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2篇

时间:2021-10-26 16:52:25  来源:网友投稿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政府和省、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求,特制定区应急管理局 20** 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防范事故为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提高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加大依法处罚的力度,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公开执法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执法计划,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实现

 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量化执法检查,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20** 年全年共 365 天,双休日 104 天,法定节假日 11 天,国家法定工作日250 天,每周安排 1 天从事脱贫攻坚等其他工作,每周五为例会及学习时间,实际执法工作日计为 146 天,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酌情安排。

 四、执法监察内容 (一)执法监察范围:全区煤矿、危化类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工贸行业企业,具体执法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执法监察频次和任务 1、煤矿企业(1 家):复产后每个月监察一次,由业务股室负责。

 2、危化企业(46 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0 家,民营加油站 13 家,带仓储经营企业 10 家,医药及化工企业 13 家):全年每家生产企业监察不少于两次,由业务股室负责。

 3、非煤矿山企业(41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两次,其中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各一次。

 4、烟火药企业(8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两次,其中业务股室和监察大队各一次。

 5、爆竹引线企业(56 家):每家企业全年监察一次,由监察大队抽查 40 家,

 其余由业务股室负责。

 6、花爆经营点:由业务股室统筹兼顾。

 7、工贸企业:全年由监察大队负责抽查 30 家,其余由业务股室统筹兼顾。

 (三)执法监察事项及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3、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6、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7、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信息直报情况;

 12、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5、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6、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7、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8、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19、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运行情况; 20、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工作场所应急设施设置或者配备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监察时,可进行全面检查,也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部分事项进行执法抽查,具体以经过审批的《现场检查方案》为准。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

 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 (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四)监察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按照系统规定的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监察。

 2、专项执法监察。根据上级部署和局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以重点敏感时期停产和高温期间停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监察。

 3、联合执法监察。会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本局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监察。

 4、聘请专家查隐患。充分利用专家的作用,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计划监察,科学分解执法计划。合理分解下达具体执法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监察任务,加强执法计划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督查,注重执法分析,找准执法薄弱环节。

 (二)突出“严、深、细、实”,提高执法针对性。根据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需要,按照“严、深、细、实”要求,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现场检查方案》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中的执法事项实施监察执法,避免盲目执法,提高执法针对性。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文书管理,做到全程留痕。执法文明规范,措施处理得当,对隐患实行跟踪问效、闭环销号管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新《安全生产法》、新《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贯彻落实。采用专项执法、明查暗访、“双随机”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法治精神真正落实到车间,落实到每个工种,每个岗位,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 2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的通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 20**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担当作为、善抓落实、依法行政,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发挥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智力支撑作用,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狠抓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权威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努力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1、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规定,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重点推进企业预案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的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狠抓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围绕双重预防体系真运行、危险源真辨识、风险控制措施真管用、隐患排查治理真到位、网上运行真有效、考核奖惩真执行等关键环节,以查阅档案资料为主,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人员询问等多种方法,通过采取严厉执法手段,查找解决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企业隐患治理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

 3、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检查必执法,违法必处罚”为指导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狠抓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

 4、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计划落实。在 20** 年度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采取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或者专项攻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在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32 人,其中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29 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数占在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90.6%。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 3 位分工领导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科等 5 个科室,在册人员 19 人,其中持证人员 18 人,持证人员占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册人员的 94.7%。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 80%”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 19×80%≈15 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 3750 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天×15人=3750个工作

 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 1590 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00 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 400 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0 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20 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100 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100 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70 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0 个工作日。

 9、完成县政府或者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执法任务 700 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计 800 个。

 1、机关值班 100 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300 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部门工作 150 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200 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 50 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 1360 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750 个工作日-1590 个工作日-800 个工作日=1360 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 650 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 210 个工作日。

 3、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500 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按照“三定方案”中局机关内设科室职责规定,结合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20** 年度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人员为 11 人。其中,分工领导 2 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 人,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5 人。局机关其余人员必要时可根据工作安排参加监督检查活动。

 20**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开展非煤矿山和工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局机关分设两个监督检查组,两个监督检查组共设三个中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一中队组成人员为解洪峰(主持工作)、李帅,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监督检查活动;二中队组成人员为吴楷(主持工作)、刘贵周,协助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监督检查活动;三中队组成人员为孟灏(主持工作)、孙宝石,协助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开展工商贸领域监督检查活动。

 四、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关于...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 应急 管理局