否有围栏进行隔离;问询成品仓库内部是否把中国、国际、高价值和危险货物分别存放。该项内容可在实地验证时加以检验。

存放区域:在货物装卸和储存区域,和用于存放进出口货物区域,设有隔离设施,以阻止任何未

经许可人员进入。

24-6

问询门窗是否上锁,实地查看时加以检验;问询企业钥匙管理情况,查看

企业钥匙发放及回收统计。

锁闭装置及钥匙保管:全部内外窗户,大门和围栏全部设有足够数量锁闭装置。管理层或保安人员要

保管全部锁和钥匙。

(十一) 进入安全控制方法

25.进入安全

企业实施门禁管理,有实施职员和访客进出、保护企业资产书面制

度和程序。

25-1

问询企业怎样区分职员和外来人员,譬如是否经过厂牌、服装、打卡、识

别系统等进行区分。可查看厂牌信息或了解企业所使用多种识别系

统工作方法。

职员:含有职员身份识别系统,对

职员进行身份识别和进入控制。对

职员、访客身份标识(比如钥匙、钥匙卡等)发放和回收进行

统一管理和登记。

问询企业是否对职员出入权限加以控制,譬如是否经过门禁系统控制,还是在敏感区域外张贴可进入名单照片等。

25-2

经过问询,了解企业对来访人员和车辆处理程序,可查看对外来人员管理程序文件,查看来访登记统计,也可在实地验证中观察企业管理方法。

访客:对进入企业访客要检验带有照片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访客要佩戴临时身份标识而且有内部

人员陪同。

25-3

问询企业怎样处理可疑人员,可查看企业程序文件,是否有对可疑人员盘问和处理要求;问询企业是否有巡查监控等方法,以预防未经授权人员进入;问询企业是否有发觉可疑人员或****奖励方法,查看企业程序文件和奖励发放统计。

未经许可进入、身份不明人员: 有识别、质询和确定未经许可进入、身份不明人员程序;发觉可疑人员进入,企业职员要立即

汇报。

(十二) 人员安全控制方法

26.人员安全

企业有审查拟聘职员和定时审查现有职员书面制度和程序,提供动态职员清单,包含姓名、出生日

期、身份证号码、担任职位。

26-1

检验企业程序文件,查看是否有聘用前审核要求。

聘用前审核:聘用职员前,要对其应聘申请信息(比如就业经历、推

荐信等)进行核实。

26-2

检验企业程序文件,查看是否有背景调查要求;可经过问询了解企业实际操作情况,并检验相关调查统计。

背景调查:聘用职员前,要对其进行有没有违法犯罪统计等安全背景检验或调查。一经录用,要依据

职员表现,和对处于关键敏感工

作岗位职员进行定时审查和重新调查。

26-3

检验企业程序文件,是否有相关离职处理条款,了解离职后厂牌等身份标志处理情况,查看相关统计。

职员离职程序: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对离职或停职职员立即收回工作证件、设备,并严禁其进入企业生产

经营场所及使用企业信息系统。

26-4

经过问询,了解职员对于可疑人员等识别和处理情况。

了解企业是否有对职员进行各类培训,对应培训内容、方法、规模等; 了解企业是否对职员进行供给链安全培训,培训内容、频率等。检验程序 文件中是否有针对某个岗位人员进行何种培训要求。可检验培训统计。

安全培训:要对职员进行供给链安全意识日常性培训,职员要了解企业应对某种情况和进行汇报

程序。

(十三) 商业伙伴安全控制方法

27.商业伙伴安全

企业有评定、要求、检验商业伙伴

供给链安全书面制度和程序。

经过查看企业程序文件,确定企业对商业伙伴选择是否有规范程

序。

27-1

检验商业伙伴评定文件,确定是否经过书面程序对供给链上下游贸易伙伴,如生产商、关键供给商、物流商等遵法合规、符合贸易安全要求进行评定。商业伙伴系海关认证企业,可免于其它评定程序。

全方面评定:在筛选商业伙伴时依据本认证标准对商业伙伴进行全方面评定, 关键评定遵法合规和贸易安全,并有

书面制度和程序。

27-2

检验商业伙伴相关协议、协议或其它书面资料,确定是否书面要求供给 链上下游贸易伙伴,如生产商、关键供给商、物流商等符合贸易安全要求。商业伙伴系海关认证企业,可免于其它评定程序。

书面文件:在协议、协议或其它书面资料中要求商业伙伴根据本认证

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

27-3

检验商业伙伴评定文件和其它书面资料,确定是否有经过书面程序或实地定时监控或检验供给链上下游贸易伙伴,如生产商、关键供给商、物流商等符合贸易安全要求。对于贸易型企业,海关应该对最少 1 家中国

关键供给商贸易安全进行实地抽查;对于其它类型企业,海关能够对其

监控检验:定时监控或检验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情况,并

有书面制度和程序。

关键贸易伙伴贸易安全进行实地抽查。商业伙伴系海关认证企业,可

免于其它评定或检验程序。

(十四) 货物安全控制方法

28.货物安全

企业有确保供给链中货物在运输、搬运和存放过程中完整性和安全性

方法和程序。

28-1

问询企业对货物接收和发运时清点登记查对等职责分工及日常管理情况。

装运和接收货物:运抵货物要和货物单证信息相符,核实货物重量、标签、件数或箱数。离岸货物要和购货订单或装运订单上内容进行核实。在货物关键交接步骤

有署名、盖章等保护制度。

28-2

检验程序文件,是否存在对发生短缺、超额和其它重大异常情况时处理程序要求,是否有发觉重大异常情况汇报海关和其它相关执法部门程序要求。

货物差异:在出现货物溢、短装或其它异常现象时立即汇报或采取

其它应对方法,并有书面制度程序。

(十五) 集装箱安全控制方法

29.集装箱安全

企业有确保集装箱完整性,以预防未经许可货物或人员混入方法和程序。

注:

1.只做单纯报关代理业务报关企业不直接适用(货运代理类企业, 自行从事货物、集装箱、拖车运输,应适用,且需增加物流运输企业 要求),不过有义务提醒其用户建立本条所列保持集装箱完整性所需程 序。

2.只做单纯国际贸易业务贸易企业不直接适用(自行从事货物仓储、 集装箱、拖车运输,应适用,且增加物流运输企业要求),不过有义

务提醒其用户建立本条所列保持集装箱完整性所需程序。

29-1

经过问询相关责任人,了解企业落实集装箱安全情况。能够检验企业

集装箱安全程序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在程序中具体描述了检验方法、步

骤、工具具体要求和相关责任人等;检验集装箱检验统计,譬如集

集装箱检验:在装货前检验集装箱结

构物理完整性和可靠性,包含门

锁闭系统可靠性,并做好相关登记。检验提议采取“七点检验法”

(即对集装箱根据以下次序检验:前壁、左侧、右侧、地板、顶部、内/外

门、外部/起落架)。

装箱检验表,可查看数码照片等书面材料和装货过程监控录像;实地检验企业是否根据“七点检验法”对集装箱进行安全检验。

29-2

查看集装箱安全书面程序文件,检验企业对于封条书面程序文件及其实施情况;检验企业有没有识别和怎样识别高安全性封条。

了解企业保管封条情况,了解企业在载货集装箱上加封条方法;检验企业程序文件中是否包含发觉封条或集装箱破损或异常情况时向海关或相关执法部门汇报程序;实地检验集装箱封条是否根据要求施加。

集装箱封条:已装货集装箱要施加高安全度封条,全部封条全部要符合或超出现行 PAS ISO 17712 对高度安全封条标准,封条有专员管理、登记。要建立施加和检验封条书面制度和程序,和封条异常汇报机

制。

29-3

经过查看程序文件和提问了解企业对集装箱存放管理方法,是否有专门受控区域,是否经过设置栏杆或经过服装厂牌等标志区分方法对装箱区人员出入进行控制,对可疑人员是否保持安全警觉,是否有清楚监控摄像等。

集装箱存放:集装箱要保留在安全区域,以预防未经许可进入或改装,有汇报和处理未经许可私自进入

集装箱或集装箱存放区域程序。

(十六) 运输工具安全控制方法

30.运输工具安全

企业有确保运输工具(拖车和挂车)完整性,预防未经许可人员或物品混入书面制度和程序。

注:

1.只做单纯报关代理业务报关企业不直接适用(货运代理类企业,自行从事货物、集装箱、拖车运输,应适用,且需增加物流运输企业要求),不过有义务提醒其用户建立本条所列保持运输工具(拖车和挂车)完整性所需程序。

2.只做单纯国际贸易业务贸易企业不直接适用(自行从事货物仓储、集装箱、拖车运输,应适用,且增加物流运输企业要求),不过有义务提醒其用户建立本条所列保持运输工具(拖车和挂车)完整性

所需程序。

30-1

经过问询相关责任人,了解企业落实拖车安全情况。能够检验企业拖 车安全程序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在程序中具体描述了检验方法、步骤、工具具体要求和相关责任人等。

运输工具检验程序:有专门程序或制度检验出入运输工具,预防藏匿

可疑物品。

30-2

经过问询相关责任人,了解企业怎样管理运输工具停放区域,和是否在程序中列明出现未经许可私自进入或损害后处理方法。

运输工具存放:运输工具要停放在安全区域,以预防未经许可进入或其它损害,有汇报和处理未经许可

私自进入或损害程序。

30-3

经过问询相关责任人,了解企业怎样对卡车司机进行身份核实,必需时可

查验相关统计。

司机身份核实:在货物被接收或发放前,应对装运或接收货物

驾驶员进行身份认定。

(十七) 危机管理控制方法

31.危机管理

企业有应对灾难或紧急安全事故

等异常情况书面制度和程序。

31-1

经过查看程序文件和提问了解企业是否含有而且落实对灾难或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汇报、处理应急程序或机制。

应急机制:含有对灾难或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汇报、处理等

应急程序或机制。

31-2

经过问询,了解职员对于灾难或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理 能力。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对职员进行各类培训,对应培训内容、方法、

规模等。

应急培训:要对职员进行应急培

训。

31-3

经过问询,了解职员对于可疑人员、内部阴谋等异常情况识别和处理能力。

异常汇报:发觉有灾难或紧急安全事故等异常情况、非法或可疑活动,要汇报海关或其它相关执法机

关。

五、附加标准

(十八) 加分标准

32.加分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海关确定后能够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海关确定后

能够加分:

确定相关加分项目

32-1

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

32-2

属于国家激励和扶持信息技术、节能环境保护、新能源、高端装备制

造、新材料等产业之一企业。

32-3

被中国报关协会等全国性行业组织

评为优异报关企业等荣誉称号。

32-4

属于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且 1 年内填报问卷立即率在 90% 以上、问卷答案和出口增速吻合

度在 0.3 以上;

32-5

属于主动配合海关开展报关单证企业存单,且连续 4 个季度单季存单立即率、正确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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